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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里表示HABITUAL一类认识情态的范畴化COLIPS

The2ndKentRidgeInternationalRoundtableConferenceonChineseLinguistics

ChristineLAMARRE(柯理思)TheUniversityofTokyo,Language&InformationSciences

lamarre@boz.c.u-tokyo.ac.jp

现代汉语里表示HABITUAL一类认识情态的范畴化

本文拟讨论“会”、“要”、“爱”三个形式的一个相似的功能,即表示动作是“经常发生”的HABITUAL(惯常、习性)这一类语法意义。

我们准备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去探讨这个语义在汉语里的“语法化”(即“范畴化”categorization)现象。

Comrie(1985Tensep.40)认为,HABITUAL语义位于时tense、体aspect和情态modality三种语法范畴的交界上∶

...habitualmeaningliesontheboundaryofthethreesystemsoftense,aspectandmood.Inprinciple,wecouldexpecthabitualitytobeexpressedbymeansofatense,sinceitinvolveslocationofasituationacrossalargesliceoftime(perhapsacrossthewholeoftime)ratherthanjustatsomesinglepoint.

Habitualitycanalsobeaspectual,inthatitreferstotheinternaltemporalcontourofasituation,inparticularinthatthesituationmustoccupyalargesliceoftime.Habitualitycanalsobemodal,sinceitinvolvesinductionfromlimitedobservationsabouttheactualworldtoageneralisationaboutpossibleworlds.[...]grammaticalexpressionofhabitualitywillalwaysintegratedintotheaspectualormodalsystemofalanguageratherthanintoitstensesystem.

汉语里除了时间(频率等)副词等词汇手段之外,其它标注HABITUAL的形式都位于能愿动词的句法位置上,而能愿动词的一个重要语法意义是表示情态modality范畴。

本文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对表示HABITUAL范畴的形式有一些争论,比如Givon1994、Palmer2001认为,按语言,既可以用属于现实Realis情态的形式,也可以用属于非现实irrealis情态的形式来标注。

Bybee等1994却主张,HABITUAL这个语义范畴正好证明所谓Realis/Irrealis作为一个语义/语法范畴是不管用的,不然世界诸语言不会表现出那么不一致的标注方式。

现代汉语的这三个形式基本上属于irrealis范畴的。

我们在第一节里主张,汉语的HABITUAL范畴是与Irrealis有关的。

●这三个不同的形式怎么会有这么一个相似的义项呢?

我们为了分析这三个形式的语法化路径,在第2、3、4节里分别地考察了“会、要、爱”表示habitual时的语义特点和句法环境。

●第5节继续讨论有关汉语HABITUAL语义范畴化的一些问题。

1)我们认为“会、要、爱”的HABITUAL意义并不是其核心意义,是经过一定的语法化过程而产生的。

由此我们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些标注habitual的形式语法化后是不是表现出更强的“主观性”,即是不是表现出Traugott1995所提出来的“主观化”倾向?

Habitual能不能看做是一种认识情态?

2)总的来说,应该承认这个语法意义在现代汉语(普通话/北京话)里的范畴化是不完整的,因为表示这一意义的成分一般都可以省,不是强制性成分,另外标注它的形式也没有统一(专化)。

那么使用HABITUAL标记的动因是什么?

用了会有哪些语用效果呢?

这种“半范畴化”也是值得研究的,这可以使我们对汉语的情态范畴和能愿动词的语义扩张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也可以给一般语言学提供一些来自亚洲语言的语言事实,以便于进行夸语言比较的研究。

1Habitual惯常语义范畴的一些特点

1.1Habitual与时体tense/aspect范畴的关系

Habitual语义范畴在某些语言里作为时体的一个次范畴,标注这个意义的形式就属于tense/aspect语法范畴的,所以有时(比如在《现代语言学词典》,商务印书馆2000里)把HABITUAL翻成“惯常体”。

以前对这个语义范畴进行过跨语言研究的著作好像也是从这个观点出发∶Bybee等1994讨论Habitual意义的章节是放在第5章Progressive,imperfective,presentandrelatedsenses。

Comrie1976(Aspect)里也有较为详细的描述。

Comrie(1976:

26-32)讨论惯常HABITUAL和反复iterative的区别时强调,habitual用来标注被认为是某一时期所特有的动作/状态(acharacteristicfeatureofanextendedperiodoftime)。

Thieroff(2000)考察欧洲语言中各种时体的地理分布时只发现6个语言有语法化程度较高的HABITUAL范畴(fullygrammaticalisedhabitualconstructions:

Czech,Irish,Lituanian,English,Yiddish,UpperSorbian)。

其余像意大利语,虽然有4种标记形式,但基本上没有脱离词汇手段,语法化程度很低。

Bybee1994则强调,惯常意义在时tense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不对称性∶现在惯常体(presenthabitual)很少有专用的标记,过去惯常pasthabitual却往往用更显性的标记。

比如英语、法语用现在时presenttense,过去的惯常体英语用usedto+infinitive或者would。

法语虽然没有专用的形式,可是可以用imperfective未完成体的过去式(就是说表示动作的背景,或动作在过去的持续的imparfait)表示过去惯常体。

不过英语、法语的惯常体另外经常用副词等词汇手段来表达,连具有显性的、专用的过去惯常体usedto的英语里,也可以不用它,句子仍然表示惯常意义(Bybee等1994∶157)。

这一点(是可有可无的标记)也是不完整的范畴化的一个表现(虽然根据Thieroff的研究,英语算是范畴化较高的欧洲语言之一)。

下文指明,汉语的惯常标记也表现出这两个特点(标记不是强制性的,标记没有统一(标记的专化specialization)。

1.2惯常意义和情态modality

Comrie(1985:

40;1976:

28)的两种评述(Habitualitycanalsobemodal,sinceitinvolvesinductionfromlimitedobservationsabouttheactualworldtoageneralisationaboutpossibleworlds.//…oncewehavedecidedthatsomethingconstitutesacharacteristicsituation,wearefreetouseanexplicitlyhabitualformtodescribeit,butthedecisionthatasituationischaracteristicisnotinitselflinguistic.)中就可以找到很合理的根据来说明为什么汉语的HABITUAL的标记是位于能愿动词(即和情态范畴有关的句法范畴)的句法位置上∶Comrie说,人之所以认为某一个动作或状态是某一个时期所特有的,则源于人们对这个时期的一种认识。

这一点可以说明为什么有的语言用属于情态范畴的形式来标注这个语法意义。

Givon1994和Palmer2001详细地讨论过惯常意义和情态范畴的关系。

Givon在一篇研究irrealis和subjunctive在不同语言里的句法分布的论文中强调,habitual意义在世界诸语言里表现出有趣的特点∶它有时用属于realis范畴的形式来标注,有时用irrealis范畴的形式来标注。

他说明这个现象时说∶

Thestatusofthehabitual,aswingmodalcategoryparexcellence,ismurkyforgoodreasons.Fromacommunicativeperspective,habitual-markedclausestendtobestronglyasserted,i.e.pragmaticallylikerealis.Semantically,however,theyresembleirrealisinsomefundamentalways.Tobeginwith,unlikerealis,whichtypicallysignalsthataneventhasoccurred(orstatepersisted)atsomespecifictime,ahabitual-markedassertiondoesnotrefertoanyparticulareventthatoccurredatanyspecifictime.[…][Givon1994:

270]

Givon还用一定的篇幅来反驳Bybee等1994(他看的是1992年的初稿)对现实/非现实的对立(realis/irrealisdistinction)的看法∶Bybee等1994认为habitual语义在各个语言里的标注缺乏一贯性这一事实,证明了realis/irrealis这个范畴是没有什么大的价值的。

他说∶

Thepast-habitualiscitedbyBybeeetal.asaprimeexampleoftheunprinciplednatureofirrealisgrammaticalgrouping.Butaswehavealreadynotedearlier,thehabitualisahybridmodality,sharingsomefeaturesofrealis(higherassertivecertainty)andsomeofirrealis(lackofspecifictemporalreference;lackofspecificevidence,non-referringNPsunderitsscope).Thefactthatsomelanguagesgroupthehabitualwithirrealisisnotexactlysurprising.Itisamixedcategoryandassuchisreminiscentofcounter-factclauses.Theinconsistentgrammaticalmarkingofsuchacategorymerelyunderscoresthesemantic-pragmaticcomplexityofmodalityandirrealis.[Givon1994:

323]

Palmer2001也持同样的观点。

他认为irrealis范畴是用来标注nonassertedproposition(p.3)的,所以这可以说明为什么有的语言如Bargam(Papua)或Dyirbal(澳大利亚)用irrealis的形式来标注惯常行为(pp.159-160)。

他也反对Bybee等1994的观点(Palmer2001:

190-191)。

可见,HABITUAL之所以能属于非现实范畴,是因为我们用[命题P+惯常标记]的时候,并没有陈述P在说话时间、或者在一个特定的具体时间和空间里发生,我们只不过对P所发生的频率等做过观察,基于这个观察做出的一个判断而已。

1.3惯常意义的标记(habitualgrams)的来源(sources)

Bybee等1994所观察的90多个语言中,除了表示“习惯、反复、居住”之类的形式之外,有一个形式对我们有启发性,就是英语的would。

在古英语OldEnglish(800-1100)里,will除了表示意愿之外,还能表示现在惯常,而will的过去形式would则表示过去惯常。

而在当代英语里虽然will有时还能表示惯常意义,可是没有would那么固定、常用。

对于来源于“意愿”类动词的形式,Bybee等(1994:

157)基于will/would的历史演变主张∶

willan“expressedvolition,andwhatonewantstodo,oneisdisposedorinclinedtodo.Whileincertainscontextsthisdoesnothavetoimplythatonehabituallydoessomething[…],inmanycontextsitissafetoinferthattheinclinationisfollowed,especiallyinthepast.”

这种语法化路径可以用来说明汉语“要”的惯常用法∶thesubjectisaccustomedtoordisposedtoperformacertainaction(Bybee等1994∶159)。

[注释1]

关于惯常标记的其他来源,还有一个可能和汉语有关(虽然问题比“要”要复杂多了),就是表示“知道/会”一类的动词(Bybee等1994,Heine/Kuteva2002:

187)。

在不少creole语言中(TokPisin,Haitiancônê<法语connaître,Negerhollandscan,Papiamentu)惯常标记就与“KNOW”一类动词有关。

Heine/Kuteva说是经过know>ability>habitual这么一个语法化过程。

TokPisin和Papiamentu的save等形式大概与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的“会”类动词saber有关。

Pottier(1992:

210-215)所描写的认识情态还包括一个fréquentatif(经常情态),指的是说话者基于对一套已然的事件的知识,去推测将来会发生的事件。

西班牙的西班牙语用soler,拉美的西班牙语用saber (sabesalirlasdos他一般两点出去)。

而这两个语言的“会”接近于汉语的“会”,就是说所表示的能力偏于人学了而会的那种动作,另外还有一个动词表示一般的能力(如西班牙语的poder)。

亚洲的Khmer语的ceh(know)兼表示always,非洲的Moré语(Niger-Congo语系Voltaic语支)也用来源于KNOW的形式来表示惯常意义。

可是我们手里的材料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些形式的语义演变的具体路径。

另外应该注意,南方方言里表示“知道、认识”意义的“识”(粤语)和bat(闽语)所派生出来的意义不是惯常而是比惯常发生频率要低的“曾经V过”的experience意义。

所以笼统地提到KNOW一类的意义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我们在此提及的目的是说明它们在意义上和“会”的共同点,并不是主张这些语言里的惯常标记所经过的语法化过程和汉语的“会”是平行的。

虽然这些形式的起点(source)意义和终点意义(target)相同,中间经过的路径也许并不相同。

Bybee等1994和Heine/Kuteva2001都没有提到来源于“喜欢”类的惯常标记。

1.4汉语有没有HABITUAL范畴?

在汉语里HABITUAL很难说已构成一个固定的语法范畴。

本文的着眼点在于∶汉语表示Habitual意义除了不用任何标记或只用副词之外,还可以用一些能位于能愿动词的句法位置的形式,如“会、要、爱”。

这些能愿动词可以看做是构成一种不完整的惯常范畴,而这个范畴是情态范畴之一,在北方话里是一种非现实irrealis的范畴∶

(1)我父亲每到星期天[就Ø/就会/都要/爱]去钓鱼。

(2)我小时候每天[Ø/要/会/爱]喝一瓶牛奶。

(3)这一带一到夏天就[/要/会/爱]发洪水。

因此,从“范畴化”的角度来看,汉语没有很像样的habitual语法范畴,它以不用任何标记为常,即使有时用标记,其所用的标记也没有统一,而且这三个形式的核心意义都不是habitual,怪不得一般的语法书根本没有涉及这个范畴。

雅洪托夫(1958:

71)曾经注意到“会”和“要”的惯常用法∶「动词“会”和“要”,还可以用来表示重复的动作。

此时“会”指出,动作总在另一个动作后发生,而“要”可能只是强调动作重复的规律性和必然性」,他举的例句是∶

(4)生活有了变化,语言的词汇和惯用语也会跟着变化。

(《语文学习》1952年第4期,14页)

(5)象这些快板,李有才差不多每天要编。

(赵树理《李有才板话》第1节

不过Comrie(1976)已指出惯常(habitual)和反复(iterative)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从例句来看,说是表示“反复”还不如说是表示“习惯”HABITUAL,而且译成外语时,汉语的“会、要”有时只能翻译成habitual的句子,如用英语的“usedto”等。

经过对“要”“会”和“爱”的这个非核心用法的考察,我们试图描写汉语里的一个很不完整的范畴∶惯常habitual意义范畴,探讨这个语义范畴由显性的标记来标柱的时候,这个(或者这些)标记的来源是什么,以及它们是怎么派生出来的,在现代汉语里属于哪个语法范畴等问题。

2要

2.1以往的研究

“要”的惯常用法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

●Chao(1968)1)wantto2)will,goingto(neg=不or不会)3)tobe(incomparisons)4)must,tohaveto

《现代汉语八百词》提到的5种用法中,[3可能,相当于“会”]、[4表示将要]和[5用在比较句表示估计]是属于认识情态范畴的,该书指出3、4、5不能用“要不要”形式来提问,只能用“是不是要...”形式,但是没有提及表示“经常”的用法。

Alleton(1994)也没有提到“要”的惯常用法。

●《现代汉语虚词例释》(北大中文系,商务印书馆1982)举副词“要”的用法中有一个「表示通常出现的情况,有‘需要’的意思。

但已经虚化,在句子里的作用不很明显。

例如∶隔一会儿就要看看,注意温度的变化。

/他经常要到医院去。

」这两个例句虽然可以理解为“需要”,不过经常能见到惯常意义更明显的句子,如上述的雅洪托夫先生的例句(5)就没有“需要”的意思。

下边请再看看这个例句,这一次引用得长一点,让大家了解上下文∶

(5’)像这些快板,李有才差不多每天要编,一方面是他编惯了觉著口顺,另一方面

是老槐树底的年轻人吃饭时候常要他念些新的,因此他就越编越多。

《李有才板话》第一节

●日本的《中日大辞典》(爱知大学、大修馆书店1968/1994)却把这个义项单列出来∶「8…を習慣としている。

」,例句如下∶

(6)每天到了十点钟就要睡[毎日10時には寝ることにしている]

(7)他天天儿要走这条路[彼は毎日この道を通るのを習慣としている]

可见日语的翻译中还保留一定的“意愿”意义,好像是有意识的这样去做。

总的来说,工具书和词典之类都把比较句里表示估计的“要”分出来,可是很少描述其表示habitual的用法。

2.2例句的初步分析

下边的例句的共同点是,在用“要Q”后项之前都有给这个动作设定一个时间框架的前项P,而且这个时间框架包括“每次”“一到”一类表示频率的词语,也常出现副词“都”、“就”、“总”,不是指特定(specific)的时间如“明天”等。

在以下例句里,整个故事是发生在过去,例句8,9,10、11、12都是介绍故事里的人物的某一特殊习惯,动作具有[+自主]这个语义特点。

(8)刘家村有两个神仙,邻近各村无人不晓:

一个是前庄上的二诸葛,一个是后庄上的三

仙姑。

二诸葛原来叫刘修德,当年做过生意,抬脚动手都要论一论阴阳八卦,看一看

黄道黑道。

三仙姑是后庄于福的老婆,每月初一十五都要顶着红布摇摇摆摆装扮天神。

《小二黑结婚》第一回[会√;Ø√]

(9)他对军阀政客嫉恶如仇。

每当给一个新的班次讲课,总是先讲《兵车行》,讲《吊古战

场文》。

每当一班学生毕业,都要讲墨子的哲学思想。

《红旗谱》第22回[会√;Ø√;爱√]

(10)不过,她可也有讲究的一面:

到十冬腊月,她要买两条丰台暖洞子生产的碧绿的、尖

上还带着一点黄花的王瓜,摆在关公面前;到春夏之交,她要买些用小蒲包装着的,

头一批成熟的十三陵大樱桃,陈列在供桌上。

这些,可只是为显示她的气派与排场。

当她真想吃的时候,她会买些冒充樱桃的“山豆子”,大把大把地往嘴里塞,既便宜又

过瘾。

《正红旗下》第一回

(11)祖父爱孙女,闺女家有时送来几个粘饼子、腌鸡蛋,他总要留给孙女儿吃,自己只尝

一点点。

《青春之歌》

(12)从小她自己一个人常睡冷屋;七岁起每夜几乎都要替徐凤英上街买东西,所以胆子是

大的。

《青春之歌》

例句13、14、15、16所介绍的惯常行为虽然不算是动作者的恒久的特性,可是在人物的人生的某一段时间里,具有代表性,而且上下文都有和这种惯常行为有关的一句话,Q的行为是用来更有说服力地证明作者的某种描写∶

(13)这个瘦瘦的青年大学生被爱情燃烧着,每天每天他都要写一封甚至两三封热得烫人的信寄给她。

《青春之歌》

(14)许宁常去找白莉苹,顺便也常看看她。

每次见到他,道静都要提出许多似懂不懂的问

题。

弄得许宁常常摇头摆手地笑道:

“啊呀,小姐!

《青春之歌》

(15)道静爱上了和她同年的小姑娘,每天每天都要背着徐凤英和弟弟小风到黑妮家里去。

《青春之歌》

(16)夜晚,有时才和住在附近的晓燕一同出去散散步。

在生活上,晓燕比她谨慎细心,每

当她们出去散步前,晓燕时常要担心地说一下:

“你还是小心那个国民党好。

”她指

的是胡梦安。

《青春之歌》

这种句子里的“要”后都是自主性动词,所以如果前项P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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