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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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总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1总则

1.0.1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配电线路、配电箱、各类用电设备和照明安全技术要求。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建总公司及下属企业境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建筑施工现场供用电,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引用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术语

3.0.1安全电压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

3.0.2Ⅰ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

3.0.3 Ⅱ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安全措施。

这种设备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

3.0.4 Ⅲ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特低电压。

Ⅲ类设备不得具有保护接地手段。

必要时,可因工作(与保护目的不同)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完全水平。

有金属外壳的Ⅲ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的手段。

4职责

4.0.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负责签订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组织专业维护班组,并监督其有效运行。

4.0.2项目生产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专项技术方案具体落实,监督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4.0.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不同阶段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

4.0.4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负责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4.0.5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全用电责任制的落实,参与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项目总、分包人员开展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

4.0.6项目临电维护班组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工作,负责临时用电工程供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以及对不安全用电行为的制止和纠正。

5临时用电管理

5.1基本要求

5.1.1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专业班组的职责。

5.1.2工程项目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项目电气责任师和各级分包单位用电安全负责人。

5.1.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5.2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2.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5.2.2.1现场勘探;

现场勘测的工作可与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勘测工作同时进行,或直接借用其勘测资料。

5.2.2.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5.2.2.3进行负荷计算;

在进行负荷计算时,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并按照首先确定单台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再确定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最后确定配电干线或低压母线上的计算负荷的程序进行计算。

对于用电负荷不复杂的工程项目可采用下述简化公式计算:

ΣP1

SJ=1.05~1.0(K1+K2ΣS2+K3ΣS3+K4ΣS4)

cosφ

式中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S2——电焊机额定功率(KVA);

S3——室内照明容量;

S4——室外照明容量;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一般取用0.65~0.75);

K1、K2、K3、K4——需要系数参见下表

SJ——总视在计算负荷或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需要系数K值

用电设备

数量

需要系数

备注

K

数值

为使计算结果接近实际,各需要系数应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分类选取

一般电动机

8—10台

11—30台

30台以上

K1

0.7

0.6

0.5

0.5

加工厂动力设备

电焊机

8—10台

10台以上

K2

0.6

0.5

室内照明

K3

0.8

室外照明

K4

1.0

5.2.2.4选择变压器

变压器的容量应依据其供电现场的计算负荷选择,总原则是变压器容量应大于其供电现场的总视在计算负荷。

装设一台变压器的施工现场,应至少留有15—25%的富裕容量。

5.2.2.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必须满足导线载流量的要求,同时满足线路末端电压偏移的要求;其中架空导线还需要进行机械强度校验。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

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

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5.2.2.6设计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防雷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选择和确定防雷装置设置的位置,防雷装置的型式、防雷接地的方式和接地电阻值。

5.2.2.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方面内容。

5.2.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2.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2.5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5.2.4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2.6在施工程地下部分和潮湿场所使用220V以上电气设备和灯具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5.3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

5.3.1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2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部门,项目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方案制定人、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5.4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

5.4.1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

工程项目经理部每半月一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4.2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列检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

5.5人员要求

5.5.1专业人员

5.5.1.1临时用电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

b)经过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5.1.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5.1.3电工作业应至少由二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5.2各类用电人员

5.5.2.1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经考试合格。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5.5.2.2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5.2.3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5.2.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6日常维护与管理

5.6.1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5.6.2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5.6.3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

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

4)设置的1KV以下的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5.6.4现场需要变更供电线路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项目电气责任师和安全总监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施工。

5.6.5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项目电气责任师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5.6.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6.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5.6.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5.7安全技术档案

5.7.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c)技术交底资料;

d)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设备生产商或专业维修者提供);

f)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g)定期检(复)查表;

h)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i)各类配电、用电设备、电气材料的合格与进场资料。

5.7.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6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6.0.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正下方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6.0.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外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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