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门座起重机技术规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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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t-35m门座起重机
技术规格书
2011年8月
审定:
校对:
编制:
目录
1.总则 1
2.供货内容 1
3.使用地点 2
4.使用概况 2
5.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 2
6.作业现场的设计条件和自然条件 3
7.标准和规范 4
8.起重机和机构的工作级别(GB/T3811-2008) 5
9.起重机的整体稳定性 6
10.材料和制造工艺 6
11.金属结构 7
12.机构 11
13.机房和电气室 18
14.夹轨器、锚定、缓冲器及车挡、顶升、防风系缆和清轨器 19
15.司机室 20
16.电气设备 23
17.操作、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28
18.通信 33
19.环境保护 34
20.密封和润滑 34
21.油漆 35
22.外购配套件和外协作 36
23.铭牌与标记 37
24.工具和附件 37
25.备品备件 38
26.设备安装 38
27.调试、试验和验收 38
28.随机资料 40
29.竣工图纸 41
30.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42
31.设计、设计联络会与设计审查 43
32.监造和检验 44
33.售后服务 45
34.交货地点和时间 45
35.投标时的技术规格书附表(由投标者填写) 46
36.主要配置要求清单 46
37.附表 47
1.总则
1.1本规格书适用于XXXXX工业园区码头工程(一期)所配置的2台额定起重量为40t—35m的门座起重机。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了设备的功能、性能、结构等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
卖方将承担全部运输、卸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1.3本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与技术规格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5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6本规格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供货内容
该机供货应包括以下内容:
2.1门座起重机2台,包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现场试运转、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2码头高压接头箱及上机10KV橡套分相屏蔽软电缆和换向装置各1套/台,换向装置应根据码头预留孔和预埋件确定。
2.3提供起重机车挡、锚定座、防风系缆座、吊钩。
2.4随机工具、备品、备件及附件
随机工具及检测仪器(包括专用工具):
卖方应列出详细清单,注明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单价等,同时提供说明书,此项费用列入报价中。
备品备件:
卖方除应提供随机的备件清单外,另外列出在质保期终止后三年正常运转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清单及其价格清单。
质保期终止后三年正常运转所需的备品备件价格不列入总报价内。
2.5安装调试和生产试运转用的易耗件。
2.6上述条款外,还须包括本规格书有关章节规定的供货。
3.使用地点
XXXXX工业园区码头工程(一期)。
4.使用概况
本机安装在XXXXX工业园区码头工程(一期)码头的轨道上,共2台,用于装卸2000~10000吨级船舶的重大件、成品钢材及其它类件杂货。
该机为水平变幅式,能正、反旋转360o,四连杆起重臂系统的门座起重机,具有起升、变幅、旋转、行走四大机构。
门机可以带载水平位移变幅,带载作任意角度回转,可以在工作范围内作起升、旋转、变幅的单独或联合动作。
门机供电电压为AC10KV,50HZ。
所有操作均能在司机室内进行。
起重机还应装设各种安全保护和指示装置、航空障碍信号灯、测风仪等。
起重机各主要工作机构的电气驱动为全数字式交流变频、PLC控制调速,其起升机构还具有恒功率调速控制的功能。
起重机应设置超负荷限止器、航空信号灯、测风仪、动力电缆卷筒、夹轨器、锚定装置、防风系缆等设施。
为确保起重机安全可靠地工作,应安装各种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指示装置。
5.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
5.1起重量:
40t(10m—35m)
5.2起升高度
轨面以上:
28m(吊钩)
轨面以下:
15m
5.3幅度
最大幅度:
35m
最小幅度:
10m
5.4工作速度
(1)起升速度
30m/min(起重量吊钩下40t)
50m/min(起重量25t以下)
(2)旋转速度:
1.2r/min
(3)变幅速度:
50m/min
(4)行走速度:
25m/min
(5)轨距:
10.5m
(6)基距:
10.5m
(7)最大轮压:
≤45t
(9)轨道型号:
QU80。
(10)起重机最大尾部旋转半径:
≤8.5m
(11)门架下部的净空高度:
不小于6m
(12)门机的其余外形尺寸应经采购方认可。
(13)采用电缆卷筒供电。
供电电压为三相交流10KV,50HZ.满足门机
单向有效行走长度~140米。
6.作业现场的设计条件和自然条件
6.1货种
重大件、成品钢材及其它类件杂货
6.2码头布置概况
(1)作业船型
船舶类型
船型主尺度(m)
备注
总长
型宽
型深
满载吃水
5000DWT杂货船
124
18.4
10.3
7.4
设计船型
10000DWT杂货船
146
22.0
13.1
8.7
水工结构设计船型
5000t甲板驳船
98
21.0
5.5
4.1
兼顾船型
2000DWT杂货船
86
13.5
7.0
4.9
兼顾船型
(2)码头长度:
290m
(3)码头宽度:
30m
(4)码头面标高:
+7m(吴淞零点)
(5)水位
设计高水位4.63m(吴淞零点)
设计低水位1.35m(吴淞零点)
(6)江侧轨中心距码头前沿距离:
2.5m
(7)轨道型号:
QU80,轨道顶面与码头面平。
6.3作业现场的自然条件
(1)风速
工作状态最大风速:
20m/s
非工作状态最大风速:
55m/s
(2)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
38℃(设备按45℃设计)
最低气温:
-11.5℃(设备按-15.0℃设计)
(3)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最大相对湿度100%(设备按100%设计)
(4)地震
基本地震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5)气候条件
有雾气、雷暴和海洋性气候侵蚀
(6)工况
年作业360天,三班制,连续作业
(7)起重机使用寿命20年
7.标准和规范
除本规格书另有规定外,该门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验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或买方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以上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中标后应提供2套所采用的有关标准。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范》(GB6067-85)
《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7495-1998)
《设备结构设计规范》(ISO5049/1-1980)
《涂装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10-86)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要求》(JB/ZQ40003-86)
《瑞典工业标准》(SIS)
《工业及民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55-86)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32-82);
《起重机试验规范与程序》(GB5905-86);
《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85);
《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T244-95)。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欧洲搬运工程协会标准FEM(98)
德国工业标准DIN
瑞典工业标准SIS05590
美国焊接学会标准AWS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标准EIA
同时还应满足当地技术监督局关于起重机安全技术的有关规定。
上述标准及规范中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应按较高的标准和规范。
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
8.起重机和机构的工作级别(GB/T3811-2008)
起重机应采用上述标准和规范,按连续工作制进行设计,即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满足昼夜可连续作业的要求。
机构和结构设计应按最大可靠性和最小维修量原则进行设计和选择,以确保设备完好率。
8.1起重机工作级别
利用等级U6
载荷状态Q3
工作等级A7
8.2机构工作级别
机构名称
起升机构
变幅机构
旋转机构
行走机构
利用等级
T6
T5
T5
T4
载荷状态
L3
L3
L3
L2
工作等级
M7
M6
M6
M4
9.起重机的整体稳定性
门机在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抗倾覆稳定性应符合本规格书所选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算,至少要符合FEM最新标准,并符合如下要求:
当臂架系统处于最小幅度时的非工作状态下,最大风速55m/s正对臂架方向作用时,门机应保持整机稳定;当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起重机在最大幅度带额定载荷时,风速达到最大工作风速20m/s时,起重机保持整机稳定;当起重机在风速33m/s的突发阵风袭击时,起重机保持整机稳定和不产生滑移。
校核工作时抵抗被风吹动滑移的安全性。
10.材料和制造工艺
起重机必须选用符合认可标准的优质材料。
所有材料都应具有质量保证书、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制造过程中实施材料跟踪、重要材料必须采用标记搬移。
主要承载结构件钢板、扁钢最小板厚不得小于8mm,型钢腹板及次要构件的最小板厚不小于6mm,主要构件钢管的壁厚不小于8mm,次要构件钢管的壁厚不小于4.5mm。
钢材应根据Sa21/2级进行喷丸预处理。
所有零件毛坯的质量都应符合认可的标准和规范。
采用的连接材料必须符合认可的标准和规范所规定的要求,高强度螺栓、螺母均应经热处理,并应经拉力试验,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保存。
焊接工艺和焊缝的检查应严格遵照被确认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理的焊接工艺防止和减少焊接产生的内应力和变形,对焊接变形较大的部位应进行矫正。
应优先采用自动焊接工艺和气体保护焊,所有焊工应持有焊工“资格证书”。
外部焊缝均应是连续焊接,其应力最大的断面附近不允许有对接焊缝,所有焊缝均不得有影响质量的缺陷。
重要的焊接部位及应力大于70%许用应力的受拉焊缝必须经X射线检查或经买方认可的其他无损探伤检查,检验长度应不少于焊缝长度的20%,所有的检验报告均应提交买方保存。
板材下料应优先采用数控切割或半自动切割,如无法避免手工切割时,应采用打磨消除手工切割痕迹。
钢板、型材的矫直与弯曲成型必须采用加压工艺,不得锤击。
钢结构上的孔,应是钻削制孔或铰制孔,不允许冲孔,并应符合被认可的标准和规范。
重要的轴类应进行材料试棒试验,并应向买方提交有关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