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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方案 2.docx

基坑监测方案2

 

万嘉·永升华庭

基坑监测方案

 

院长:

张庆鹏

总工:

林民勇

审核:

黄志强

编写:

黄庆林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2011年5月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三、监测目的和依据

四、监测内容及项目

五、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六、监测方法及精度

七、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八、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九、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十、监测人员配备

十一、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十二、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十三、其他

一、工程概况

1、拟建工程场地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六一路与宝夏广场景观步行道交叉处东南侧,东侧及南侧邻民房,西侧为景观步行道、北邻六一路。

拟建场地现状主要为空地,局部为已拆除旧房空地,场地大部分已平整,场势不平坦,总体东部较高,其余部分较低,设置一层地下室,采用冲钻孔灌注桩基础。

±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12.000m,场地地面标高约为-1.800~3.500m,地下室底板垫层底标高位为-6.750m,则基坑开挖深度为4.950~10.450m。

2、本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系数r=1.0,有永久性边坡部分安全等级为一级,重要性系数r=1.1

二、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1、根据工程勘察报告,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土层主要为:

①素填土:

稍湿一湿,松散,主要分布在场地东侧,层厚0.4~2.4m;②残积砂质粘性土:

可塑一硬塑,湿,层厚13.2~22.6m。

2、场地内地下水为赋存于残积砂质粘性土中的孔隙水,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表水的垂向渗透补给及相邻含水层侧向径流补给。

稳定水位为埋深0.96~6.88m,基坑开挖时不需采取降水措施。

3、根据该场地的地质、水文条件及周边环境情况,本基坑采用放坡与喷锚的联合支护型式。

三、监测目的和依据

1、监测目的

地下室基坑支护结构安危不仅关系到本工程的安全,还关系到附近建筑物,城市管线及道路设施的安全,因此必须采用信息化施工方法,对基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分析判断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性,如果出现超过规范和设计规定的允许值,可及时报警,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2、监测依据

(1)业主提供的本工程设计资料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5)《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06)

四、监测内容及项目

(1)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2)基坑坡顶沉降和水平位移监测

(3)邻近建筑物沉降监测

(4)周边地表沉降监测

(5)地下水位监测

五、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1、基准点布设

1.1、为了精确测量基坑坡顶、周边地表及邻近建筑物的沉降,需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外,布设不受外界条件影响和破坏的工作基点,并在监测全过程中定期复核,以保证其稳定性。

监测网沉降按一级水准进行观测,其环线闭合差≤0.3

(n为测站数)。

根据该工程场地特点,拟布设3个工作基点(BM1、BM2、BM3)。

1.2、为了精确测量坡顶水平位移,需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外,布设不受外界条件影响和破坏的工作基点,并在监测全过程中定期复核,以保证其稳定性。

水平位移监测网按二等精度进行观测,观测点的点位中误差±3.0mm;根据该工程场地特点,拟布设3个工作基点(K1、K2、K3)。

2、深层水平位移(测斜)

基坑开挖及地下室结构施工过程中,由于基坑侧压力的改变,必然导致基坑外围土体产生变形,为了解深部土体蠕动变形情况,在基坑周围按设计要求布设9个测斜观测点(C1-C9)。

具体位置见基坑支护平面图。

测斜管埋设采用XY-1型工程钻机钻孔,孔径Ф110,孔深8~12m。

成孔清渣干净后埋入Ф75mm测斜管,管外壁与孔壁之间用中粗砂注水回填密实。

管底与管顶均加盖保护,以免杂质进入管中。

3、坡顶沉降

在基坑施工期间,支护结构的沉降是保证基坑能否顺利施工的重要指标。

为了及时了解沉降的情况,在边坡顶部按设计要求布设29个沉降观测点(J1-J29)。

4、坡顶水平位移

在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坡顶水平位移也是保证基坑能否顺利施工的重要指标。

为了及时了解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情况,按设计要求,在坡顶沉降观测点同一位置布设位移观测点(S1-S29)进行水平位移观测。

5、邻近建筑物沉降

在基坑施工期间,邻近建筑物的沉降是基坑施工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为了及时了解邻近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在基坑东侧及南侧的邻近建筑物上按设计要求布设18个沉降观测点(J30-J47)。

6、周边地表沉降

在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地表沉降也是基坑施工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基坑周边地表变形的情况,按设计要求,在基坑北侧、西侧的道路上每15m布置一个沉降观测点,共布设12个沉降观测点(J48-J59)。

7、地下水位

按设计要求,在基坑周边布设9个地下水位监测点(G1-G9)。

采用XY-1型工程钻机钻孔,孔径Ф110,孔深8~12m。

成孔清渣干净后埋入Ф70PVC花管,管外壁用纱网包裹,管底与管顶均加盖保护,以免杂质进入管中。

六、监测方法及精度

监测项目初始值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测定,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在监测过程中,宜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由固定的观测人员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

观测时可由管底开始向上提升测头至待测位置,或沿导槽全长每隔500mm(轮距)测读一次,将测头旋转180度再测一次。

两次观测位置(深度)应一致,依此作为一测回。

每个测斜导管的初测值应测两测回。

采用CX-3型测斜仪测试,仪器精度为±0.1mm/500mm。

2、坡顶沉降监测

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仪,按三级水准进行观测,其环线闭合差为≤1.4

(n为测站数);通过每次观测时高程产生的变化,计算各个观测点的沉降量。

3、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基坑坡顶水平位移观测采用全站仪,测距精度为2mm+2ppm。

按四等精度要求,通过每次观测时坐标的变化,计算各观测点的位移量。

4、邻近建筑物沉降监测

邻近建筑物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仪,按二级水准进行观测,其环线闭合差为≤1.0

(n为测站数);通过每次观测时高程产生的变化,计算各个观测点的沉降量。

5、周边地表沉降监测

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仪,按三级水准进行观测,其环线闭合差为≤1.4

(n为测站数);通过每次观测时高程产生的变化,计算各个观测点的沉降量。

6、地下水位监测

采用水位仪测量,记录每次观测时水位的高程,测量精度±1mm。

七、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1、基坑工程监测工作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室工程施工全过程。

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至地下室施工至±0.00,基坑周边土方回填完毕后终止观测。

2、基坑施工至开挖前的监测频率为5-7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期间,每1~2天观测一次;底板浇注后,7天内每1~2天观测一次;7-14天内每2~3天观测一次,14-28天内每3~5天观测一次,28天以后,每5~7天观测一次。

3、如发现变形速率增大或总变形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八、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一)监测报警值

监测项目

深层水平位移

基坑坡顶水平位移

基坑坡顶竖向沉降

累计值(mm)

30

40

40

变化速率(mm/d)

2

2

2

备注:

1、变化速率大连续三天大于表中值的70%,应报警

(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警,若情况较比较严重,

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已有建筑采用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上表中的报警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围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土钉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应力骤增、压曲、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已大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02)规定的允许沉降差或建筑物整体倾斜度累计达到2/1000或建筑物的倾斜速率连续三日大于0.0001H/d(H为建筑物承重结构高度)。

(三)应急方案

①坡顶卸载

②坡底反压

在场地内保证有一台挖掘机可以随时调用,并准备足够的砂和砂袋,其中部分砂袋应预先装好砂;当出现基坑边坡变形过大,及时用挖土机挖土在坡底被动区回填反压稳定坑壁,直到变形稳定。

九、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在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与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之间应经常联系,每次监测后及时整理测试结果,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提交监测成果资料,如遇紧急情况达到预警条件时,先电话或口头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防护措施。

监测结束后及时提供总结报告。

 

 

监测结果达到或超过预警标准

 

十、监测人员配备

为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需求,设项目负责1人,现场监测人员2-3人。

监测员要及时落实各项监测工作,详细记录各班次的各个项目的现场监测数据,做好监测资料的整理,发现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控制标准情况时,及时上报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十一、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监测仪器应经过校准或标定,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十二、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1、作业人员须经安全知识学习考核后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工地应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平底鞋。

严禁酒后上岗;遇大风或大、中雨应停止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技术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与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5、技术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本工程的监测工作。

十三、其他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请相邻房屋业主、市政、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城建档案有关单位,就设计施工方案征询相关各方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作好原始记录,并经双方确认。

在建设过程中要确保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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