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扬尘治理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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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XX项目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核人:
XX监理公司
第五章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5
第六章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要点8
施工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
4.设计单位:
第二章扬尘治理的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措施》
《沧州市建筑领域扬尘管理标准》
河北省住建厅和沧州市住建局的相关规定
依法签订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附件
第三章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
第四章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1)施工现场必须100%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要求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必须100%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它软质材料铺设。
硬化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出入车辆100%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100%采取覆盖、固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车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
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并有专人负责。
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2)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第五章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扬尘整治的事前控制
1.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扬尘整治工作管理体系,扬尘治理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
主要是审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1.2.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整治管理机构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是否符合扬尘治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1.3.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制度,扬尘整治教育培训制度,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得走过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
1.4.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语,标牌的执行情况,警示要符合规范要求。
1.5.施工现场加强对污染源部位和污染源物品的管理,有明显的标示;
1.6.加强文明施工建设和文明施工检查。
2.扬尘整治工作的事中控制
2.1.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清运。
禁止凌空抛掷。
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2.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2.3.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2.4.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
2.5.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6.建设工程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板材围档。
2.7.施工过程必须设置密目防尘网,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物料、渣土外逸,粉尘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2.8.建筑工地扫尾阶段,楼房内清扫出的垃圾必须装袋清运;外架拆除必须先用水喷洒后拆除,避免粉尘飞扬。
2.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2.10对在扬尘整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扬尘整治工作的事后控制和监督
3.1.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扬尘事故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签发停工指令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
3.2.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的扬尘污染事故报告和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3.3.参加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扬尘污染事故调查分析。
3.4.对扬尘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进行总结,用以教育广大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六章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要点
1.检查现场保障措施。
1.1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保障体系,是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1.2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
1.3检查现场公示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企业及主要责任人。
2.检查大门设置情况。
2.1检查施工现场大门是否整洁、美观,大门宽度不小于6米,高度不低于4米。
2.2检查大门口处明显位置是否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扬尘治理各项制度,举报受理电话。
2.3检查大门处是否设置警卫室。
2.4检查大门外5米内清理情况,是否有专人保洁维护,是否有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3.检查现场围挡设置情况。
3.1检查施工现场周围是否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3.2检查施工现场围挡是否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3.3检查施工现场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是否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
3.4检查施工现场围挡是否严密,根部与地面是否有空隙。
4.检查工地出入口情况。
4.1检查建筑工地出入口内侧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定期检修。
4.2检查冲洗装置周围是否设置排水沟,泥浆、废水排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3检查工地是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车辆的车轮和车身进行冲洗。
4.4检查建筑工地出入口是否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储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检查工地场地硬化情况。
5.1检查施工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存放区、材料加工区是否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
6.检查建筑物立面封闭情况。
6.1检查建筑物立面是否采用规格为2000目以上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
6.2外脚手架拆除时检查是否采取洒水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7.检查工地物料、材料堆放情况。
7.1检查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存放超过一天以上的土堆是否采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7.2检查是否区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和办公生活区,是否采用相应的隔离措施。
7.3检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规定码放,并进行覆盖和设置标牌。
7.4检查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是否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应达到无空隙、全封闭的标准。
7.5检查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是否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
7.6检查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全覆盖,使用用过程中是否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检查现场垃圾清运情况。
8.1检查建筑物内的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清理时是否采用湿法作业,严禁起尘。
运输时是否采用密闭器具或临时管道运输,不得从空中抛撒。
8.2检查生活垃圾是否封闭存放,日产日清。
8.3检查垃圾清运前是否洒水防止起尘,是否按规定及时清运。
8.4检查建筑垃圾、土方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市环卫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文件和交通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9.检查现场保洁及洒水情况。
9.1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是否配备洒水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洒水,保证施工现场不起尘。
10.土方开挖阶段检查要点。
10.1检查工程渣土运输车是否平槽装运,在驶出工地前是否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漏,污染周边环境。
10.2根据土方开挖的实际情况,检查开挖时是否安排专人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0.3检查土方开挖完的部位是否及时采取覆盖或硬化措施。
11.室外配套施工阶段检查要点。
11.1检查现场出入口是否采取铺毡、清土清泥等措施,避免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11.2检查不施工部位土方、散料、裸土是否采用覆盖措施。
11.3检查施工时是否对表面干燥起尘土体采取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后是否及时覆盖并洒水。
12.其它检查要点。
12.1遇到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现场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12.2根据规定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
现场拌和砂浆时应采取封闭措施。
12.3现场音质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禁止使用非清洁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
12.4现场石材、木材等产尘作业应封闭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