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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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2021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
,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
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
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
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
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
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
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
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
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
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账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24小时。
2、饮食卫生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
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
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2、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帐目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帐目清楚,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并公布帐目,盈亏小于3%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
示范园每季度、1级园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全托达92%、85%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
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卫生与消毒制度
1、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间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
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每周洗澡、洗头一次。
每天洗脚、洗屁股。
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
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一次。
(5)被褥、凉席个人专用,寄宿制儿童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
日托每月一次。
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凉席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三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
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
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
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2、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
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有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
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至少通风一次,每次10—15分钟。
(3)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昆虫动物。
(4)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5)床围栏、小桌椅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清洁一次(6)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7)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8)厕所要儿童专用,儿童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9)有游泳池的园(所),应按环境卫生有关条例要求,做好水的消毒。
(10)新装修后的园(所),室内环境要经有关部门检测,相关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
2、接种疫苗后如发现儿童有严重的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
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
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3、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___,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
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
如适当地进行营养上的干预,按体弱儿管理要求认真做好个案记录,按病种做好小结。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必要时及时就医。
体格锻炼制度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
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从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创造条件开展日光浴、水浴、空气浴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
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
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
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5、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
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儿童有病时暂停锻炼。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一年4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症儿童均应进行专案管理。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保教人员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理,并在一日生活中给予特别照顾。
4、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5、具体管理措施:
(1)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的防治见“儿童常见病防治”。
(2)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管理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加强生活各环节的护理,适当参加活动,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决定活动量,活动强度及时间。
天气变化时随时增减衣服,减少呼吸道感染。
③根据卫生部规定按时接受预防接种④结案。
根治手术后方可结案。
(3)癫痫儿童的管理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
正常饮食,掌握进食量,不要过量;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度紧张,兴奋及激烈运动;不要攀高或在水边玩耍,随时警惕突然发作发生意外。
③密切与家长联系。
详细询问和观察发作特点,持续时间,可能诱发的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发作次数。
④督促遵医嘱长期按时服药。
不能随意停药或减量,保证定期复查。
⑤保教人员要关心爱护病儿,不歧视病儿。
(4)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儿童的管理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
该类儿童与同龄儿在吃饭、穿衣、大小便、活动等方面有一定差距,生活上要给予特别的照顾。
③活动安全:
根据神经发育迟缓类型与程度安排该类儿童的活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功能训练,在活动中谨防意外事故。
④转诊:
对神经精神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平均水平的儿童,应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接受检查。
(5)常见畸形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注明畸形的种类、程度以及具体管理措施。
②唇腭裂:
该类儿童在吃饭、喝水时应注意给他们充分的时间,不能催促,以免出现误吸,发生危险。
③四肢畸形。
根据四肢畸形的程度决定儿童参加活动的种类和强度,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保教人员应注意爱护、照顾有畸形的儿童,并教育其他儿童尊重、关心他们,不得歧视,使畸形残疾儿童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6)肥胖儿童管理
①建立专案管理。
对单纯性肥胖的儿童建立肥胖儿管理卡片,轻度肥胖只要管理不需记个案,中度肥胖以上要进行个案管理②分析病因,从饮食、运动、遗传、心理等方面仔细分析病因,如考虑为其他疾病引起的肥胖应建议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进行检查。
③定期监测。
重点监测体重增长幅度,每月测量体重一次,每3个月测量身高1次。
④家长联系。
与家长密切联系,给予家长正确的、科学的育儿知识,使家长重视肥胖的危害性,能够积极配合对患儿饮食起居上的调整以及治疗。
⑤结案。
体重降至同性别同身高标准体重20%以内,继续维持3个月方可结案。
肥胖程度减轻并在半年内稳定,为管理有效。
五官保健制度
1、眼保健、口腔保健按工作常规。
2、听力保健:
(1)开展儿童听力筛查工作:
每年对儿童进行筛查
(2)听力筛查的方法:
推荐方法:
耳声发射法。
如无条件采用耳声发射法做筛查,可采用行为观察测听。
(3)管理。
具有高危因素或可疑听力异常者,应建立《松原市0—6岁儿童听力管理档案》,并填写《松原市0—6岁儿童可疑听力异常转诊表》,将其转送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确诊。
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制度
1、早期教育。
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本着保教结合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早教训练方案。
2、儿童心理保健:
(1)筛查时间:
首次在入园后2个月筛查,以后每年筛查1次。
(2)筛查内容:
入园时筛查的内容包括智力、语言、运动发展水平,情绪与行为问题,气质评价。
入园后的筛查主要为情绪与行为问题。
(3)建立心理保健档案
①基本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儿童入园时与入园后每次筛查的结果,对象为所有儿童;
②建立个案:
对象为查出有问题的儿童。
③追踪观察:
对个案进行追踪观察和评价。
④问题儿童干预。
a运动落后儿童干预:
开展运动与游戏训练;b语言落后儿童干预:
语言训练;c智力落后儿童干预:
特殊教育;
d情绪与行为问题儿童干预:
咨询指导,教育干预;e特殊气质儿童的教育干预:
咨询指导。
(4)转诊:
对不能在幼儿园处理的问题儿童,应转诊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心理保健中心做进一步确诊治疗。
(5)健康教育:
对家长进行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的讲座,宣传栏中介绍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
安全制度
1、执行《托幼机构安全工作常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
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院,不得漏报。
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
在托幼机构中,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
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
中毒、颅骨骨折,以及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把儿童遗忘在空房子里,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
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家长联系制度
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在家庭中的情况并将儿童在园(所)中的表现向家长反映、增进家长对园(所)工作的了解,争取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
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
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薄、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定期向家长了解并且通报幼儿健康状况。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
如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儿童心理问题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
可根据季节易发病。
(如冬春季节:
水痘、百日咳、麻疹、流感、腮腺炎等;夏秋季节:
肠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进行宣传;还有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如何预防、隔离、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家长进行宣教。
3、每学期在家长学校中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课。
4、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5、组织园所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
每学期1—2次。
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如下报表:
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情况调查表
(一)、表
(二);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报表三张。
于每年___月___日例会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2、表、卡、簿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第二篇: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妇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
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
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膳食管理制度
(一)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三)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四)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五)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六).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
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七)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
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体格锻炼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
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
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制度
入园健康检查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
(一)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二)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三)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四)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
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
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五)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六)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二)
(一)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三)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四)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
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三)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三)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五、卫生与消毒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二)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三)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
水杯、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
(四)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
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