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管技术要求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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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管技术要求内容
铝管技术要求内容
1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各系列铝合金挤压管材(管坯、盘管、成品管)的尺寸要求、表面质量接受水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装框、搬运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90——1996变形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4437.1——2000铝及铝合金热挤压管
GB/T4436——1995铝及铝合金管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3246——2000铝及铝合金加工制品组织检验方法GB/T3199——1996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3技术要求
3.1尺寸要求
3.1.1管坯尺寸要求
牌
状
规格
技术要求
成品壁厚的选
备注
号
态
夕卜径
公差
壁厚公
差
偏
心
度
用
6063
R
25*2
.5
+1
-0.30
±0.25
0.2
5
拉制成
品>1-1.5mm的
壁厚
6063
R
28*2
+1
-0.30
+0.20
-0.30
0.2
5
拉制成品w
1mm的壁厚
6063
R
28*3
+1
-0.30
+0.30
-0.20
0.2
5
拉制成
品>1.5mm的壁
厚
LF21/
3003
3103
R
28*2
+1
-0.30
+0.20
-0.30
0.3
0
用于直拉管
LF21/
3003
3103
R
28*2
+1
-0.30
+0.20
-0.30
0.5
0
用于水箱管或没有偏心度要求的产品,长
度<2800mm
YTF/3
103A
R
28*2
+1
-0.30
+0.20
-0.30
0.3
0
6061/
6063
LF21/
3003
R
28*2
.5
±0.30
±0.25
0.3
5
LF21/
3003
R
28*3
+1
-0.30
±0.25
0.3
0
拉制成
品>1.5mm的壁
厚
LF21/
3003
R
25*2
.5
+1
-0.30
±0.25
0.2
5
拉制成
品>1-1.5mm的
壁厚
LF21/
3003
R
25*2
.5
+1
-0.30
±0.25
0.3
5
适用于香港益新或偏心度没有要求的产品
(定单)
6063/
6061
LF21/
3003
R
24*3
.4
±0.10
+0.20
0
0.0
7
CT管
坯
6063
R
40*3
±0.30
±0.25
0.1
5
CT管
坯
LF21/
3003
R
25*2
.5
+1.0
—0.1
+0.15
-0.30
0.1
CT官
坯
L4/60
63/L2
5
LF21/
3003
R
28*2
+1.0-
+0.10
CT管
0.1
L4/60
0.15
-0.30
5
坯
63/L2
LF21/
3003
R
28*3
+1.0
±0.20
CT管
0.1
L4/60
-0.30
5
坯
63/L2
LF21/
3003
R
34*2
+1.0
+0.05
CT管
L4/60
-0.10
-0.30
0.1
5
坯
63/L2
6061/
6063
37*1
CT管
R
±0.30
±0.20
0.1
LF21/
.8
坯
3003
5
LF21/
R
43*3
±0.30
+0.20
0.1
CT管
坯
3003
.7
-0
5
1050/
LF21
R
50*2
±0.30
+0.20
0.1
CT管
3003/
.2
-0.10
坯
6063
5
6061
R
44*2
.5
±0.50
+0.30
-0.20
0.1
5
CT管
坯
6063/
6061
40*2
CT管
R
±0.30
±0.25
0.1
LF21/
.5
坯
3003
5
6063
CT管
LF21/
R
38*3
±0.20
±0.30
0.1
3003
5
坯
LF21/
0
CT管
3003
R
43*1
±0.25
0.1
坯
1060
-0.15
5
+1.00
+0.50
4343/
R
38*4
-0.20
-0.20
0.5
3003
0
复合
4045/
管
3003
R
60*5
±1.0
±1.0
0.5
0
LF21/
+0.30
3003
R
38*3
±0.25
6063
+1.0
0.3
5
4343/
3003
4045/
3003
R
38*3
+0.30
+1.0
±0.25
0.3
5
复合
管
5052
R
38*4
+1.00
0.20
+0.50
-0.20
0.5
0
R
60*5
±1.0
±1.0
0.5
0
5049
R
38*4
+1.00
-0.20
+0.50
-0.20
0.5
0
R
60*5
±1.0
±1.0
0.5
0
5086
R
38*4
+1.00
-0.20
+0.50
-0.20
0.5
0
R
60*5
土1.0
土1.0
0.5
0
6063
6061
R
38*4
+1.00
-0.20
+0.50
-0.20
0.5
0
6063
R
26*2
.6
±0.15
±0.1
0.1
2
6063
R
20*2
.2
±0.15
±0.1
0.1
0
3.1.2盘管管坯尺寸要求
牌
号
状
态
规格
技术要求
备注
夕卜径
公差
杯1度
壁厚
公差
偏心度
3003/
LF21
1060
6063
R
28*2
+0.5
-0.30
<1
±
0.25
0.15
3.1.3成品管坯尺寸要求
牌
号
状
态
规
格
技术要求
备注
夕卜径公差范围
壁厚公
差范围
外径椭
圆度
偏心度
3003/
LF21
M
HX
X
按产品规格
<0.10
<0.12
<0.08
0.10
6063
T4
按图纸
<0.2
<0.15
<0.12
0.10
拉制
T83成
品
6063
T4
T5
T6
M
按产品规格
<0.10
<0.12
<0.08
0.10
3.1.2成品尺寸要求
牌号
状
态
规格
技术要求
备注
内径/外径公差范围
壁厚公
差范围
外径椭
圆度
3003
M
HXX
巾w10
±0.03
±0.03
w0.06
10v巾
w20
±0.05
±0.05
w0.10
20v巾
w25
±0.05
±0.06
w0.12
注:
1、成品管尺寸,由客户产品的极限尺寸要求根据本标准的公差范围进行上、下公差的配置。
2、成品管尺寸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要求。
3.2化学成份
化学成份按内标控制执行。
3.3表面质量
3.3.1管材表面为热挤压表面,内外表面不允许有铝屑粘接,气泡、裂纹、起皮、外来夹杂物、深度拉丝。
3.3.2管材表面允许有局部的擦伤、划伤、碰伤、压坑、轻
微拉丝等。
其深度管坯w0.20mm、成品管w0.1mm并保证管材的最小尺寸,可接受缺陷在同一根管材上不允许超过5个。
3.3.3管材的表面允许有由模具造成的挤压流纹,不粗糙的黑白斑点。
3.3.4复合管坯表面允许有轻微横向皱纹。
3.3.5管材表面接受标准以现场实物封样为准,现场样品展示板作为本标准必要的补充部份。
3.3.6如管材表面有特殊要求,则按图纸中技术要求内的标准执行。
3.4扩口试验
CT管扩口试验将管材外径扩大1.4倍,确认扩管部位无龟裂现象。
3.5低倍试验管材的低倍试验不允许有缩尾、裂纹、气孔、成层和外来夹杂物。
3.6显微试验管材的显微试验不允许有过烧。
4试验方法
4.1管材的化学成份分析按GB/T6987,取样按GB/T17432-1998。
4.2管材的显微组织和低倍组织检验按GB/T3246-2000规定进行。
4.3管材的表面质量用肉眼检查并对照封样样品,对不能确定深度的缺陷可以修磨后测量,但其深度不得超过允许的外径和壁厚偏差。
4.4管材的尺寸检验用精度为0.01mm的量具测量,盘管外径椭圆度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5扩口试验的扩口芯头按管坯规格使用对应芯头,扩管部位的尺寸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确认不低于管材外径的1.4倍。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管材应进行过程及入库检验,并保证产品符合本技术要求。
品管检验员有责任对过程质量进行监控。
5.2检验项目
5.2.1每批管材应进行尺寸、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应逐根检验,入库检验进行抽检。
5.2.2CT管除进行外观检验外,还应进行扩口检验。
直管扩口检验取每段棒料挤出管材头部去接头后产品进行检验;盘管取盘绕时每卷管材的头部和尾部进行检验。
5.2.3CT管材新模具试制时,应至少取两段挤出产品头部和尾部进行低倍检验,确认无接头、无缩尾的去头、去尾长度。
5.2.4若材料标识不清或对材料有疑义时,应进行化学成份分析。
5.2.5若控温系统超温应对挤出产品进行显微试验,确认产品无过烧现象。
5.3检验结果的判定
5.3.1化学成份不合格时,判定该熔次(或批)不合格。
尺寸、外观质量不合格时,为单件不合格。
5.3.2低倍试验接头不合格,应重新在挤出管材头部往后取样直至无接头;低倍试验尾部缩尾不合格,应重新生在挤出管材尾部往前取样直至无缩尾。
5.3.3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6标志、装框、搬运、贮存
6.1标志
6.1.1管材每批应有流转卡、每框有标识卡并放在料框上专用存放标识的地方。
流转卡及标识卡上应注明:
名称、规格、炉号、批号、牌号、状态。
6.2装框、搬运、储存
6.2.1装框时每个料框应由同一合金、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
成,且管一端端口应对齐,对齐偏差w50mm。
6.2.2装框时应防止管材之间因任何不当操作而发生的擦、碰、划伤等缺陷。
6.2.3管坯管材在拉制前工序之间的搬运应以吊装料框方式进行。
6.2.4管材的贮存场所应清洁、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库房应能防止雨、雪浸入且库房内不能同时贮存其它化学活性物质和潮湿性物资。
6.2.5管材不能露天存放,也不允许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如须短期内露天堆放时,应有严防雨、水、雪浸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