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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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1、我国工人阶级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答:
我国工人阶级诞生于1840年以后,是在近代工业企业中,开始诞生并逐渐发展壮大的。
2、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是什么?
答:
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以上海为中心的全国工人总同盟罢工,推动了爱国运动取得决定性胜利,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
3、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领导下建立的第一个工会是什么?
答:
上海机器工会
4、北京的共产党早期组织领导在长辛店建立的工会为了同旧式工会相区别,取名为什么?
答:
长辛店工人俱乐部
5、请简述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组织机构的历史沿革。
答:
①1921年8月成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②1925年5月成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③1939年4月成立的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④1945年4月成立的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⑤1948年8月,在哈尔滨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恢复重建中华全国总工会。
6、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什么时候?
答:
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6月。
7、中国工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
《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这表明,中国工会的本质属性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群众性和政治性的有机统一。
8.工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什么?
答: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9、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答:
中国工会群众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参加工会组织及其活动的自愿性、民主性和吸纳工人阶级队伍成员的广泛性。
10、简述工会阶级性、群众性和政治性的关系。
答:
中国工会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群众性和政治性的有机统一;群众性以阶级性为限度;阶级性以群众性为基础;阶级性、群众性以政治性为保证。
11、中国工会的政治地位主要表现为什么?
答: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12、中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什么?
答:
中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工会的法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工会的法人资格等。
其中,从法定权利来说,工会的代表权是工会的各项权利的前提,工会的维护权、参与权、平等协商权、监督权是实质内容。
13、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14、工会的权利有哪些?
答:
主要有:
代表权,维护权,参与权,协商谈判权,监督权。
1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系是什么?
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创造性地回答了什么样的时代课题?
答:
走什么样的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什么样的工会。
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大现实意义是什么?
答:
指明了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
18、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是什么?
答:
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9、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是什么?
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0、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显著区别是什么?
答:
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高度的政治性的统一。
21、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2、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是什么?
答: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23、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是什么?
答:
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组织上的要求是什么?
答:
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25、中国工会国际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
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
2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答: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坚持推动形成国际工运新秩序;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
27、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核心、根本和关键分别是什么?
答:
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本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关键是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8、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29、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的要求的内容是什么?
答:
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30、《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了工会哪四项组织原则?
答:
(1)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2)实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31、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
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6)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32、《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了工会哪五项组织制度?
答:
(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2)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3)民主选举制度;(4)联合制、代表制;(5)委员替补、增补制。
33.中国境内各级各类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什么?
答:
中华全国总工会。
34、中国工会组织接受哪双重领导?
答:
中国工会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
35、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有哪两方面的要求?
答:
一是“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是按照群众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充分体现群众化、民主化要求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
6、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4)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37、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答:
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
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者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38、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
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39、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委员会的任期是多长时间?
答:
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3或者5年。
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召开会员大会。
40、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
(1)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4)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41、什么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
答: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是指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在规定的任期内,始终具有代表资格、履行代表权利和义务的制度。
42、工会民主选举有几种方式?
答: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43、什么是工会干部协管?
答:
工会干部协管是指:
按照党中央规定,工会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即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工会党组协助管理的制度。
44、对工会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45、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的一般方式是什么?
答: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所采用的一般方式:
一是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时,同时选举工会主席。
二是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工会主席候选人,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
46、工会经费的来源是什么?
答: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工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
47、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按何种比例计算?
由谁使用?
答:
会员个人按照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
会员所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工会使用。
48、工会经费的使用有什么规定?
《工会法》规定: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49、关于工会财产、经费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答:
《工会法》规定: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50、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
(1)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工会会员;
(2)提名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3)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4)呈报选举结果;(5)依法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51、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答: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52、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
(1)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
第五条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2)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指导和帮助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督促和参与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
做好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
(3)对女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
(4)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5)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有关方面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6)与国际妇女组织开展友好交流活动,为妇女解放事业作出贡献。
5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
(1)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凡属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女职工意见,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2)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会议,也可临时召开会议。
(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
(4)县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增强基层女职工组织的活力,为广大女职工服务。
54、什么情况下基层工会设置专职工会主席?
答:
《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
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55、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56、关于工会法人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法》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57、基层工会建设的“五好”标准是什么?
答:
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组织规范好、职工反映好。
58、新形势下基层工会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答:
基层工会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为重点。
59、如何提高基层工会规范化水平?
答:
(1)规范工会组织建设;
(2)规范工会主席产生;(3)规范制度建设;(4)规范建设职工之家。
60、建设职工之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经历了哪些阶段?
答:
1984年,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拉开了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序幕。
二十多年来,建家活动经历了组织整顿、深入推进、提高水平、创新发展四个阶段。
61、建设职工之家的原则、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1)原则是:
服务大局的原则、突出维护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创新发展的原则和齐抓共建的原则。
(2)基本要求是:
①健全组织体系。
②促进科学发展。
③履行维权职责。
④提高职工素质。
⑤服务职工群众。
⑥加强自身建设。
62、工会组织有哪几项社会职能?
答:
工会有四项社会职能:
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
63、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答: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4、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
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女职工特殊权益。
6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包含哪些内容?
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主要内容是:
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66、党领导下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包括哪些内容?
答:
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
67、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包含哪些内容?
答:
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
68、劳模精神的内涵有哪些?
答:
劳模精神是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生动体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展示。
它包括: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69、如何学习劳模精神、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
答:
(1)用劳模的崇高理想凝聚职工;
(2)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职工;(3)用劳模的高尚情操陶冶职工;(4)用劳模的进取意识引领职工。
70、什么是劳动竞赛?
答:
劳动竞赛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劳动竞赛特指生产竞赛;广义的劳动竞赛是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的统称,包括生产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
71、“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是什么?
答:
是全国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车间、工段、班组。
72、劳动竞赛的特点有哪些?
答:
劳动竞赛具有三大特点:
群众性、广泛性和民主性。
73、劳动竞赛有哪三大功能?
答:
创造功能、激励功能和教育功能。
74、试列举我国著名的劳动模范?
答:
我国第一代劳动模范以赵占魁、甄荣典、张秋风等为代表。
在60年代,全国各行各业普遍开展了“先进生产者运动”、“增产节约运动”和“工业学大庆运动”,相继涌现出了孟泰、马恒昌、倪志福、王崇伦、王进喜等一大批全国著名劳动模范。
改革开放以来又不断涌现出了“当代愚公”李双良、“新时期铁人”王启民、“抓斗大王”包起帆、“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一大批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模范人物。
进入新世纪,以“工人专家”李斌、“金牌工人”许振超、“能工巧匠”邓建军等为代表的知识型、智能型工人成为先进模范人物的突出代表。
75、新形势下开展劳动竞赛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新形势下开展劳动竞赛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统一”、“三个结合”。
76.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答: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3种,分别是: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77.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是如何规定的?
答: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
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
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78.劳动争议调解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调解员应当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79.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
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按一下程序进行:
(1)申请:
劳动争议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经初步审查,决定接受申请,予以调解。
(3)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的准备工作。
(4)实施调解。
(5)制作调解协议书。
80.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
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
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调解委员会报告;接受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81.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答: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加以确认和记载的法律文书。
82.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答: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8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答: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向法定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种基本形式,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84.劳动争议仲裁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需遵守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
(1)调解原则。
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
(2)及时、迅速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尽快地解决争议。
(3)回避原则。
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回避情节的,可能裁决不公,都可以申请更换他人,以保证仲裁公正顺利进行。
是否采取回避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4)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单数组成,仲裁庭则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均为多数人组成,难免意见有分歧,而仲裁委员会成员、仲裁员均有平等的表决权,为保证裁决不因少数成员意见的不一而难以作出,故以少数服从多数,简单多数即可做出裁决。
(5)一次裁决原则。
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即行终结的法律制度。
85.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有指导权吗?
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授权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是为了发挥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争议处理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政府主导作用。
8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如何规定的?
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8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
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8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