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改革议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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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改革议案
联合国改革议案
【篇一:
联合国改革】
作者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国际政治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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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3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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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由于中立,联合国可以和包括其他国际机制、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各种行为体合作,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能能够帮助联合国获得应有的效率;由于客观,联合国可以用开放的态度倾听任何国家的声音,促进特定立场和主张的求同存异。
联合国的合理性和创造性有赖于其中立,而中立则构成了这个纷繁复杂世
1
联合国当然要改革,这一点早已经达成了全球共识;怎么改,似乎也已形成了共识。
自加利担任联合国秘书长后,联合国改革方案事实上已经启动。
贯穿于三任秘书长加利、安南和潘基文时代的联合国改革,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在安理会改革方面,安理会席位的增加和分配问题成为联合国改革的第一个焦点,但各国的反复拉锯使这一问题拖延不决;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改革始于加利时代,但经社理事会近年来的发展使这一问题随着千年议题和发展议程再次成为热议的中心;
第三,就是联合国的行政改革问题。
安南时代提出的联合国秘书处改革议案涉及联合国预算的全面削减、组织机构并归、议会简化和大规模的裁员。
潘基文就任联合国秘书长后进一步提出“一体方案”,以期改变联合国机构设置的臃肿重叠现象。
以上三个改革,重要性依次递减。
但是在联合国的改革实践当中,联合国行政体制改革反倒成为了近年来影响最深、牵连最广的议题。
究其根本,则是政治家的权力手腕作怪。
联合国要为自己频繁发生的丑闻负政治责任,更要意识到其颟顸麻木对其本应代表的国际良心的损害。
这个世界不可能存在这么一个机制,其宗旨的伟岸光明和具体人事安排的乱七八糟能长期并存并且还能和谐共处。
选择与谁交往,联合国没有这个自主权;但选择与谁为伴,则能够让我们预判这个战后最权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未来命运。
如果联合国不能赢得理想主义者的大力支持,那么它就只能和那些精明狡诈的功利主义者妥协共存。
最后,道义的光环越发黯淡,蝇营狗苟的幕后交易越发猖獗。
联合国可以找到无数理由为自己的妥协退让、裙带寻租行为辩护。
而且这些理由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真实的,也能被看惯了二十四史宫闱内斗的国人理解;但这种解释最终仍然会损害人们对联合国宗旨的基本信仰,并使这种信仰长期停留于功利算计的层面,无法进化为世界各国人民新的共同身份。
联合国会有所变化,但正如世界上许多事务一样,它未必会沿着公众所希望的客观公正的方向前进。
许多学者把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的霸权企图视为联合国未来改革的最大障碍。
这确实是一个真实的障碍。
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阻碍联合国改革的决不仅限于此。
2
回到联合国改革命题的本身,它的逻辑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
联合国的一切改革都围绕着“提高效率”和“增加代表性”两大命题展开。
提高效率,让来自各国的会费和专款能够帮助更多的人,这是走到天边都说得通的道理。
但是提高效率不是说把联合国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高层官员都换成大鼻子
蓝眼珠那么简单。
绩效考核的第一要务是确定服务目标,第二才是针对目标有效地组织实施。
美国人喋喋不休倡导的效率为什么屡遭联合国其他成员国和联合国机构本身的抵制,并不因为这些成员国和联合国员工出自一个腐败共同体,而是因为美国人始终没讲清楚提高了效率的联合国要服务于谁的问题。
那种想把联合国变成汤姆大叔膝上加菲猫式的改革,把美国的统治欲、旨趣和高官一股脑塞进联合国效率改革当中又动辄拖欠会费的举措,则是试图将联合国当作美国国会及总统的附庸。
这样的改革几乎等于把联合国的代表性和效率彻底撕裂开来放在天平的两边,造成一种“国之大事不可谋及与众”的假象。
如果讲效率就是端美国的碗、听美国的话、督办美国的事的话,那这样的效率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宁可不要。
增加代表性,则要么被曲解为增加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国别多元化,要么被曲解为增加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数量。
事实上,以上两种说法都是对增加代表性的庸俗化。
众所周知,联合国一个巨大弊政就是人浮于事,人力成本挤占项目经费,而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无厘头的雇员外籍化
联合国治下机构驻各国的办事处有1200多个,他们全都很少雇佣当地员工,这其中有保密和中立性的考虑,但更多是一种糟糕的酬佣文化作祟。
联合国大大小小的职位被拿出来,变成各国争夺的对象和彰显自己影响力的竞技场。
许多发展中国家误以为拥有更多职位就能抵制西方国家对联合国管理层的控制,却没弄明白,不是本国职员增加了其立场就能表达清楚,而且也未必能填补这些国家在政见上的创造性欠缺。
【篇二:
联合国改革的各种方案
(2)】
联合国改革的各种方案
2004年11月30日,联合国改革问题高级别名人小组向安南秘书长提交了一份报告。
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报告建议将安理会的席位从现在的15席增加到24席,并提出了两个备选方案。
a方案是增加个常任理事国和3个非常任理事国,非洲和亚太地区各得2个常任名额,欧洲和美洲各获1个常任名额;方案是增加8个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的?
?
半常任理事国?
?
和1个非常任理事国,非、欧、美和亚太4个地区各获2个?
?
半常任?
?
名额。
报告还提出了几条资格标准,如对联合国的财政、军事、外交贡献的大小,对第三世界的官方援助在该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等等。
报告还建议,两个方案都不赋予安理会新成员国否决权。
日本联合国外交的定位与演变金熙德
作为联合国改革重头戏的安理会扩大的改革更加麻烦,程序也是纷繁复杂。
归纳起来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广为接受的安理会改革框架决议案;第二步,联大对决议案进行表决,以191个联合国成员超过2/3支持票(即不少于128票)通过该决议案;第三步,根据框架决议案选出具体候选国,各候选国获得超过2/3的支持票当选安理会新理事国;第四步,修改《联合国宪章》,将安理会扩大的有关内容写于宪章的“安理会”相关部分,联大通过修改后的《联合国宪章》,然后提交191个成员国批准,待超过2/3的成员国批准(其中必须包括现有5个常任理事国的全部批准)后生效。
至此,安理会扩大才能大功告成。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各国的同意必须经过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
比如在中国,就得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批准程序后,才能算同意实施这项方案。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安理会也进行过改革,当时的决议在通过后,由各会员国批准生效的过程用了两三年时间lj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程序与决策——以对日本的影响为中心鲁燕明明
在《不平坦的争常之路》中有详细介绍
美国等西方国家首先提出可先解决日、德进入安理会的快速解决方案;而广大发展中国家主张改变目前安理会成员中西方发达国家占多数席位的局面,要求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席位,同时增加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但各方仍然在安理会扩大到多少席位上难以取得一致。
目前安理会扩大方案有20-2l国方案、24国方案、25国方案、26国方案以及在常任理事国席位难以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先增加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方案,因为由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巴基斯坦、墨西哥、阿根廷等国组成的“咖啡俱乐部”坚决阻止扩大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而发展中国家又要求大幅度增加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日本谋求“入常”的阻碍因素分析杨晶
关于安理会改革,中国的基本立场是,“联合国应该是各会员国共同协商、民主处理闰际事务的场所。
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应顺应历史潮流,按照地域乎衡原则,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改革,体现各会员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志”。
偈1对于日本入常愿望,中国表示理
解的同时并不支持
试论日本“入常之可能及中国应对之策刘嘉
2008年3月,联合国总部召开安理会改革相关国家闭门会议,讨论了最新出炉的一份有关安理会改革问题的文件草案。
由参与安理会改革问题斡旋活动的6个国家(包括一个常任理事国)耗时数月完成的这份文件草案建议:
在安理会目前15个理事国的基础上增/jn7个,使其扩大到22个国家。
增加的7个国家分别为亚洲两个,非洲两个,拉美—个。
东、西欧各—个。
草案中还包括如下几个选项,即:
第一。
常任理事国数鬣增加到6个。
第二,不增加常任
理事国,而增设任期为5年的准常任理事国。
第三,仪增加任期为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
但大多数与会国家都表示拒绝接受这一草案,认为它“没能考虑到多数国家的立场和观点”。
7月8日。
据法新社报道,潘基文当天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回答学生提问时表示:
“联合国各成员国一致认为,安理会需要改革和扩大规模,以反映更多国家的其他意见。
”他说:
“可以理解日本想要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意愿,但安理会的改革比联合国普通的改革更为敏感和复杂。
”以及冷战后日本政治右倾化的原因,对日本成为常任理事国后的状况表示担忧,一个主导的观点是“安理会的改革要优先考虑扩大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
影响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不变和变化因素口杨晓慧
【篇三:
联合国彻底改革方案】
第一部分
否决权改革
一、取消否决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1、否决权改革的趋势
联合国创建初期它的主要任务是:
一方面致力于医治战争创伤,解决战后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致力于支持和催动非殖民地化进程问题。
否决权制度适应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大国之间存在着即矛盾又合作的复杂情况,使得联合国有效地制止法西斯残余势力再起,五大国合作共同履行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业务,这在当时是有必要存在的。
今天,这两个任务已基本完成,当今联合国面临的新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全球化、地区动乱和局部冲突、违禁武器、环境保护问题、联合国改革、国权的发展,上述变化使联合国面临一个新的挑战。
现在,人们期待联合国按其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实现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
要实现这个目标,联合国必须进行国权的改革,国权的改革是今后几十年至几百年的改革总路线。
目前,国权的改革首先必须是安理会否决权的改革。
随着社会向前发展,联合国成员国的国权、民主意识也会向前发展,因此,人们对联合国改革的要求会愈来愈强烈。
今后,呼吁联合国改革的声音会愈来愈大,所以,应当引起国际社会和人们的高度重视。
主权是指国家的权利。
国权与主权不同,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权利。
主权主要是指:
领土完整、不受侵犯;政治制度、外交、战争权、国防、等等方面有完全自主的权利。
国权不同,是现代社会出现的权利,主要是指:
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小国也有生存权;战争出现合法与非法之分;国家在国际事务的权利与义务。
今后,国权的发展必须削弱主权,例如国家没有战争权,只有自卫权,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全部由国际法庭解决;攻击性武器、核武器、生化武器的限制,发展为国际全体化;等等。
2、否决权的弊端
早在1945年4—6月的旧金山会议上,有几十个国家对否决权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它们认为“否决权实际上等于把整个世界交给一个大国集团称霸”。
纵观安理会否决权的历史,一些大国滥用否决权,阻碍了安理会职能的公正行使。
二战结束后,美苏两国先是冷战对峙,后是互相争夺世界霸权,对对方提出的议案动辄使用否决权,使很多公正的议案无法通过执行。
即使是世界由两极向多极分化的今日,常任理事国也很难就某一国际争端达成一致意见。
否决权成为某些大国推行霸权主义、实行强权政治的工具。
美国国际法学家萨拉丘茲曾说过:
“最强的国家愿意给联合国多少权力,联合国才有多少权力”。
否决权违反了国际法的平等原则,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在三十一届联合国大会上,马里代表在辩论中就指出,联合国给予五大国“过分的权力,不再是合理的,不再与当前的现实相适应”,他说“一个否决权能够抵销安理会理事会其它十四个理事会国的可诀票,是违反民主平等的原则”。
3、取消否决权的难度
《联合国宪章》第108条规定,宪章修正案须“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联合国所有国发生效力”。
这就是说,五大国在修改宪章,取消否决权的问题上也有否决权。
五大国拥有否决权是它们区别于其它国家的特权,也是提高其国际地位和进行国际斗争的砝码,五大国当然不愿放弃这个权力。
目前,安理会就取消否决权达成协议是不可能的,没有达成协议,宪章修改案即使得到联合国会员国的广泛支持,也不会发生效力。
美国是极力反对取消否决权的。
否决权是美国实现“美国统治下的和平世界”所必需的工具和手段,它不轻言放弃。
就算其它四大国愿意取消否决权,美国也绝不会同意。
俄罗斯国际地位下降,否决权便成为制约和限制美国的工具,俄罗斯在取消否决权的问题上不会投赞成票。
所以“既然大国丝毫不想放弃它的特权,从表面上看,取消否决权好像是不可能的”,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
4、纵观与否决权类似的特权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政治历史,国王或皇帝拥有类似于一票否决权的特权,任何对其不利的提议方案和改革方案,国王或皇帝一个人就可以否决所有国民的任何的提案或修正案。
早在一千多年前的中国,拥有类似于一票否决权的唐朝皇帝,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特权如同“水可载舟,水也可覆舟”的道理。
他所说的“水”是指没有特权的多数人,他所说的“舟”是指有特权的少数人。
根据这位中国古人高智商的道理,说明了水和舟是对立存在的,不是单独存在的。
也就是说没有水就没有舟,没有水的地方舟就没有必要存在,舟就会自然消失。
根据上述的这个道理,没有否决权的国家集体退出联合国,有否决权的国家其否决权就没有必要
存在,否决权就会自然消失。
所以我们可以认识到,联合国中的否决权就像“水上之舟”,随时都可以覆灭。
5、取消否决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某国外交官在联合国,记者问他对安理会改革有何看法,他的回答是“我不发表评论,因为我有否决权”。
从这句话可以发现人们还没有认识到“水也可覆舟”的道理,误认为有了否决权就高枕无忧了,误认为取消否决权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本书的作者希望本书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地区,让世界人们都认识到“水也可以覆舟”的道理。
看看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人类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从专制向民主发展、从特权向一律平等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任何个人或国家、或强权集团是无法阻止社会的发展,无法阻止人类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无法阻止从特权向民主的发展,因为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
所有国家应该认识到,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国际上的政治权力是平等的。
国与国平等是现代社会赋予给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力,这是与生俱有的政治权力。
这种权利类似于人与人之间的权利,类似于人权,把这种权利简称为国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觉醒认识到,少数的人的特权是建立在多数人的基础之上,是对立存在的,它不可能单独存在。
所以,人们逐渐觉醒的时候,便是否决权消失的时候。
如果采用其它方法改革否决权,如缩小特权的范围、或者增加否决权国家的数量,这些改革方法是不彻底的、不长期的。
一旦增加特权国家的数量,那么大国一致原则在处理问题时就更加难以达成一致,那么强烈要求拥有特权的国家会越来越多。
拥有特权的国家多了,那就不是什么特权了,因为特权有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建立在多数人的基础之上。
6、取消否决权所具备的条件
取消否决权不需要武装力量,不需要一枪一炮,不需要把取消否决权的方案交给联合国大会处理。
取消否决权需要所有的没有否决权国家,“团结一致”不承认否决权。
在要求取消否决权无效的情况下,集体退出联合国,否决权就会自然消失。
在退出之后建立一个没有否决权的新联合国。
建立新联合国是一件大事情,这样的大事需要一位杰出的领导者。
该领导者需要符合以下5个条件:
1、领导者为一个国家,
2、领导者是联合国特权的反对者,
3、领导者为发展中国家,因为能够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4、领导者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和军事力量最强的,因为需要强大的力量维护新联合国,
5、领导者为爱好和平,主张不干涉它国内政,力致于社会发展的国家。
如果上述的领导者来自于常任理事国中的一员,那么,建立新联合国的反对力量会严重削弱,新联合国的建立变得更加容易。
如果领导者为中国,那么中国将会获得一百多个国家的尊重,尊重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尊重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尊重中国对南海九段线的管辖权。
二、取消否决权的最佳方案
1、取消否决权的最佳方案
没有否决权的国家,集体退出联合国,建立一个没有特权的新联合国,这并不是唯一的最佳方案。
其一,把拥有否决权的几个大国排除新联合国的大门之外,它是一个不完整的世界性政治机构;其二,拥有否决权的国家也是在二战中为和平付出巨大贡献的国家,功不可灭。
拥有否决权的国家,在要求取消否决权的力量发展到不可阻止的时候,才会同意放弃否决权。
只有同意放弃否决权的国家才有权要求得到利益补偿,补偿在二战中为和平付出的巨大贡献。
在建立新联合国之前,常任理事国同意放弃否决权的方案,是取消否决权的最佳方案。
但是重点指出:
在没有否决权国家集体退出联合国之后,和建立新联合国之前,中间相隔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之内常任理事国很有可能同意放弃否决权。
因为,在这段时间是否决权国家最后一次自愿放弃否决权的机会,非自愿放弃不会有任何补偿。
如果否决权国家始终拒绝放弃否决权,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没有否决权的新联合国才是取消否决权的最佳方案。
由此可见,在不同情况下其取消否决权的最佳方案是不相同的。
2、世界需要中国的领导
有句俗语,团结力量大。
取消否决权需要的两个条件:
一、要求联合国改革的国家团结一致;二、需要一个大国的领导。
中国经过努力,经济、军事、综合国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世界大国之一,也就是说一只沉睡的猛狮到了醒来的时候了。
但是,在醒来的时候需要做些什么,第一条路线是:
和其它的猛狮(指日本、美国为首的集团)斗争。
第二条路线是:
顺国际形势,主动联络发展中国家和要求联合国改革的国家、主动提出改革方案、主动成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领导者。
走第一条路线,可能会胜利,可能打得两派俱伤。
走第二条路线,主动要求改革方法,任何一种改革方案,都应该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逐步替代美国在世界的地位。
从长远的利益看,上述两条路线的选择,将决定中国未来的存与亡、兴与衰。
3、自意放弃否决权的利益补偿
自愿放弃否决权的国家,联合国给予利益补偿。
补偿的利益涉及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固有的领土和主权不受侵占,具体如下:
【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日本无条件归还;所有国家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侵占中国南海九段线之管辖权的国家无条件归还。
【美国】拥有所有海外领地的领土主权,不得把不愿意独立的海外领地划为殖民地;联合国同意美国的要求,开放西北水道为国际航道。
联合国对审核符合有必要开通的国际水道,应该批准提出国的要求。
【俄罗斯】拥有南千岛群岛的主权,因为割地南千岛群岛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对它国造成巨大灾难的一种惩罚,日本无权要求归还;在修改海洋管辖范围时,俄罗斯优先获得北冰洋全部公海的管辖权。
【英国】拥有所有海外领地(不包括南极直辖区)的领土主权,不得把不愿意独立的海外领地划为殖民地;支持英国以联邦制的方式替代苏格兰分裂主义,维护英国对大不列颠岛的领土主权完整,因为分裂后国力下降导致失去担任常任理事国的能力。
【法国】海外领地(不包括南极直辖区)投票多数人不同意独立的,应视为法国主权领土。
不得把不同意独立的法国海外领地划分为殖民地。
第二个方面:
放弃否决权之后,其常任理事国职位不变。
第三个方面,任职联合国违禁武器管理者,具体如下:
1、五大国同意放弃否决权之后,担任联合国违禁武器管理者的职位,其它国家没有此权力。
2、五大国有必要拥有违禁武器,其作用是用于制止其它国家生产、拥有、使用违禁武器。
用于制止是指:
受到违禁武器威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违禁武器自卫。
3、五大国共同组成联合国违禁武器管理机构,监督和稽查其它所有国家不得生产、转让、拥有违禁武器。
第四个方面:
常任理事国有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的报酬是:
获得南极直辖区的专属经济权。
三、取消否决权之后的弊端和解决方案
1、取消否决权之后也存在不平等
取消否决权之后,所有的国家都有一票的权力,而且每票的权力都相等。
从表面上看,是一种民主的、没有特权的、公平的制度。
实际上并非如此。
国与国之间规模差异太大。
例如,十三亿人口中国一票的权力,只相当于一万一千人口图瓦卢一票的权力,这说明了十万个中国人在联合国的权力,抵不上一个图瓦卢人在联合国的权力,显而易见,这是不公平的。
例如,五大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的权力,也抵不上一个小安的列斯群岛在联合国的权力,这样的权力是不平等的。
所以,从实际上看,取消否决权之后还是存在不公平、不合理,这就是取消否决权之后的弊端。
如果,每一个人在联合国得到的权力是相等的,那也是不可能。
例如,有些国家对联合国贡献大,有些国家有很高的能力维护世界和平,这样的国家应该获得应有的权利和常任理事国地位。
总的来说,人口很多的国家人均权力会小一些,人口少的国家人均权力会大一些,考虑其它因素在内,联合国的人均权力大小之比,不少于五分之一为合适。
这一比率在区域权利平衡原则中作为参考。
2、寻觅方案解决存在的不平等
需要寻觅一种方案,该方案同时符合两个要求:
一、每个国家有一票的权力,每票的权力相等;二、在联合国的人均权力大小之比,不少于五分之一。
有一种合适的方案。
该方案是,根据世界各国的政治、历史、经济、文化、语言、交通、地理位置、目前的区域联盟、人口多少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把世界划分为9个行政区和1个直辖区,替代目前联合国非官方划分的5个区域集团。
行政区和直辖区是具有官方性质的行政单位。
行政区划分之后,可以对每个行政区的常任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其它联合国职位的配额进行相同的限制。
这种方法可以对各行政区人均权利、区域权利平衡原则进行有效地调节。
因此,能最大化减少取消否决权之后的不平等。
划分行政区有多个作用,其中之一是设立行政区投票制。
行政区投票制的方法为:
1、每个行政区在联合国拥有一票的权力,把一个行政区拥有的一票称之为区票。
每一区票的权力相等,这符合了没有特权,一律平等的原则;
2、人口最多的行政区和人口最少的行政区相差不超过五倍。
所以,每个行政区在联合国的人均权力大小之比,符合不少于五分之一的要求;
3、在每个行政区之内,每个国家有一票的权力,每票的权力相等,这符合没有特权的原则。
一个行政区之内的所有国家投票共同决定,该行政区在联合国投赞成区票、还是投反对区票。
3、行政区投票制的具体操作
行政区投票制是,在一个行政区之内的所有国家投票共同决定,该行政区在联合国投赞成区票、还是投反对区票。
也许有人会认为上述投票制的缺点是,在一个行政区内的某个大国或者几个有势力国家,要求其它小国投与自己相同的票,或者是没有这样要求但是有这样的压力。
因此,联合国可以要求所有国家投票的地点在联合国总部进行,当联合国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无记名、只标识行政区的方式投票。
所有会员国、包括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每个国家拥有一票的权力,每票的权利在行政区之内是相等的。
对于放弃投票的国家,不计为赞成票,也不计为反对票。
投票完毕后,联合国把每一个行政区的票单独放在一起进行统计。
如果赞成票等于或大于三分之二,则赞成票有效,该行政区视为赞成区票。
如果赞成票少于三分之二,则反对票有效,该行政区视为反对区票。
然后,根据9个区票,如果赞成区票等于或大于三分之二,则赞成区票有效,所决议的提案或修正案即为生效。
如果赞成区票少于三分之二,则反对区票有效,所决议的提案或修正案无效。
行政区投票制的四个步骤:
表1
第二部分
行政区划分
一、划分行政区的目的
1、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