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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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技术交底
新建铁路福厦线站前工程II标段
路基施工总体要求及质量通病控制
1概述
本标段的路堤填料大部分来自路堑开挖段、隧道弃碴及取石场。
根据填筑采用自卸车运输、推土机初平、平地机精平、重型压路机碾压。
路基填筑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
路堑工程按“纵向分段、横向分层、阶梯掘进、及时防护”的方法采用挖掘机、装载机等辅以光面爆破、弱爆破法或直接开挖法进行施工。
路基表层的级配碎石利用级配碎石拌和站进行供应,自卸汽车运至现场,平地机摊铺,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
2路基施工工艺流程图
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2.1施工前准备阶段
2.1.1施工技术人员需要熟悉的设计文件:
设计图纸中的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地质纵断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数量表、设计交底及各类相关定型图(新建铁路福州至厦门线施工图路基工程设计专用图)是定型图中最重要的一本,现场工程管理人员一定要对设计文件了如指掌,要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及时形成核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设计文件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
2.1.2开工前要对全线路基工程的地质情况进行核查(要求相关设计人员到场的静力触探试验要求100米2点),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地质情况及时处理。
2.1.3复测九局项目经理部及四工区交的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做好交接桩记录(一旦发生测量问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在与桥梁和隧道交界处应以桥梁或隧道中线高程为准,线路中线和高程必须与管界外的控制水准点闭合。
测量放样工作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测量制度细则》、《施工测量管理办法》其中施工测量复核制度中的采用的《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已经废止,现在采用《关
于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
测量质量通病:
仪器不检查,记录不清楚,没有测量人、前后视、复核人签字(出问题要追究责任的),水准仪观测距离不等长,塔尺接口不到位,塔尺左右或前后倾斜,起点终点不用同一根尺,水准成果不平差不检验。
全站仪棱镜每次测量前都要进行校核。
2.1.4填料的复核和试验,填料选定必须要通知监理人员及实验室人员见证取样,土工试验频次要符合下表规定:
(检查的重点,因为检查是先看工程日志上的填方数量,然后就可以查这项试验报告)
填料类别
试验项目、频次
颗粒级配
液塑限
击实试验
颗粒密度
细粒土
-
5000m³(或土性明显变化)
5000m³(或土性明显变化)
-
粗粒土、碎石土
10000m³(或土性明显变化)
-
-
10000m³(或土性明显变化)
2.2地基处理
路堤填筑前应清除基底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原地面坡度陡于1:
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台阶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植土应清除干净,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平整、密实。
施工平整场地后应对原地面进行碾压,达到相应的压实度标准,路基填筑应确保压实标准满足要求。
基底处理方式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施工阶段
3.1.施工前,应做好土石方的调配方案。
取土场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地段总的土石方调配计划,并结合路基排水和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任意挖取。
3.2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不同压实机械、不同填料施工含水率的控制范围、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
压实机械宜选用重型振动压路机。
3.3试验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3.4基床以下路堤填料
3.4.1基床以下路堤应选用A、B组填料和C组碎石类、砾石类填料。
3.4.2 当选用C组细粒土填料时,应根据填料性质进行改良。
设计为弃土部分除了试验达到A、B组填料,经设计变更后可以使用,其余全部弃掉。
3.4.3当选用硬质岩石及不易风化的软质岩的碎石时,应级配较好,块石类填料的粒径不得大于20cm。
3.5基床底层填料
3.5.1基床底层应选用A、B组填料或改良土。
3.5.2碎石类作为基床底层填料时,应级配良好,其粒径不应大于10cm。
3.6基床表层填料
3.6.1基床表层填料采用级配碎石。
3.6.2采用级配碎石时,碎石粒径、级配及材料性能应符合铁道部现行《客运专线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暂行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3.7过渡段填料
3.7.1 基床表层填料应符合路基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相关规定。
3.7.2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级配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其颗粒中针状、片状碎石含量不应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应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3.7.3 过渡段内与级配碎石连接段采用A、B组填料。
3.8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分层填筑)
1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般宜在200m以上或以构造物为界。
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2 路堤应沿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
当原地面高低不平时,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两边向中部填筑。
路基边坡两侧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竣工时应刷坡整平。
3 分层填筑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压实能力、填料种类和要求的压实密度,通过现场工艺试验确定。
采用碎石类土和砾石类土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40cm;采用砂类土和改良细粒土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
分层填筑的最小分层厚度不宜小于10cm。
4 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
每一水平层的全宽应用同一种填料填筑,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50cm。
当上下相邻填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符合相邻填层使用不同种类或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符合D15/d85≤4(两层渗水土间)或D15≤0.5mm(非渗水土与渗水土间)的要求。
否则,两层之间应铺设隔离作用的土工合成材料的规定。
5填料摊铺应使用推土机进行初平,再用平地机进行平整,填层面应无显著的局部凹凸,并应做成向两侧横向排水坡。
(摊铺整平)
用含细粒成分较多的粗粒土填料填筑路堤时,必须严格控制其填料的含水率在工艺试验确定的施工允许含水率范围内。
填料含水率较低时,应及时采用洒水措施,洒水可采用取土场内提前洒水闷湿和路堤内搅拌的方法。
填料含水率过大时,宜采用场内开挖沟槽降低水位和用推土机松土器翻松晾晒相结合的方法,或将填料运至路堤摊铺晾晒。
(洒水晾晒)
7压实顺序应按先两侧后中间,先静压后弱振、再强振的操作程序进行碾压。
各种压路机的最大碾压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km/h。
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m,沿线路纵向行与行之间压实重叠不应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
(碾压夯实)对于压路机无法碾压的地方要用夯机进行打夯,分层厚度不得大于200MM,要进行夯实试验。
3.9路堤施工控制
1施工中应检查核对填料的试验和实际使用情况,当实际使用填料发生变化时,应另取样做土工试验进行鉴定。
2在每一层的填筑过程中,应确认填料质量、含水率、铺土厚度、填料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再进行碾压。
3填筑高度小于基床厚度的路堤基底处理应符合原地面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所处路堤部位的要求进行。
3.10基床底层填筑前应根据所选的机械及计划使用的填料种类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
试验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00m。
基床底层填筑应符合规范及下列要求:
1 采用碎石类和砾石类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5cm。
2 采用砂类土和改良细粒土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
3 分层填筑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0cm。
3.11基床底层填筑施工控制
1 检查核对填料的试验和实际使用情况,当实际使用填料发生变化时,应另取样进行土工试验鉴定。
2 在每一层的填筑过程中,应确认填料质量、含水率、铺土厚度、填料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碾压。
3 已填筑好的底层应控制车辆通行。
3.12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筑前准备
1 施工前应做好级配碎石的备料工作。
2 拌合场内不同粒径的碎石集料应分别堆放。
3 级配碎石必须采用场拌。
4 在大面积填筑前,应根据初选的摊铺、碾压机械及试生产出的填料,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填料级配、施工含水率、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机械配套方案、施工组织。
试验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5 基床表层填筑前应检查基床底层几何尺寸,核对压实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基床底层应进行修整,达到基床底层验收标准。
3.13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筑施工
1 基床表层的填筑宜按验收基床底层、搅拌运输、摊铺碾压、检测修整“四区段”和拌合、运输、摊铺、碾压、检测试验、修整养护“六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摊铺碾压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
区段的长度一般宜在100m以上。
各区段或流程只能进行该区段和流程的作业,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2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应分层填筑,每层的最大填筑压实厚度不得大于30cm,最小填筑压实厚度不得小15cm。
3 级配碎石的摊铺可采用摊铺机或平地机进行,顶层应用摊铺机摊铺。
每层的摊铺厚度应按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严格控制。
用平地机摊铺时,必须在路基上采用方格网控制填料量,方格网纵向桩距不宜大于10m,横向应分别在路基两侧及路基中心设方格网桩。
用摊铺机摊铺时,应根据摊铺机的摊铺能力配置运输车,减少停机待料时间。
4 在摊铺机或平地机摊铺后应由人工及时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
5 整形后,当表面尚处湿润状态时应立即进行碾压。
如表面水分蒸发较多,明显干燥失水,应在其表面喷洒适量水分,再进行碾压。
用平地机摊铺的地段,应用轮胎压路机快速碾压一遍,暴露的潜在不平整再用平地机整平和整形。
6 碾压时,应采用先静压、后弱振、再强振的方式,最后静压收光。
直线地段,应由两侧路肩开始向路中心碾压;曲线地段,应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
沿线路纵向行与行之间重叠压实不应小于40cm,各区段交接处,纵向搭接压实长度不应小于2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
7 横向接缝处填料应翻挖并与新铺的填料混合均匀后再进行碾压,并注意调整其含水率,纵向应避免工作缝。
8 碾压后的基床表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局部表面不平整应补平并补压。
9 已完成的基床表层应采取措施控制车辆通行,并做好基床表面的保护工作,防止表层扰动破坏。
严禁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
3.14路基边坡
3.14.1路堤边坡应采用加宽超填或专用边坡压实机械施工。
当采用加宽超填方法时,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
3.14.2路基施工时,填筑面应平整,并根据现场情况做必要的截水沟和急流槽等截、排水设施。
3.14.3路基刷坡宜用刷坡机械进行刷坡。
机械刷坡时应根据路肩线用坡度尺控制坡度。
人工刷坡时应采取挂方格网控制边坡平整度和坡度,方格网桩距不宜大于10m。
3.14.4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平顺。
3.15沉降观测
根据“福厦施路专-11”图及工点设计图要求,对相应工点进行施工期沉降监测,作为路基铺轨评估及交验的必备资料。
对填筑高度大于10米和软土路基观测的具体要求:
3.15.1路基工程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沉降、侧向位移的动态观测。
观测基桩必须置于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地基内,并定期进行复核校正。
观测装置的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埋设稳定。
施工中应保护好观测基桩及观测装置。
3.15.2沉降观测应采用二等几何水准测量。
3.15.3边桩及沉降在施工期间每天应进行一次观测,在沉降量突变的情况下,每天应观测2~3次。
当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时,每3d至少观测一次。
路堤经过分层填筑达到预压高程后,在预压期的前2~3个月内,每5d观测一次;三个月后7~15d观测一次;半年后一个月观测一次,一直观测到预压期末。
预压期后每三个月观测一次直至移交,当沉降速率变化大时,增加观测频率。
3.15.4在填土过程中,应根据观测结果整理绘制“填土高~时间~沉降量”关系曲线图,分析土体的侧向位移值及其发展趋势,判断地基的稳定性。
3.15.5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大于10mm,或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大于5mm时,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
3.15.6路基填筑至设计高程后,应按设计在路肩设观测桩,与边桩和沉降同步进行观测,通过测量路肩观测桩的高程变化,确定路基面的沉降量。
3.15.7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并提供给相关单位作为工后沉降评估的依据。
3.15.8竣工验交时,沉降观测设施和观测资料应与工程同时移交给工程接收单位。
质量通病及控制措施:
1施工场地积水:
路基填筑前,做好防排水措施,让整个施工场地水流畅通。
对已经积水场地立即疏通排水和采用截水设施,将水排除,对池塘洼地应排水清淤或采取抛石挤淤等加固措施,对地基有出水点应找设计出方案后再填筑施工。
2路堤边坡塌方、滑动:
路堤应按设计规定坡度施工,选用合格填料,做好临时排水沟(槽)用水泥加固,避免水浸泡及冲刷,地面横坡陡于1:
5的要施做台阶,对软土路基一定要符合设计沉降率后才可以继续填筑。
路基填筑要超宽50cm并碾压,刷坡时机械配合人工进行清刷。
3、填料压实度达不到要求:
填料质量及粒径要合格,块石粒径最大不超过20cm,控制填料的含水率,填料在最优含水率范围内在进行碾压。
不同种类的填料不得混杂填筑,细粒土和粗粒土中不得夹有大块石或其他大块体。
路堤工后沉降大:
基底处理符合设计要求,桩基及换填质量符合设计规定,严格控制填料的最佳含水率,路堤填筑分层及碾压符合试验段成果报告要求,每层填筑试验都合格。
4路堑
4.1路堑开挖、基床处理、排水系统和弃土等,应根据地形、地质、气象、水文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
4.2路堑开挖施工前应核对地质资料,开挖后如发现与地质资料不符时应及时反馈设计和监理单位。
4.3路堑开挖应根据地形情况、岩层产状、断面形状、路堑长度、施工季节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结合土石方调配选用下列方式开挖:
1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平缓地面上短而浅的路堑,用挖装、车运机具施工。
2横向台阶开挖适用于平缓横坡上的一般路堑,用挖装、车运机具施工;较深路堑宜分层开挖。
3逐层顺坡开挖适用于土质路堑,用铲运、推土机械施工。
4纵向台阶开挖适用于傍山路堑,边坡较高时宜分级开挖;路堑较长时,可适当开设马口。
对边坡较高的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级开挖、分级支挡、分级防护的坡脚预加固措施。
4.4路堑排水系统施工
1路堑施工应先做好堑顶截、排水,堑顶为土质或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它防渗措施。
2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临时排水设施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
3排出的水不得损害路基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和农田,并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4影响边坡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应及时引排,在路堑的表面设排水坡,以利排水。
4.5路堑开挖施工
1开挖前应先检查坡顶、坡面,并对危石、裂缝或其它不稳定情况妥善处理。
2开挖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对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支挡结构的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4开挖及爆破应按岩性、产状、边坡高度选择适当方法,严格控制药量。
爆破后应达到边坡和堑顶山体稳定,基床和边坡平顺、不破碎、不松动;凹凸不平处应用混凝土或浆砌片石补齐。
4.6膨胀土路堑施工
1膨胀土路堑不宜在雨季施工。
设有支挡和防护结构的边坡应及时砌筑,随挖随砌,当不能紧跟开挖砌筑时,边坡应暂留厚度不小于0.5m的保护层。
2膨胀土路堑基床换填要紧随开挖完成,当有困难时,应暂留厚度不小于0.5m的保护层。
路堑基床表层应按设计设置封闭层。
4.7黄土路堑施工
1黄土路堑宜在旱季施工,当在雨季施工时,应集中力量快速施工,工作面应随时保持大于4%的坡度。
路堑边坡不得受水浸泡、冲刷。
2黄土路堑施工应按设计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开挖,并保持坡面平顺。
4.8路堑开挖后边坡要及时按设计处理,防护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4.9路堑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检测,当基床范围内有Ps<1.5MPa或σ0<0.18MPa的土层时,应进行改良、换填或加固处理。
4.10基床
4.10.1不易风化硬质岩石基床,应将表面做成向两侧的4%排水坡,做到表面平顺,肩棱整齐,对凹凸不平处宜用不小于C25混凝土补齐。
4.10.2强风化硬质岩石、软质岩石及土质路堑基床表层应换填级配碎石,并符合下列规定:
4.10.3基床底层表面应做成向两侧4%的排水坡,施工时,其上宜保留0.1~0.2m厚土层待基床表层施工之前开挖,并应避免对基床底层原地层产生扰动。
4.10.4当基床范围内有Ps<1.5Mpa或σ0<0.18Mpa的土层时,应进行土质改良或加固处理。
4.10.5土质路堑地基土质不符合填料条件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换填。
质量通病及控制
1路堑随意开挖:
路堑开挖应按照地形情况、岩石产状、断面形状、路堑长度及施工季节,并结合土方调配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
按照纵向分段、横向分层、阶梯掘进、及时防护的原则施工。
要计算挖掘机的效率配备相应的运输机械。
2路堑排水系统不完善:
路堑施工一定要先做好堑顶截排水,并经常检查防止渗漏。
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临时排水设施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3、路堑边坡不平顺:
应按设计正确放出边桩连接线,用白灰洒出开挖线,在地形变化点处要对边桩进行加密,刷坡时要有技术人员用坡度尺进行边坡测量,防止超堑挖,出现超挖后,不得用挖掘机直接填土抹平,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嵌补,防止塌方。
4、随意弃土:
弃土堆的设置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要及时防护及绿化,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泥石流沟上游及贴近桥墩台弃土,沿河岸或傍山路堑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洞口,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沟渠内弃土。
5、不按调配方案施工:
不看调配表,随意利用或弃方,扰乱正常施工顺序,必须按设计调配施工,当设计利用方土源不符合填料要求的要及时给设计发工作联系单,要求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地质核实,重新进行土方调配。
6防护不及时:
路基防护应按设计要求在路基施工完成后及时跟上。
7、防护施工前破面不清理:
坡体表面应先平整,有地下水露头时应做引排处理,清除坡面浮土、松石、将较大裂隙、凹坑嵌补牢实、平整。
8片石护坡开裂变形:
片石护坡基脚应设置在稳定的岩石上,地基软弱时应采取加深基脚或加固地基的措施,基础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其外测有取土坑时,还应采取措施保护基脚。
9、片石护坡不美观不结实:
石质应试验合格、质地均匀,不得有风化石,砌筑时应大面朝下,浆砌片石应该采用挤浆法不得采用灌浆法,砌体片石应相互搭接错缝,不得有通缝、瞎缝,片石不得带泥砌筑。
10挡墙开裂:
基础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承载力应有检查资料,砌筑前应经监理和设计验槽,雨季土质或易风化软石基坑挖好后应及时封底,基坑能不得有积水,墙体埋入深度和距地面水平距离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倾斜基底的要准确挖凿不得嵌补。
11、墙体不实:
砌体应分层分段砌筑,分段位置应设在沉降缝和伸缩缝处,其背后土方须随砌随夯实。
泄水孔、反虑层、排水层、隔水层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反虑层应分层分段回填,并应与回填土同步施工。
12抗滑桩质量差:
抗滑桩应严格按工点设计图施工,开挖时应核对滑面情况,当其实际位置与设计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挖孔时应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护壁,保证护壁厚度,在滑动面处的护壁应加强,护壁混凝土模板在灌注后24小时后拆除,护壁钢筋不得缺省,桩内钢筋笼搭接时不能在土石分界处及滑动面,并应满足搭接长度要求,混凝土应连续施工,隐蔽前要通知监理旁站监督。
不得随意向混凝土里抛片石,新规范已经取消了可以向混凝土里抛填20%片石的规定。
5过渡段(过渡段施工交底在项目部下发的《2007年1季度路基施工安排与技术要求》中已经详细交底)
5.1.1一般规定
5.1.1在路堤与桥台、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路堤与路堑以及路堑与隧道等的连接路段,应按设计要求施工过渡段。
5.1.2过渡段施工一般要求
1 应优先安排软土地基地段过渡段路堤的填筑施工。
2 过渡段的桥台、涵洞等建筑物的基坑应以混凝土回填或以碎石分层填筑,并用小型振动设备碾压。
回填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3过渡段范围的路堤基底处理应按一般路基处理规定办理。
4 过渡段级配碎石施工应符合级配碎石的有关规定,分层填筑压实,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控制。
每压实层路拱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现象。
5过渡段A、B组填料按本基床底层相关规定要求施工。
6过渡段级配碎石和与其连接段的A、B组填料填层应与相邻的路堤及锥体同时施工,并将过渡段与连接路堤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并均匀压实。
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7 路桥过渡段地基采用打入桩、挤密桩等加固时,宜先进行打入桩和挤密桩等施工,再进行桥涵的桩基施工。
5.1.3过渡段排水要求
1过渡段施工前,应根据场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排水措施。
2过渡段桥台背回填料表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
3过渡段桥台背与回填料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排水层。
4过渡段级配碎石填料与相邻路堤填料之间的反滤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5过渡段坡脚两侧、路堤底部的纵横向排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4过渡段路堤两侧防护砌体的施工应在地基和路堤变形稳定后进行。
宜与相邻路堤的防护砌体施工相互协调。
5.2路基与与桥台、路基与隧道、路基与路堑连接处、路堤与框架桥桥台、路基与涵洞、两桥(隧)之间短路基均设过渡段,过渡段设置方式详见“福厦施路专-05”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