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初稿02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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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初稿0220
采购合同
合同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3年月日在上海共同订立:
采购方:
上海黑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产品一事订立本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签约主体资格
1.1甲、乙双方都应保证是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1.2乙方作为产品供应商,应保证其具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产品的资质,并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应提交文件清单》中列明的各种文件或证照。
1.3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文件或证照应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虚假或失效,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或名誉等各类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
1.4本合同须加盖合同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若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应向对方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产品质量及权利担保
2.1乙方必须交付与谈判中向甲方出示并经双方确认的样品完全一样的产品或与双方在订货前相互协定的质量、品种、规格等完全一样的产品。
2.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对该产品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负完全责任。
2.3乙方提供的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相关产品的包装标志、产地、用途、构成、文字、标签的要求。
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有关产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或代理商授权证明等。
产品的随附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中文说明书、商检合格证、保修单等单证应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其包装、服务和有关交易行为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名称权、名誉权和对其他特殊标识的专有使用权。
乙方就其提供的产品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义务。
2.6如发生违反上述第2.1条至第2.5条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且甲方有权拒收相关产品或予以退换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产品的订货及配送
3.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范围及价格另见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
3.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给予甲方附件二约定的稳定价格。
如有变动需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如因原材料价格等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且甲方同意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也有权不接受新价格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承诺保证从通知日起六十天内仍按原价格供货,以便甲方寻找新的供应商,乙方在该期间内如不能按时供货的则按违约处理。
3.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订货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另行签署的每笔订单(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中的约定为准。
3.4产品订单经甲方签发后、乙方应按要求时间及时回签确认,否则订单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寻找组织货源。
订单履行期内,任一方对订货条件内容的更改都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3.5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订单订货要求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或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要求或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产品予以拒收或退换货,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弥补的,甲方有权取消相关订单、另行寻找货源。
因此而导致的另行调货费用、其他货源价高的差价损失及甲方在营运上的损失等责任皆由乙方承担。
3.6凡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送达产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时距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7乙方负责送货且承担将产品安全运送至订单规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在甲方验收前,货物的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3.8乙方需满足以下送货要求:
(1)送货车必须密封且专用;
(2)送货车定期清洁且消毒;
(3)只使用经过消毒的食品存放器具;
(4)生熟食品必须分装;
(5)送货人员必须着衣整洁、保持手部清洁;
(6)冷藏车必须符合冷藏标准0-4℃;
(7)其他根据产品性质所需具备的送货条件。
3.9甲、乙双方就订货事宜的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如下,双方在此确认该联系人有权代表本单位签发/确认订单:
甲方联系人:
王永吉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电邮:
乙方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电邮:
第四条验收及退换货
4.1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
甲方可针对货物的整体外观和数量或是内部包装及质量等不同程度问题分别在收货当场或是签收后十天内(“验收期”)提出异议;但对于下文第4.2条第
(2)项及第(3)项所述情形,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4.2对于数量缺失等问题,乙方及时补足即可;但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退换货,乙方应负责退换:
(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签收货物前被发现、或是在甲方签收货物后才发现存在(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
(2)乙方产品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对产品质量、技术、卫生及安全规定的;
(3)乙方产品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工业产权或其他民事权利的;
(4)其他本合同约定可退换货的情形。
4.3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包括挂号信、传真、电话、电邮等)后,于甲方通知的时限内自行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及时予以退换。
4.4乙方派来收回退货的人员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授权委托书,否则,乙方或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公司)均无权从甲方处收回任何退货。
4.5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限退换,相应产品的仓储费等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乙方超过通知的时限五个工作日仍未退换的,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将退货运送给乙方,运费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将从乙方应付货款中扣除该笔运费,乙方有义务收回退货、支付费用。
4.6甲方也可视情况选择要求乙方对货款进行打折以替代退换货方式,具体由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第五条结算和付款
5.1付款条件为以下第种:
(1)全额预付:
在订单发货日前天全额支付;
(2)部分预付:
在订单发货日前天先支付订单金额的%,验收期后天内再行支付剩余订单金额;
(3)后付月结:
每月10日前对上月已交货并验收完毕的订单予以结算并付款;
(4)后付单结:
在每笔订单货物的验收期后天内付款。
5.2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5.3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如需更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两周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甲方按原来信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向甲方及时提供合法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禁止使用虚假发票或借用第三方的发票。
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发票问题而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商业贿赂与场外交易
6.1甲、乙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6.2若甲方任何职员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乙方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甲方查实后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
6.3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个人的任何回扣、纪念品或节日礼品、游览、娱乐、其他招待或置产等)给予甲方的任何职员,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待遇者,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
第七条禁止向加盟店供货条款
7.1在本合同期内,没有甲方的书面允许或订单指示,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渠道间接地向甲方的加盟店提供任何产品。
7.2乙方不得将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配方、工艺流程、样品、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信息提供给甲方的加盟店。
7.3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刻停止合作关系、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对方的商业秘密等,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和订单等商业文件内的一切信息;
(2)双方合作期间向对方提供的公司产品价格、政策、技术、市场研究等商业信息;
(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以及其它方面的秘密信息。
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其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不应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滥用甲方商号或商标。
8.3如果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九条合同期间、合同终止或解除
9.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9.2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有续约意向的,应于到期日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
未提出续约或就续约协商不成的,本合同到期终止。
9.3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超过九十日(含本数)以上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等终止须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
9.4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除非是本合同约定之解约情形或是法定情形的。
第一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处理
10.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一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存在不一致或冲突情况的,以附件之约定为准;订单中的约定作为特别条款,拥有最优先的效力。
11.4附件清单:
(1)附件一:
乙方应提交文件清单
(2)附件二:
采购产品范围及价格
(3)附件三:
订单格式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上海黑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邮:
电邮:
附件一:
乙方应提交文件清单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下列合法有效的相关文件或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选项打“√”,不选打“×”):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委托授权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如果乙方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经销或代理合同/授权书/其它证明文件
□如果乙方为外贸公司,提供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卫生检疫证,进口单据,完税证明和其它有关文件
□正规检测部门(SMS)出具的当年合格检测报告
□产品执行标准(进口食品无硬性要求)
□无转基因成分或非转基因产品的证明
□商标注册证/许可使用证明
□其他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采购产品范围及价格
序号
品名
品牌
单价(含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三:
订单格式(另见Excel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