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中国农民生存与发展的九大悖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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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中国农民生存与发展的九大悖论

中国农民生存与发展的九大悖论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农民的处境、命运给予高度人文关怀,是巨大的历史进步。

应该说,当前是农村政策最好的时期,农村发展空间最大的时期,农民最有用武之地的时期。

但主客观因素造成的农民“能力贫困综合症”还严重制约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现阶段农民的弱势与贫困,不是简单的收入低下问题,而是他们实现自己意愿的能力的短缺,是他们民主能力的贫困、知识能力的贫困、信息能力的贫困、不受歧视能力的贫困等方面的综合反应。

农民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辛酸与无奈、困惑与冲突,生存与发展的悖论常常让他们陷入两难选择的尴尬。

新农村建设已经起步,新农村最缺的就是新农民,建设新农村最根本的标志就是培养出一代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

没有理由再让中国农民的这种无奈成为一种历史的无奈。

不上学等着穷,上大学立刻穷

——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就等于一个贫困家庭的“判决书”。

社会发展到今天,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接受教育已成为一个人安身立足的基本条件,决定着一个公民能否跟上时代,能否发展自己,能否享受现代文明的关键因素。

现代农业科技飞速发展,农业的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在农业生产中已越来越占据着重要地位,科学种田成为实际的需要,现代农业使农民必须应时代而变,不断强化知识和观念的更新。

接受良好的教育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基础。

农民离开农业产业,进入其他行业,要有基本的教育背景,否则就只能做每月几百块钱的粗活。

现在全国有4200万建筑工人,其中3200万是农民工;700多万煤矿工人,绝大多数是农民工。

他们90%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90%以上没接受到职业技术培训教育。

尽管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许多农民走上了相对富裕的道路,但是市场化能力还比较弱,需要不断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训练。

不光要会种地,还要会管理,懂经营,才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融入世界潮流。

良好的教育也是农村城市化的需要。

农民要成为市民,其就业观念、生活方式、居住方式等许多方面都要进行市民化转化,而这些转化都需要有相应的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来支持。

中国农村现在五亿多劳动力人均受教育时间是7年,相当于美国100年前的水平,日本50年前的水平。

受教育水平低已成为制约农民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一个根本因素,农民不培养孩子上学就只好等着穷。

正因为如此,中国农民含辛茹苦,省吃俭用地供孩子读书,指望下一代不像父母那样种一辈子地、受一辈子穷,能过上好一些的生活。

但上学的费用实在高得很难承受。

据有关专家保守估算,10年来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过去农村小学的学杂费不超过10元,现在已达100多元,高中三年花费现在要15000元左右,大学花费四年至少要四、五万元,可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才3200多元,一个农民不吃不喝要干上十多年才够得上一个本科大学生四年的花费,干五年才够孩子上高中的花费。

有的村子家家重视教育,千方百计供孩子读书,结果几年下来,“状元村”变成了“贫困村”,家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孩子大学毕业找工作又十分困难。

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又马上面临成家立业、买房子,要想积攒点钱还债不知又要多少年。

债务像一块巨石一直压在父母亲身上。

农民无奈地说,现在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是一个贫困家庭的“判决书”。

农村因此常常出现这样令人心酸的图景:

孩子学习好,家长是又喜又愁,既盼孩子考上大学,又怕孩子考上,心里矛盾重重。

近些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都在百分之五左右,而人均教育支出却每年增长15%以上,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2000个农户的访谈,每个家庭的教育开支平均值为5975元,占总收入的30%,成为农村家庭的最大支出。

到去年全国还有160多个县的小学,140多个县的初中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为零,维持运转全靠收取学生杂费。

世界上只有7.5%的国家个人教育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超过10%。

1993年国家提出到上世纪末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可实际的执行结果是2002年才达到3.2%,2005年又下降到百分之二点多。

若按占GDP4%的标准计算,十年教育投入财政欠账近万亿。

而有限的教育经费又大部分用于城市,广大农村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教育。

每年全社会教育经费总支出达五六千亿,只有百分之二十多用于农村。

农村人则要拿出1/4的收入供孩子上学。

农村教育整体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到目前,全国还有少数县没能完全“普九”,已经“普九”的部分地区水平还较低、基础还不稳。

受教育权的不对等,造成城乡教育差距的拉大。

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所占人口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281.55倍、323倍。

九亿农民的子女在北大清华就读的还没有一个只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北京市多。

全国不能入学和中途辍学的基本上都是农民子弟,教育的不公是城乡之间最大的不公,它会引起一个人一辈子的不公,甚至延续到子孙后代。

必须改变教育政策的“城市取向”,促进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均衡化,扩大城乡教育公平,把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由农民承担转移到政府承担,让高等教育的门槛向农民低开。

不打工现在穷,打了工以后穷

——新“工农剪刀差”在自然延伸,只是表现形式变了,

由工农扩展为城乡,由资金、物资的支持变为活劳动支持。

有人做过一个简单的测算,一个以种粮为主的农民必须耕种20亩土地才可以达到8000元的年收入水平。

这意味着中国的18亿亩耕地只能容纳9000万农业劳动力,加上渔业、牧业、水果种植及其它农副业生产的农民在内,整个农业只能容纳1亿多农业劳动力,其余都必须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当数以千万计的中国农民背起行囊、坐着火车跨省份、跨区域到经济发达地区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取报酬时,“外出打工”这个词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在农民生活中就具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和内涵。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打工经济”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以上。

但农民工又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力群体。

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化建设道路的自然延伸,是新形势下的“工农业剪刀差”。

所不同的是,从过去的资金和物资要素的支持转变为更加鲜活的劳动力要素的支持,而且这个支持由过去的强制征取变为自愿行为;不仅更方便更快捷,规模和力度比以前也大得多。

农民工不仅与城镇劳动者同工不同酬,而且劳动定额不合理,劳动时间过长,收入长期基本未增。

表面上看,一些农民工的月工资收入几乎达到甚至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但这往往是以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高达十几个小时为代价换来的。

然而,就是这样可怜的薪酬,还往往被长期拖欠。

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超过1000亿元,而为索回这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包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等至少3000亿元。

由于农民工大多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卫生条件差、生产工作环境恶劣、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伤事故比例高、重特大伤亡事故频繁发生。

我国每年因工致残人员达数十万,其中农民工占绝大多数。

许多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60%的设备缺少必要的防护用品,90%的企业粉尘超标。

土法开采的小煤矿,使矽肺病发生率急剧上升,有些民工仅仅二、三年就患上矽肺病。

在透支了他们的青春、体力、精力之后,往往即意味着打工生涯的终结,用工企业不招40岁以上的农民工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农民通过打工真正成为市民的在现阶段还十分有限,绝大多数还必须回到生他养他的故土。

由于打工期间很多企业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打工的积累又十分有限,打工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如再遭遇上伤残或职业病,后果很难想象。

他们说死得起,但伤不起。

长期在城务工,农活也荒废了,农业科技的知识生疏了,重操旧业已力不从心,重新返贫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

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1.3万亿元,2005年超过3万亿元,5年时间财政收入翻了一番多。

而再看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发达国家是35~45%,中等发达国家是25~35%),“水”涨了,“船”却没有高起来。

14年间,劳动收入的增幅非常缓慢,而这其中农民工的收入增长又属最慢。

在珠江三角洲,从1992年到2004年12年里农民工月工资仅增长了68元。

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当前最迫切的就是要着力加强法制建设,解决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结合我国的现有国力,探索一套更加灵活、更加适合于广大农民工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他们在过了打工的年龄后能有个基本的生活保障。

因为穷不看病,因为病更加穷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

教育、医疗、养老被农民称为是压在头上的“新三座大山”。

现今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对农民来说都是极端奢侈品。

在计划体制内享受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人有能力承担,城市中收入较高的人有能力承担,而广大农民则无能为力。

两个不同的群体,面对的是同一个市场,农民的窘境是不言而喻的。

农民说“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送,绝症再往家中抬”。

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成为影响其生命健康权利的决定性因素。

农民不敢生病,生不起病,有病也不敢去看已成为突出现象。

据权威统计,中国农村人口有近9亿,农民用于医疗的费用每人每年不足10元,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

在必须住院治疗的农村人群中,有近50%的人因缺钱而放弃治疗。

2003年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是2622元(包括实物收入),而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来看,2003年农民平均住院费用是2236元。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有一个人住院,可能这一年的收入就全部用到医疗费用上。

农村人口拥有的卫生资源少得可怜。

从1982年到2001年城市医院病床增加了100多万张,而农村医院病床则减少了20多万张。

农村产妇及婴儿的死亡率都是城市的3倍以上。

全国平均15个行政村拥有1个乡镇卫生院,1000个农民拥有0.79张病床、1.3个卫生技术人员,乡镇一级卫生院具有本科学历的医务人员只占1.4%。

多数乡镇卫生院,设备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购置的,仍靠血压计、听诊器和体温表“老三样”开展工作。

在广大农村基本解决温饱后,有人说,“看病难”已成了“农家新愁”。

农民生病后基本得不到救助,只能依靠家庭或亲友的支持。

“一人生病,全家不宁,亲朋受累。

”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大多数农民已经跨过了温饱的门槛,但农民因病致贫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

”国家有关部门作过一项统计,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中50%属于因病致贫,疾病已成为农民脱贫的最大“拦路虎”。

因病致贫的罪魁祸首是大病风险。

贫困农户在大病冲击以后,将近要花8年的时间才能恢复到大病前的消费水平,将近要花10年的时间才能恢复大病前的生产经营投入水平,对收入的影响也是长远的。

据有关部门透露,我国现在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这几年在1.6%~1.7%之间,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84%用在城市,只有16%是用在农村,而60%的人口是在农村。

事实上是城镇40%的人口占用了80%多的卫生资源。

农村卫生事业严重滑坡,农村的传染病出现了扩大蔓延趋势,血吸虫病死灰复燃,SARS、艾滋病的爆发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中国人不安全的最大挑战不是恐怖主义,不是其他,而是健康不安全,健康不安全又主要是农民健康的不安全。

国家应通过立法形式,使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并接受各级人大监督落实;积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探索建立更大力度、更具有可持续性的政府筹资渠道;在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城市过剩的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培育农村卫生服务市场。

种田想赚钱,种了田难赚钱

——“种田等于自费参加体育运动,锻炼了身体,白贴了一套运动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中国农民重新成了土地的主人,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利。

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农民自觉不自觉地适应价值规律的要求,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国家的政策调控效应在农民身上体现得很明显。

近年来,一系列扶农政策特别是免征农业税的实施,使广大农民种田积极性大大提高,开始发展特色农业,开始注重生产投入和田间管理,主动采用新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

农民收入也确有较大幅度增加,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2005年达3200多元,一年增收约300元。

可令农民始料未及的是,政策性增收的果实被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一点点吃掉了。

媒体报道河南省的例子,由于种子、农药、化肥涨价,农民种植玉米成本每亩增加了25~27元。

如果包括机耕、机播、机收、灌溉等,每亩生产成本比去年增加了30元以上。

而给农民的三项补贴,每亩平均只有15.07元,只达到所增成本的一半。

农民幽默地说:

“现在种田等于自费参加体育运动,锻炼了身体,还白贴一套运动服。

”国家发给农民的补贴和免掉的农业税,全都“转移”给了生产资料企业和经销商。

农民即使遇上丰收年,粮食增产了,也并没有得到太多实惠,如果再遇到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的坑害,不仅不赚钱还会吃大亏。

随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放开,一些不法的经营业主为了获得高额利润,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农民切身利益。

农业是弱质产业,面对的是市场、自然和政策三重风险,加之现阶段我国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还不高,对大多数地方来说,农民靠种田赚钱还很难。

当前,亟需依法曝光一批农资违法违章案例,严防伪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净化农资市场主体,扶持一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农资经营者的服务水平。

应适当给予财政补贴,让农业保险这一“准公共产品”尽快走进农家,帮助农民规避风险。

大力度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使农业逐步走上要素投入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产业经营一体化的现代农业轨道。

低价买货想便宜,便宜过后吃大亏

——假冒伪劣产品“上山下乡”,农民成了消“废”者。

“人命关天”的大案时有发生。

“油盐酱醋找个体,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跑城里。

”说的是农村商业布局不合理、规模小、网点少,农民购物很不方便。

加上农民买东西受经济条件限制,消费水平较低,“廉价”成了他们购买商品的首选因素。

农村市场发育不完善,完整的商店要到镇上才有,那些散布在村落的小商铺,是农民主要的购物渠道,没有太多的选择。

这些个体小店大多是从县乡各类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一些小作坊进货,同样牌子的饼干,城里超市每市斤的价格要卖到十几块,小店里可能两块钱就能买到;海飞丝、飘柔等品牌的袋装洗发水,里面装的都是同样的蓝色透明液体,城里要几毛钱,小店里只卖几分钱,用的似乎是同一个印刷版,只是字迹有一点模糊。

小店销售香烟,为了少交税,大部分进的都是散货,价格当然也便宜。

在我国很多地区,仍然沿袭着十里八村农民赶大集的习惯。

集市上充斥那堆积如山、来历不明的商品。

其背后,隐藏的其实是农民购买力的不足,而这又是中国经济长期实行的工农业非均衡发展、城市和农村非均衡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农民负担长期过重、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必然结果。

在广大农村,由于缺乏龙头商业企业的主导,农村流通领域无序竞争;由于科技知识和法律常识缺乏限制,农民不会辨真识假,在购买商品时又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农村小店大多家庭经营,不像城市商店具有严格的检测准入门槛;农村市场打假力量不足和执法力度不强。

以上诱因,导致在城市内遭到消费者抵制的假冒伪劣商品,正以“城市包围农村”的态势大举向农村进攻,农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常常遭遇假货,成了消“废”者。

山西假酒案、河南有毒大米事件、阜阳假奶粉事件,无不触目惊心,严重危害了农民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毫不夸张地说,这些对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广大农村而言,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农村商业有效供给不足,导致农村市场萎靡,影响到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推行,阻碍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上世纪80年代农村消费占全社会的60%多,而目前仅占30%多,下降了一倍。

占总人口60%的农村,消费水平只占全社会三分之一的份额。

有关专家指出,农村人与城市人的消费水平相差十五年左右。

必须加快农村市场建设,培育新型的农村商业龙头,引进现代化营销理念和方式,构造新型的农村商业网络,以连锁经营的形式,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服务标准,净化农村市场。

促进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把发达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科技文化输送到农村,激活农村蕴藏的各种消费潜力,激发农民的购买力。

执法部门应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执法力度,多向农民宣传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进城之后难成市民

——城里的世界很精彩,城里的世界也很无奈。

“城市里的村庄”和“工人中的农民”这一新的二元结构普遍存在。

在强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宏观战略背景下,国家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农民进城,广大农村最宝贵的生产要素——年轻力壮的劳动力,投身于城市快速扩张的进程中。

在城乡户籍分开管理的条件下,“农民工”成为劳动力与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一种特殊结合方式,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

从最初发展乡镇企业时“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到后来形成了一支一亿多人、远离家乡的“农民工”大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调查,“农民工”已占整个产业工人的一半以上,是我国城市建设与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劳务群体。

在用汗水和努力实现着自己的希望和价值的同时,“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创造的GDP已占20%多的份额,为城乡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支付给他们低廉的工资,更是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始终保持低成本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城里的世界很精彩,城里的世界也很无奈。

国家支持鼓励农民进城,农民世代都在追求进城,但进城之后的农民仍受到各种制度性和非制度性限制,农民工的务工环境和生存环境都令人担忧。

从劳动权看,虽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大部分进城打工农民缺少相应法律知识和意识,导致劳动合同或者根本没签订,或者合同条款对雇主有利,对农民不公,农民工劳动权益无从保护。

从就业权看,农民就业受到歧视,北京规定农民工不能从事文秘,上海四星级以上宾馆不用农民工。

从安居权看,石棉瓦平房、地下室、工地工棚就是进城打工农民的安身之所。

北京市调查,农民工住石棉瓦棚的占77.7%,住地下室的3.8%,住工棚的占10%。

不少人一张木板,一叠床被,酷暑寒冬,风吹日晒,拥挤脏乱,蚊叮虫咬,甚至达不到有关法律规定的人生存需要的最基本的条件,安居工程普惠的只是市民。

从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失业保险方面看,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但农民工却没有,一旦失业就失去了任何经济来源,他们中就有人被逼以犯罪作为对社会不公的“终极反抗”。

更值得关注的是,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处于财政投入的真空状态,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都不愿意出钱,农民工子女上学门槛太高,大多流入办学条件较差的私立打工子弟学校甚至失学。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就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有关问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但是这些文件执行起来,往往被大打折扣。

比如,暂住证仍被大多数城市作为对农民工管理的一大依据,并且将子女借读、务工经商,甚至租房、收卫生费等捆绑在一起,缺一不可。

农民工生存状况的改善,可以说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其深层次原因还是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体制,仅仅靠出台某一项政策或措施去解决问题似乎并不现实,应该以系统工程的理念,从立法和法律保护、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舆论宣传和导向等方面入手,逐步为农民工营造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理性的、健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在可能的领域尽快让农民工享有市民待遇,努力消除“城市里的村庄”和“工人中的农民”这一新的二元结构。

当前,对外来工中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的技术工人、技术骨干,其社会保险可以跟城镇当地职工并轨考虑,享受同等待遇;对于短期务工者或者流动性比较大的外来工,可以优先考虑其工伤和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可采取“低进低出”的办法扩大覆盖面。

民工子女上学一定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和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就近入学。

没有男孩想男孩,有了男孩愁男孩

——如性别比失调再延续下去,20年后可能有四、五千万个男性找不到配偶,

这是一个无法救助的群体。

中国农村重男轻女一方面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作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农民把男孩作为一种开发潜力最现实的生产力要素来看待,作为他养老的保障依托,更是他在村、族中力量的象征。

在各种因素的交织下,农民选择生男孩自有其道理,因此带来我国的男女出生性别比失调不断攀升,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已经达到116.9,海南、广东等省则高达130以上。

农村的情况更为严重,据在某省农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如果让农民自行选择,出生性别比将达到144。

照此趋势,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四、五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女可娶,这将是一个无法救助的群体。

失调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阻碍着我国人口的和谐、持续和健康发展,并将大大引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处理不好还会酿成重大政治问题。

农民看不到宏观问题上的可怕,他只知道自己生个男孩解决自己的问题,而生了男孩之后别说娶不到媳妇犯难,就是娶到媳妇,那昂贵的彩礼,高不可攀的开支花销,令他倾家荡产都解决不了问题。

到了这一步,他才会仰天怅问:

我该不该生这个儿子。

可是,一切都晚了。

为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及时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逐步形成家庭抚养孩子——孩子回报社会——社会赡养老人的良性循环。

积极倡导“男到女家落户”等婚育新风尚,把平等意识纳入公民教育,努力促进男女平等。

当家作主想民主,有了民主不做主

——从“为民作主”到“民主”的进化过程中,农民有点眩晕,有点找不到“北”的感觉。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后,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支配权也得以确立。

农民迫切希望成为村庄的政治主体,改革后的一户一田,也需要有一人一票的体制加以保障。

推行村民自治,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依法行使民主自治权利,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基层民主,激活了农村的政治活力。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也不断更新,他们不再满足“面对黄土背朝天”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文明、民主、法制、富裕”等愈来愈成为广大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主要追求。

历史延续下来的一些管理制度和行政方式已不适应现实,他们对办事“不民主,不公开”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非常不满,民告“官”的事不断发生。

当前,农民参与政治大多以维护正当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

有以个人或集体方式去接近各级组织,反映、说服、建议、批评,以期影响改变他们的决策、决定的接触活动;有通过大众传播或信访手段反映情况、表达利益,实现意志的投诉活动;有不堪忍受不公正待遇和非法压制进行抗议、暴力对抗活动或依法诉讼活动。

选举行为也早已突破了举举手、鼓鼓掌的模式,很多地方的候选人需要在公众场合进行演说,发表施政意见,做出具体承诺等。

有的还主动参与慈善事业,捐助困难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以赢得村民的选票。

但客观地说,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尚处在初始阶段。

农民在村级、乡级社会事务中的主人意识、平等意识、自主意识缺乏,依附观念浓厚。

农民群众往往不把自己作为权利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上级”、“领导”、“包青天”为深蒂固,当官的应享有特权在农民中尚有一定市场。

改革开放前的频繁政治运动,使农民对政治失去热情尚没有根本转变。

体现在当前的农村选举中,也存在着诸多的不适应之处。

选民参选率不高,有些地方只有百分之六、七十,选民对选举事务中的各个环节较少参与,既不关心,也不愿花精力,不感兴趣。

曾出现过一个选民人数不到600人的小村庄,海选中提名的“两委”候选人竟然多达100多名。

经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村民是哥哥选弟弟、妻子选丈夫、老子选儿子、自己选自己,令人啼笑皆非。

许多村民投票时受人左右,没主见,给包烟、吃顿饭,就投上人家一票,以致于在选举时部分群众形成了“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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