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加气站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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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加气站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手册
天安加气站
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手册
2013年4月1日发布2013年4月1日实施
前言
为了加强加气站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全力保障加气站安全运行,根据日常工作的需要以及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切实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以及安全管理,特制订《天安加气站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手册》。
本手册通过对各项管理制度以及设备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全面提高加气站整体服务质量和工作标准,杜绝违规操作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证站内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加气服务,共同树立良好的加气行业形象。
本手册汇集了天安加气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制度、安全管理处罚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加气卡管理处罚制度、公交车加气管理处罚制度以及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本手册做为加气站职工管理试行版,手册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妥之处,在使用中我们一旦发现弊端或者有更好的管理制度,会适时更新、改进。
批准页
为了贯彻落实天安集团整体管理规划,加强站内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加气站整体服务质量和工作标准,杜绝各类违规操作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证站内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加气服务,共同树立良好的加气行业形象,站内决定全面开展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天安加气站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手册》是根据站内实际管理工作需求,由专人负责整理汇编成册,现予以批准执行。
主要负责人: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目录
一、天安加气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制度-----------------4
二、天安加气站安全管理处罚制度---------------------7
三、天安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9
四、天安加气站加气卡管理处罚制度------------------10
五、天安加气站公交车加气管理处罚制度--------------11
六、天安加气站设施设备操作规程--------------------14
(一)、压缩机操作规程------------------------------14
(二)、加气机操作规程------------------------------17
(三)、脱水装置操作规程----------------------------17
(四)、储气井操作规程------------------------------19
天安加气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制度
一、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20分:
200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超过2小时(含)按旷工处理(造成加气工作停止的要承担损失);
2002、请假期间不能按时归队未办理续假手续;
2003、旷工一班次;
2004、与客户及公司内部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属双方的;
2005、与客户及公司内部人员发生吵架等服务纠纷,责任属我方的;
2006、工作中闹情绪,不听劝阻,私自脱离岗位造成加气工作停止的,并承担停用损失;
2007、当班期间饮酒、赌博等恶性事件;
2008、工作期间在工作区域内接打或携带手机的;
2009、油气采购不及时,导致断油、断气在30分钟以内的,并承担停运造成的损失。
二、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10分:
100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小时(含)以上,2小时以下的(造成加气工作停止的要承担损失);
1002、私自换班,未向班长打招呼一次的;
1003、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
1004、与客户及公司内部人员发生争吵纠纷,责任属双方的;
1005、带实习加气员期间脱离工作现场,造成实习加气员出现违规操作一次的;
1006、没有特殊原因,擅自不给车辆加气的;
1007、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隐瞒不报的;
1008、出现停产(停电、设备故障等)未向上级或相关业务部门汇报超过10分的;
1009、常用设备备件短缺不及时上报购买,造成设备停用的(造成设备停用的要承担停用损失)。
三、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5分:
050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31—59分钟的(造成加气工作停止的要承担损失);
0502、不按规定进行轮岗发生争执的;
0503、每日交接班未对所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的;
0504、停产(停电、设备故障等)后,保安未及时对车辆进行疏散及指挥的;
0505、加气员与客户出现突发事件,管理人员未协助处理的;
0506、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不如实汇报或谎报的;
0507、出现车等人的。
四、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2分:
020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30分以内的;
0202、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培训培训的;
0203、给插队车辆加气出现秩序混乱的;
0204、出现司机自行加气的;
0205、车辆增多出现故意阻拦不予放车的;
0206、有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信件的;
0207、不唱收唱付出现收款纠纷的;
0208、出现站内有清洗车辆未劝阻的;
0209、当班期间吃零食的;
0210、当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0211、卫生清理不合格的;
0212、未按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一次的;
0213、未按时进行日常考核一次的;
0214、未按时填写各种检查记录一次的;
0215、院内有车辆乱停乱放的;
0216、车辆堵塞出入通道的;
0217、不使用服务用语一次的;
0218、出现车辆拥堵不及时开机加气的。
五、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1分:
0101、当班期间不穿着工作服,穿奇装异服的;
0102、衣着不干净、整洁的;
0103、留长发的、染发、烫发、浓妆艳抹的;
0104、穿高跟鞋的;
0105、不参加(召开)岗前例会的;
0106、乱丢、乱放、乱扔物品(工具)。
六、重大违纪,出现下列情形者按相应规定处罚:
ZD01、与客户及公司内部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属我方的,视情节及认错态度给予经济处罚300—500元,并承担其他损失;
ZD02、违反操作规程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200—300元,并承担执法部门所处罚金的50%的费用;
ZD0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300—500元,并承担停运造成的损失;
ZD04、私自办卡、接受移交气卡及遗失卡不及时上交的;
ZD05、私自贪污气款,视情节按法律法规处理;
ZD05、出现停产(停电、设备故障等)未向上级或相关业务部门汇报超出1小时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300—500元;
ZD06、当班期间醉酒上岗,直接辞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ZD07、油气采购因个人原因采购不及时造成断油、断气在31—59分钟以内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300—500元,并承担停运造成的损失;在1小时(含)—2小时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1000—2000元,并承担停运造成的损失;在2小时(含)以上的,直接辞退处理;
ZD08、油气采购发生挪用专款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出现下列特殊情形者,按相应规定处罚:
TS01、不服从公司管理,无理取闹,威胁管理人员的,视情节给予停岗或辞退处理;
TS02、勾结社会人员到公司打架闹事的,直接辞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情节严重直接交公安机关处理;
TS03、组织煽动公司内部人员抗拒公司正常工作安排或工作秩序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00—1000元或直接辞退;
TS04、故意损坏、偷盗公司财物的,按损坏、丢失财物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停岗或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交公安部门处理;
TS05、工作不求上进,经多次培训教育仍没有改观的,直接辞退处理。
八、年度内出现违反第六、七款中的任意一条,取消年终奖评选资格。
天安加气站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20分:
2001、未按月检查、保养、维护(维修)设备的,造成人为事故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002、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或上报的;
2003、设备出现故障交接班隐瞒不报的;
2004、不指挥公交车加气,造成碰撞事故的,并承担事故损失10%的费用;
2005、保安未做好安保工作,造成站内财物丢失的,并赔偿失物;
2006、在加气区域使用明火的,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10分:
1001、未按周检查、保养、维护(维修)设备的,造成人为事故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02、设施设备到检验期限,未按时送检的;
1003、加气车辆或人员损坏站内设施设备,不及时上报处理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
1004、保安未做好安保工作,造成站内财物损坏的,并赔偿损失;
1005、出现强雷电天气,未断电断气造成后果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承担事故损失50%的费用;
1006、在站内任何场所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
三、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5分:
0501、未按日检查、保养、维护(维修)设备的,造成人为事故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0502、出现故意损坏站内设施设备行为的,不及时制止的;
0503、外来人员在站内闹事影响加气秩序,管理人员不及时到场处理的;
0504、人为遮挡或覆盖站内各种标志标识的。
四、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2分:
0201、给“无CNG汽车气瓶定期检验登记证”的车辆加气的;
0202、给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车辆加气的;
0203、给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加气的;
0204、给瓶内无剩余压力的车辆加气的;
0205、给超过检验期限的车辆加气的(检验周期为两年);
0206、给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焊接,需进一步检验的车辆加气的;
0207、给氧化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车辆加气的;
0208、给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车辆加气的;
0209、发生强雷电天气时,给车辆加气的;
0210、在站内吸烟、使用明火以及堆放易燃易爆物未及时制止的;
0211、在加气站和装置区接打手机等通讯设备未及时制止的;
0212、在站内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及化纤拖把和抹布未及时制止的;
0213、在站内穿脱、拍打化纤和易产生静电服装、穿钉子鞋走动未及时制止的;
0214、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未及时制止的;
0215、给载客车辆加气的;
0216、给未熄火车辆加气的;
0217、在加气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的;
0218、随意挪动站内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的;
0219、出现闲杂人员在站内穿行未制止的;
0220、当班期间中断巡视、玩忽职守的
天安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20分:
2001、在加气区域使用明火的;
2002、未经允许私自用电、动火作业的;
200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004、初期火灾不及时灭火,延误救火时机的;
200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006、在灭火、抢险的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的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2007、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008、发生火灾后,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查清起火原因,便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二、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10分:
1001、人为破坏站内消防指示标志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的;
1002、在站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电热扇等放热设施设备的;
1003、拒绝、刁难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1004、出现强雷电天气,未断电断气造成后果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承担事故损失50%的费用;
1005、设备区、加气区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
三、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5分:
0501、随意挪动站内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
0502、消防器材出现故障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的;
0503、在站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
0504、得到通知后,拒不参加站内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的;
0505、人为遮挡或覆盖站内消防指示标志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的。
四、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者,扣2分:
0201、车辆堵塞消防安全通道未及时疏导指挥的;
0202、未按时(每两月一次)组织进行消防演练的;
0203、未按时(每半月)检查、保养消防器材的;
0204、未能熟练掌握站内消防应急救援措施的。
天安加气站加气卡管理处罚制度
一、加气卡的管理
新卡由主管会计管理,气站办理人员需向主管会计领取、签字,然后按办卡受理流程办理、登记。
如有退卡、废卡将交回主管会计处,会计按时核对台账。
油气公司必须建立气卡办理台账,对各月的气卡办理情况详细记录,无缺记、漏记现象,否则每查处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元经济处罚;
二、办卡受理流程
1、新办气卡(对外):
必须由客户提供有效证件--加气站办理人员核对相关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由客户填写气卡办理审批表--气站办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发放加气IC卡;
2、新办气卡(对内):
新办气卡必须由申办气卡单位(队)负责人填写气卡办理审批表,经申办单位经理和油气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气卡,未经经理审批签字私自办理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加气IC卡的挂失、变更、坏卡处理
1、挂失:
加气IC卡遗失后,请携带开卡时有效证件立即到加气站办理挂失手续。
挂失成功后,已挂失的卡将在24小时后完全停止使用,可最大程度避免客户的损失,并补办新卡。
2、变更:
需要变更的应重新提供有效证件到办卡处重新办理或维护加气卡的基本信息。
3、坏卡处理:
客户因保管不当造成加气卡无法继续使用时需及时到发卡点重新办理新卡。
四、内部卡的挂失、变更、坏卡的处理:
1、气卡丢失或损毁未及时汇报挂失逾期2小时以上一次罚款100元,2小时以内罚款50元,超出24小时的罚款200元,并承担因未挂失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相关管理人员接到驾驶员挂失汇报或通知后1小时内不作出处理的罚款100元,每逾期1天罚200元,并承担因未及时处理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加油管理
1、各运营公司燃油车辆发生变化,必须在1日之内将增加或减少车辆的自编号、牌照号的变化情况、由公司经理报油气公司经理,同时由油气公司经理将变化情况报供油方,发生变化未按时上报相关单位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各运营公司驾驶员加油完毕必须按票据提示内容认真填写加油票,填写内容有不完整或涂改、大小写不符现象一项次罚款50元;
3、油气公司按周与供油方结算油款,结算油款必须凭填写完整真实有效的票据结算,否则一律不予结算,如未按规定结算一车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经济处罚;
4、各运营公司发生车辆线路调换或停运必须在1日之内将变化情况报油气公司知晓,同时按上述程序办理换卡或停卡手续,发生变化未按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各运营公司每月26日必须向油气公司提供当月营运车辆的数量、线路、车号、驾驶员名单以备油气公司每月核对油气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油气公司必须建立加油车辆信息台账,以便准确掌握各运营公司加油车辆的燃油使用情况。
天安加气站公交车加气管理处罚制度
一、运营公司
1、加气车辆必须从入口进站,出口驶离,加气时需按顺序排队依次等候,严禁逆行、插队,到站后应听从站内人员指挥安排,严禁在安全通道内停车(插队)。
(违反一项次扣3分,造成堵车现象一次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300—500元罚款)
2、加气车辆进站前提前关闭柴油预热器,严禁在站内及周围使用明火。
(违反一项次扣10分)
3、加气车辆进站到加气指定位置后,将车辆停稳、熄火、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加气。
(违反一项次扣5分)
4、车辆进站加气时,车内不允许载有其他人员,驾驶员将车辆停稳后主动打开加气窗门,抽出加气堵头,由加气员插枪加气,驾驶员插卡输入密码,不得私自操作加气机换阀按钮。
加气完毕后加气员取出加气枪,驾驶员塞好堵头,关闭加气窗门,拿好加气卡,并驾车立即驶离加气站,在车辆加气时驾驶员不准擅自离开自己所驾驶的车辆。
(违反操作规程一项次扣2分)
5、加气站内严禁吸烟、接打手机、维修、清洁车辆等。
(违反一项次扣10分)
6、不加气的车辆严禁穿越加气站。
(违反一次扣2分)
7、除加气站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加气站设备区域及配电室,严禁操作加气站内设施设备。
如由此造成设备故障损失的,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违反一项次扣10分,并视情节罚款300—500元)
8、加气站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保障车辆正常加气时,运营公司应在接到加气站通知安排后,及时组织管理人员通知驾驶员并委派值班人员进行现场指挥。
(出现失职行为一次扣5分)
9、运营公司要做好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对加气的相关规定要及时的传达到驾驶员。
(培训宣传不到位、驾驶员不知情一人次扣1分)
10、运营公司如遇特殊事件,需调整车辆加气时间,必须提前3小时与油气公司进行沟通,共同配合完成车辆加气任务。
11、加气站如有特殊事件,需整体安排加气时,运营公司必须配合加气站组织车辆进行加气工作。
二、油气公司:
1、由于公交车辆较大,加气时间集中,早晚加气倒车存在死角、盲区,加气站需配备人员进行现场指挥疏导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出现无人疏导一次扣2分,疏导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事故一次扣3分)
2、公交车收车后,加气站要停止对外加气,确保公交正常有序加气,减少驾驶员劳动时间。
加气站根据公交车辆冬夏季收车时间的变动,合理安排社会车辆及公交车辆加气时间(暂定夏季8:
00-9:
30,冬季7:
10-9:
00停止社会车辆加气),同时应在加气站入口处栽设明显公交车辆加气时间禁止社会车辆进出标识牌,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并设专人监管(特殊时期运营公司可派人值班,协助气站管理)以免堵车或发生纠纷及刮擦现象。
(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扣2分;公交加气时间有其他车辆进入气站加气一车次扣2分;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社会车辆进入气站而发生交通事故一次罚款200元;未设立提示标志一次扣5分;)
3、加气高峰时期,气站要安排加气人员。
确保公交车辆到站后及时加气。
(高峰时期,加气机旁边出现无加气人员,造成车辆加气等候时间超1分钟一次扣2分)
4、加气站遇到停电、道路维修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加气或影响公交加气时,应在公交发车前一天、收车前三小时通知营运公司,同时要拿出解决预案(预案中要注明车辆需等候时间,一般车辆收车后等待加气时间不超1.5小时,超过1.5小时的加气站要另行安排公交车加气,不得无限期增加驾驶员劳动强度)营运公司做好通知和配合工作。
突发事件(如供电突然中断、设备出现故障、站内发生突发治安纠纷事件等),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由气站负责人告知各运营公司负责人,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安排与指挥。
外站(万基气站)出现不能正常加气时,加气站应提前告知运营公司组织安排回站内加气。
(未按规定操作一项次扣5分)
5、加气站应编制加气站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值班表(全天候),以处理相关问题。
(未按规定值班一次扣5分;出现脱岗一次扣2分)
6、特殊型车需指定加气机加气的,运营公司应给加气站提供线路、车号等相关数据,加气站根据线路安排指定加气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高峰时间可安排优先加气,其他车辆不得插队。
(运营车辆不听指挥一次扣除当班驾驶员5分;加气站安排不到位一次扣当班班长5分)
7、夜间(夏:
20:
00—6:
00冬:
17:
30—6:
30)加气站院内严禁停放社会车辆。
(违反一次扣2分)
8、加气站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给公交车辆加气,公交车驾驶员出现违规行为后,加气站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运营公司管理人员,同时对事情经过详细记录,事后与运营公司共同按规定处理。
(不按规定执行一次扣5分)
9、加气站在接到运营公司有关特殊加气需求通知时,需根据加气站当时气量等情况立即启动加气站应急预案,确保车辆按时完成加气任务。
三、共性问题:
1、严禁任何人聚众起哄、打架、闹事、煽风点火,说有损公司形象、发表不利于企业、不利于职工团结的言论。
(违反一次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300—500元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2、发生重大事件各公司负责人必须在事后30分钟内亲自到现场指挥安排,确保运营正常有序。
(未到现场指挥一次扣10分,由此导致事件恶化的由集团会议研究决定处理)
天安加气站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一)、压缩机操作规程
一、压缩机开启前检查
1、观察曲轴箱内润滑油液面,如果停机后低于玻璃视窗3/4,须补加润滑油。
运行时应在玻璃视窗1/2到2/3处。
2、观察油位计在绿色条线以内。
3、观察仪表风压力表,压力须在0.8MP左右。
4、检查各个手动阀门开、闭状态。
5、检查各级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6、压缩机系统是否有漏油漏气现象,如果有应及时处理。
二、压缩机开启
1、接通电源,当控制面板上显示正常状态时,复位按钮点亮,按启动按钮即可启动。
2、预润滑系统和风机运行一段时间后,压缩机开始启动。
三、压缩机启动过程中的检查
1、观察各气动阀门动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不能开启或开启不到位的现象。
2、观察压缩机撬外各压力表是否按顺序逐级升压。
3、观察储气瓶组或加气机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压缩机正常启动后,通过撬内压力表和PLC显示屏,查看压缩机的工作状态,包括出、入口压力和温度;各级压力和温度等。
5、检查曲轴箱油压,在压缩机运行在设计温度下,正常情况下油压应该是0.4MP左右.压缩机入口处最大油温不得超过190F.(88C)。
6、检查润滑油分配器循环时间指示器的的动作情况。
参考设备标签铭牌上的正确循环次数。
当气质比较脏或气体潮湿的工况下,需要的循环次数越多。
所以要根据情况做相应的更正.
7、压缩机运行中如果出现故障,压缩机将自动停机,同时控制柜外门上报警灯亮,PLC显示屏将显示报警信息。
8、当压缩机出现报警时,按急停按钮。
根据压缩机报警信息提示将故障消除,再使用复位开关将报警消除,重新启动设备。
9、如果出现电源故障或电机报警,软启动器将出现报警信息,此时立即排除故障然后按下软启动器“RESET”键。
消除报警,再从新启动。
四、压缩机停机
在正常工作中,压缩机无需人为干预,根据设定储气井组或压缩机出口的压力高限或低限决定压缩机自动启动和停止,也可以根据需要,手动启动或停止压缩机,紧急关断功能将结束压缩机自动工作过程。
1.根据需要点动控制柜上的停止按钮,压缩机将开始正常泄压停机。
2.如果情况紧急,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压缩机将紧急停机。
注意:
紧急停机按钮位置。
压缩机控制柜1处;压缩机撬外1处。
五、报警信息
1.按F8进入警报屏登录。
每次登录记载时间和日期。
显示当前警告代码(I06–I24,AI01–AI24)。
按.F2警告数减少,降至1时,返回至99。
按F1键警告数目增加。
当升至100时,警告数变为1。
显示查看最后100个警报。
2.报警状态还可以由报警指示灯看到,报警指示灯亮(红)说明至少有一个警报还未被人所知,报警指示灯灭待机灯亮(橙)表示没有报警,设备正常。
3.下面给出可能出现的报警信息。
(1)入口压力过低;
(2)可燃气体浓度高;(3)震动过大;(4)注入润滑油过少;(5)油压过低;(6)急停关断;(7)风机热保护继电器动作;(8)储罐压力过高;(9)充气压力过大;(10)入口压力过高或过底;(11)充气温度过高;(12)级间温度过高;(13)数据备份空间小;(14)润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