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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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讲话

20xx年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讲话

20xx年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回顾总结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

会上,杨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先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xx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发生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夯实监管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均在市控指标范围,在全市排名稳居第一方阵。

(一)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落实。

县政府各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在本辖区、本行业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县政府17个安全生产包乡镇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分包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检查,共督查发现问题286项,全部跟踪督办到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新成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有关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

20xx年,累计排查隐患41286项,其中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95项,治理整改到位40873项,整改率达99%。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关停非法采矿点32处,查处非法加油站21家,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997起、酒后驾驶、醉酒驾驶456起,行政拘留、刑事拘留125人,逮捕32人,刑事立案125起,起诉107人,以危险驾驶追究刑事责任6人。

责令26家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单位停产停业,销毁不合格烟花爆竹制品300多件。

同时,特种设备、水利、农机、电力、教体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安全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

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彩页、举办知识培训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加强全民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常识教育。

一年来,共培训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员等各类安全管理人员1000多人,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500多人;组织全县3000多人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督促企业培训一线工人1万多人;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展出宣传板面600多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

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性差,重生产、轻安全,片面强调外部环境,要求主管部门为其发展“开绿灯”;有的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漠,安全管理松懈,技术装备差。

个别乡镇或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监机构形同虚设,工作务虚多、务实少,兼职多、专职少,执法检查走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重大隐患置之不理。

县政府派出的个别安全生产包乡工作组存在棚架现象,形式主义严重,查资料、听汇报多,沉下身子到企业检查少,没有发挥应有的督促作用。

二是安全投入不足。

就企业而言,短期行为严重,一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未经安全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就投产使用,致使安全设施欠缺,先天不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严重短缺。

就监管部门而言,监管设备、器材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就乡镇而言,多数乡镇至今没有配备执法车辆等最基本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

三是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

排查出的部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治理。

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

城区一些电瓶车、老年车、残疾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严重;醉酒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三无船只参与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均不同程度存在;发往乡镇的客运班车未安装gps定位系统,水上船只定位系统未开通,旅游包车未经报批就投入使用。

消防方面:

县城各寄宿学校、医疗机构、家具广场、超市、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

园区58家企业普遍存在无消防审批手续,电气线路、设备不防爆问题。

医院、学校、幼儿园存在违规使用泡沫板材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方面:

全县有近20家加油站存在非法经营现象。

建筑施工方面:

城区非法建房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施工方大多没有施工资质,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

一些大型社区建设项目存在升降设备未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

矿山方面:

近40家非法采矿点没有彻底关停到位。

烟花爆竹方面:

一些零售网点存在超量存储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问题。

特种设备方面:

部分小产权房和个别宾馆、超市电梯未按要求及时检验。

教育系统方面:

一些乡镇学校存在违规设置彩钢板房和非法校车现象,大部分学校存在消防安全不合格问题,个别中小学没有设置安全教育课。

一般工业企业方面:

部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安全保障能力不高。

二、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去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矿山、成品油经营等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打而不死,反弹严重,特别是受蒙华铁路等工程建设对石料的巨大需求影响,马蹬、香花、九重等乡镇非法开采石料活动十分猖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各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摸清底子。

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对所辖区域和行业领域内的非法采矿、无资质施工、非法销售成品油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联合执法。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根据需要依法采取没收工具、查扣产品、断电、断水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动态监控,实施精确打击,确保关闭取缔到位;涉嫌构成刑事案件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介入,快侦快办。

三是严防反弹。

相关乡镇(街道)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不间断对辖区内已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控,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县直主管部门对乡镇汇报、群众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二)深化“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按照今年2月全市“三查三保”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把“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作为长效机制,驰而不息抓下去,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根据党委、政府职责要求和部门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责任分工,认真检查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

要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把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范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坚持“查”“除”结合,即“查”即改,即改即“除”,实现“全除全保”。

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定期对所辖区域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帮助企业查找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去年我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工作,在市考评中,名次严重靠后,拖了我县的后腿,主要问题是有些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理解不透,信息上报存在重大缺陷,检查覆盖率和隐患整改率过低。

今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每月对所辖行业、领域企业的检查覆盖率和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抓好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交警部门要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检查,对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交通、海事、航运和水产等部门,香花、马蹬、仓房、盛湾、滔河和老城等环库乡镇要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坚决淘汰报废超期服役船只,严格杜绝船舶超员、超载。

严厉打击农民自用船、打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恶劣天气要全面封航。

矿山安全:

国土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已取得安全许可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爆炸物品使用监管,依法查处私自买卖、转借、变相销售、假借名义申买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电力部门要切断明令取缔关闭矿山企业的电源,拆除供电设施;乡镇政府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马蹬、盛湾、毛堂等乡镇要加强对小煤窑的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盗采和反弹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

继续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特别要加强天燃气管线的安全监管工作,住建部门要提前介入,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严防“先上车、后买票”。

烟花爆竹安全:

公安、供销和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督检查,严格治理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消防安全: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厉打击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等违法行为。

另外,春季气候干旱,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各乡镇和林业公安部门要加强森林火源管理,制定防火预案,确保一遇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灭火。

建筑施工安全:

住建部门要认真整治借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防高处坠落、塔吊倒塌、支护垮塌、基坑坍塌、触电等事故发生。

工业企业安全:

工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防违规操作。

工信局、两个园区要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监管,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尤其是“双节”过后,企业相继开工,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一定要严加防范,不可麻痹大意。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安监、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做好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认真做好电力、民爆、建材、旅游、教育、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强化校车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看护员和学生安全出行的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游景点的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培训。

年前我县多数乡镇的乡镇长刚刚调整到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邀请市安监局资深讲师对全县乡镇长、分管安全的领导、安监办主任和县直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全科长进行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解决领导干部不敢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

要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

同时,各乡镇(街道)和承担安全生产任务的县直部门要深入企业、社区、校园、农村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散发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要总结近年来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经验,继续实施激励和约束措施,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成果。

严格实行达标企业退出机制,由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全县已达标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回头看”工作,对弄虚作假、管理滑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

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除取消其达标资格外,还要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

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企业在20xx年年底前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和所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所有规模以上企业2018年底前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冶金等工贸行业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20xx年年底前按照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城镇在建工地2018年底前全部按照合格以上标准有效运行。

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强化安监办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必须按照创建标准要求,配齐执法监察及办公装备,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足额发放岗位津贴,有效保障检查执法车辆需要,凡不达标的乡镇(街道)除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外,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列为20xx年度重点监控单位。

(六)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要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

各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党委班子成员要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党委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责和实施监管。

二要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负责监督管理,乡镇长(主任)是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真问、真管、真抓,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政府各位副职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监部门要切实负起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召开各类协调会议,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抓好行业技术指导和安全防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也是事故防范和先期处置的责任主体。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制。

要探索建立监管干部与厂(矿)长直接对话机制,指导督促厂(矿)长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激发他们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该罚的坚决罚,该抓的坚决抓,该关的坚决关。

五要落实督查责任。

要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效做法,采取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把“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工作法制度化、常态化。

县政府17个安全生产包乡督查组每月对所包乡镇督查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

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包乡镇督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更没有捷径可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xx民富县强新xx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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