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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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组员:

李欣儒(主讲)组员:

李欣儒(主讲)徐晓娟徐晓娟唐雪唐雪张天华张天华雷佩佩雷佩佩何佳宇何佳宇杨紫依杨紫依李成凤李成凤刘翩刘翩邓清平邓清平周婷周婷肖时胜肖时胜许望林许望林西周西周秦秦汉汉唐唐元元明明清清475B.C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夏夏宋宋中国地方制度演进主要内容中国地方制度演进主要内容行行省省制制地地方方分封制分封制郡郡县制县制郡国并行郡国并行刺史刺史制制(州州)司司府府县县道道州州县县路路州州县县省省府府县县战战国国现现在在省省制制区区域域自自治治直直辖辖中央权力不断加强;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中国古代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趋势中国古代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趋势:

分封制(西周分封制(西周战国)战国)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供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周王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

周王把国都附近的地区划分为王畿,由王室直接统辖。

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分封给许多诸侯,各建邦国。

郡县制(秦代)郡县制(秦代)秦统一全国后,在地方实行郡县两级制的秦统一全国后,在地方实行郡县两级制的行政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建成建成“海内为郡县,法令由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一统”的政治体制。

的政治体制。

秦初,全国设三十六郡,秦初,全国设三十六郡,后后增至四十六。

增至四十六。

郡行政长官称郡守,由中央任命,掌一郡郡行政长官称郡守,由中央任命,掌一郡政治、经济、军事与司法等事务。

政治、经济、军事与司法等事务。

郡下设县,为地方基层政府。

郡下设县,为地方基层政府。

万户以上称县令,万户以上称县令,不满万户为县长,县令(长)主管县内政务,均不满万户为县长,县令(长)主管县内政务,均由中央任命由中央任命县下是乡县下是乡,实行以县统乡,以乡统里的地方基层,实行以县统乡,以乡统里的地方基层组织制度。

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分掌组织制度。

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分掌地方教化、民政、诉讼、治安以及征收赋税等事。

地方教化、民政、诉讼、治安以及征收赋税等事。

乡下有里乡下有里,设里正,掌管百家。

里下百家按什伍,设里正,掌管百家。

里下百家按什伍组织编制户籍,是地方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

组织编制户籍,是地方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

郡国并行政体郡国并行政体(汉初)(汉初)“汉承秦制汉承秦制”,在地方行政体制上,与秦略有不同。

即在实在地方行政体制上,与秦略有不同。

即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又实行分封诸侯王的郡国并行政体实行分封诸侯王的郡国并行政体。

在楚汉战争中,出于军事上的政治上的需要,刘邦曾封八在楚汉战争中,出于军事上的政治上的需要,刘邦曾封八个异姓王。

随着异姓王的逐个翦灭,刘邦又封宗室子弟子个异姓王。

随着异姓王的逐个翦灭,刘邦又封宗室子弟子为王,为王,“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皇子封王,其郡为国”,一下子封了九个同姓诸侯,一下子封了九个同姓诸侯王,这些诸侯王封国极大,致使王,这些诸侯王封国极大,致使“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连城数十”。

汉初全国共五十四郡,诸侯国占三十九,中。

汉初全国共五十四郡,诸侯国占三十九,中央控制的郡仅十五。

央控制的郡仅十五。

势力过大的诸侯王自然成为政局日益不稳定的因素。

他们势力过大的诸侯王自然成为政局日益不稳定的因素。

他们持亲骄横,渐与中央抗衡,成为持亲骄横,渐与中央抗衡,成为“国中之国国中之国”。

汉初实行的。

汉初实行的郡国并行政体,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赢得时郡国并行政体,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赢得时间以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间以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郡郡(地方最高统治机构)(地方最高统治机构)郡守郡守(最高长官)(最高长官)监御史监御史(行政、刑狱)(行政、刑狱)郡尉郡尉(军事、治安)(军事、治安)郡、县机构郡、县机构秦的地方政权机构分郡、县两级。

秦的地方政权机构分郡、县两级。

县县县令县令(最高长官)(最高长官)县丞县丞(行政、刑狱)(行政、刑狱)县尉县尉(军事、治安)(军事、治安)汉代地方行政机构与职能汉代地方行政机构与职能

(一)郡

(一)郡郡是汉代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无论从政务性质、设置郡是汉代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无论从政务性质、设置规模,都要比秦代健全得多,按职能及地区远近,西汉郡规模,都要比秦代健全得多,按职能及地区远近,西汉郡可分为四类。

可分为四类。

1三辅郡三辅郡这是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郡。

这是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郡。

2内郡内郡这是设置于广大内地的郡,行政长官为郡守这是设置于广大内地的郡,行政长官为郡守(亦称太守),秩二千石。

(亦称太守),秩二千石。

3边郡边郡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地的郡,如西域都护府。

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地的郡,如西域都护府。

4诸侯王国诸侯王国诸侯国地位与郡相等,王国的行政管理体诸侯国地位与郡相等,王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同制京师同制京师”,诸侯国君有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诸侯国君有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与军事权。

与军事权。

汉代地方行政机构与职能汉代地方行政机构与职能

(二)县及乡里组织

(二)县及乡里组织1汉代的县级行政单位有县、侯国、邑和道。

县是地方汉代的县级行政单位有县、侯国、邑和道。

县是地方一级,有较独立的行政系统,县令(长)对县内事务无所一级,有较独立的行政系统,县令(长)对县内事务无所不统。

不统。

2乡里组织乡里组织汉代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是乡里,县以下又汉代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是乡里,县以下又分若干乡。

分若干乡。

乡置三老、啬夫,游徼。

乡下有里,为民众聚居之处,设乡置三老、啬夫,游徼。

乡下有里,为民众聚居之处,设里正或里魁,掌百家。

里正或里魁,掌百家。

(三)州(三)州汉代地方行政体制中变化最大的是州。

从原来的监察区演汉代地方行政体制中变化最大的是州。

从原来的监察区演变成行政区。

至东流末,地方行政级数从原来的郡县二级变成行政区。

至东流末,地方行政级数从原来的郡县二级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

(一)州、郡、县

(一)州、郡、县魏晋承东汉末年州牧刺史职权发展的趋势,以州、魏晋承东汉末年州牧刺史职权发展的趋势,以州、郡、县三级制度作为基本的地方政权体制。

郡、县三级制度作为基本的地方政权体制。

州置刺史,郡置太守,县置令长。

州置刺史,郡置太守,县置令长。

(二)双轨制与都督制度

(二)双轨制与都督制度州郡政权机构,大多都实行双轨制,军民两政浑州郡政权机构,大多都实行双轨制,军民两政浑然不分。

南北朝地方制度受军事化影响,文职官然不分。

南北朝地方制度受军事化影响,文职官员普遍都加有武职称号。

同时,以军将为都督,员普遍都加有武职称号。

同时,以军将为都督,兼领刺史、太守,也是普遍现象。

兼领刺史、太守,也是普遍现象。

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三)侨州郡县制度(三)侨州郡县制度侨州郡县是侨州郡县是为流寓百姓设立的地方行政区划。

由为流寓百姓设立的地方行政区划。

由于它是寄治在别的州郡境内于它是寄治在别的州郡境内故称故称“侨侨”。

其后经。

其后经过土断过土断许多寄治州郡获得实土。

但因本是外地许多寄治州郡获得实土。

但因本是外地迁来迁来故继续称为侨州故继续称为侨州侨郡侨郡侨县。

侨县。

(四)县乡制度(四)县乡制度魏晋南北朝大县均置县令,小县置县长。

孝文帝魏晋南北朝大县均置县令,小县置县长。

孝文帝时,推行时,推行“三长三长”制度。

制度。

隋隋朝朝地方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

(一)州(郡)、县二级制

(一)州(郡)、县二级制隋立国之初,州郡数量成倍增加。

地方区划过小,机隋立国之初,州郡数量成倍增加。

地方区划过小,机构重叠,人员增多,效率低下,政局不稳。

隋构重叠,人员增多,效率低下,政局不稳。

隋朝朝为加强中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常派遣中央官吏出使地方,督察地方行央对地方的控制,常派遣中央官吏出使地方,督察地方行政。

此外,随后又收地方人事权于上,九品以上州县官,政。

此外,随后又收地方人事权于上,九品以上州县官,均由中央任免。

吏部还对地方官每年进行考核。

地方长官均由中央任免。

吏部还对地方官每年进行考核。

地方长官三年向中央述职一次,不得擅自进京。

县州佐官每三年需三年向中央述职一次,不得擅自进京。

县州佐官每三年需更换,不得久任,地方官一律由外籍人士担任。

更换,不得久任,地方官一律由外籍人士担任。

(二)基层组织

(二)基层组织隋代的地方基层组织,沿北魏三长制。

五家为一保,隋代的地方基层组织,沿北魏三长制。

五家为一保,设保长,五保为一里,设里长;四里为一党,设党长。

党设保长,五保为一里,设里长;四里为一党,设党长。

党上为乡,藉以加强对乡里的控制与管理。

隋代地方基层组上为乡,藉以加强对乡里的控制与管理。

隋代地方基层组织,在掌理户口,查核户籍,收取赋税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织,在掌理户口,查核户籍,收取赋税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唐代地方行政唐代地方行政制度制度

(一)州

(一)州唐承隋制,在地方行政区划上尽管前后有变化,唐承隋制,在地方行政区划上尽管前后有变化,但州、县二级制,是基本行政单位。

但州、县二级制,是基本行政单位。

(二)府

(二)府唐代出现与州平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唐代出现与州平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府。

它是府。

它是特殊的州。

府有四种类型:

特殊的州。

府有四种类型:

1、京都及行在府。

、京都及行在府。

2、都督府。

、都督府。

3、都护府。

、都护府。

4、羁縻州府。

、羁縻州府。

(三)县级基层组织(三)县级基层组织唐代县分二类,六个等级。

唐代县分二类,六个等级。

一类为京都及陪都所在地区县;另一种为一般县。

唐全盛时有一千五七十三县。

唐乡里组织为分为乡、里、村(坊)、保、邻五唐乡里组织为分为乡、里、村(坊)、保、邻五级。

级。

四家为邻,置邻长,五邻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里,有里正。

在里、保之间,农村设村,有村正一人;在城镇,五百户以上置坊,设坊正一人。

五里为一乡,置耆老一人,亦称父老,地位与汉三老相仿,掌教化。

唐代地方监司唐代地方监司道和节度使的建道和节度使的建立与演变立与演变

(一)道

(一)道唐代的道,最初以地方监察区出现,后演变成地方行政区。

(二)节度使二)节度使唐在沿边地区设大都督,其职掌限于军事。

都督常使持节,可全权处置军事,称节度使。

节度使常以采访身份出巡地方,成为事实上道一级的长官。

藩镇擅权的政治形势一直到唐末都未能改变,它导致了唐的灭亡和五代的割据。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宋代地方行政制度

(一)知州、差遣和通判

(一)知州、差遣和通判鉴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教训,宋在地方行政制鉴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教训,宋在地方行政制度上采取收权于中央的方针。

知州是知州州事的度上采取收权于中央的方针。

知州是知州州事的简称,是皇帝直接委派京官去掌管一州之政的官简称,是皇帝直接委派京官去掌管一州之政的官员。

员。

行政权力集中于皇帝和中央政府派到地方去的知行政权力集中于皇帝和中央政府派到地方去的知州、知县手里州、知县手里,这种官职与职权相分离的做法,这种官职与职权相分离的做法,也称也称“差遣差遣”。

宋代为更有效地控制知州、知县,又设通判,以宋代为更有效地控制知州、知县,又设通判,以对他们起牵制和监督作用。

对他们起牵制和监督作用。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宋代地方行政制度

(二)路、州、府、军、监

(二)路、州、府、军、监宋太祖后又在州之上设路制。

路内主要设并行的宋太祖后又在州之上设路制。

路内主要设并行的帅、漕、宪、仓帅、漕、宪、仓四个机构,四个机构,合称合称“四监司四监司”。

他们。

他们互不相统,而相互监督,直接对中央和皇帝负责。

互不相统,而相互监督,直接对中央和皇帝负责。

路下面是州,与州并级的还有府、军、监,是同路下面是州,与州并级的还有府、军、监,是同一级地方政府,直属中央。

一级地方政府,直属中央。

府比州重要,一般设在首都、陪都和皇帝幸行所府比州重要,一般设在首都、陪都和皇帝幸行所在地。

在地。

原驻军的所在地,不另派行政长官,由军事长官原驻军的所在地,不另派行政长官,由军事长官统治,称军。

统治,称军。

宋在工矿或铸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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