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新居工程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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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新居工程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新苗新居工程

 

总包方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十分公司

新苗新居工程项目部

2015年12月30日

 

总包方对专业分包方的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专业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专业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各专业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专业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

如专业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

人防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专业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专业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

一是专业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

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二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专业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2.采取只包劳务的分包形式时,专业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不论主要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3.凡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寒伤害事故,由伤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报告,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根据事故情况确定《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填写单位(即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

三. 进场须知

1. 所有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2.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书。

2.2.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相关证件查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查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查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收原件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收原件

四.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施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专业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专业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五.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专业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胸卡.

2.施工现场布置、专业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专业分包单位在使用时要爱护。

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

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专业分包单位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

专业分包单位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六.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专业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辖范围的管线或其他构筑物,即没能按计划工期完成,专业分包单位将担负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索赔及费用。

4.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管线及检查井或构筑物时,沟槽底部务必夯实。

地下管线或构筑物施工完毕后土方回填务必夯实,否则引起其他不良后果或损失自负。

因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5.各专业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

6.周计划(本周二至下周一)由各专业分包单位于每周一下午2:

00之前上报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于当日召开生产协调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二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一生产会上同时讲评前一周计划实施情况。

各家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工长必须准时参加。

7.月计划由各专业分包单位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工程项目部。

8.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专业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部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

七.函件处理规定

1.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部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2.专业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

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

项目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部资料室统一控制,专业分包单位给总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部资料室签收。

八.安全生产管理

1.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专业分包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2.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3.专业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

由专业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

4.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5.无动火证动火者。

6.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7.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和安全要求。

九.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在建筑施工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通过总包项目部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

临时用电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十.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1.各专业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

2.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注意保护其他单位已完成的工程,如有损坏,自行协商修复或赔偿事宜。

如洽谈不妥,可向总包或甲方相关人员出面协调并解决。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总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十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分包项目的专业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把检验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

总包人按总包职责对分包技术资料检查并汇总。

十二.三检制度

一).自检

1.专业分包单位严格督促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专业分包单位对所施工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3.专业分包单位应督促班组长自检,应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交接检

1.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专业分包间交接检,交方应按专业分包的要求认真办理总包交接检查表、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

三).专检

1.所有分项工程:

特殊部位、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2.专检人员要核定分项工程质量时,必须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

核验人员在核验评定时会同班组长共同进行,并应达到专检人员预定的单位质量标准(内控质量标准)。

十三.各级岗位职责

一).班组长的质量责任

1.对班组的操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总包单位及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设立班组兼职质量员。

3.组织本班组按图施工,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交底。

4.参加QC小组活动。

参加工种质量检查,严格做好自检工作。

5.组织职工参加职工学校学习。

二).操作工人的质量责任

1.操作工人是质量的直接责任者,应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

2.了解本项目本工种的质量目标、质量要求。

3.爱护原材料、设备、成品。

4.自觉接受专业质量员的检查监督。

5.对造成质量事故的现象自觉负责赔偿。

6.自觉参加职工学校培训、教育。

三).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1.班组长应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并督促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对职工的安全、环保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3.坚持做好“三上岗”“一讲评”的班组活动。

上岗前根据每个职工的思想动态、技术素质、作业部位、环境因素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新工人在未掌握操作技能和未熟悉工作环境前,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经常检查本班组职工的作业场所和相关部位,不得违章指挥。

职工在有安全隐患的部位作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应制止职工违章作业。

5.教育本班组职工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督促职工对照《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进行施工,积极向项目部提出改善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发生意外事故,负责组织应急抢救,保护现场,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

四).操作工人的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切实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及规定,无条件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2.进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项目部提供给每个职工的必需个人防护品,每个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4.每个职工在上岗前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否违章,冒险作业,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施工。

5.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照明电线,禁止不用插头而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6.工地内禁用灯泡、碘钨灯烘衣服或用明火取暖,应严格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防火、社会治安的规章制度。

工地严禁吸烟,违章项目部处罚条例处罚。

7.文明施工,不要乱倒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打架斗殴;努力搞好个人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

8.严禁酒后操作,操作中思想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操作中应坚守岗位。

十四.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一).项目部例会管理制度

1.例会时间安排:

.每月逢10日、20日、30日下午3点整准时召开项目部例会。

.每月逢9日、19日、29日下午3点整准时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

.每月逢10日、20日、30日下午3点整准时召开项目部安全例会。

2.例会参加人员:

各管理人员、工种责任人及班组长、工种安全员、质量员。

3.例会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4.例会持续时间:

一个半小时左右。

5.例会程序:

第一步:

由各相关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总结上旬计划任务书落实情况,提出过失或失误及失策等问题和原因并且拿出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果断的整改,不断提高项目部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步:

提交下旬的工作计划任务书及落实措施(须具可行性、科学性);

第三步:

每旬对各工种班组的现场工作进行检查后考评奖罚制,每月一次对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利益相挂钩。

6.例会过程中,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关闭手机(或设置成震动),以免影响会议进展,并且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会议主题精神及对号入座的重点性、针对性工作。

7.每次例会各相关人员必须无条件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5分钟者处罚50元;迟到10分钟者,罚款80元;迟到30分钟者,罚款100元;迟到60分钟者罚款200元;若缺席会议者,又无向项目部事先请假者,罚款300元。

凡早退者,一律罚款100元。

各工种责任人如有请假而不参加的,处罚100元/次,罚款执行力度视当天具体情况减轻、加重或免除处罚。

8、以上条款望各相关人员积极遵守,违者必按实处罚。

二).职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部职工住宿条件更安全、更保洁、更洁净,特定以下条例:

1、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衣服、脸盆、鞋统一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2、床单棉被摆放整齐。

3、严禁在走廊宿舍内凉衣倒废水,不准在彩钢板上乱敲乱画,不得破坏公共财物。

4、严禁在楼上往下仍烟蒂、纸品、瓜果皮等,倒废水和任何杂物,违者罚款100元,家属50元,如发生意外追究责任。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煤气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火灾追究刑事责任。

三)、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每个分项工程保证项目超出施工规范要求的罚款2000元。

2、每个分项工程基本项目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

3、分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实测实量不合格的罚款500元。

4、专业分包单位专职质量员的质量技术交底在班组作业人员未落实的罚款400元。

5、交底针对性不强的罚款100元;交底不全面的扣50元。

6、交底无签字手续或代签的罚款100元。

7、三检手续不履行或认真执行的罚款100元。

8、发现质量事故隐患和问题不及时解决并上报的罚款500元。

9、出现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的罚款500元。

10、专业分包单位专职质量员不参加检查、验收的罚款100元/次。

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成都市文明市民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如发现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故意刁难、打骂管理人员的罚本班组10000元。

并责令其写书面检讨。

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清退本工地。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

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在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煤气灶,否则,一经查实,一律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0—20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200—1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0—8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0--6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

10.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100—9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9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1000—10000元。

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相关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人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100-5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秩序,应自觉排队,严禁插队、拥挤等不文明行为,否则视情节严重处罚款50—200元。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做饭,或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0—600元,或视情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0—5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0元,大便每次罚款20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

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100—4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处罚。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一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各罚款100—500元。

26.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8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保安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100—20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项目部。

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

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的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制止或纠正。

如有违经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100—500元,或视情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师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外罚款100—8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保安、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项目部清洁工的工作。

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300元,或视情送公安机关处理。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

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100—500元或视情奖劢。

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100—800元或视情奖励。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100—900元或视情奖励。

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50—500元的资金或视情奖励。

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400元,或酌情奖励。

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200—800元,或酌情重赏。

在外来扰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发给奖金50—600元,或酌情重赏。

抓获在楼内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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