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城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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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城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抓住发展机遇,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协调城乡各项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怀来县健康、有序发展,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四条本规划范围分为县域和县城两个层次。
县域即怀来县行政辖区,面积1793平方公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以县城远景发展需要控制的用地为主,总面积约93平方公里。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
沙城镇辖区;东八里乡辖区;土木镇辖区;存瑞镇的永安村、黄山咀、义和堡、东梁、秦家沟等5个村;桑园镇的后郝窑;大黄庄镇的朱官屯水源地;鸡鸣驿镇的京张高速以南区域,总面积约207.5平方公里左右。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第六条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是:
1、确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论证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进一步提升怀来在周边地区中的功能和作用;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与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与措施。
3、建立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和符合城乡一体化的交通格局和交通网络;
4、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用地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布局形态,构筑中等城市框架;
5、挖掘城市个性,构筑城市整体景观架构,塑造城市景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6、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城市效率,指导新一轮的城市建设;
7、完善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配置建设,提高城市服务能力;
8、协调旧城改造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促进城市发展;
9、突出环境保护与城市生态建设;
第七条本规划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张家口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立足现状,着眼未来,旨在体现怀来特色,促进县城建设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营造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城市面貌。
重在体现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本着保护耕地,适当建设,增加城镇绿色生态空间的基本思路,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的原则。
结合怀来建设条件及社会经济基础,合理确定城市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统筹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
根据怀来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及交通优势,壮大支柱产业,增强城市活力和发展的后续力。
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引导社会经济及城镇建设健康发展。
4、承上启下、协调发展的原则。
以上一级规划为指导,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互相反馈、相互协调。
5、远近结合、增强可操作性的原则。
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妥善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探讨实施规划的途径与措施,指导城市近期建设。
6、合理控制规划弹性,与规划强制性互补的原则。
对关系到县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严格加以控制;除此以外的用地,则增强其弹性,以便于规划的实施。
第八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文本中以黑体加下划线条文表示。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需调整强制性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的,县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必须按《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九条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依托京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提升怀来在京津冀都市圈的地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繁荣社会文化、丰富城市文明,以循环经济模式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以传统食品加工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为支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将怀来建设成为京西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张家口东部中心城市,以食品加工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经济强县和生态型宜居城市。
第十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10年怀来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811元,财政收入8.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2020年怀来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5.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512元,财政收入达到2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700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第十一条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1、第一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揽全局,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为重点,提高科技水平,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1)沙城、土木、大黄庄及新保安周边河川地区着重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发展设施蔬菜、肉猪、肉鸡、奶牛等园区化种养殖业,配套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推广饲草种植。
(2)北辛堡、狼山、东花园、小南辛堡、官厅水库两岸地区,以果品、粮食为重点,着重发展有机农业,突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争创国际认证的双A级有机食品,充分发挥面临延庆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势,发展出口创汇农业。
(3)南北两山区乡镇重点以干果、错季蔬莱、生态养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逐步形成产业突出,规模相对集中的农业产业和布局结构。
2、第二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1)增强与京、津及冀北城市的经济联系,促进县域经济整体发展,辐射带动张家口市东部经济板块的快速发展。
(2)全面提高工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以优势产业为支撑,构建以县城为核心,在县域形成以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协调发展的第二产业发展格局。
(3)着力培育产业集群,促进民营经济迅猛发展。
3、第三产业发展战略
(1)以具有国家、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市场为基础和重点,培育多元化市场体系。
(2)推进第三产业整体发展,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娱乐、金融保险业。
第十二条城镇经济分区
以官厅水库为界规划将怀来县域划分为三个经济区,官厅水库以北区域为县城经济区,官厅水库以南区域分为东南和西南部经济区。
1、县城经济区:
以县城为中心,包括鸡鸣驿、新保安、东八里、土木、西八里和大黄庄。
强化以县城、新保安、鸡鸣驿为中心形成的重点地区对本区域的辐射作用,县城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为发展目标,在产业发展上依托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食品加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为主。
2、东南部经济区:
以东花园为中心,包括小南辛堡和瑞云观。
突出交通干线及沿京区位优势,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林式观光旅游业和设施观光农业,并力图成为北京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3、西南部经济区:
以桑园为中心,包括桑园、官厅和孙庄子。
建设以葡萄及葡萄加工为主题的产业城镇。
突出葡萄产业特色,大力发展葡萄新品种展示、新技术示范、葡萄酒文化等,向葡萄酒堡、酒庄方向发展。
第三章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三条城镇化发展战略
1、促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县域经济区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2、政府宏观调控,突破行政区划,增强城镇间的协调发展。
3、鼓励多种渠道投资,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增强集聚能力。
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37万人以内,城镇人口达到2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左右。
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43万人以内,城镇人口达到3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2%左右。
第十四条县域在城镇空间布局上,突出交通干线的牵动作用和中心镇的中心作用,利用京张高速公路与京包铁路两条经济轴带规划形成“一心、两点、一轴带”的扁担式城镇空间结构,对整个怀来县域南北区域进行辐射跨带,从而带动县域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其中“一心”指怀来县城;“两点”指县域东部的中心镇—东花园镇和县域西部的中心镇—鸡鸣驿镇。
“一轴带”指中部以县城为中心,东部以东花园为中心,西部以鸡鸣驿为中心沿京张高速公路与京包铁路形成的经济发展轴带。
第十五条规划增设鸡鸣驿为建制镇,怀来县城镇等级调整为三个层次,即县城(县域中心)、两个中心镇(县域次中心)—东花园镇和鸡鸣驿镇、九个一般建制镇。
目的是确定城镇布局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以中心镇为重点促进小城镇空间健康发展,避免一哄而起和重复建设。
各城镇的主要职能,详见下表所示。
怀来县城镇职能一览表
城镇等级
序号
城镇名称
城镇职能
县城
1
县城
区域性商贸物资集散中心,以发展商贸、食品加工业与现代制造业为主导;
中心镇
1
东花园镇
区域经济中心,软件产业园区。
农业产业化基地;
2
鸡鸣驿镇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及影视基地;
一般镇
1
新保安镇
重要的商贸和工业城镇,矿产资源开采基地;
2
大黄庄镇
农、林、畜产品生产基地;
3
西八里镇
农、林、畜产品生产基地;
4
存瑞镇
以农业、林果业综合开发为主导;
5
土木镇
以农产品粗加工、矿物分选、建材制造为主导;
6
北辛堡镇
重要的果品生产、加工基地;
7
小南辛堡镇
农、林、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8
官厅镇
水库管理基地,以发展农林渔业,旅游业为主导;
9
桑园镇
全县葡萄生产基地,以葡萄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产业基地,生态观光旅游基地。
第十六条到2010年,县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9.89平方米,其余建制镇区按不高于125m2/人控制,全县城镇人口达到2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773.32公顷以内。
到2020年,县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2.67平方米,其余建制镇区按不高于120m2/人控制,全县城镇人口达到31.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572.72公顷以内。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一览
城镇
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
(万人)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M2/人)
城镇建设用地
(公顷)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2020年
县城
17.00
25.00
119.89
112.67
2038.15
2816.72
中心镇
东花园镇
0.52
0.62
125
120
65.00
74.40
鸡鸣驿镇
0.77
0.87
125
120
96.25
104.40
一般镇
新保安镇
1.09
1.11
122
120
132.98
133.20
大黄庄镇
1.02
1.04
122
120
124.44
124.80
西八里镇
0.49
0.50
122
120
59.78
60.00
存瑞镇
0.24
0.25
125
120
30.00
30.00
土木镇
0.42
0.43
122
120
51.24
51.60
北辛堡镇
0.41
0.42
122
120
50.02
50.40
小南辛
堡镇
0.21
0.21
120
120
25.20
25.20
官厅镇
0.39
0.40
122
120
47.58
48.00
桑园镇
0.44
0.45
122
120
53.68
54.00
合计
23.0
31.3
2773.32
3572.72
第十七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
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应本着完善村镇体系,优化村庄空间布局,整合土地资源,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文明生态村有序发展,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指导思想;贯彻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就近集中、城乡统筹、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第十八条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1、按照高效安全、方便快捷、促进发展的原则,形成公路、铁路相结合的高效率、立体化、多功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在国家、省干道公路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县城和中心镇之间的联系。
规划期末,实现“县城-中心镇由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相连,各乡镇由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村村通油路”的战略目标。
3、规划确定县域内公路划分为二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县域与外部联系的干线公路;第二层次为县域乡级公路等。
本规划的第一层次应服从上级和相关规划;对第二层次的乡级公路仅作宏观指导,给乡镇规划留有弹性。
第一层次:
“四线四横两纵”。
其中“四线”指京包铁路、丰沙铁路、大秦铁路和沙蔚铁路;“四横”指京张高速公路、京化高速公路、110国道(京张公路)和康祁公路;“两纵”指宝平公路和东镇公路;第二层次:
便捷安全的乡级公路网络。
第十九条给水工程规划
1、水资源保护
从水源涵养和水污染防治两方面入手,加强县域主要河道治理,提高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力度。
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提高水资源可利用量。
重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县域内官厅水库,严格按照《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官厅水库的管理保护工作。
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加强县域各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尤其是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城镇内河流渠道在确保排水、调蓄功能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功能,加强污水截流,改善河渠水环境质量。
2、县域水资源利用
规划2020年全县城镇需水量2437万立方米,农村需水量876万立方米,农业需水量8599万立方米,林牧渔业等需水量1719.8万立方米,可供水资源总量13158.64万立方米,通过开源节流,到2020年供需水基本保持平衡。
怀来县应建立“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供节水方针,积极进行雨洪利用、污水再生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3、县域供水设施规划
怀来县城采用地下水供水,规划扩建现状地下水水厂。
其余乡镇逐步减少自备井供水及水源井直供情况,最终实现集中供水。
第二十条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排水体制:
县城新规划区采用分流制,老城区采用截流式的合流制;其余乡镇采用合流制。
2、设施设置:
县城扩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万m3/d。
远期其他乡镇镇区各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3、雨水排水工程:
雨水流量计算采用张家口市暴雨强度公式,各参数的选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第二十一条电力工程规划
1、到2020年,全县形成比较合理的电网主网架,总用电量达到13.61亿KWH,人均年用电量达到3165KWH/人,最高负荷可达272.2MW。
2、到2020年,全县220KV变电站一座,主变3台,容量540MVA;110KV变电站达到6座,主变13台,容量达592.5MVA;形成以220KV变电站为核心,以110KV变电站为主,35KV变电站为辅的供电格局,10千伏及35千伏电网以各片110千伏变电所为电源点进行辐射供电。
第二十二条电讯工程规划
1、通信工程:
到2010年,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宽带接入网。
全县固定电话用户突破8.0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1.6%;全县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4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5.9%。
到2020年,将传统的电话业务网向分组化数据业务网过渡,积极扩建以IP为基础的骨干网。
2、邮政:
全县各邮政网点全部实现电子化,开通邮政综合网。
到规划期末,基本形成以邮递业务为核心,以多种业务互为补充的邮政综合业务体系。
3、有线电视
建立以怀来县为中心的光纤网络传输网,并与国家、省市有线光纤广播电视网、电信网、计算机网互联、互通。
第二十三条鸡鸣驿古城保护规划
按文物古迹分级保护原则,鸡鸣驿古城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划为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绝对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为二级保护区,环境协调区为三级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
与驿站直接相关、且现状保存较完好的文物,在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
2、二级保护区
与驿城有一定关系,现状仅有部分残存或基址、残垣的文物,二级保护区内主要以低密度居住建筑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檐口高度);体量宜小;建筑色彩和风格应为浅灰色平房或灰色硬山瓦房;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
3、三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也称为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主要是控制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及风格、古城格局和城市轮廓线。
鸡鸣驿古城主要建(构)筑物保护范围一览表单位:
米、平方米
古建构筑物
名称
核心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
备注
长
宽
实控面积
长
宽
实控面积
驿承署
53
35
1430
89
58
2070
包括南侧西侧两古民宅
把总署
74
16
1064
84
16
116
驿馆
35
16
535
51
32
918
驿学
42
18
708
52
38
4158
包括驿学东一栋古民宅
普渡寺
17
12
199
43
36
1160
财神庙药铺
23
21
466
62
51
2441
包括北侧两古民宅
泰山行宫
25
18
383
33
33
616
不包括胡同西侧古民宅
白衣观音殿
42
32
1202
61
55
2042
龙神庙
龙神庙戏台
城皇庙
22
19
404
28
19
373
城墙
1891.8
8-11
14315
李家大院(东)
52
16
795
83
24
1093
李家大院(西)
50
27
1026
98
27
1578
包括北侧两古民宅
孟家大院
52
44
1601
61
47
597
闫家店场
53
35
1044
84
66
4023
得胜栈、王家店
48
47
1321
66
59
2496
缸房
42
30
598
64
48
1795
不包括胡同西古民宅
双面铺
7
7
50
27
21
496
陈家故宅
35
31
1122
61
58
2660
合计
27989
14738
注:
建设控制地带的长、宽包括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的面积不包括绝对保护区。
第二十四条县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增加教育投入,完善国民教育和文化发展体系。
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县文化基础设施能够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到2020年,县城、乡镇、农村普遍建立起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完善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乡的绿化、美化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规划
县域共建共享主要包括大部分社会服务设施和污水处理厂、集中供水水厂、变电站、电信局、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
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在配置市政设施项目时纳入城镇统一考虑。
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建及共建共享范围可参考下表掌握。
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建及共享范围一览表
级别
类型
县城
建制镇
中心村
共享范围
县域
共享
局部
共享
医疗
卫生
综合医疗机构
▲
×
×
●
专科医疗机构
▲
×
×
●
中心卫生院
△
▲
×
●
卫生院
×
△
△
●
文化
体育
综合文化活动场馆
▲
×
×
●
文化活动中心
△
▲
×
●
老年活动中心
▲
▲
△
●
文化站、青少年活动中心
▲
▲
△
●
教育
职业教育学校
▲
×
×
●
县中学
▲
×
×
●
乡镇中学
×
▲
×
●
完全小学
▲
▲
△
●
不完全小学
×
×
▲
●
市场
专业批发市场
▲
△
×
●
集贸市场
▲
▲
△
●
基础
设施
集中供水水厂
▲
×
×
●
污水处理厂
▲
△
×
●
垃圾处理厂
▲
×
×
●
垃圾转运站
▲
△
×
●
注:
▲为应配建的设施,△为视实际情况可配建的设施,×为不宜配建的。
第二十六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保执法、监督管理体制,以及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将怀来建成具有初步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环境基本清洁优美、生活基本舒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到2020年,县域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
城镇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城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达标率高于90%;环境噪声达标率高于90%;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集中供热率县城达到95%,中心镇区达到85%,一般镇区达到75%以上;生活气化率达到80%以上。
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各类水体基本达到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2、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
规划期内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构建覆盖全县的生态绿化网络,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实施沿县域内河流和主要交通通道的绿化工程。
即沿京包铁路、大秦铁路、京张高速公路、京化高速公路、110国道、康祁公路、官厅水库、洋河、桑干河等贯穿县域东西的绿色长廊;沿丰沙铁路、沙蔚铁路、宝怀公路、宝平公路、东镇公路、永定河等贯穿县域南北的绿色长廊;以及县城西北区域、环官厅水库的生态林地和隔离绿地建设。
第二十七条建设限制分区
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规划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用于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地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限制建设地区多数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
对于与限制建设地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和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适宜建设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1、禁止建设区
规划将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县城绿线控制范围、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以及城市楔型绿地控制范围等划入禁止建设区。
(1)城市水源保护区包括城市地下水源地和官厅水库。
加强水源涵养林地建设,提高林地覆盖率,确保地下水资源数量和质量。
官厅水库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II类标准保护。
官厅水系流域一级保护范围是官厅水库最高水位线(479米高程)以内范围以及永定河的官厅大坝至三家店闸山峡河道和永定河引水渠两侧各100米范围。
一级保护范围内加强生态防护林建设,严禁各类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确保官厅水库水体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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