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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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1教育思想和战略规划
1.1.1教育思想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定位清晰明确,教育思想观念先进、科学;教育发展思路清晰。
自
评
说
明
虎门镇主要领导重视教育发展工作,始终坚持将发展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前任镇委书记尹景辉强调,教育兴则人才兴,人才强则虎门强。
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形成共同推动教育发展的合力,谱写一曲教育与城市、产业、文化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华美乐章。
现任镇委书记叶孔新强调不能局限于学校、幼儿园的工作来考虑教育发展问题,要结合虎门镇发展全局来谋划教育工作,要统筹发展虎门的各级各类教育,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营造宜商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提升虎门城市品质。
全镇校长、园长办学理念先进,逐步树立起全新的办学质量观,将学生全面协调发展的程度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标准,重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学校的特色发展。
广大教师重视新课程标准的学习,全面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积极转变角色,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指导学生探究合作学习,支持学生全面、终身发展和个性发展。
近年来,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教育现代化,立足于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水平,加强师资培训,推进学校优质化、办学特色化、服务均等化、教师专业化、教育信息化。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1-1-1
虎门镇政府工作报告
1-1-1-2
虎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1-1-3
虎门镇领导在教育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稿
1-1-1-4
近年来镇领导调研教育工作的报道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1教育思想和战略规划
1.1.2战略规划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制订有科学、系统的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实施保障有力。
自
评
说
明
2010年颁布由省内权威的教育发展研究机构研制的《东莞市虎门镇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确立了到2015年,高标准高水平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基础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镇教育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同类镇区前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
组织编制、颁布了《〈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实施方案(2009-2013年)》,确立了2009-2013年五年间,虎门镇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础教育布局、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职业教育,培育教育特色,提升教育综合实力的“八大工程”和具体的实施项目。
撰写《<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实施方案(2014-2020年)意见征求稿》,广泛征集各学校、幼儿园对我镇未来几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镇政府成立实施教育规划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同时建立了镇党政领导联系重大工程项目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在财政投入、立项审批、学校用地、师资配置和优化环境等方面,对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予以支持和保障。
镇教育管理部门成立教育规划实施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和社区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的责任,对教育发展规划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向镇实施教育规划领导小组提交报告,提出建议,适时调整规划的执行方式和策略。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1-2-1
东莞市虎门镇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
1-1-2-2
《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实施方案(2009-2013年)
1-1-2-3
虎门镇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建设工作的有关材料
1-1-2-4
《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实施方案(2014-2020年)意见征求稿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2人才资源
1.2.1师资队伍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教师配置与学科结构符合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所有学校配齐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及寄宿生生活指导等教辅人员。
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70%,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
初中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完全中学中高中部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10%以上。
镇街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经费保证、成效显著;教师培训经费及每位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数符合市的规定。
自
评
说
明
我镇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配备教师,教师配置和学科结构符合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
全镇学校配齐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及寄宿生生活指导等教辅人员。
全镇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比例为79.50%,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比例为79.30%,初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比例为94.63%,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含在读)比例为10.19%。
我镇制定并实施《虎门镇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推动全镇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完成岗位培训任务。
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加省、市培训,大力开展镇级培训,全力推进校本培训,形成市(包括国家、省)、镇、校三级联动、教师培训与学科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的模式,实现教师培训的常态化。
制定《虎门镇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重点跟踪培养30名“名教师”,60名学科带头人,120名骨干教师。
镇财政每年安排数十万元专项经费,保障教育办组织各类教师培训。
各校将不少于8%的年度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
社区积极支持所在学区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师培训。
全镇每年投入教师培训的总经费超过400万元,保障各项师资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圆满成功。
全镇有21名中小学校长参加省、市校长高级研修班学习,有3名中小学校长先后在上海、浙江等教育发达地区的“名学校”挂职锻炼,有4人次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9人次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有131人次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69名教师获评为中小学教学能手,16名教师获评为市学科带头人,45名教师获评为市教学先进个人。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2-1-1
虎门镇各校(园)教职工名册表
1-2-1-2
虎门镇中小学教师配置情况统计表
1-2-1-3
虎门镇中小学教辅人员配置情况统计表
1-2-1-4
虎门镇各校(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
备注
接下页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2人才资源
1.2.1师资队伍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教师配置与学科结构符合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所有学校配齐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及寄宿生生活指导等教辅人员。
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70%,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
初中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完全中学中高中部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10%以上。
镇街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经费保证、成效显著;教师培训经费及每位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数符合市的规定。
自
评
说
明
(同上)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2-1-5
虎门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1-2-1-6
虎门镇各校(园)校本培训工作计划
1-2-1-7
虎门镇各校(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名册表
1-2-1-8
虎门镇各校(园)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
1-2-1-9
虎门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1-2-1-10
虎门镇各校(园)校本培训工作总结
1-2-1-11
虎门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见1-3-1-2)
备注
续上页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2人才资源
1.2.2学校管理队伍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拥有一支理念先进的高素质校长队伍,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健全。
学校管理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
自
评
说
明
我镇校(园)长聘任制度健全。
按照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八轮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的通知》(东教人〔2011〕19号)精神,我办制定《虎门镇开展第八轮中小学校长聘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等工作,并将情况报教育办讨论,报镇政府审批,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由镇人民政府聘任。
校(园)长实行任期责任制度,任期一般为4年。
任期届满后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根据市的相关要求,各校(园)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联络员)。
武警新湾派出所和虎门五中结成“警校共建”对子,设立全市首家校园警务室,探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师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
建立健全的校长、行政培训机制,各校长、行政必须参加相应的任职培训班。
其中21名中小学校长还参加省、市校长高级研修班学习,还有3名中小学校长先后在上海、浙江等教育发达地区的“名学校”挂职锻炼。
经过学习、挂职锻炼提升了校长的办学理念,逐步树立起全新的办学质量观,将学生全面协调发展的程度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标准,重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学校的特色发展。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2-2-1
虎门镇学校校长聘任相关文件
1-2-2-2
虎门镇学校校长考核相关材料
1-2-2-3
虎门镇学校校长及行政情况统计表
1-2-2-4
虎门镇学校行政人员获奖及荣誉称号统计表
1-2-2-4附表
虎门镇学校行政人员获奖及荣誉称号情况表
1-2-2-5
虎门镇中小学校长参加各级学习、培训、考察报告等材料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2人才资源
1.2.3教育行政队伍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镇街宣教办(局)正副主任及学校正副校长95%以上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指导、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管理或服务的规章制度明晰,流程科学,体现服务意识。
自
评
说
明
虎门镇建立了完善的教育管理体制,先后设立文教助理员、文教办公室、成立教育办公室,统筹管理全镇中小学;制订了虎门镇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虎门镇教育质量监控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种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
2012年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将教育与宣传、文化、卫生、体育部门分离,独立为镇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专责全镇教育管理工作。
为教育办配备高素质的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
调整教育办内部架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实人员,加强全镇教育管理工作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教育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学校正副校长拥有本科学历比例为97.10%,整体素质高,开拓创新,业绩突出。
镇政府坚持规划先行、三个“优先”,加强教育现代化的科学统领。
着眼于全镇发展大局,立足于城市和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立足于满足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教育优质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以及教育服务均等化。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2-3-1
虎门镇教育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学校校长学历统计表
1-2-3-2
虎门镇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1-2-3-3
虎门镇教育质量监控制度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3经费投入
1.3.1经费投入体制和机制★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
建立适应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自
评
说
明
镇政府印发《虎门镇关于教育经费供给及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全镇中小学经常性办学经费、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社区、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障教育经费支出“三个增长”。
遵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开展对财政拨付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助经费的绩效评估,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加强公办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教育教学设备。
实施条件准入,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推动民办学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出台扶持、奖励措施,推动民办学校完善教育信息化设备。
注:
上表中的2014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和教育经费拨款数据为前三季度数据。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3-1-1
虎门镇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统计表
1-3-1-2
虎门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3-1-3
虎门镇教育经费审计报告
1-3-1-4
虎门镇教育经费、财产管理制度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3经费投入
1.3.2经费投入水平★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一个百分点或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高于市规定。
自
评
说
明
年度
财政支出总额
(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
(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占
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
2011年
218,323.00
31,004.00
14.20%
2012年
226,753.00
31,450.00
13.87%
2013年
208,193.00
34,694.00
16.66%
2014年
(截至9月份)
149,912.28
27,432.00
18.30%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3-2-1
虎门镇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比例表
1-3-2-2
虎门镇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表
1-3-2-3
虎门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3经费投入
1.3.3经费使用的监测与效益评估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建立教育财务公开制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监测制度完善,教育经费审计制度健全;无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和抵顶教育资金;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无违规收费现象。
自
评
说
明
我镇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教育系统财务由镇财政分局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收统支,分户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发生对教育经费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和抵顶的情况。
各学校也根据相关规定,相应建立了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将财务执行结果、大额度财务收支等情况纳入政务、校务公开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镇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办校(园)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镇教育、物价、纪检、经贸、财政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力度;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能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收费公示率达到100%,全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无违规收费现象。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3-3-1
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镇相关材料
1-3-3-2
虎门镇教育财务公开制度
1-3-3-3
虎门镇教育经费审计制度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4办学条件
1.4.1学前教育机构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建有优质的镇中心园,普惠性幼儿园比例逐年增加;无违法办园现象;省规范化幼儿园、公办优质幼儿园和民办优质幼儿园分别达95%、60%和30%以上。
自
评
说
明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有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制订实施《虎门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推动学前教育规模发展,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做好规划、反复动员、落实人员实地指导、组织结对帮扶和模拟评审,以奖代补,推动社区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市一级幼儿园。
每年每学期积极开展清理无证办园行动,未发现违法办园现象。
目前,我镇建立了两所镇中心幼儿园,分别是中心幼儿园及则徐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于1996年被评为市一级幼儿园,年内申报省一级幼儿园;则徐幼儿园在2008年被评为市一级幼儿园。
目前全镇共有公民办幼儿园72所(含6所开办不足1年的幼儿园),现有普惠性幼儿园53所,近三年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分别为76.69%、78.79%、80.30%。
省规范化幼儿园66所,占比95.65%。
其中公办幼儿园22所(含1所不足4年),市一级幼儿园14所(其中1所省一级幼儿园),占比66.67%;民办幼儿园50所(含18所开办不足4年),市一级幼儿园14所,占比43.75%。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4-1-1
虎门镇幼儿园办学条件统计表
1-4-1-2
虎门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及优质幼儿园统计表
1-4-1-3
虎门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统计与比率表
1-4-1-4
虎门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1-4-1-5
虎门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意见征求稿
1-4-1-6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文件汇编(见2-2-1-1)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4办学条件
1.4.2义务教育学校
★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要求的比例分别为100%和80%以上。
自
评
说
明
我镇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化。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加强公办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教育教学设备。
加大对薄弱社区小学的投入,加强农村社区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条件准入,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推动民办学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虎门镇关于民办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年投入1000多万元扶持、奖励民办学校,推动全镇民办教育“扩大容量、提高质量”,推进公民办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扶持,加强督导,推动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创“星级”上“等级”,不断满足新莞人子女在虎门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我镇共有20所公办中小学,20所中小学均为省规范化学校和市一级学校(其中5所学校为“省一级学校”),省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学校例为100%;开办满1年的民办中小学11所,其中9所已评为省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学校,省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学校比例达81.82%,其中3所评为市四星级学校,2所学校评为市三星级学校。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4-2-1
虎门镇各学校办学条件统计表
1-4-2-2
虎门镇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学校情况统计表
1-4-2-3
虎门镇中小学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统计表(见3-3-1-2)
1-4-2-4
虎门镇教育办对学校工作指导管理制度(见2-2-1-1)
备注
虎门镇申报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分项自评说明及资料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材料负责人
1.教育现代化保障
1.4办学条件
1.4.3社会教育机构
A
樊志刚
等
级
标
准
(A)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良好,运作规范。
本镇街建有2种以上社会公共教育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相关机构管理完善,运作规范,在培养青少年全面发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自
评
说
明
我镇现有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各类教育培训机构33个。
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办学条件良好,运作规范。
培训种类涉及外语、计算机、会计、课外辅导、美术、音乐、舞蹈、语言艺术、烹饪、早教、自学考试辅导、成人高考考前辅导等,基本满足了全镇居民和新莞人的学习需求。
虎门镇是中国近代史开篇地、民族复兴之路起点,虎门有全国爱国主义基地很多,如鸦片战争博物馆、海战博物馆、威远炮台、沙角炮台、蒋光鼐故居等社会实践基地,除了这些之外,我镇各社区都建有图书馆,部分社区还建有村史馆,为我镇青少年校外拓展学习提供了便利。
另外,我镇各所小学都成立了学校少年宫,各校少年宫都有一个领导班子、一支辅导员队伍、一套工作制度、一批基础设施、一系列活动项目,为广大未成年人打造培养兴趣了、拓展能力素质、陶冶道德情操的课外乐园。
我镇还为进一步拓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领域,丰富青少年学生校外生活,规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创设良好的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我镇积极挖掘镇区社会资源,我镇“朱执信纪念碑”及“白沙郑氏大宗祠”成功申报挂牌成立“东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为虎门发挥社会实践基地这一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
图书馆藏书达30万册,每年4月至10月组织开展“读书节”活动,包括少儿故事大王比赛、现场作文比赛、英语演讲比赛、暑期雏鹰活动、阅读推广进校园……,为青少年展示才能提供平台,倡导市民形成热爱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