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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统文化相关知识
1、谈谈你对《诗》散兴观群怨的认识。
(论述)
兴观群怨,来自孔子对诗社会作用的高度概括,是对诗的美学作用和社会教育作用的深刻认识,开创了中国文学批评史的源头。
出自《论语·阳货》:
“子曰:
‘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孔子说:
“同学们怎么不学<诗经>呢?
<诗经>可以激抒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可以讽谏怨刺不平之事。
近可以侍奉父母,远可以侍奉君王,还可以知道不少鸟兽草木的名称。
)说明了诗歌欣赏的心理特征与诗歌艺术的社会作用。
兴是说诗对读者的思想感情有启发和陶冶的作用。
观是说诗能够帮助读者认识风俗的盛衰和社会的中得失。
群是说诗能够帮助人们互相切磋砥砺,提高修养。
怨是说诗可以用来批评政治,表达民情。
“兴”指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可以感发情感,引起联想、想象活动,在感情的涌动中获得审美享受。
“观”是说通过诗歌可以了解社会政治与道德风尚,以及作者的思想倾向与感情状态。
“群”是指诗歌可以使社会人群交流思想感情,统一认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团结。
“怨”是强调诗歌可以表达对社会不合理现象的不满与批判。
“兴”、“观”、“群”、“怨”这四者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
其中“兴”是前提,它包含了孔子对诗的整体作用的概括,所以“观”、“群”、“怨”离不开“兴”。
而且将“兴”置于首位,充分注意到了艺术的感发作用。
这一思想表明,孔子已认识到艺术的社会作用只能通过美感的心理活动来实现。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是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源头,对后来的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和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这是对诗歌社会作用最高度的赞颂。
现代诗歌批评所津津乐道的认识、教育、审美三大作用,在孔子的这段话里实际上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简直就是一部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
所以,圣人不仅以诗礼传家,要求儿子孔鲤学诗学礼,而且在这里又一次号召所有的学生都好好地去学诗。
文学影响
文学的社会作用,在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产生之前,就有一些作家试着在不同的的作品中阐述过,但都是片断式地散见于一些作品,是零碎的、较为简单的,没有系统性、深刻性。
孔子集前人之大成,在前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了一个较系统而全面的、深刻的文学功用观。
应指出,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也具有它的局限性,他所阐述的文学的社会作用,是完全受制于当时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的,也就是说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兴、观、群、怨”说是以周王朝的伦理道德为标准的前提下提出来的。
男尊女卑、重礼重孝,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就是这种伦理道德的体现。
这是文学发展中的不利因素。
文学创作要符合当时规定的道德标准,文学要承担政治任务,而作者在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感情的抒发要受到伦理道德规范的限制。
这对文学的发展是不利的,但这必竟不是主流,是极次要的,是当时时代、阶级的局限所造成的,它不会涵盖“兴、观、群、怨”说对后来发生的巨大影响。
孔子的“兴、观、群、怨”对诗歌社会作用的影响是巨大的,后世文人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发表过许多重要的意见。
清代文学理论家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关于“兴、观、群、怨”说的文学思想。
他从“诗以道情”的思想出发,进一步论述了“兴、观、群、怨”之间的相互关系,他认为: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尽矣。
辩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于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
“……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
”这里所说的“四情”即是“兴、观、群、怨”,“四情”指出诗歌发挥的社会作用,是通过诗中所蕴含的审美情感来影响读者的思想感情,这就要求进行诗歌创作时,必须使诗歌作品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达到这种境界,诗歌中包含的审美情感就能打动人、感染人,引发读者产生无穷的遐想和情思。
只有这样,欣赏者进行反复的玩味、品尝“游于四情之外,情无所窒,”获得了更多的美的享受。
他还论述了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四者看成互相联系、相得益彰的整体加于论述,讲明了诗歌的特征是高度反映社会生活、抒发感情,诗歌社会作用的发挥,即能陶冶人的心灵,激励人们奋进,又能启示人们认识社会现实。
指出诗要更大地发挥它的社会作用,就得真实地反映生活,抒发感情,加深人们之间的感情联系。
梁启超的薰、浸、刺、提也受到了其影响。
社会影响
“兴观群怨”对文艺的社会功能作了全面概括,即根据文艺的特点,指出了文艺具有美感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的一项重要贡献。
虽然对它的具体社会内容,需要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但是,从文学理论的角度看,它总结了我国文学在当时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诗经》所提供的丰富经验,把文学的社会功能概括得相当完整、全面,反映出对文学现象的认识十分深刻。
在中国文学发展的早期就能提出这样的理论观点,是难能可贵的。
“兴、观、群、怨”说在中国封建社会文学和文学理论的长期发展中,发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后世的作家和文学理论家常常用它作为反对文学脱离社会现实或缺乏积极的社会内容的武器。
例如,刘勰针对缺乏怨刺内容的汉赋所提出的:
“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
”(《 《文心雕龙》·比兴》)在唐代兴起的反对齐、梁遗风的斗争中,诗人强调诗歌的“兴寄”以及唐代新乐府作者所强调的“讽谕美刺”和“补察时政,导人情”的作用,都继承了“兴、观、群、怨”说重视文学社会功能的传统。
直到封建社会末期,在黄宗羲的《汪扶晨诗序》及其他许多作家的文学主张中,还可以看到这一理论的巨大影响。
“兴、观、群、怨”说,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所起的作用,总的来说是积极的,尤其是在政治黑暗腐败和民族矛盾激烈的时代,它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
例如“安史之乱”后杜甫的诗歌,南宋时期陆游、辛弃疾的诗词等。
就从不同的方面发挥了文学的兴、观、群、怨的作用。
但这一理论对后世也有其不可避免的消极的影响。
除了它在思想内容上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外,还表现在后世一些人常常由于只注重文学的社会功能而忽视艺术本身特点和规律,或把文学的社会功能理解得过于偏狭,例如对于山水诗、爱情诗的某种排斥就是如此,因此也常常造成偏颇。
总之,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是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源头,对后来的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和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2、从“神本”到“人本”(名词解释)
神本主义思想强调“神性”、“神权”,强调“天理”和“教条”,在政治上持专制主义,在道德上持禁欲主义,强调价值的永恒性,宣扬彼岸价值、超验价值。
西方中世纪的宗教思想和中国几千年君主统治时期的社会思想,大致都可以纳入神本主义思想的范畴。
“人是万物的尺度。
”这个观点体现了西方早期的一种人本主义思想,到了西方文艺复兴时期,这个思想又被人们用作反对中世纪神权统治的工具,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思想又被称作“人文主义”思想,
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中,人们看到了古典文化的再生,人文主义思想的兴起,异教精神的渗入,宗教宽容精神和宗教怀疑主义的发展,这一切唤起了人的觉醒,促进了思想的解放。
社会上产生了一批最先觉醒的人,历史学家把这一批特殊人物称为“再生人”,即当时人文主义思潮理想中的人。
“再生人”在精神气质上的最大特点是他们在宗教信仰上已不再囿于传统教义的束缚,对上帝的崇拜逐渐转变为对知识的景仰,对灵魂不死的信仰逐步转变为对声名不朽的追求,支配他们言行的准则已不是传统的宗教与道德,而是人文主义精神。
3、试述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宗统;论“文犹美也,善也”
第一问:
中国传统文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优秀的精神内涵,这些文化精神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中国人生活行动的最高指导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历史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生命源泉,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一)天人合一
中国文化起源和发展于农业文明。
中国古人在农耕实践中需要研究天与人的关系,以“天时”而授农耕时序,由此引发了中国文化对人与自然的关注。
在人与自然(天)的关系上,中国古代的儒家和道家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就是强调天人和谐、天人合一。
道家主张“任自然”,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自然法则是最高法则。
庄子强调顺应天性,“不以人助天”,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
儒家经典《周易》中的卦象都是对自然现象的抽象。
《周易·系辞下》: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
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即从自然现象的体认中揭示社会人生的玄机。
《易传·文言》中提出了“与天地合其德”的思想,强调人要与自然界相互适应、相互协调。
虽然中国古代有过荀子“明于天人之分”和“人能胜乎天”的思想,但这种把人与自然分裂、对立起来的观点并未占主导地位。
到了汉代,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的思想,把天、地和人看作是一个全息同构的体系,一切社会结构、政治现象都与天相对应;人的道德观念、思想感情也是依天意而安排的,天人相通,互相感应。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把天人合一的思想推向了神秘和极端,虽然其中有谬误,但客观上也使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自然观的地位得以牢固地确立。
天人合一的思想包含有一定的唯物因素,促使着人们去研究自然,从而推动了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在天文历法、算学和中医学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同时,也促使人们从自然界吸取美感,以自然界的某些现象作为原型进行艺术加工,给生活带来美的享受和高雅的情趣,对我国古代器物以及书法、绘画、文学作品、饮食文化、园林建筑等方面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这从中国山水花鸟画、山水田园诗的兴盛以及对画成“神品”、乐成“天籁”、巧夺天工、物我合一、情景交融等艺术境界的追求中都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二)刚柔相济
中华民族刚健有为的民族精神,集中体现在《周易·大传》中的两句话中。
这就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自强不息”是积极进取的精神;“厚德载物”是博大宽容的精神。
这种刚健有为的民族精神,体现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入世开拓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概。
《周易·系辞》中还有一句话:
“天地之大德曰生。
”“生”就是进取、创造。
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顽强生命力,表现了中华民族百折不挠的开拓精神,反抗恶势力的斗争精神,完善自我的进取精神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勤劳刻苦的美德。
中华文化延续了几千年而没有中断,靠的就是这种自强不息精神;中华民族屡遭异族入侵而不可屈服,靠的也是这种自强不息精神。
与儒家刚健有为的思想相辅相成,道家主张清静无为。
但是这种“无为”却不是消极遁世,而是以退为进,从而“无为而无不为”的一种人生策略。
老子是一个辩证法大师,他常能从事物的正面看到它的反面,又能从反面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老子主张“柔弱胜刚强”,他以水为喻: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
” (《老子·第七十八章》)水是至柔的,但滴水可以穿石。
所以他认为为人处世要谦虚谨慎,甘居柔弱,又譬之如水: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 (《老子·第八章》)他以“不敢为天下先”为人生三宝之一,主张“知其雄,守其雌” (《老子·第二十八章》),虽有雄健之势,却居于雌柔之地。
这其中包含着丰富的人生策略和人生智慧。
如果说儒家学说和思想对民族文化的社会秩序、礼法习俗等表层结构起决定作用的话,那么道家思想则沉淀于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对中国人的心理、民俗等方面产生不可替代的影响和作用。
特别是道家“无为而治”、“恬淡虚静”等思想对士人阶层的生活、心态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儒家救世,道家救心。
中国士大夫总是走着入仕以儒、出世以道的路线,“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在行时进取时,总是提倡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在失势退隐时,便津津乐道于老庄之学,修身养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儒两家一阴一阳、一柔一刚、一静一动、一退一进,以其鲜明的个性差异,各自为中国传统文化建构了一个支点,以其巨大的创生力和支撑力,塑造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两大主流,犹如长江和黄河。
(三)中庸和谐
中国以和为贵的和谐精神,体现在很多方面。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反对天人对立,主张天人合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注重和睦相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关心,形成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在民族之间的关系上,主张天下一家,协和万邦,热爱和平,反对侵略。
孔子讲:
“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孟子讲: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
中国文化中,儒道互补,儒法结合,儒佛相融,佛道相通,儒道佛三教合一,不同地域文化融合统一,这些都是中国文化和谐精神的体现。
儒家认为,要持“中庸之道”。
“中”,指事物的“度”,强调“执中”和“适度”,即“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中庸》)。
办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标准,不能超过这个标准,也不能达不到这个标准,而应该是完全合乎标准的中正不偏,准确适度无过无不及。
事物对立的两端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对立的两个方面,正确的态度是“允执其中”。
《中庸》中说: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达到中和状态,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了。
《中庸》把中庸之道作为做人必须达到的一种境界:
“极高明而道中庸”。
孔子强调要达到中庸的境界,就必须注重自我修养,要克制自我、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行忠恕之道,推己及人。
中庸之道渗透于中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乃至中国人的人格塑造和价值取向上,其表现形式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中庸思想的特点有三个方面:
一是调和折中的处理方法;二是温良和顺、忍耐性强的人格特征;三是重安定、忌动荡的社会心态。
中庸思想的正面效应有三个方面:
一是辩证看问题的思想;二是主张和平,知足常乐的生活态度;三是刚柔相济,有理有节的处世之道,达到行为有致和社会有序。
和谐中庸的思想,体现了中国人的处世之道和生存智慧,也培育了中华民族的群体心理。
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和谐精神逐渐泛化为中华民族普遍的社会心理习惯,如政治上的“大一统”观念,经济上“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文化上的天下一家情怀,为人方面的“中行”人格,文学上的“大团圆”结局,美学上的“以和为美”的审美情趣等。
和谐思想是东方文化的精髓,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平和了人们的心理,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对中国社会长期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人文伦理
中国传统文化贯穿着“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尊;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本。
中国自孔子起就有超越宗教,“敬鬼神而远之”的基本文化精神。
因此,与西方出现过漫长的神本主义宗教历史不同,在中国历史上,不仅宗教神学从未占主导地位,而且诸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也无一例外地被儒家的人文精神所同化。
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始终围绕着人,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根本,侧重于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的心性修养问题,形成了一种伦理本位的人文精神。
中国文化的人文伦理精神体现在个体生命上,表现为注重个人的德性修养。
与西方近代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追求个体的民主自由、个人权利的人生价值不同,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本主义则注重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具有浓重的道德色彩。
中国文化的儒、道、佛三大思想体系,本质上都是人生哲学,都是以人生价值目标和意义的阐明、个人心性和人格的完善为核心的。
儒家“四书”之首的《大学》,为士人的自我修养列出了八个步骤:
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八目”中的中心环节是修身。
因为诚意、正心、格物、致知是工夫,目的是为了修身,即所谓“内圣”;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修身的必然结果,即所谓“外王”。
修身是立身之道,也是立国之道。
“内圣外王”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最高理想。
传统文化中的这种道德伦理,强调个人是处于各种人际关系中“伦理”的人,体现道德原则的人。
道德完善作为一种人格的追求,作为一种优良的素养,使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士子具有一种积极向善的品格。
中国文化的人文伦理精神体现在社会关系上,表现为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家国同构”的社会秩序。
西方社会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中国社会是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
因为农业依靠的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式集体劳作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国的社会结构方式。
中国传统社会的支柱是宗法制度及家族制度,在结构体系上是“家国同构”。
这种结构的基本构架是:
家庭——家族——宗族——国家。
家与国的对应关系可以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来概括。
这种家族文化派生出对祖先的崇拜意识;尊老重孝,由孝入忠的社会意识;重视血缘关系、地域关系、亲情关系的宗族意识;家长意识和君主意识相结合的权威意识。
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等级关系渗透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结构的主线和轴心。
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的影响,造成了中国社会在价值取向上的“伦理至上”观念。
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体现着一种泛道德主义的人文特点。
这种伦理至上的文化特征派生出和特点是:
具有一整套尊卑分明、等级有序的身份取向机制;道德的法律化,即通过礼制来规范社会行为,形成重人治、轻法制的社会格局;重名份、重面子的社会习俗与社会心态;重义轻利与重道轻器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倾向等。
中国文化的人文理想体现在政治理想上,表现为“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精神。
《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说法。
孟子提出了影响中国几千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观点,成为历代开明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座右铭。
荀子也主张民为邦本,他的君舟民水的比喻,传之久远,是历代为政者必修的一课。
唐代开国君主李世民更是深谙民贵君轻之道,认定“君依于国,国依于民”。
这种民本主义思想,作为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以人治为特征的对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的强调,对统治者适当放松压迫的呼唤,虽还不是民主思想,没有否定君主专制,甚至是君主专制的一种补充,但毕竟还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
除了以上列举的内容之外,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还应该包括:
“经世致用”的务实作风;“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主张统一、反对分裂的爱国思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责任意识;淡泊明志、君子慎独的自警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忧患意识等。
这些具有精神价值的东西,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形成了我们民族的风骨和气度,培育了我们民族的品格和精神,既是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我们建设新文化的宝贵资源。
第二问:
无
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之辩”的现代思考。
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体系中,“义”一般指仁义道德;“利”指的是功利,物质利益。
义利之辩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也是中华民族在自己的历史进程中人人都不能回避的大问题,现代的人们对传统儒家的义利观众说纷坛、见解不一,其中存在着许多认识上的偏差;事实上,中华民族的传统义利观不但含有丰富的利民、富民的思想因素,而且对人类社会中公利与私利、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探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对这一历史命题作出了恰当的现代诠释,充分发扬其中的积极因素,两个文明一起抓,初步找到了通向共同富裕的大同之路。
在义利关系上,重义轻利思想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主流价值取向。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及宋明时期的新儒家都非常强调义利之辩,认为这是划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
孔子说: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孟子更是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主张。
在当前的大学生中较多出现过度追逐物质利益的情况下,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传统的义利观教育,重点培养其见利思义、重义轻利的思想,有助于消除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拜金主义观念,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在“义利之辩”的义法中,“义”代表的是儒家的根本价值根本理念和根本精神,这就是所谓“质”。
儒家的根本价值、理念和精神怎么才能落实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怎么才能与现代工商业文明相结合而成为“世间法”,这就是现代儒商的时代使命。
现代儒商必须通过自己的“为学功夫”与“践履功夫”去进行自我修身,去体会和领悟古圣人之“道”,用儒家德目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商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人格,同时,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成就一番事业,为社会为国家民族为人类的幸福作出自己的贡献。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较而言,其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都有着巨大的不同,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商业”的力量无处不在,它已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的主导形式及型构现代社会的主导结构性力量。
而追求利润是商业行为的根本动机,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因。
因而现代商业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谋食”“治生”的简单意义和形式,而上升为一种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社会生活的结构形态。
儒家的天道性理要下贯到现代社会生活中落实为“世间法”,成为安立个体生命及社会人心的精神家园,要把作为现代工商业文明核心价值的儒家根本理念和精神落实为社会行为规范,发用为制度。
只有真正做到了“义以为质”,才能在借鉴西方现代商业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创造出中国式的现代工商业文明模式。
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现代工商业文明走向成熟,并形成自己民族的自性特质。
从而避免堕入西方现代工商业文明的逻辑和规则之中不能自拔,永远成为一个文明的模仿者而丧失文化自我,失去文化创造的能力。
中华民族有6500年的优秀文明积淀,我们不是荒岛上的“星期五”,可以任由别人来塑造和改变。
中国人有资源有智慧去为民族国家为全人类的幸福开创出一个现代工商业文明的新局面。
中国的儒商,肩负着一个伟大的历史使命,这个使命就是对西方现代工商业文明进行借鉴而有所损益,克服其弊端,如:
极端利己主义、消费主义、掠夺式发展、贫富悬殊、无崇高的伦理目的与社会理想、惟契约主义、抢占资源破坏环境、奉行霸道、暴力威胁等等。
并在此基础上“返本开新”,回到儒家传统,坚持“义以为质”,从古圣人之“道”,从儒家根本价值和根本精神开出中国式的现代工商业文明模式。
中国的儒商,为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强学达性,加强自身修为,努力提升自己的人格和生命境界,完善生命形态,成就自己“商界君子”的人格风范进而“希贤希圣以希天”。
同时,又要搏击商海,做出巨大的事功,创造宏大的事业,用自己的商业行为和成就服务于社会,造福百姓,为民族的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为人类的幸福作出自己的贡献。
要堪破财富,超越自我,不为物欲所累,以“达则兼济天下”的胸怀,散财于民,热心公益;以仁爱之心,怜贫惜孤,倾心慈善。
“以商弘道”,“以利弘义”,这就是儒商的外王事业。
一个儒商不仅要有“内圣”的功夫,成就商界君子的人格风范,同时,也要有“外王”的事功,做出辉煌的业绩。
只有达到了内外双修,内圣外王的境界,才能使儒商的生命真正地趋于完善,从而实现儒商的理想人格,达至生命的光辉境界。
(周北辰)
5、教材中将开会思想分为官方的,士林的,民间的三个层次,你对哪个层次的开会思想研究最感兴趣?
(无)
6、节气(名词解释)
节气指二十四时节和气候,是中国古代订立的一种用来指导农事的补充历法。
由于中国农历是一种“阴阳合历”,即根据太阳也根据月亮的运行制定的,因此不能完全反映太阳运行周期,但中国又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需要严格了解太阳运行情况,农事完全根据太阳进行,所以在历法中又加入了单独反映太阳运行周期的“二十四节气”,用作确定闰月的标准。
有小寒、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
称十二节气。
7、谈谈对“民俗”概念中“民”的理解(名词解释)
“民”是“民族”
民俗学科的创始人,德国的格林兄弟认为,“民”就是“民族”。
格林兄弟希望通过对民众的知识及学问的发现和认识来证明一个民族的存在历史,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