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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司法所工作总结

XX镇司法所2018年工作总结

 

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司法所2018年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

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

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

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

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

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

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

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2002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

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

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

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

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

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

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

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

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

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从严治政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司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局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党委重视,机构健全,落实责任

(一)党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机构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局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局其余党委成员为成员的“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明确责任,完善和签订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制度,对此,我局党委要求各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履行好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

年初党委书记、局长与各职能部门、基层各司法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局党委历来注重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坚持利用每周五为学习日。

一是组织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六”报告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学习《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

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

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学习了以汪洋湖、郑培民等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为榜样的示范教育和以李嘉庭、成克杰、胡长清等案件为典型的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我县原县委书记罗先平案等。

开展以案说法,增强了法纪教育的说服力和有效力,有力地构筑拒腐防变防线。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性、党风和反腐倡廉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一年来,我局党委本着管好干部、爱护干部、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提出了如下管理措施:

一是针对我局司法行政的特点和表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活动,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自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是开展了“两个务必”学习教育活动。

“两个务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凝聚着深刻的历史经验,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展示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准确把握“两个务必”的深刻思想内涵和重要意义,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艰苦奋斗,务实创新。

四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认真贯彻学习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

做到人人知《八条禁令》、个个遵纪守法,从而做到从严执政,严格依法办事。

通过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党风、政风修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有效防范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

制度建设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今年上半年,在原制度基础上,重新修改和编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行为规范十不准》《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等。

把各项制度作为镜子,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

同时,领导班子坚持了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了班子内部的监督,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促进班子建设和工作协调发展。

(三)建立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纪委、省委、省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及副科(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档案,通过建立干部廉洁档案,每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能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约束自己,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

在今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四项清理”工作中,通过开展自查,领导自报、个人向组织承诺、社会公开等形式,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坚持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领导重视下,把政务公开放在重要议事工作上,积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完成了一件件令群众满意的实事,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结合实际,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和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紧抓不放。

一是行政职能公开。

向社会各界人士公示司法局各职能工作,结合“五五”普法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办板报、文艺晚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在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和理解,从而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

建立五公开即:

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办案的程序、期限;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工作守则、纪律和公开每个干部职工身份及违法违纪查处等情况。

三是加大执法办案的公开,在各办案过程中依法公开办案的依据、权限、程序和当事人的权力义务,推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整顿机关行业作风

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和确保活动的开展。

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采取学习、整改、提高相结合,切实找准弄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对照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通过对自查、评议、梳理和反馈的意见,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全面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保证;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建立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司法干警形象的迫切需要,一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市局和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我局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局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XX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再创新的业绩。

二00六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等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为构建平安和谐兴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在全市乡镇、街道健全完善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健全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村、居民小组普遍建立起了人民调解小组,接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也建立起了联合调解组织。

部分乡镇、街道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整顿,开展了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活动能力。

目前,全市总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92个,人民调解员876人,其中有75%的人民调委会达到了一类调委会的标准,25%的人民调委会达到了二类调委会的标准,全市消灭了三类调委会。

(二)坚持不断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从时间上分:

居民小组每星期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村、社区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乡镇、街道每个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从性质上分:

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经常排查,及时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统一排查,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

通过以上灵活多样的方法,全市共排查出各类较大的矛盾纠纷210件。

(三)认真仔细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逐级进行调处,就地消化矛盾。

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逐级调处,不轻率将矛盾上交,实行三级调处,即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居民小组进行一级调处,倾向性矛盾纠纷由村、社区牵头进行二级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牵头进行三级调处。

二是集中进行调处。

坚持领导下访制和大调处活动,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处力量,实行定时、定点、定责任、定调处的“四定”调处机制进行集中调处。

三是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圆满调处。

全年共调处成功矛盾纠纷963件,成功950件,成功率98%。

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避免民转刑3件。

二、大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积极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一)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大力推进安置帮教方法的创新。

司法行政工作部门根据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积极探索帮教工作社会化、安置工作市场化、衔接工作规范化的新路子。

(二)注重“五个到位”,构建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到位。

建立市和乡镇、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村和社区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确保了机构的健全、人员的到位。

二是目标管理到位。

坚持把安置帮教纳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之中。

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成员单位具体抓的生动局面。

三是教育活动。

(三)狠抓“三个提高”,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

一是健全衔接措施,提高帮教覆盖率。

司法行政工作部门每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数据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帮教人员素质。

市和乡镇、街道两级有针对性地对帮教力量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帮教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施教力度,提高帮教质量。

层层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严格落实“五对一包保责任制”,定期上门走访,既帮教解开思想疙瘩,又帮助提供致富信息。

由于以上积极工作,今年全市有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全部得到有效安置,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

[NextPage]三、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律师法律服务。

积极引导律师为企业、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处理重大法律事务服务。

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担当法律顾问24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6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8件,解答法律咨询27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20件。

(二)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公证法律服务。

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对公证人员实行错证、假证追究制,办证出证过程要公开、透明。

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整个公证队伍的素质,树立了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2360件,收费29.8万元,各项指标都超额完成,而且无一假证、错证。

(三)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

坚决依法取缔了非法执业的机构和人员,把基层法律服务重点放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主要是面向农村、面向社区,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的要求,为下岗职工、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以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2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人次。

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的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

(一)在普法内容上,今年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

(二)在普法对象上,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青少年及政府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让青少年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努力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做到了依法行政。

(三)在普法形式上,坚持不断创新,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春节期间,我局与政法委联合在南门口闹市区开展了法制送春联活动,赠送法制春联200余幅。

大部分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永久性的法制宣传牌。

有的乡镇利用集市发放法律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张贴法律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法律宣传单1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500人次、张贴法律宣传标语60条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30次,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五、大力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创建标准化司法所。

(一)规范工作职责,明确了八项任务。

一是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职责,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矛盾纠纷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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