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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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满负荷压力的设计值

  e.液压油的特性或型号

  f.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液压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液压电梯标准功能表

  g.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及

符号说明;

  h.液压原理图

  i.电气敷线图;

  j.部件安装图;

  k.安装说明书;

  l.安全部件: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限速切断阀、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m.高压软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n.限速切断阀调定合格证及调节示意图

查阅资料。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

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查阅资料。

2.

2.1

  液压站、电控柜及其附属设备应设置在一个专用的房间里,该房间应有由实体材料制成的墙壁、房顶、门和地面,不允许使用带孔或栅格的材料。

观察检查。

2.2

机房不得作为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设置非电梯专用的线槽、电缆、管道等装置,但它可设置:

  a.杂物梯或自动扶梯的主机;

  b.为此房间而设置的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包括热水或蒸气采暖设备;

  c.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

观察检查。

2.3

  机房门窗应防风雨,门上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入”字样;机房门不得向内开启,且应装带有钥匙的锁,并可从机房内不用钥匙将其打开。

观察检查并操作试验。

2.4

通往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并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通道地面的亮度不低于50lx。

如需使用专用梯子,应检查是否满足下列条件:

  a.梯子连接的高度差不应超过4m,梯子不易滑动或翻转;

  b.梯子的踏板应能承受1500N的力,且在靠近梯子顶端设置容易握到的拉手。

观察检查,必要时测量。

2.5

  机房通风应良好,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机房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应适用于电气设备及油类,火灾探测器应设定为当房间稳定处于高工作温度下一段时间后报警,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均有防止意外碰撞的保护。

观察检查,必要时测量。

2.6

  机房内应有固定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开关应设在靠近机房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并保证在打开照明时,需要进行检查、紧急操作和维修处地板表面的照度应不小于200lx。

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该是2P+PE型250V或以安全电压供电。

观察检查,必要时测量。

2.7※

  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且与该梯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的标志还应易于区别。

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并应具有切断液压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机房、滑轮间、井道的照明电

  b.机房、轿顶、底坑的电源插座

  c.轿厢内的通风电路;

  d.报警装置。

  主开关在断开位置应能通过挂锁或等效物锁住。

  观察检查主电源开关的容量,应不小于液压电梯制造厂在机房布置图或电气敷线图中所要求的数值;切断主电源开关,用万用表检查各部分电路是否有电

  观察检查主电源开关的设置位置,如果机房内有多台电梯,应检查各主电源开关标识是否清晰、易于区别,且与各电梯控制柜是否一一对应。

2.8

  控制柜、屏的安装应符合:

在其前面应有一块水平面积深度不小于0.7m,宽度为0.5m或控制柜屏的全宽度,在需要进行维修检查或紧急操作的地方,需要有一块不小于0.5m×0.6m的水平净空面积,且通往那些净空场地的通道宽度不小于0.5m,在无运动部件的地方可减小到0.4m。

观察检查,必要时测量。

2.9

电动机、线槽、轿厢等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应良好。

  断开主电源,用万用表的导通档测量电动机、线槽、轿厢等部件与机房接地端的连通性。

2.10※

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

  断开主电源开关及其他所有电路电源,当电路中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先将相线和零线连接起来,并拆下主电源处零线与接地端子之间的连接;针对不同的电压等级使用不同的测试电压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照明回路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

名义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SELV

250

≥0.25

≤500

500

≥0.5

>500

1000

≥1.0

2.11※

液压电梯的上行运动控制应符合下列任一方法:

  a.电动机的电源用至少两个独立的、主触点串联在电动机供电电路中的接触器来切断;

b.电动机的电源由一个接触器来切断,而分流阀的电源,要用至少两个独立的、串联在分流阀供电电路中的电气装置来切断。

  上述任一方法中,如两个串联接触器或电气装置中的任意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或是其中一个电气装置保持闭合,必须防止液压电梯再启动。

  查阅电气原理图并现场对照,必要时模拟触点故障状态,检查液压电梯是否能启动。

2.12※

液压电梯下行阀的电源应采用下列任一方法来控制:

  a.由至少两组互相独立且串联的电气装置控制;

  b.直接使用电气安全装置,但它必须符合电气的额定值。

  查阅电气原理图并现场对照,必要时模拟触点故障状态进行检查。

2.13※

  在连接油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设置安全溢流阀,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140%。

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负荷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油缸)的计算说明。

  由随机资料查出系统的满负荷压力值,在机房将经校准的压力表接入液压系统中上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压力检测点上,关闭截止阀,检修点动上行,让液压站系统压力缓慢上升,当压力值不再上升,压力表显示压力值即为溢流阀的工作压力值并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2.14※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控制的下降阀功能可靠,能将轿厢以不大于0.3m/s的速度下降到平层位置。

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链条出现松弛现象,当系统压力低于该阀的最小操作压力时,手动下降操作应无效。

手动下降阀必须是在人力持续的操作下才有效;手动下降阀应加以防护,防止误动作。

 1.将液压电梯在下端站平层后打开轿门,在机房切断主电源,操作手动下降阀,观察轿厢是否下降。

 2.对于间接式液压电梯还应检查当系统压力低于最小操作压力时该阀是否处于无效状态。

该试验可在安全钳联动试验中进行,当安全钳夹住导轨后轿厢停止,操作手动下降阀,应不能使油缸的柱塞下降从而导致钢丝绳或链条松脱。

2.15※

 当轿厢装有安全钳时,在机房内必须设置一个手动泵来提升轿厢,手动泵应连接在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管路上并应配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2.3倍。

  对照液压原理图查看手动泵的设置位置,并手动试验其功能:

  1.将液压电梯在底层端站平层,打开轿门,机房切断主电源开关,操作手动泵观察轿厢能否被提升

  2.将检测压力表接入液压系统中,关闭截止阀,操作手动泵直至系统压力不再上升,表明与手动泵相连的溢流阀已工作,其工作压力应不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2.3倍。

2.16※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可靠,当油箱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能立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

  1.对于油温监控装置的动作温度可调的液压电梯,将其设定值调低至接近正常油温,启动液压电梯以额定速度持续运行,直至该装置动作,检查液压电梯能否就近平层并打开轿门;

  2.对于油温监控装置的动作温度不可调的液压电梯,在液压电梯正常运行过程中,模拟温度检测元件动作的状态(如拆下热敏电阻的接线端子),检查油温监控装置的功能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2.17

  液压管路及其附件,应可靠固定并易于检修人员的接近。

如果管路在敷设时,需穿墙或地板,则在穿墙或地板处加金属套管,套管内应无管接头。

观察检查。

2.18

  油箱中的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易于检查。

观察检查。

2.19

  用于机房液压站到油缸之间的高压软管上应印有制造厂名(或商标)、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且固定软管时软管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制造厂规定的最小弯曲半径。

  进入机房及井道内查看软管上是否印有规定内容的标记,必要时根据制造厂规定,查验软管各转弯处的弯曲半径是否符合其要求。

3.

3.1

  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其结构应符合GB7588--1995要求。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之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

在同一井道内,相邻轿厢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75m,且大于等于0.3m时,可使用轿厢安全门。

  观察检查,必要时用卷尺测量相邻两层门(或井道安全门)地坎之间的距离,以及设有轿厢安全门时两轿厢间的水平距离。

3.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

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重新锁住;上述门在锁住情况下,在井道内不用钥匙也能开启。

观察检查并手动试验。

3.3

  如设有检修门,其高度不得小于1.4m,宽度不得小于0.6m。

  如设有井道安全门,其高度不得小于1.8m,宽度不得小于0.35m。

  如设有检修活板门,其高度不得大于0.5m,宽度不得大于0.5m。

  观察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3.4※

  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全部关闭时,液压电梯才能运行。

  在检修运行过程中打开一扇门,液压电梯应立即停止运行,任一扇门开启时液压电梯应不能启动。

3.5※

  当柱塞通过其行程限位装置而到达极限位置时,应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a.轿厢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0.035υm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b.轿顶上可站人的最高水平面积,与位于轿顶投影部分的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0+0.035υm2(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1)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不包括2)所述及的〕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3+0.035υm2(m);

  2)导靴或滚轮、钢丝绳连接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1+0.035υm2(m);

  d.轿厢上方的空间应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6×0.8m的矩形体;

  e.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向上伸出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1m;

  f.对于直顶式液压电梯,a、b和c所述及的0.035υm2的值不必考虑。

注:

υm:

上行额定速度;

υd:

下行额定速度。

轿厢在上端站平层后,短接上限位装置和极限开关,使轿厢点动向上运行,直到无法再向上运行为止,测量检验内容所规定的各项尺寸,计算是否满足要求。

3.6※

  当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对重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0.035υd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当轿厢在上端站平层时,检验人员站在轿顶,用粉笔在对重导轨上端部对重可能到达的范围(可通过观察导轨上油迹进行初步判定)涂上一层粉末,然后人撤离轿顶;将轿厢开至下端站平层,再将轿厢开至上端站,在轿顶用钢卷尺测量对重导靴在导轨留下的痕迹至导轨顶端的距离L1(如果对重导靴上面装有油杯,则上述痕迹为轿厢在上端站平层时油杯所处的位置,测量L1时应加上油杯的高度);再进入液压电梯底坑,测量当轿厢在下端站平层时,轿厢底撞板至缓冲器的距离S1;最后计算轿厢缓冲器的压缩行程S3。

验证是否满足L1-S1-S3≥0.1+0.035υd2。

3.7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其最高点和最低点0.5m内各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

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至少为50lx。

对于非封闭式井道,如果井道周围有足够的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装置。

  关闭所有门观察检查,必要时在轿顶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用照度计测量。

3.8

  导轨的型式、尺寸、安装方式及导轨垂直度应满足设计资料中的要求。

查阅资料,并现场检查。

3.9

  油缸的安装应符合安装说明书资料的要求。

若用多个油缸顶升轿厢时,必须将多个油缸的液压系统连接起来,以保证压力的均衡。

查阅资料,并现场检查。

3.10※

  间接顶升的液压电梯必须设轿厢安全钳,且装在轿厢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在安全钳动作之前动作或同时使主机停止运转。

  轿厢停在下端站的上一层,短接限速器电气开关,人为使限速器动作,在轿顶操纵使轿厢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观察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安全钳联动机构使安全钳开关动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

3.11※

  限速器的标牌应标明经整定的动作速度。

轿厢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至少等于下行额定速度的115%,但应小于:

  a.除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为0.8m/s;

  b.不可脱落滚柱式安全钳为1m/s;

  c.渐进式安全钳为1.5m/s。

平衡重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大于轿厢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但不能超过10%。

  对于额定载重量很大且速度较低的液压电梯,其限速器必须为此专门设计。

  先核对限速器的型号规格与所提交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是否一致,再检查限速器标牌是否标明动作速度,其动作速度是否符合要求。

3.12※

  限速器应设有超速保护电气开关,该开关最迟应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动作。

液压电梯检修运行,人为使限速器电气开关动作,液压电梯应停止运行;并且在观察限速器动作时,其机构能将电气装置切断。

3.13※

  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限速器机械动作装置处于动作状态期间,液压电梯不能启动。

人为使限速器动作,如果该装置与超速保护开关分别设置的话,将超速保护开关复位或短接后,液压电梯应仍不能启动。

3.14※

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液压电梯和限速器更换、封记移动、标牌不齐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达到2年时,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断开液压电梯主电源开关,将限速器绳拉起,脱离开限速轮。

用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设备进行测试,当开关动作时自动记录限速器开关和夹钳动作的速度值。

3.15

  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应能在井道外面接近它。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不作上述要求:

  a.在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时,限速器动作应能够从井道外用远距离控制的方式实现;

  b.能够从轿顶接近限速器以进行检查和维修;

  c.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或对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手动试验。

3.16

  对于采用多个油缸间接驱动的液压电梯,任意一个油缸的悬挂绳出现断绳,都应使安全钳动作。

手动试验。

3.17

  如果油缸部分沉入地下,用于埋没油缸的底孔应采用套管的方法,若油缸需外伸到井道外的其他空间则应加以防护。

观察检查。

3.18※

  直顶式液压电梯如没有设置安全钳装置,则必须设置限速切断阀;限速切断阀的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任一方法:

  a.与油缸组成一个整体;

  b.用法兰盘直接和刚性地安装在油缸上

  c.把它靠近油缸,用一段较短的刚性管子,采用焊接、安装法兰盘或螺纹连接的方法连接到油缸;

  d.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直接连接到油缸。

观察检查。

3.19

 采用多个油缸并行工作的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使用一个共同的限速切断阀或将各油缸限速切断阀从内部加以连接,使其能同时关闭,以避免轿厢地板倾斜度超过正常位置的5%。

观察检查。

3.20

  如果设有限速切断阀,机房应设有使限速切断阀达到动作流量的手动试验装置,该装置应有防误动作的保护。

观察检查。

3.21

  油缸应有柱塞行程的限位装置,在柱塞行程末端,该装置能使其以缓冲的效果制停。

  轿厢在上端站平层后,短接上限位和极限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向上运行,直到无法再向上运行为止,观察液压电梯在行程上端停止时有无缓冲效果。

3.22※

  在与轿厢行程上端相对应的柱塞位置应设置一个极限位置保护开关。

它应在柱塞缓冲制动之前起作用,并在柱塞进入缓冲制动区期间保持始终动作状态。

极限开关动作后,即使轿厢以爬行的方式运行而离开了动作区,液压电梯不能应答呼梯及指令而运行。

液压电梯在上端站平层后,短接上限位开关,轿厢点动向上运行,碰撞极限开关后,液压电梯应停止运行。

然后短接极限开关,液压电梯应仍能继续向上运行。

当达到柱塞伸出极限位置时,取掉极限开关短接线,液压电梯应不能向下运行,此时极限开关仍处于动作状态。

  操作手动下降阀,使轿厢下降至离开极限开关动作区后,恢复供电,层站呼梯或轿内指令均应不能使液压电梯运行。

3.23※

  对于间接驱动的液压电梯,极限开关应通过柱塞直接来操作,或者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间接来操作。

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应通过一个电气开关使主机停止运转。

外观检查极限开关的操作方式;对于间接操作的,还应检查连接装置断裂或松弛时电气开关动作的可靠性。

液压电梯以检修速度运行,人为使电气开关动作,液压电梯应停止运行。

4.

轿

4.1

  轿厢内应标明液压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及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

观察检查。

4.2

如轿厢设有安全窗,其尺寸应不小于0.35×0.50m;如果设有安全门,其尺寸应至少为1.8×0.35m,且应设置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其锁紧状态。

4.3※

  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的,并设有误动作防护的开关来操纵,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对接操作、电气防沉降系统;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液压电梯重新恢复正常运行;

  b.轿厢运行仍应依靠安全装置;

  c.轿厢运行应依靠一种持续揿压按钮,标明运行方向,并防止误操作;

  d.检修控制装置应包括一个停止开关;

  e.不应超过轿厢的正常行程范围。

1.外观检查,并手动试。

2.将轿顶置于检修状态,分别将层门打开和安全开关断开,进行检修运行操作,检查电梯能否启动;厅外呼梯,检查电梯能否应答。

试验对接操作和电气防沉降系统是否有效。

3.检修运行过程中松开揿压按钮,检查液压电梯是否停止运行。

 4.检修运行过程中,人为使停止开关动作,液压电梯应停止运行。

5.液压电梯以检修速度向上(下)运行,超过上(下)端站平层位置后,液压电梯应停止向上(下)运行,但仍能向下(上)运行。

4.4

轿顶检修控制应优先于其他检修控制。

  在轿顶将检修控制开关置于检修控制状态,分别在轿箱和机房进行检修控制操作,确定优先顺序。

4.5※

轿顶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该开关应能使液压电梯停止,并保持非服务状态,包括自动门。

轿顶停止装置应设置在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如果检修控制装置上的停止开关至入口的距离不超过1m,可以将该停止开关作为轿顶的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的操作机构应为红色,停止开关上或其旁边应标出“停止”字样,并且开关应是双稳态,能防止误动作释放的安全触点。

  1.检查停止开关的结构,应是双稳态的。

  2.检修运行过程中,按动停止开关,电梯应停止运行,且不能再启动。

再将检修开关置于正常位置,按动轿厢内操纵盘的开、关门按钮,轿厢门应不能开启或关闭。

  3.目测检查停止开关的安装位置及标识,必要时用卷尺测量停止开关至入口的距离。

定期检验时测试急停开关的功能可靠。

4.6

  当轿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0.3m时,轿顶应装设护栏。

护栏应由扶手、0.1m高的护脚板及在护栏高度一半的中间栏杆组成。

当扶手与井道壁间水平距离不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应至少是0.7m,而当上述距离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应至少是1.10m。

观察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4.7

  轿厢内部净高度不得小于2m,使用者正常出入口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m。

观察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4.8※

  乘客液压电梯或载货液压电梯轿厢的最大有效面积应分别符合附表1或附表2的规定。

4.9※

  轿厢内应装设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保持联系;如机房与井道之间无法直接通过正常对话的方式进行联络,则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分别在通电和断开供电电源的情况下,试验报警装置和对讲系统的功能。

4.10

  轿厢应装备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在控制装置上和在轿厢地板上应该保证有不小于50lx的照度。

要有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在正常照明电源被中断的情况下,它们至少供1W灯泡可用1h。

在正常照明电源一旦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照明紧急电源。

  使用照度计测量;模拟正常电源故障,检查紧急电源是否接通。

4.11

  轿厢应设超载装置;当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荷10%,且不少于75kg时,超载装置应可靠动作。

此时:

a.轿内应有声音和/或发光信号通知使用者;

b.自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

c.手动门应保持在未锁状态。

  验收检验时,轿厢中均匀分布载荷,当超过额定载荷10%,且不少于75kg时,超载装置应起作用,在轿内任选一个楼层,然后按关门按钮,液压电梯应不能关门和启动。

  定期检验时轿厢空载,人为使超载开关动作进行查验。

4.12

  轿厢地坎下应有护脚板,其垂直部分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观察检查,必要时测量。

5.

轿

5.1

  层门地坎应牢固。

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35mm,与设计值的偏差为0mm。

  轿厢至平层位置后观察检查层门地坎是否牢固及层门地坎与轿厢地坎的水平距离,必要时用直尺测量上述水平距离。

5.2

  对于客梯,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6mm;货梯不得大于8mm。

在水平滑动门开启方向,以150N的力,施加在最不利点上时,间隙应不大于30mm。

  用塞尺测量,在门扇底部水平拉动门扇,检查间隙。

5.3※

  层门、轿门运行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运行试验。

5.4

  轿门与闭合后的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或各门之间在其整个正常操作期间的通行距离,不得大于0.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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