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耙岩机司机培训教学教案

耙岩机司机培训教学教案

一、培训对象

耙岩机司机。

二、培训目的

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工人入井的有关规定;掌握煤矿杨电设备完好标准及检修质量标准;熟练掌握耙岩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熟悉抓岩机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了解煤矿生产技术和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5、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耙岩机司机安全工作资格。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90学时。

四、课程内容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耙岩机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煤矿生产技术

1、矿井地质基本知识。

2、矿井开拓方式。

3、采煤技术。

(三)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1、矿井通风。

2、矿井瓦斯防治。

3、矿井防灭火。

4、矿尘防治。

5、顶板灾害防治。

6、机电、运输事故防治

7、矿井水害防治

8、提升机房火灾的防范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与使用。

(四)矿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

1、罐笼结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运输的有关规定。

3、罐道和卸载曲轨的有关规定及其保护。

4、防坠器的保护原理及试验方法。

5、提升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

6、提升钢丝绳的检查及其有关规定。

(五)矿井提升机及其电动控制系统

1、卷筒、离合器、润滑系统、钢丝绳、减速器、深度指示器、制动装置,微拖动装置等的安全知识。

2、《煤矿安全规程》等对提升保险装置的要求。

3、提升机过卷保护装置的检查与试验。

4、提升机的电气安全

(六)矿用提升机的安全操作

1、提升机启动前的检查。

2、提升机的操作与安全运行。

3、提升信号的规定和要求。

4、提升系统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

5、提升系统在维护、检修方面的要求。

(七)创伤急救

创伤急救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和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落实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3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标准。

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的《××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其内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二)《矿山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

目的:

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

2.《矿山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缺德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险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

责任。

(三)《煤炭法》

1.立法的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立法目的:

一是规范煤矿安全监察行为,依法建立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确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二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煤矿事故。

三是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煤矿安全规程》

立法目的: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煤炭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要求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指劳动者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也是一种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煤炭企业劳动纪律的基本内容如下:

1.遵守劳动时间和单位的作息制度,禁止旷工和无故迟到、早退。

2.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和管理,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3.努力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证生产质量。

4.在工作时间内,遵守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做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东走西窜、嬉戏打闹及斗殴等。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及作业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6.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7.遵守本单位其他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

二.“三违”及其危害

(一)“三违”

“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的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的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之为“三违”人员。

三、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它与奖惩制度结合,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各岗位职工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是实施奖惩的具体依据。

耙岩机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

2、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机械部件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否则禁止作业。

3、工作时抓头两侧禁止站人。

4、装罐时禁止装的太满。

5、操作时应戴好保险带且生根牢固。

(二)煤矿生产技术

1、矿井地质基本知识。

2、矿井开拓方式。

3、采煤技术。

矿井地质基本知识

矿井地质基本知识

地质简况

根据检查孔地质资料,新生界松散层的水文地质条件如下:

第一含水层(组)

一含底界埋深28.05m。

黄色、土黄色,粘土及少许砂组成,一含含水性中等,属潜水~弱承压水,是农业灌溉和居民生活水源。

第一隔水层(组)

底界埋深37.10m,黄色夹棕黄色、粘土层组成遇水变松软,粘韧,具可塑性。

第二含水层(组)

顶界埋深37.10m,底界埋深73.40m,层(组)厚36.30m,见表1:

埋深

厚度

砂层

地层

砂层占

层数

累厚

层数

累厚

百分数%

37.10

73.40

36.30

3

25.75

3

5.90

71

第二隔水层(组)

底界埋深97.0m,层(组)厚23.60m,岩性较单一,以浅黄色,浅棕红色夹少量灰绿色粘土组成,可塑性好,下部夹少量砂质。

是二含与三含之间良好的隔水层。

第三含水层(组)

顶界埋深97.00m,底界埋深224.05m,层(组)总厚127.05m。

三含地层结构见表2:

埋深

厚度

砂层

土层

砂层占

层数

累厚

层数

累厚

百分数%

97.00

224.05

127.05

16

84.85

14

39.40

66

三含以砂层为主达16层之多,砂层累厚84.45m,三含以上段以厚层细砂为主夹砂质粘土及粘土。

颜色以灰、灰黄色为主,少量灰绿色,黄绿色粘土与砂质粘土。

第三隔水层(组)

底界埋深253.55m,层厚29.50m,上部为粘土层夹砂质粘土,浅灰绿色,浅黄色,下部为浅棕红夹灰白色含钙粘土,可塑性较好,半固结含钙质,是三含与四含良好的隔水层。

第四含水层(组)

底界埋深290.78m,层厚37.23m,上部以灰黄色、灰白色、灰绿色粉砂、细砂夹砂质粘土为主,中部以浅棕红色粉砂为主、下部夹少量砾石,致密、坚硬,砾石大小3~5cm不等。

磨圆度为中等次圆~次菱角状。

四含受古地形隆起影响较大,层厚变薄,结构较单一。

基岩段施工方案

根据井筒净径、深度、支护结构、地质水文条件及我处立井井筒施工装备情况,采用综合机械化配套、短段掘砌混合作业方式。

伞钻打眼,4.2m深孔光面光底爆破,中心回转抓岩机装岩,两套单钩5m3吊桶提升,座钩式自动翻矸,3.8m高度液压伸缩整体下移式金属模板砌壁,一掘一砌,3.0m3底卸式吊桶下砼。

16~25t凿井绞车悬吊管线,井口集中控制系统。

基岩段施工方法

掘进施工

井筒施工中采用综合机械化配套结合深孔大直径爆破作业,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力,加快井筒施工进度行之有效的方法。

井筒综合防治水施工方案

(1)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严格监控砼浇筑施工工艺,加强砼震捣,增强井壁防水能力,提高夹层材料安装质量,待井壁解冻后适时进行井筒壁间注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基岩段已采用地面预注浆封水,施工时井筒基岩段预计剩余涌水量≤10m3/h。

在施工时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实施“截、导、排、堵、注”的综合治水方案,立足打干井,保证井筒正常顺利施工。

(1)截水:

在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对于井壁分散淋水,应在工作面上方设临时截水槽,收集淋水导入吊盘水箱中经卧泵排出井外。

截水槽每100m下移一次。

(2)导水:

对于井壁上的大于0.5m3/h的集中出水点,安设导水管,将水导到截水槽内,适时进行壁后注浆堵水。

(3)排水:

当井筒涌水量小于10m3/h时,对工作面小股涌水可使用风动隔膜泵将水直接排至吊桶内,由吊桶出矸时将水排至井外。

当井筒涌水量大于10m3/h时,用水泵将工作面水排至吊盘上的水箱内,使用吊盘上安设的卧泵将水排至地面。

(4)探水、注浆

井筒基岩段正常施工至含水层上方时,利用潜孔钻机探水。

钻孔前应安装具有防止突然涌水的孔口管,探水深度视含水层情况而定。

凡遇有涌水的钻孔,应进行注浆堵水。

对井筒的含水层组应予以充分重视,根据地面预注浆质量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工作面预注浆,如需进行工作面预注浆,则当井筒施工至距含水层顶板上方10m位置时,停止井筒掘进工作,完成已掘井筒永久支护,砌筑砼止浆垫,埋设孔口管。

使用潜孔钻机打钻探水,探水深度超过含水层底板10m。

发现孔内出水量大于1m3/h即进行注浆,直至完成工作面预注浆。

注浆时使用双液注浆泵,浆液以单液水泥浆为主,先稀后浓,注浆终压为静水压力的2~2.5倍。

如浆液注入量过大再考虑使用双液浆。

采煤技术井下采煤  1.开采顺序和方法  对于倾角10°以上的煤层一般分水平开采,每一水平又分为若干采区,先在第一水平依次开采各采区煤层,采完后再转移至下一水平。

开采近水平煤层时,先将煤层划分为几个盘区,立井于井田中心到达煤层后,先采靠近井筒的盘区,再采较远的盘区。

如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煤层,先采第一水平最上面煤层,再自上而下采另外煤层,采完后向第二水平转移。

  按落煤技术方法,地下采煤有机械落煤、爆破落煤和水力落煤三种,前二者称为旱采,后者称为水采,我国水采矿井仅占1.57%。

旱采包括壁式采煤法和柱式采煤法,以前者为主。

壁式采煤法工作面长,一般100~200m,可以容纳功率大,生产能力高的采煤机械,因而产量大,效率高。

柱式采煤法工作面短,一般6~30m,由于工作面短,顶板易维护,从而减少了支护费用,主要缺点是回采率低。

  2.生产系统  包括采煤系统、掘进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辅助运输系统和安全系统等。

  采煤系统包括工作面的落煤、装煤,将煤由工作面运往井底车场,直到提升至地面。

主要井巷包括采煤工作面,采区顺槽、采区上山、水平运输大巷、石门等。

主要设备有采煤机、运输机械,支护设备及提升机等。

  掘进系统是为了保证生产的持续进行,即在当前生产同时,要开掘出新的工作面、采区及生产水平以备接替。

其包括掘进工作面、矸石运至井底车场由副井提升后送至堆放地。

主要设备包括掘进、支护、运输、提升等所用的设备以及风动凿岩机、空气压缩机及其管路等。

  通风系统由进风井巷、回风井巷、通风机和井下通风设施如风桥、风门等构成。

  排水系统由巷道中的水沟、水仓、水泵峒室、水泵及排水管路组成。

  供电系统要求不得中断、以保安全,因此供电电流为双回路,同时进入采区和回风道的电器设备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防止瓦斯爆炸。

  辅助运输系统包括人员上下和材料,设备的运输。

  安全系统包括预防瓦斯爆炸、瓦斯突出,以及井下火灾和水灾所需要的救治设备、设施、器材、仪表和监测系统。

  3.采掘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是地下采煤的工作场所,随着采煤的进行,工作面不断向前推进,原来的采场即成为采空区。

长壁工作面采煤的工序为破煤、装煤、运煤、支护及控顶等五项;短壁工作面只有前四个工序。

以滚筒式采煤机为主,组成长壁工作面综合机械化设备,可以完成五个主要工序,称为综合机械化采煤,简称综采,此工作面称综采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是井巷掘进的工作场所,分为岩巷、煤巷和半煤岩巷三种。

掘进工序分破岩、装运和支护三项。

掘进方法分两种,一为钻爆法,二为使用掘进机。

前者应用范围广但机械化程度低,后者包括全断面岩巷掘进机及悬臂式掘进机两种。

煤矿一般广泛使用悬臂式掘进机,包括掘进机、转载机、运输机和支护设备共同组成掘进综合机械化,完成三道主要工序,称为综掘。

  4.采煤机械化分级  按中国煤矿的地质情况及实际生产状况,将机械化分为三级:

  普通机械化采煤,简称普采,采煤工作面装有采煤机、可弯曲链板输送机和摩擦式金属支柱、金属顶梁设备,可完成前三工序机械化,但功率较小,一般工作面年产量15~20万t。

  高档普通机械化采煤,简称高档普采。

采煤工作面装有采煤机,可弯曲链板输送机,液压支柱和金属顶梁,可使前三工序机械化。

由于有液压支柱,因此顶板维护状况良好,支护和控顶虽为手工操作,但劳动强度大为减轻,功率亦较大,年产量为20~30万t。

  综合机械化采煤,简称综采。

可完成五个工序的机械化。

当前性能不断改进,能力不断增大,操作日益简化,应用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最高记录为山西潞安矿务局王庄矿综采一队工作面,年产量达253万t。

      

  露天采煤  移走煤层上覆的岩石及覆盖物,使煤敞露地表而进行开采称为露天开采,其中移去土岩的过程称为剥离,采出煤炭的过程称为采煤。

露天采煤通常将井田划分为若干水平分层,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在空间上形成阶梯状。

    1.主要生产环节  首先用穿孔爆破并用机械将岩煤预先松动破碎,然后用采掘设备将岩煤由整体中采出,并装入运输设备,运往指定地点,将运输设备中的剥离物按程序排放于堆放场;将煤炭卸在洗煤厂或其他卸矿点。

  2.主要优缺点  优点为生产空间不受限制,可采用大型机械设备,矿山规模大,劳动效率高,生产成本低,建设速度快。

另外,资源回采率可达90%以上,资源利用合理,而且劳动条件好,安全有保证,死亡率仅为地下采煤的1/30左右。

开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第十六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第十七条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设计中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矿井发生灾害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撤出时,必须掘出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第十九条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45°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

倾角大于45°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m;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m。

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第二十条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

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时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第二十一条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

(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第二十二条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

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

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二十三条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

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第二十五条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用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第二十六条采用普通凿井法施工时,立井的永久或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七条立井井筒穿过表土层、砂层、松软岩层或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

采用井圈或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

在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的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岩帮与支护之间必须填满灌实。

井壁出水时必须采取导水或堵水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井的设计与施工最终位置必须通过风化带,并向不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延深5m。

(二)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将井口封盖严密;采用井口梁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三)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必须定时测定,发现问题立即调整。

井筒内的泥浆面,必须保持高于地下静止水位。

(四)钻井时必须测定井筒的偏斜度。

偏斜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

井筒偏斜度及测点的间距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钻井完毕后,必须绘制井筒的纵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和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预制井壁的质量,必须逐节检查鉴定。

井壁连接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蚀、防水措施,合格后方可下沉井壁。

(六)井壁下沉完成后,必须检查井壁偏斜度,只有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壁后充填,壁后充填必须密实。

充填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满足强度和凝固时间的要求,并保证能够置换出泥浆。

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或开掘马头门之前,必须检查破壁处及其上方15~30m范围内壁后的充填质量,发现不合格时,必须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

(七)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和开掘马头门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10m以上。

基岩段涌水较大时,应加深冻结深度。

(二)钻进冻结孔时,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隔不得超过30m,并绘制冻结孔实际偏斜平面位置图,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

因钻孔偏斜影响冻结效果时,必须补孔。

(三)地质检查钻孔不得打在冻结的井筒内。

水文观测钻孔偏斜不得超出井筒,深度不得超过冻结段下部隔水层。

(四)冻结管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或螺纹连接,冻结管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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