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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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7年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背景

1.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2014年,市人大向市政府提出设立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设立了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31号)。

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相关组织学习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海尔“人单合一”双赢管理模式、对成功导入“双模”管理模式的组织进行资助等。

2.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

2007年市政府设立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8月出台了《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青政办发〔2007〕31号);2015年第一次修订《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4号);2017年第二次修订《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13号)。

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及相关技术研发等工作。

3.计量监督抽查专项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计量监督抽查。

计量监督抽查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山东省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以及与消费者密切相关产品中的部分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与人体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

(二)项目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870万元,预算执行186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1%。

其中,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0万元,预算执行29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43%;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预算1000万元,预算执行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计量抽查监督专项资金预算570万元,预算执行5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专项资金类别

预算安排

(万元)

预算执行

(万元)

预算执行率

项目名称

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00

98.3

98.3%

“双模驱动”导入工程项目

100

100

100%

“双模驱动”培训工程项目资金

60

60

100%

城市质量测评体系建设资金

40

40

100%

市长质量奖评审经费

小计

300

298.3

99.43%

标准化专项资金

748

748

100%

标准制修订项目

110

110

100%

技术委员会

58

58

100%

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

30

30

100%

创新贡献奖

40

40

100%

联盟组织

10

10

100%

示范项目

4

4

100%

其他

小计

1000

1000

100%

计量监督抽查专项资金

17

17

100%

监督抽查公告经费

100

100

100%

风险检测经费

305

305

100%

工业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抽查检验经费

80

80

100%

计量器具抽检及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抽检

45

45

100%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验经费

13

13

100%

条码符号日常监督抽查检验经费

10

10

100%

专项检查(应急专项抽查)

小计

570

570

100%

总计

1870

1868.3

99.91%

(三)预期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1个项目单位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双模驱动”导入工程项目等资助奖励;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年内对125家单位508项(国际标准17项,国家标准170项,行业标准235项,山东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55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5项,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8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1项,标准联盟组织4家,创新贡献奖2家,标准化教育培训项目1项)进行资助奖励;计量抽查监督资金用于年内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生产和销售抽查844批次,对在用的800条加油枪进行检定周期内的监督抽检,年内完成75家企业生产的166批次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监督抽查,组织具有千分尺检定项目的市、县级5家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比对,完成对1318家企业的1915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棕纤维弹性床垫、地热地板、塑钢课桌椅、毛绒玩具、儿童地垫等5种产品开展风险监测,监测175批次产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12次。

2.效果目标:

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工程、产品和服务领域内的质量创新、质量发展、质量宣传、质量培训和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计量抽查监督专项资金掌握所抽查产品及企业的动态质量状况,消除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通过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及企业存在的质量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项目组织管理

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共同负责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市质监局负责专项资金的计划管理,向市财政局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负责受理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申报,对单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质监局提报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提报市人代会审议;根据最终确定的项目资金资助奖励计划,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由市国库集中支付部门拨付到区(市)财政局,由区(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单位,计量抽查专项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方法

对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价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判断等方法,对535个项目进行了非现场评价,延伸抽查了13个项目单位,对180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等文件规定,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相应设计了三级指标及其权重,同时根据各项专项资金的具体特点设计了《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量抽查监督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类一级指标。

其中,投入类指标按照一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进行了部分细化新增;由于涉及项目较多,故产出、效果类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个性化设置,产出类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从项目时限内开展完成情况、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等方面进行考察,效果类重点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基础数据填报、电话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的数据,第三方机构对青岛市2017年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2.41分(对三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别打出分数,然后将三项资金得分根据资金量加权平均,最后得出平均分);绩效评级为“良”,效果明显。

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见下表:

指标

权重

分值

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

计量抽查监督专项资金

按资金量占比平均分

A.投入

20

13

17.5

19.5

17.12

B.过程

30

27

26.5

25.3

26.21

C.产出

20

18

18

12.1

16.21

D.效果

30

22

22

24

22.62

合计

100

80

84

80.9

82.41

(二)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对本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分:

1.投入

项目立项规范,均设置了绩效目标,且大部分资金到位及时,但部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所表达产出效益的业绩值不清晰,个别资金未及时到位,适当扣减了分数。

2.过程

(1)业务管理方面。

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制定或遵循已有相应业务管理制度,各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较为完整健全,且各项制度执行有效;失分原因是监管部门对市政府出台《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未制定与办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计量抽查监督资金截至到目前未制定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导致执行、监督、考核、评价方面缺乏有针对性依据,业管管理方面存在验收情况与计划相符性不够清晰,无督导检查记录等问题。

(2)财务管理方面。

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资金支出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等内容,项目资金收入专户核算,项目支出审批能够严格按制度执行,使用符合预算确定的支出用途,基本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改变用途问题。

但项目单位未针对专项资金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监控基本有效,项目支出与预算基本相符,但存在项目支出未专户核算,反映出财务监控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因此针对这些情况进行了相应扣分。

3.产出

预算资金1870万元,实际支出1868.3万元,用于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双模驱动”导入工程项目、标准制修订项目、技术委员会、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创新贡献奖、联盟组织、示范项目、监督抽查检验经费、风险检测经费等18大类、535个项目,涉及全市所属11个区市,2017年已基本完成工作计划,抽查监督覆盖率较低,扣了相应分数。

4.效果

从项目效果来分析,大部分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的效益目标,但是取得效益不够突出,所以有适当扣分。

(三)项目主要成效

1.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用于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双模驱动”导入工程等项目,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和“双模驱动”导入工程,提高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品牌建设,提升了城市整体竞争力,加快实现蓝色跨越和高端发展,全市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市工业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房屋建筑物、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在省政府对各地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全省唯一一个A级单位,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

引导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企业主导、主持、参与、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等标准制修订项目逐年增长,标准化经济已成为我市最具特色的城市亮点之一,国际标准不断创建和涌现,推动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青岛科技大学等125家单位508项,自2008年以来,比最多的2014年度294项有大幅度增加。

3.计量监督抽查专项资金。

有效规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营计量秩序,保护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抽查,避免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失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及贸易失准,规范了计量器具生产秩序;组织具有千分尺检定项目的5个市、县级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比对,提高了计量检定机构的工作质量和计量检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了企业生产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总体上看,2017年质量和标准化专项资金在推进全市质量发展和标准化工作、计量抽查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仍然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予以改进和完善。

(一)项目评审、资金拨付、资金核算等不够规范。

一是主管部门在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评审中,确定的奖励单位未社会公示;二是从抽查的区市发现个别区(市)未及时拨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三是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未单独核算,不能准确核算专项资金支出金额。

建议:

严格项目评审、资金拨付、列支等程序。

一是对申报的项目按程序评审,评审结果按规定公告、公示,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按项目预算拨付专项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专项资金支出,要专户核算,确保专项资金支出的准确性。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相关部门在项目申报、项目绩效、监督管理等方面未制订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二是截至到目前相关部门未制订出台计量抽查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导致项目在执行、监督、考核评价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依据。

建议:

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一是制订出台计量抽查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设定依据,分配办法、申报程序,跟踪落实、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规定;二是在《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制定与办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保证专项资金在执行、监督、考核评价中有制度可依。

(三)专项资金支出效果不突出。

2017年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主导、主持、参与、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等制修订项目508个进行资助奖励,补助单位多,涉及面散,很难形成规模效应,资助奖励资金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导致专项资金支出效果不明显。

建议:

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

一是紧紧围绕上级政策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明确资金投向、扶持方向为重点,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突出重点项目,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发挥聚合效应奠定基础。

二是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实际和政策扶持资金导向,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改变现有的“撒芝麻盐”式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加大主导国际标准项目的扶持力度,发挥重点项目资助奖励资金的导向作用。

(四)个别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量化。

评审过程中发现,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中个别资金绩效目标只有宏观的定性目标,没有定量指标,未将绩效目标细致量化,致使绩效目标过于笼统,没有可衡量的指标,绩效评价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专项资金是否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准确。

建议:

制定完善的绩效目标。

为便于评价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要在符合相关政策、部门职责、承担项目单位职责的基础上,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尽可能细化、量化。

(五)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

评价中发现,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还局限在资金拨付前的条件审核,对资金拨付后项目单位是否按要求实行财务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后是否达到项目申报的预期目标等尚未规定比较详细、明确的绩效考评、追踪问效机制,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得不到保证。

建议:

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机制,以制度规范行为,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问题查处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及综合性的绩效评估,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计量监督抽查覆盖面低。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中,应纳入重点工作产品共涉及218类,涉及全市6586家企业,实际抽查的企业不足1400家,抽检比例仅为21%,被抽检企业覆盖面不足,监督抽查力度与我市经济发展、人民的需求存在较大程度的差距。

建议:

提高抽查监督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对列入《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的产品、投诉产品、媒体曝光产品、食品相关等产品的抽查监督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安全。

(七)品牌建设力度不够强。

品牌建设“点高面低”的问题依然突出,品牌梯队不明显,大多数品牌仅在行业内或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海洋经济、高新技术、检验检测等新兴和高端服务行业缺少有较强实力的品牌。

建议:

落实相关措施,加快城市品牌高端化建设。

一是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采用先进标准、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措施,以及开展“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等活动,调动企业参与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二是加快城市品牌高端化建设,树立品牌领军意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进一步做大做强制造业、建筑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品牌建设,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国际竞争力强的企业,加快青岛城市高品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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