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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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和谐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试行意见》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我校教师职务分为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助教(研究实习员)。
其中,教授(研究员)和副教授(副研究员)为高级职务,讲师(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助教(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务。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实验技术、卫生、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编审、财会、统计、审计等系列,其中实验技术职务名称为:
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高级实验师为高级实验技术职务,实验师为中级实验技术职务,助理实验师和实验员为初级实验技术职务;图书档案职务名称为:
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研究馆员和副研究馆员为高级图书档案技术职务,馆员为中级图书档案技术职务,助理馆员和管理员为初级图书档案技术职务;其余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按照本系列规定的名称设置。
本办法主要适用学校教师系列及实验系列人员,所列条件均为任现职以来的条件。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基本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的原则,有利于激励广大教师认真教书育人、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坚持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条件并重,加强对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工作态度、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考核,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第一必备条件,凡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申报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思想政治表现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
3.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5.任现职以来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无任何违规违纪等现象发生者,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任现职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受理个人申报:
1.在政治、经济、道德品质或在遵守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或虽未受处分,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失职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含重大教学事故)。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4.未经学校同意(以学校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为准)私自将职务发明或成果对外转让者。
5.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者。
6.短期聘用、缓聘、待聘、不聘的人员。
7.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各级评审组织成员,或侮辱、诽谤、诬告各级评审组织成员或评审对象者。
8.凡申报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无任何新成果者。
(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一票否决制),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职称外语水平符合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
具体条件为:
1.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初级免考),且2005年及之前通过职称外语考试须确认后取得《成绩确认通知书》。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设置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适用人员详见《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和《四川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附件1附件2)。
3.按四川省职改办规定,从2006年起全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不再规定有效期,过去已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经人事考试机构确认后,其成绩可继续有效。
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合格成绩的依据。
(五)职称计算机水平须符合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具体条件为:
1.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设置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适用人员详见《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和《四川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附件3附件4)。
2.2006年9月及以后参考人员,A级须通过5个科目,B级须通过4个科目,且应在2年内完成规定科目的考试。
3.职称计算机A、B级考试合格证书从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C、D级4年内有效。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按照相关规定,不能申报评聘教师系列专技职务,但可申报评聘非教师系列专技职务。
见习期满1年后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员级专技职务,担任员级职务满2年后可申报评聘助理级专技职务,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中级专技职务,担任中级职务满6年后可申报评聘高级专技职务。
2.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双专科毕业生,见习期满1年后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级专技职务,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中级专技职务,担任中级职务满6年后可申报评聘副高级专技职务,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正高级专技职务。
3.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1年后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级专技职务,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后可申报评聘中级专技职务,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副高级专技职务,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正高级专技职务。
3.既获得硕士学位又取得研究生文凭的毕业生,可直接初聘为助理级专技职务,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后可申报评聘中级专技职务,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副高级专技职务,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正高级专技职务。
4.获得博士学位者,可直接申报评聘中级专技职务,担任中级职务满2年后可申报评聘副高级专技职务,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后可申报评聘正高级专技职务。
5.从2015年起,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专技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015年前已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专任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有一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专任教师在申报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前一职务任职期内至少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含班主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中干助理、处室兼职干事、教研室主任等)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
(八)高职相关专业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须具有相关技能等级证书。
(九)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不具备规定学历;
2.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3.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4.越级晋升;
5.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四、教学要求
(一)工作量要求:
完成学校或教学系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完成所聘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务处或教学系认定)。
党政管理部门“双肩挑”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在专职科研期间,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应达到120学时。
党政管理部门“双肩挑”人员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研究员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正高级不要求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质量要求:
教师申报中级专技职务,近两年的教学质量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申报实验师在合格以上),或教学质量有明显进步;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务,近两年的教学质量等级须在B级及以上(申报高级实验师在良好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等级较高者优先。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达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的要求。
五、学术水平要求
(一)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1.教育教学研究类:
在CN期刊上或本校校刊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发表教育教学类论文1篇;
2.专业研究类:
在相关专业领域CN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
3.参与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科研课题;
4.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1.在CN期刊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教材(专著、译著)等共5件以上(其中至少1件为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发表的教育教学类论文、教材、专著、译著;至少1篇为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在相关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美术作品参展、音乐演出获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的可以视为公开刊物论文1篇);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科研课题;
3.根据工作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1人以上,成绩显著。
(三)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1.在CN期刊上发表文章、正式出版的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主编公开出版教材等共7件以上(其中至少3篇为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在相关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美术作品参展、音乐演出获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的可以视为公开刊物论文1篇);
2.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科研课题;
3.根据工作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2人以上,成绩显著。
六、任职年限的计算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时间算起。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高学历、学位评审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见习期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只能从已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不得将取得该学历、学位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或折算相加作为间隔年限。
如按原学历和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的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为任职间隔年限。
3.关于在国内外承担援外任务、学习进修(单科进修、攻读学位、学历)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1)经组织批准在国内外承担援外任务,其在外工作的业绩和贡献应作为评聘高一级职务的重要内容,在外工作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可不作要求,其在外工作的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2)经组织批准在职在国内短期(一年及以内)学习和进修,在学习期间可按任职条件申报评聘高一级职务,其学习时间可连续计算任职年限,但工作量应达申报条件才能申报;(3)任现职以来在国内、国外脱产攻读学历学位,根据省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原则上应扣除脱产学习期间的任职年限;如在职(边工作边学习)攻读学历学位,在学习期间完成学校或二级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其工作量应达申报条件,可酌情考虑。
七、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将个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学历学位、进修等材料原件交组织人事处,将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原件、科研成果一览表等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审查。
申请晋升高级职务的教师,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两篇本人有代表性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任现职以来一篇本人有代表性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一部专著,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送两名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并将送审论文复印件和专著原件一式两份交组织人事处。
2.资格审查。
由学校分管领导主持,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申报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对个人提出的申诉,提交资格审查小组讨论决定。
3.正式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正式报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所有表格交各学科评议组。
4.论文(著)送审。
由组织人事处将申报人员公开发表的代表性专业论文(著),送两位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
5.政审。
按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教学质量考核。
由教务处牵头统一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
7.业绩成果公示。
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工作量情况说明、教学和科研情况等材料进行展示。
8.学科评议组评审。
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全体评委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9.学校评审。
评审以民主程序进行工作,对被评审人的评议意见,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全体评委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10.评审结果公示。
学校评审结束后将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七天。
11.评审材料报送。
各学科评议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职务(含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等有关学科组或组织评审;审批及推荐评审材料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省教育厅要求报送。
八、如国家的相关规定发生调整,则本办法做相应调整。
九、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
附:
1.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
2.四川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3.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
4.四川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
5.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
考试等级
适应人员
A
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正、副高级职称;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
B
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中级职称;
2.除高教、科研系列与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外,申报其它系列的高级职称(含正、副高之分的系列);
3.边远山区县申报高教、科研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
C
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之外的其它系列中级职称;
2.边远山区县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中级职称,或高教、科研系列之外的其它系列高级职称(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
3.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
4.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
D
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之外的其它系列初级职称;
2.边远山区县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之外其它系列中级职称(不含外语暂不要求者);
3.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
4.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
5.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定高级职称;
6.矿山、井下、森林、野外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
附件2:
四川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根据川职改〔2005〕20号和川人办发〔2007〕87号文件,下列人员申报职称免予外语考试:
(一)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
(二)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
(三)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中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五)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六)符合我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七)在外语考试期间执行援外工作任务的人员。
(八)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九)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十)外语专业毕业且从事外语课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一)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三万汉字及以上(高教、科研系列须达到四万汉字及以上)的;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一万汉字及以上,晋升中级职称的。
凡译文作者均须对本人所译文章作出文责自负的郑重承诺,并同时提交刊物出版机构出具的证明与正式出版物。
附件3:
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
考试等级
适应人员
A
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B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除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外,其它系列(不含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3.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C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2.除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外,其它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3.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高教、科研、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其它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D
1.除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外,其它系列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2.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其它系列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3.矿山、井下、森林、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注:
此表为调整、补充后的对应表;此表为川职改[2000]9号对应表
附件4:
四川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
根据川职改[2000]9号《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下列人员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3.本通知下发前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免予职称计算机D级考试。
(二)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2.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工作的;
3.在矿山、井下、森林、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务的;
4.在三州州府所在地和内地县(县级市、区)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务的。
附件5: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
张斌
委员:
张廷鑫李莉蒲远波徐晓燕刘代琴
何国辉母剑云余军梁晓蓉王全民
林光明何建平杨忠刘迎春熊泰蓉
李德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