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摘牌到办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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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摘牌到土地证办理流程
一、土地摘牌:
到公共资源中心购买资料(300元/宗地)→填写资料→交纳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开具公司、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纳土地款→交纳相关资料→通过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土地合同签订:
从公共资源中心把交纳的保证金及土地款转入国土局帐户→开具土地款发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
国土局需提供:
1、《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用于土地落宗时确定日期;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人民政府文件)或相关文件。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申请书、合同、图纸、经发局的可研批复等资料→审核通过→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
后必须附蓝图并加盖规划局公章
四、交税:
政务中心税务接待窗口计算金额→填写申请表→提供合同及交地确认书税务窗口审核→刷卡交纳契税3%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取得税务发票原件→各复印3份→税务接待窗口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五、土地落宗:
测绘单位提供图纸、光盘、权籍调查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交易中心首次登记窗口→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单→交易中心出现场人员查看现场→对权籍调查表进行签字→资料移交落宗窗口→资料审核通过→办理落宗→出具落宗号。
六、土地证办理需提供主要资料:
1、到交易中心(初始登记)窗口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
2、政府批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人民政府文件)或相关文件—原件
3、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附蓝图并加盖规划局公章—原件
4、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
与公共资源中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原件
5、合同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6、房屋征收证明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开据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原件
7、完税发票:
契税、印花税发票复印件(税务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8、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
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退)。
9、土地款交纳凭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权籍调查表:
权籍调查表—原件。
11、其他资料:
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七、收件窗口:
资料审核通过→查看现场→网上通过→分管领导审核通过→负责人审核通过→窗口打证(交纳工本费)。
仅供参考。
建设项目在办理手续的基本程序(民生项目)
先到市规划局用地科对接,你选项目位置(确定)→到国土部门用地科对接,由国土部门给规划部门去函,要求出具拟选项目位置的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
国土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挂牌,项目业主单位到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项目业主单位取得用地后,可进行设计并可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委托设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到规划局审查科(专家会)→通过后并修改完善;报市规划局审查科→上报市城规委会审查(副市长主持),城规委会审查后(修改),→对项目进行现场、网上、报纸公示;公示结束后由设计单位装订规划文本报市规划局备案。
规划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报市住建局审图站审查→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开工手续可开工建设。
项目完工修好后,再到规划分局申请竣工验收→规划核实→办理产权登记。
建设项目在办理手续的基本程序(划拨市政)
取得相关部门文件(含会议纪要),并到市规划局对接修建位置,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选线及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市(区)政府审查。
到市规划局市政科(窗口)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到市国土局对土地进行预审(文件)。
初步设计、科研→市(区)发改委立项→施工图设计→到市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或土地划拨文件。
施工图(消防、环保、水务、人防、住建)完成后→在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修完竣工验收→到规划分局申请规划竣工核实,办理规划认可证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基本程序
一、项目提出报告及相应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含会议纪要和经发改部门参与的计划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发改部门的可研批复文件,含规划部门项目选址建议方案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供应意见。
三、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可研批复、核准、备案文件,为项目业主单位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供项目用地红线图和提出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项目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五、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项目业主单位持《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发改部门进行审查,获得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通过文件。
七、项目业主单位持《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获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审批备案文件。
八、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为项目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项目业主单位依法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划转和土地接拍,取得土地供应合同。
十、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
经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实后,报住建部门的建筑施工图设计质量审图站审查。
十一、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为项目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二、项目业主单位到住建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三、项目业主单位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放线,请放线职能部门放线,项目就可以实施开工建设。
审批项目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工业园区内)
一、受理单位:
铜仁市城乡规划局大兴高新区分局
二、办理依据:
《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申报条件:
取得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或项目入住
高新区产业园区的政府会议纪要
四、办理程序:
1、高新区规划分局受理审核:
2、分管领
导审批:
3、高新区规划分局制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用地申请表。
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土部门土地供应函件。
4、经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或环保部门环评编制函件。
5、有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的符合城市坐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
1:
500地形蓝图或电子版1:
500地形图。
6、经规划分局备案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机构工作地点及时间:
铜仁市城乡规划局大兴高新区
分局受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
00至17:
00
七、受理期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受理费用:
无
九、咨询电话:
0856-816211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适用规划区内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大高规地申字201()号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立项批准
机关
立项批准
文号
建设规模
m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编号[]土地预审文件号[]土地划拨文件号
用地性质
[]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其它
工程性质
[]住宅[]宾馆[]商业[]办公[]文教体卫
[]工业仓储[]市政站场设施[]其它()
市政交通
[]道路[]桥梁
[]其它()
长度
m
[]宽度
[]其它
市政管线
[]电力[]电讯[]煤气[]特种
[]自来水[]雨污水[]其它()
长度
m
[]管径
[]其它
申请建设用地
建设地址
用地面积
m2
用地
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现状土地使用权属情况
[]自有[]集体[]国有[]临时使用
现状
用地性质
[]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其它
出让送审文件、图纸一览表
序号
文件、图纸名称
应送份数
实送份数
备注
1
用地申请表;
1
1
2
有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的符合城市坐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1:
500地形蓝图(附电子文档)和现场照片;
1
1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规划条件;
1
1
4
有关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1
1
5
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1
6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1
1
注意事项(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并遵照执行):
一、本表适用下列建设项目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随申请表应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文件、图纸
1、1/500地形图(1份)及电子文档,地形图上应用红色实线(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
2、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发改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各一份(审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4、如方案已批准的,须加送已批准的方案图;
5、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只需送审上述第1、2项文件和图纸,如已办选址(选线)项目,还应送上述第3项文件和图纸;
6、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及时进行联系。
申请人签名(章):
年月日
审批项目
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工业园区内)
一、受理单位:
铜仁市城乡规划局大兴高新区分局
二、办理依据:
《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申报条件:
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四、办理程序:
1、大兴高新区规划分局受理审核:
2、分管领
导审批:
3、大兴高新区规划分局制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供应合同。
4、经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通过的建筑施工图(平、
立、剖、总平面图)。
5、公示牌小样。
6、有关土地及规费交费发票。
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8、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指标报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机构工作地点及时间:
铜仁市城乡规划局大兴高新区
分局受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
00至17:
00
七、受理期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