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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校风建设实施措施

小学学校校风建设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县教育局《开展校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教风团结奉献务实创新”为校训,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尊师、守纪、文明、好学”和学风——“勤学、好问、善思,多练”。

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形成良好人文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是我县校风建设年,我校将围绕“教风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校训,大力开展校风建设,力争在我校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以领导作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以良好的作风、教风、学风兴校风,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校风建设。

①在创建特色校—绿色学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拓展思路,向培养名师、创建名校的目标奋斗,使我校的绿化上档次、美化上品位、净化保经常、文化有底蕴、管理民主科学,处处彰显平安、文明、和谐的良好校风。

②大力培养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学校的发展以教师为本的思想;牢固树立管理即服务的观念,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重大事情公开透明、照章办事、赏罚分明。

凡涉及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工资奖金分配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都要通过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从而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将学校的决策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为校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③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为学校校风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2、教风建设。

①找准问题、摸清底子。

学校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摸清找准目前我校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措施。

②坚定不移地坚持对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提升两手抓,突出骨干教师培养这个重点。

③进一步开展“传帮带”活动,搭建学习提升发展平台,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通过专题讲座,名师引领,理论学习、教学实践、校本教研等形式,着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努力造就一支“理念新、勤学习、讲奉献、能吃苦、善合作、争一流”的教师队伍群体。

④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的作用,通过表彰优秀、宣传模范、树立典型、师德演讲,激发激励全体教师自觉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⑤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教学过程中的备课、讲授、答疑、辅导、作业批改、考试、质量评价等各环节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

⑥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积极开展师徒结对、岗位练兵、集体备课、听、说、评课等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

⑦广大教师要努力践行“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教育理念,真心关爱学生、真诚帮助学困生,不歧视、不侮辱、不放弃每一个学生。

要尊重学生、尊重家长,克服重分数、轻育人的偏面做法,让每位学生在老师的关心与信任中健康成长。

3、学风建设。

①全校上下都要遵循“德育为首,育人为先”和“校园无大小事,事事皆育人”原则,进一步明确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责任与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德育网络,使德育工作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取得实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018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机制、完善运行程序,实现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亲民、为民、利民”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民政宗旨教育。

把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亲民、为民、利民”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爱民之心。

2.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3.开展专题调研。

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分头挂点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倾听的形式,带着课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全面掌握民情,解剖和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和指导所分管的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落实活动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

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发放。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

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

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

(负责单位:

社会救助处、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组织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城市低保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

2.在清查中对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按收入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3.坚决纠正分户保、合户保现象,低保证和救助金领取证(折、卡)必须由低保户自己保管,不得由基层干部代管代领。

4.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落实。

5.进一步完善档案和救助数据,符合完整、规范、及时更新的要求。

(负责单位:

社会救助处)

(四)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创建活动

1.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

(负责单位:

办公室)

2.继续开展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创建13个(每县市区1个)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负责单位:

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

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

(负责单位: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负责单位:

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负责单位:

市老龄办)

6.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

(负责单位:

优抚安置科)

7.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

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

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负责单位:

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继续更新完善“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

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

(负责单位:

办公室、监察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市老龄办)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

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

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

(负责单位: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负责单位: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民政网站、电子屏幕适时公开民政政务。

继续实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方式。

(负责单位: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4.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负责单位:

监察室)

5.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

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018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亲民、为民、利民”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民政宗旨教育。

把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亲民、为民、利民”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爱民之心。

2.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3.开展专题调研。

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分头挂点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倾听的形式,带着课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全面掌握民情,解剖和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和指导所分管的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落实活动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

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发放。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

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

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

(负责单位:

社会救助处、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组织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城市低保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

2.在清查中对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按收入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3.坚决纠正分户保、合户保现象,低保证和救助金领取证(折、卡)必须由低保户自己保管,不得由基层干部代管代领。

4.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落实。

5.进一步完善档案和救助数据,符合完整、规范、及时更新的要求。

(负责单位:

社会救助处)

(四)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创建活动

1.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

(负责单位:

办公室)

2.继续开展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创建13个(每县市区1个)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负责单位:

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

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

(负责单位: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负责单位:

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负责单位:

市老龄办)

6.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

(负责单位:

优抚安置科)

7.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

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

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负责单位:

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继续更新完善“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

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

(负责单位:

办公室、监察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市老龄办)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

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

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

(负责单位: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负责单位: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民政网站、电子屏幕适时公开民政政务。

继续实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方式。

(负责单位: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4.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负责单位:

监察室)

5.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

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为贯彻落实《xxx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xxx号)和xxxx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x号)要求,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

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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