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输配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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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输配说明书
1概述
1.1设计依据
1.1.1眉山兴能天然气公司提供的农林二组安置小区天然气供气工程《设计委托书》。
1.1.2眉山兴能天然气公司提供的农林二组安置小区“总平面图”和“户型建筑图”及其它基础资料。
1.2设计原则
1.2.1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工程质量为重点。
力求节约基建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1.2.2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做到节约能源,平稳供气。
1.2.3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技术规程、规范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合理布置,统筹安排,搞高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和防火、防爆。
1.3工程概述
农林二组安置小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总计供气用户113户。
本工程气源在已建金象化工家属区中压供气管PN0.4DN65管道上碰口接管,接管管径为D57。
接管后,D57管道沿金象家属区东侧围墙敷设至家属区东北角后穿越农林二组农田后,接入新建的农林二组安置小区。
中压管道现运行压力0.2~0.3MPa;经楼栋中-低调压箱调压至2.8KPa进入户内IC卡表
计量后向用户供气。
1.4设计遵循规范
1.4.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4.2《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1.4.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4.4《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
1.4.5《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
1.4.6《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1.4.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4.8《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12605-90
1.5设计参数、设计内容及工程量
1.5.1设计参数
设计压力:
楼栋调压箱前中压:
0.4MPa
楼栋调压箱后低压:
2.8KPa
输送介质:
净化天然气
1.5.3.1居民天然气用户:
113户;
1.5.3.2中压-低压燃气楼栋调压箱:
2个
1.5.3.3中压配气管道:
D57×3.5614m;D32×3.570m
1.5.3.4低压庭院配气管道:
D57×3.5388m
1.5.3.5户内燃气管道:
无缝钢管D32×3.564m
D22×3.54m
DN15镀锌钢管约226m
DN25镀锌钢管约441m
1.5.3.6智能IC卡表:
113只
2输配工程
2.1工艺流程简述
天然气气源从中压配气管道直接输送至楼栋调压箱,经楼栋中-低压调压箱调压至2800Pa进入小区庭院低压管道,经庭院管分配进入户内IC卡表,计量后供居民天然气灶和天然气热水器用气。
2.2气量计算
2.2.1户均热负荷:
双眼灶+热水器:
2.50Nm3/h
2.2.2东坡国际花园共113户,分10个调压箱调压供气,气量计算及调压箱选型:
计算公式:
Qh=ΣkNQn
式中:
Qh——计算流量Nm3/h;
K——同时工作系数;按燃规附录F确定;
N——成组燃具的数量;
Qn——成组燃具的额定流量:
Nm3/h;
经计算,本工程选择型号为RTZ-31/50Q的调压箱1个,型号为RTZ-31/25Q1个。
2.3管材选择
本工程庭院管道及用户引入管埋地部分均采用符合《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标准的20#钢无缝钢管。
用户引入管架空部分及室内管道均选用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标准的热镀锌钢管。
2.4管径计算
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确定管网各节点流量进行管网水力计算,中压管网起点压力≥0.2MPa,最远点压力≥0.12MPa。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的6.2.6-1中压计算公式,计算结果为中压管径选择D57,调压箱出口压力按2.8kPa计算,低压庭院管网压力损失不大于400Pa。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的6.2节中低压水力损失公式,计算结果为低压管道选择的管径D57。
2.5壁厚计算
本工程钢管强度计算采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的壁厚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并结合市场供货因素确定本次设计,庭院管道均选用D57×3.5的无缝钢管。
3施工技术要求
3.1施工资质
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与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3.2管道施工遵循的规范
工程应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的相关规程实施.
3.3防腐
3.3.1本工程埋地钢质燃气管道全部采用加强级三层PE防腐绝缘,施工和验收按《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执行。
3.3.2管道补口及弯头防腐时,应先对管道表面进行处理,表面处理质量应达到《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88中规定的Sa2.5级。
3.3.3管道下沟前,必须对防腐层进行100%的外观检查,回填前应进行100%的电火花检漏,检漏电压20kV,如有破损或针孔应及时修补。
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工程监理,经复查合格同意后方可下沟。
回填后必须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有漏点必须处理。
3.3.4管道补伤采用聚乙烯补伤片,补口采用热收缩套。
3.3.5地面露空管道、设备外防腐采用醇酸磁漆涂装,施工及验收按《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执行。
3.4管沟土石方
3.4.1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径、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局部开挖核实。
3.4.2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3.4.3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
3.4.4在交通不可中断的道路上施工,应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措施,并应设有负责安全的人员。
3.4.5当开挖难度较大时,应编制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6管沟开挖时,若对邻近建、构筑物有影响,应加防护支撑后再进行施工。
3.4.7管沟开挖时,其堆土与管沟净距不应小于0.5m。
3.4.8管沟开挖时,一般不作特殊处理,应避开雨季,及时开挖,及时回填。
管沟回填时应先用细土回填至管顶以上0.3m,才允许用土、砂或粒径小于100mm的碎石回填并压实,管沟回填土高度应高出地面0.3m。
应执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中2.3条、2.4条的规定。
3.4.9凡本管线与其它埋地金属管道交叉应垫坚固绝缘物隔离,并保证间距不小于0.3m。
本管线与电力、通信电缆、光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中间用废旧轮胎隔垫。
3.4.10凡与管道交叉及相邻敷设的地段,施工中严禁机械开挖。
3.4.11对施工过程中可能破坏的其它管道的构筑物,待施工完成后须立即恢复。
3.5钢质燃气管道施工
3.5.1管材及附件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无缝钢管须符合《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标准质量要求;焊接钢管应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管件应符合《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的要求。
3.5.2埋地钢质管道敷设
3.5.2.1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及垂直净距间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要求,分别详见表3.5-1、表3.5-2。
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表3.5-1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P≤0.01MPa
0.01MPa<P≤0.4MPa
建筑物基础
0.7
1.5
给水管
0.5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电力电缆
直埋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DN>300mm
0.5
0.5
电杆塔基础
≤35KV
1.0
1.0
>35KV
2.0
2.0
通信照明电杆
1.0
1.0
街树
0.75
0.75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表3.5-2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0.15
电缆
直埋
0.50
在导管内
0.15
3.5.2.2埋地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1.0m;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庭院(绿化带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内时,不得小于0.4m。
3.5.2.3燃气管道与各类明沟、暗沟、窨井水平净距要求:
中压1.2米;低压1.0米。
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可采用提高防腐等级、加设保护套管、减少焊缝数量、100%X射线探伤等措施,可适当减少上述间距。
3.5.3管道焊接及质量检验
3.5.3.1管道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3.5.3.2管道焊接完成后,进行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必须对所有焊缝进行100%外观检查和内部质量抽检。
3.5.3.3焊缝内部质量检查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A、设计压力PN≤5KPa时,可不进行探伤检验。
B、设计压力5KPa<PN≤0.4MPa时,应对焊缝总数的20%进行X射线探伤抽检,且当天每个焊工不得少于一个焊缝;
C、执行标准:
对以上规定的焊缝外观质量不得低于《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Ⅱ级质量要求;内部质量用超声波探伤不得低于《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Ⅰ级质量要求;抽检20%X射线探伤不得低于《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12605-90Ⅲ级质量要求。
3.6室内燃气管道施工
3.6.1资质要求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
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焊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3.6.2主要执行标准
室内燃气工程除应遵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及本说明1.4条要求的标准和规范之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6.3材料设备要求
3.6.3.1本工程户内天然气管线采用镀锌钢管,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标准的规定。
3.6.3.2所使用的仪表、管材、阀门、管件等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正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才能进行组装,阀门、仪表安装前应进行清洗、调校、达到相关要求后再进行安装。
3.6.4设计参数
3.6.4.1普通居民用户用气设备按一台双眼灶和一台热水器设计,额定热负荷为天然气2.5Nm3/h。
3.6.4.2调压箱出口压力为2800Pa。
3.6.4.3调压箱至集中表箱允许压降为400Pa,集中表箱距燃烧器前允许压降为900Pa。
3.6.5室内燃气管道
3.6.5.1小区住宅采用室内IC卡表计量的供气方式。
室外立管及室内管道均采用镀锌钢管。
3.6.6计量仪表安装
3.6.6.1计量表应有法定计量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书;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标牌上应有CMC标志、出厂日期和表编号。
3.6.6.2超过有效期的计量表应全部进行复检,计量表的外表面应无明显的损伤。
3.6.6.3计量表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放置,倒放的计量表应复检,合格后方可安装。
3.6.6.4计量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抄表、检修和安全使用的要求;计量表的安装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
3.6.6.5计量表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安装。
3.6.7燃气设备安装
3.6.7.1燃气设备安装前应检查用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产品外观应有产品标牌,出厂日期;应核对性能、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6.7.2家用燃具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的规定。
3.6.8安装要求及说明
3.6.8.1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3.8-1的规定: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表3.8-1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
气
设
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5(从所作的槽管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
不允许
相邻
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和维修
2
注:
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3.6.8.2厨房须为独立房间,要求室内通风良好,当室内面积<4m2时须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3.6.8.3燃气设施距电开关、插座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3米。
3.6.8.4计量表与热水器、双眼灶之间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3米,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10mm。
3.6.8.5热水器排烟道应伸出室外,水平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且应有0.01坡向热水器的坡度,弯头宜为90°,弯头总数不应多于4个。
烟道室内垂直部分不得小于
0.25米,烟道出口处应设置防风帽或其他防倒风装置。
3.6.8.6用气房间高度应大于2.4米,热水器上方不得有电力设施,与对面墙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通道。
3.6.8.7室内灶前阀门安装高度H=1.4m(距室内地坪)。
室外立管阀门安装高度H=0.8m(距室外地坪)。
3.6.8.8当室内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外墙、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3.6.8.9接灶具和热水器采用耐油橡胶软管,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
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或管卡固定。
3.6.8.10引入管埋地段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4m,下穿明沟、暗沟处,须加设保护套管,套管顶距沟底净距不得小于0.1m。
套管两端伸出沟边缘长度不小于其与之平行的间距。
3.6.8.11燃气设备应在安装图上明确其位置,若确定不了具体位置,民用户应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要求进行安装。
商业及工业用户则在燃气设备具体位置确定后,再作施工设计。
3.6.8.12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3.7管道吹扫、试验
3.7.1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安装及焊缝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吹扫试压;管道吹扫试压工作须按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吹扫试压实施方案,报经建设单位及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7.2管道吹扫
3.7.2.1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需进行分段吹扫;吹扫介质为洁净压缩空气;调压阀、过滤器及计量仪表不参加吹扫。
3.7.2.2管道吹扫时,管内流速不小于20米/秒;中压管道吹扫压力不大于0.3MPa;低压管道吹扫压力不大于设计压力。
3.7.2.3吹扫口末端用白色靶布检验无污物为合格。
3.7.3管道压力试验。
3.7.3.1管道压力试验须管道吹扫合格后进行;
3.7.3.2试验用压力表应在检验的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倍,其精度应为0.4级。
低压管道严密性试验采用刻度为1mm的U形管压力计;
3.7.3.3压力试验介质为洁净干燥的压缩空气或氮气;
3.7.3.4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压力要求表3.7-1:
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压力表表3.7-1
试压
阶段
分段范围
试验压力(KPa)
稳压
时间
合格
要求
强度实验
调压阀前(中压)
600
30分钟
无渗无压力降
调压阀后至引入管球阀至集中表前阀(低压)
200
30分钟
无渗无压力降
集中计量表后至灶前球阀(低压)
100
10分钟
无渗无压力降
严密性试验
调压阀前
460
24小时
ΔP<133Pa
调压阀后至引入管球阀
至表前阀
100
15分钟
无渗漏无压降
计量表后至灶前阀
5
15分钟
无渗漏无压降
注:
燃气表不参加强度试验,但须进行严密性试验。
ΔP修正压力降应按下式确定:
=
(
)-(
)
式中:
--修正压力降(Pa)
H1、H2--为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压力计读数(Pa)
B1、B2--为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气压计读数(Pa)
t1、t2--为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管内介质温度(℃)
3.8置换空气
3.8.1本工程供气管道投运前应采用氮气对管道内空气置换。
3.8.1.1先用氮气置换管道内的空气;
3.8.1.2用天然气置换管道内的氮气;
3.8.1.3置换的管道内气体流速不大于5m/s。
3.8.2置换放空口应设置在宽广的地带,放空区周围严禁火源及静电火花产生。
3.8.3非本工程人员和各种车辆应远离放空区,放空立管口应固定牢靠。
3.8.4放空口的气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为合格。
3.8.4.1氮气置换空气:
放空气体测定的含氧量小于2%。
3.8.4.2天然气置换氮气:
放空气体测定含CH4的量大于80%。
3.8.5置换空气及试运投产应符合《天然气运行管道运行规范》SY/T5922-2003。
3.9管道接管
3.9.1在停气碰口施工前应协调好各用气单位工作,并尽量缩小停气范围。
3.9.2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停气碰口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业主、监理审查通过方可实施,并有审批的动火许可证。
3.9.3应检查碰口作业的安全设施机具设备是否准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按《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做好安全防护,并有处理紧急事故予案。
3.9.4停气碰口施工应在有经验的专职人员严密监护下进行。
碰口处焊缝采用100%X射线探伤,达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2005Ⅱ级焊缝标准为合格。
不能进行射线探伤的焊缝部位,进行渗透或磁粉探伤,无缺陷为合格。
4消防与用气安全
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防火。
应按要求设置干粉灭火器等可移动灭火装置放置在调压箱和集中表箱侧,天然气公司与小区开发商结合消防部门解决天然气灭火问题。
用户管道使用前必须由供气部门派专人试点火,点火前打开厨房门窗,保证空气流通,打开炉具阀门排放室内管道的空气,直到炉灶正常燃烧。
对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的教育工作,用气时应先打开窗户通风,先点火后开气,做到人走火灭;并应定期进行安全用气检查,不允许有漏气现象存在。
5工程竣工验收
5.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先对燃气管道及设备进行外观检验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通知有关部门验收。
新建工程应对全部装置进行检验;扩建或改建工程可仅对扩建或改建部分进行检验。
5.2.工程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2)设备产品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和阀门的试验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管道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工序质量检验记录;
(5)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6)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7)防腐绝缘措施检查记录;
(8)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工程交接检验评定记录;
(10)施工联络单。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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