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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模版修改版

第一篇:

“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模版)

五里乡民族中心学校“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的通知》(鄂教发[2013]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建设“美丽中国”、“幸福湖北”的要求,建设美丽和谐的乡村校园。

解决好学校发展中规划布局、文化环境、安全稳定上存在的不美丽、不和谐问题,促进学校教育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开展“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把学校的优良传统与校风进一步发扬光大,搭建师生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的平台,使我校的教育事业再上台阶。

通过“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使学校建筑布局合理协调,环境整洁雅致,校园安定有序,人际关系和谐,洋溢着民主公平、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发展氛围,促进我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把我校真正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为五里教育事业的发展、共建“秀美五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五里乡民族中心学校成立以校长唐华军为组长,常务副校长覃正雄和副校长彭涛为副组长,田中、蒋宗海、胡友玉、方正林、江丕常为成员的“美丽乡村校园”活动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倡议书、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提高师生对“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的认识。

(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表、召开座谈会、组织家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我校工作各个方面存在的不美丽、不和谐因素和问题,为解决问题打好基础,提高建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制度,督查落实。

学校将明确各处室在建设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

(四)及时总结,巩固深化。

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建设活动进行阶段小结或总结,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建设工作,表彰奖励在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宣传在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事迹,探索建立活动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以学年为周期,每学年建设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

制定方案,成立组织,进行动员,达成共识。

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营造建设活动气氛。

(二)具体实施。

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通过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系列讲座、“美丽处室”评比、运动会、校园艺术节、科技节、推普周活动等形式,创设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完善学生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种法规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请公安、交通、司法等部门给学生析案例,做讲座,搞演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爱心牵手等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及团结互助、尊敬师长、扶贫济困的好习惯,增强为集体、为师长、为同伴服务的意识。

(三)总结提高。

每学年末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修改方案。

根据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限时落实。

(四)表彰奖励。

对周期内建设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

逐步建立“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营造美丽的生态环境。

改善办学条件是建设美丽乡村校园的前提。

完善的设施、合理的布局、各具特色的建筑和场所,将使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将有助于陶冶校园人的高尚情操,塑造校园人的美好心灵,激发校园人的进取精神,约束校园人的不良习气,促进校园人的身心健康。

学校将以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分步实施为原则,着力构建精致的绿化、美化、净化和知识化乐园式育人环境。

全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彻底消除D级危房,力争校舍、教育技术装备、体音美和卫生设施、学生生活设施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不断促进办学条件提档升级。

要切实加强校园管理,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拆除校园乱搭棚舍,消除校园卫生死角。

以“绿色学校”创建为契机,开展以“崇尚自然、关爱生命,注重人文、尊重人性”为主题的德育活动,让“美化环境,绿化校园”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努力营造美丽的校园生态环境。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美丽的人际环境。

师资队伍建设是建设美丽乡村校园的关键。

学校将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使老师们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关爱学生、关心同事的职业道德。

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的发展和学校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提倡宽容、诚信、友善精神,弘扬正气,推崇高尚,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个人品质素养。

以尊重人、激励人、关爱人、发展人为前提,提倡友善、沟通和换位思考,激发教师的内在动力,创设民主、积极向上的学术气氛,不断树立师德典型,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美丽校园人际环境。

(三)倡导教学改革创新,营造美丽的课堂环境。

提高教学质量是建设美丽乡村校园的核心。

学校将结合新课程改革,不断更新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不美丽、不和谐的问题。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创设美丽和谐的情境与氛围,设计美丽和谐的高效课堂,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创建美丽和谐的教育关系,形成默契、和谐的教风、学风,营造美丽的课堂环境。

(四)打造校园文化名片,营造美丽的育人环境。

校园文化是建设美丽乡村校园的外在展现。

文化是一所学校最值得品味的内容,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灵魂。

学校将树立“以精神文化为引领,以制度文化为动力,以活动文化为载体,以物质文化为保障,全面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和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因地制宜”的方针,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构建“以人文精神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全体师生为宗旨,以素质拓展为目的”的学校文化体系。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原则,要求每位教职工要做有责任的五里人,在潜移默化中将责任感传递给学生,用自己对事业的执着影响学生,用自己对知识孜孜不倦的追求带动学生,用自己的不断发展引领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追求孩子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形成学校的精神文化支柱。

学校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师生主体作用,完善校园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学校的制度文化特色。

学校将积极开展“绿色文化”、“寝室文化”、“诗词楹联文化”等校园文化创建活动,认真开展“美丽教室”、“美丽宿舍”、“美丽办公室”评比活动,引领师生自己动手布置寝室,美化墙壁,为寝室命名,为景点挂牌,让每一块墙壁都说话,让每一棵花草都含情,让每一个心灵都净化,形成学校的活动文化品牌。

学校将为师生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提供重要的阵地,使我校师生员工教有其所、学有其所、乐有其所,在求知、求美、求乐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启迪和教育,夯实学校的物质文化基石。

(五)强化安全健康教育,营造美丽的平安环境。

平安稳定是建设美丽乡村校园的基础。

学校将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对校园各个部位进行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以安全教育、健康教育为基础,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

落实教材、教案、课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检查和评价师生的言行举止是不是符合安全、文明、健康的要求。

关注重点年级、重点人群,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心理疏导,让学生树立健康、乐观、积极的心态。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妥善管好、用好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提高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防控和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按照“四新八无”(即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培育新公民,建设新家园;无非法上访,无阻扰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策外生育,无违规整酒,无违规建房,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目标,开展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创优发展环境,启动“美丽鹤峰”行动。

五里乡民族中心学校

2013年4月1日

第二篇: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

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

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

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

其中:

2015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

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

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

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大齐辅路、林肇路、林长路、明龙路、林四路、林新路、林依路等主要公路沿线村屯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

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

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

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

2015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17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

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3.硬化村内道路。

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

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

(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改造升级通村路。

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

2015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

(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

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015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到2017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各乡镇场)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

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

力争到2017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其中:

2015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

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

各乡镇场、县环保局)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

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

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

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8.推广规模化养殖。

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

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

力争到2017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

其中:

2015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

(责任单位:

县畜牧局、各乡镇场)

9.规范柴草堆放。

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

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

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

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

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

(责任单位:

各乡镇场、县农业局)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

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

力争到2017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其中:

2015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

(责任单位:

县林业总站、各乡镇场)

12.村内亮化工程。

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

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

(责任单位:

各乡镇场、县住建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3.提升完善卫生设施。

推进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

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14.强化公共文化建设。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家书屋,2015年重点完善83个农家书屋,配齐配全各类图书,力争到2017年88个农家书屋全部达标。

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2015年完善40个村级活动室,到2017年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完善25处文体广场,力争到2017年文体广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

2015年建设7处文体广场。

(责任单位:

县文广体局、各乡镇场)

15.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

利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加快农村通信村村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宽带网络。

力争到2017年,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100%,其中:

2015年完成2354户,至2017年完成3354户。

(责任单位:

县工信局、县文广体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建设。

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

力争到2017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绿色标识达15个,原料基地达6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145万亩。

其中:

2015年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绿色标识12个,建设原料基地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40万亩。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行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鼓励果蔬、水稻、畜禽制品就地加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2015年计划转移劳动力7.08万人,力争到2017年转移劳动力8万人。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场)

17.发展乡村旅游业。

深度挖掘温泉、湿地、草原、黑土等资源优势和满族、秽秣族、关东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温泉湿地游、民俗风情游、农家采摘游、草原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农业观光、农家乐、田园饭桌、乡村住宿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苇编、根雕、蛋雕、剪纸、牛初乳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逐步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

力争到2020年,特色农家院、大小餐饮企业达到500家,农业旅游观光及温泉果蔬采摘基地突破5处,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责任单位:

县旅游局、各乡镇场)

18.发展“互联网+农业”。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转化升级。

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

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科技网络,开创网络商务,农产品质量信息精确到户,实现农业生产园区精准生产,经营管理、监督追溯、社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1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拉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

2015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30个、家庭农场10个、500亩以上大户70户,土地流转面积增加5万亩。

力争到2017年,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到3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200个,1000亩以上大户达到200户,实现土地流转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六)精神文明创建

20.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

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

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

(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

适应信访新常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有效化解新案积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

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

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各乡镇场)

22.着力提升乡风文明。

以乡村文明提升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

示范村、重点村、达标村文明户比重分别达到70%、60%和5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文明新风,抵制陈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

县文明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定期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上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按照目标时序,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整乡整村推进。

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基础较好乡镇场及村的积极性和潜力,实施整乡整村推进。

全县至少集中推进一至两个乡镇场,做到整村规划、整乡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影响作用大的示范区域,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

推广四合合胜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

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农牧业、水利、林业、道路、扶贫、环保、文化卫生等方面涉农资金,集中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

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完善建管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质量。

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和监督,探索管护运营新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予以整改。

对于推进较快达到评定标准的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第三篇: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篇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宜居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美丽乡村及特色景观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XX建村函〔2019〕17号)精神,特制定2019年沙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我县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省级财政“以奖代补”村庄有:

XXXXXXXXX。

主要任务和要求按《XX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执行。

二、实施办法

2019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以村级组织作为建设主体,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㈠3月13日至4月17日:

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由县住建局村建站备案,同时按核算的工程量完成项目核准、备案。

㈡4月18日至5月24日:

完成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动工建设。

㈢6月25日至9月3日:

完成土建工程。

㈣9月4日至11月15日:

实施绿化景观建设,全面完工并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合格后向县住建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县住建局协同县财政局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动工后由县财政局预拨“以奖代补”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待项目通过省、市、县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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