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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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2020年度XX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单位:

XXXX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招标说明4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7

第四章废标条款9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10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13

附录119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19

附录220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20

附录321

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费报价表21

附录422

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22

附录4-123

项目建议书报价及计算依据表23

附录524

投标书24

附录62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

附录726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26

附录827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27

附录928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28

附录1029

资格审查表29

附录1130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30

附录12(适用于综合评分法)31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31

附录1331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33

附录14(适用于综合评分法)34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34

附录1535

技术服务任务书35

第一章招标公告

注:

另册,详见《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说明

2.1免责条款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招标文件效力

2.2.1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现场考察

2.3.1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4质疑和澄清

2.4.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3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4.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网上答疑”专区的“招标项目答疑”→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时间期限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5)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5延期

2.5.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2.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

2.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2.7公开展示

2.7.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2.7.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8知识产权转移

2.8.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8.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9其他

2.9.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9.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9.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2.9.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投标文件

3.1.1设计深度要求

3.1.1.1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3.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

3.1.3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1.4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5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

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3.2.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下列资料:

(1)封面:

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及日期;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投标报价相关文件

①、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

②、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3);

③、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格式见附录4);

④、项目建议书报价及计算依据表(格式见附录4-1);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录6)

(5)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格式见附录1)。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站上终审通过的证明文件。

(9)投标人登记前已在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0)投标人企业信誉、类似项目业绩(格式见附录7)、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格式见附录8)、财务状况、企业信用证明材料(按《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资料。

3.2.2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

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3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3.3.1技术文件应包含下列资料:

(1)封面:

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及日期;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体设计思路

(3)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实施的可操作性

(4)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

(5)设计服务承诺事项

(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资料。

3.3.2技术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技术文件”字样。

3.3.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4投标保证

3.4.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第四章废标条款

4.1废标

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4.1.2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e)《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f)《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g)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h)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j)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3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

(b)有明显抄袭行为。

(c)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5.1评标委员会

5.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5.1.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对以商务文件得分高者排前,如商务文件得分相同,则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前,如设计方案得分项目,则以投标总报价低着排前,如投标总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决定名次。

5.2评标原则

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性、经济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

5.2.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

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

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5.2.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5.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5.3.1开标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公开开标。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对技术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汇总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2、14)。

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

(a)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0《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b)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1《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c)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2《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d)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e)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f)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g)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占60%)+技术文件得分(占40%)

(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4定标

5.4.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

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4.2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5.6授予合同

5.6.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

5.6.2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5.6.3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2020年度XX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委托方(甲方):

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XX市XX区

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年月日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2020年度XX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第二条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

具体工作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第三条完成时间:

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有关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符合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

1

2

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1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

阶段

成果文件及资料名称

成果份数

提交日期

项目建议书

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4

规划设计

各项目的设计报告

6

各项目的设计图册

6

各项目的概算书

6

各项目的预算书

6

施工图设计

各项目的施工图纸

10

变更设计(如有)

各项目的设计变更报告及图纸

6

电子光盘

3

第六条成果文件

服务方必须为每个独立的项目编制完整的成果文件。

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编制规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等技术规程规范规定。

第七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7.1本合同金额以中标价为暂定价,为人民币万元,最终金额不超过财政概算评审批复价格。

7.2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费计费方法及取费标准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2012〕490号文)文件和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粤水建管[2017]37号)文件。

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财政概算评审相应费用。

7.3合同总额包含资料收集费、项目现场调查费、项目建议书编制费、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费、验收服务、评审后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成果制作费、伴随服务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7.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概算通过财政评审并批复后15天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价的60%。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设计与概预算编制成果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全部完成项目的系统报备工作后15天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余款。

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法定发票交甲方办理请款。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

8.1.1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此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按时提供合格完整的相关基础资料,但不承诺提供所有资料。

8.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8.1.3本规划设计成果署名权归甲、乙双方共有,版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对规划设计成果有权无偿使用,有权通过传播、媒介、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设计成果。

8.2乙方

8.2.1在规划设计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现状调研、项目编制工作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制定、中期检查汇报、项目成果汇报、与甲方沟通衔接等关键环节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承担。

8.2.2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加项目调研、各阶段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

8.2.3与甲方沟通衔接必须由主要技术人员(须指定一名主要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项目负责人承担。

8.2.4规划成果的展示形式、排版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并符合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8.2.5若乙方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任何设计费用,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8.2.5.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规划及技术规范的;

8.2.5.2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用户需求书规定的;

8.2.5.3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8.2.5.4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提交规划成果的。

8.2.6除经甲方同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成果。

8.2.7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不得有被第三人追诉的情况(如规划设计中侵犯他人专利和技术秘密、知识产权问题)。

8.2.8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数量向甲方交付资料及规划设计成果。

8.2.9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按规定参加有关的技术审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负责修改、调整与补充。

8.2.10乙方在规划设计过程和成果报批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等问题.配合甲方对执行的规划设计进行定期检查。

8.2.1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协助甲方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

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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