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票据整治实施方案及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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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票据整治实施方案及表格
附
件3
关于开展财务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为各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来在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以及2014年度票据专项治理中已检查单位整改情况的回头看。
对重点问题将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的发票内容和金额是否真实。
(二)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合规。
(三)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
(四)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和金额是否真实。
(五)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情况。
(六)是否存在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的现象。
(七)制售假发票问题。
(八)其他有关支出票据使用情况。
二、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7月)。
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一级预算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好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出来的违纪问题,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汇总后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在7月20日以前,由一级预算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自查违规情况表》、《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自查违规情况统计表》(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报送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到县财政监督局。
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自查资料上报工作。
(见附表3-1,3-2,3-3)
第三阶段:
监督检查阶段(8月初至9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财政、审计、国税、地税、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30%。
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由财政、审计、国税、地税、公安部门分别出具检查报告,并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下达处理处罚决定。
县财政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在9月25日以前,向省、市财政部门上报重点检查情况和《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重点检查违规情况表》、《单位经费支出使用检查违规情况统计表》。
在重点检查阶段,财务票据专项整治与我县开展的“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筹进行。
第四阶段:
建章立制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
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票据使用管理、遵守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
针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局长宋俊华任组长,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县财政监督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内设综合组、检查组,成员分别由县财政局和参与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各相关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整治活动具体落实方案,拟定相关检查表格,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相结合,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汇总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拟定检查工作报告,依法依规处理本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部门除抽调人员参加专班工作外,在实施年度审计中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并依法依规处理本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国税、地税部门除抽调人员参加专班工作外,把年度日常检查与这次专项整治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按要求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本部门领用发票等相关信息的收集,保证发票查询系统的正常畅通,协助做好发票真伪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为虚假发票的积极协助查清发票来源,并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假伪发票线索的侦办工作,依法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责,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二)搞好宣传发动。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进行安排部署。
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注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威慑力影响力。
(三)明确整治政策。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对自查出来的财务票据方面违规问题,根据账务管理和税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四)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明确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从7月起,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整治进展情况和报表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于每月27日前将报表和相关情况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表3-1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自查(重点检查)违规情况表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填表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
万元
支出
项目
支出
类别
票据
类型
经手人
审批人
票据
金额
报销
金额
实际
发生额
违规
金额
违规
类型
备注
注:
票据类型为增值税发票、普通机打发票、手工填写发票、往来收据、白条、其他;支出类别和违规类型与附表3-2对应。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附表3-2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自查违规情况统计表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
万元
序号
支出
类别
假伪发票
虚报
部分虚报
白条入账
往来票据
其他违规
合计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1
合计
2
会议费
3
培训费
4
接待费
5
办公用品
6
印刷费
7
车辆维修费
8
礼品礼金
9
副食
10
购置费
11
资料费
12
电脑耗材费
13
其他
注:
其他票据与“虚报”“部分虚报”有重复的,仍分别填报。
“数量”为票据数量。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附表3-3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重点检查违规情况统计表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
万元
序号
支出
类别
假伪发票
虚报
部分虚报
白条入账
往来票据
其他违规
合计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1
合计
2
会议费
3
培训费
4
接待费
5
办公用品
6
印刷费
7
车辆维修费
8
礼品礼金
9
副食
10
购置费
11
资料费
12
电脑耗材费
13
其他
注:
其他票据与“虚报”“部分虚报”有重复的,仍分别填报。
“数量”为票据数量。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