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验室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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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7.1砂的检验项目……………………………………………………………………………10
7.2试验方法…………………………………………………………………………………11
7.3砂的标志、储存和运输…………………………………………………………………13
8.1检验项目………………………………………………………………………………...13
8.2试验方法…………………………………………………………………………………14
8.3碎石的标志、储存和运输………………………………………………………………17
9.1试验项目与标准符合表《外加剂的性能》的规定…………………………………...18
9.2检验规则…………………………………………………………………………………18
试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相关生产原材料的检验项目频次,检验要点和要求,明确混凝土浇注等相关工艺过程标准规范的指标,半成品、成品验收等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试验室的质量控制。
2.职责
试验室具体负责实施试验工作。
试验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试验任务,并负责试验过程的控制。
3.编制依据
GB/T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3-2002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
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光圆钢筋
GB701—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TB/T3193-2008《铁路混凝土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8736-2002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TB10210—2001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及验收规范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GB/T8076—97混凝土外加剂
JGT223-2007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GB8077—2000砼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700—88碳素结构钢
GB699—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JC/T409-2001硅酸盐建筑品用粉煤灰
GBJ146—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28—86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TB/T3192-2008铁路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管道压浆技术条件
4.水泥试验作业指导书
4.1水泥进场必须附有出厂证明书、并由物资部通知试验室取样复验。
4.2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逾3个月时应取样试验,满足GB175有关规定方可使用。
4.3水泥其他技术要求
采用品质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低碱硅酸盐水泥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禁止使用其它品种水泥。
水泥其技术要求符合铁道部铁建设【2009】152号文发布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GB/T18046-2008及GB175—2007标准之规定,水泥中的碱含量按Na20+0.65K20计算值来表示且不得大于0.6%。
4.4水泥分批与检验试样的采取:
4.4.1水泥进场时,必须附有水泥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
由物资部对进场水泥核查生产厂名、品种、强度等级、包装、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并作好记录。
4.4.2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按进场批号、车号对进场的每批水泥均须进行取样检验。
散装水泥每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袋装水泥每批总量不超过200t。
4.4.3水泥的取样由物设部负责,检验由试验室负责。
4.4.4对每批散装水泥,随机地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试验样品。
4.4.5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场存放,一般对每一品种、标号、编号的水泥罐存放超过三个月,须取样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5水泥的每批常规检验项目为:
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
对于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的产品还必须检验以下6个项目:
比表面积、烧失量、游离CaO含量、安定性、含水量。
试验方法按GB175之规定执行。
4.6进场入库记录、试验记录与检验报告
进场入库记录、试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被检水泥的品种、标号、包装及生产厂家;
B、被检水泥的编号、进场日期及储放情况;
C、水泥检验试验的采取日期、采样地点及采取方法;
D、水泥的检验项目;
E、试验记录应记下全部原始试验数据、试验条件的控制及检验中的异常情况,必要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F、试验的结果;
G、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4.7检验结果处理
4.7.1水泥检验结果须符合GB175—2007标准中的规定。
4.7.2检验结果的处理按GB175—2007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4.8严禁使用其它品种或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水泥。
详见下表:
项目
进场抽验项目频次
进场全面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水泥
(1)烧失量
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或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水泥
√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出厂日期达3个月水泥
(1)≤5%
(2)≤5%
(3)≤3.5%
(4)≤10%
(5)初凝45min终凝≤600min
(6)合格
(7)3d:
抗折≥3.5MPa,抗压≥17MPa,28d:
抗折≥6.5MPa,抗压≥42.5MPa.
(8)碱含量≤0.60%
(9)/
(10)/
(11)粉煤灰、矿粉,掺量≤15%
(12)C3A含量8%
(13)比表面积≤350m2/kg且≥300m2/kg
(14)游离氧化钙含量≤1.5%
(15)≤0.06%
(2)氧化镁
√
(3)三氧化硫
√
(4)细度
√
√
(5)凝结时间
√
√
(6)安定性
√
√
(7)强度
√
√
(8)碱含量
√
(9)助磨剂名称及掺量
√
(10)石膏名称及掺量
√
(11)混合材名称及掺量
√
(12)熟料中C3A含量
√
(13)比表面积
√
(14)游离氧化钙
√
(15)氯离子含量
√
5.粉煤灰检测试验作业指导书
粉煤灰进场时,物设部必须填写委托单,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每厂家、每品种、每批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等指标。
对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粉煤灰进行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
依据国家标准:
铁道部铁建设【2009】152号文发布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国家标准: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行业标准: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进行粉煤灰细度、需水量、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等试验。
按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粉煤灰不超过200t抽检一次,不足200t时按一批计。
技术要求如下:
粉煤灰
1.细度
√
每批不大于12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粉煤灰
√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产品达6个月者
(1)≤12%
(2)≤3.0%
(3)≤1.0%
(4)≤100%
(5)≤3.0%
(6)/
(7)≤0.02%
(8)>70%
(9)≤10%
(10)/
2.烧失量
√
√
3.含水率
√
4.需水量比
√
√
5.三氧化硫含量
√
6.碱含量
√
7.Cl-含量
√
8.活性指数
√
√
9.氧化钙含量
√
10.游离氧化钙含量
√
5.1试验方法:
细度按气流筛法测定;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和含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法》测定、需水比按GBJ146-90附录二规定的实验方法测定。
5.2验收要求:
每批粉煤灰应有供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包括:
厂名、合格证编号、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数量及质量检验结果等;取样按以下规定进行:
散装灰从每批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kg,混拌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用量大一倍的试样;袋装灰的取样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各取试样不少于1kg,混拌均匀,按四分法缩取试样。
粉煤灰的质量检测应满足上表要求,当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应重新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达不到要求时,该批粉煤灰应判为不合格品处理。
6.细集料试验作业指导书
对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进场达一年的细集料进行筛分、吸水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碱活性试验;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进行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压碎指标等试验。
按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检验一次。
严格控制云母和泥土的含量,砂的含泥量应不大于1%,泥块含量应不大于0.1%。
选用无碱活性细骨料(因条件所限不得不采用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为0.10~0.20%的活性骨料时,由各种原材料带入混凝土中的总碱量不应超过3.0kg/m3)
6.1砂的检验项目
砂的检验项目频次及质量要求应符合铁道部铁建设【2009】152号文发布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见下表:
细骨料
(1)筛分
√
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细骨料,有机物含量每3个月试验一次。
√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1)符合级配要求。
(2)≤2.0%
(3)细度模数2.6~3.0
(4)含泥量≤1.5%
(5)泥块含量≤0.1%
(6)≤8%
(7)≤0.5%
(8)≤0.5
(9)合格(浅于标准色)
(10)≤0.5%
(11)<0.02%
(12)无碱活性
(2)吸水率
√
(3)细度模数
√
√
(4)含泥量
√
√
(5)泥块含量
√
√
(6)坚固性
√
(7)云母含量
√
√
(8)轻物质含量
√
√
(9)有机物含量
√
√
(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11)Cl-含量
√
(12)碱活性
√
6.2试验方法: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同的砂8份,组成一组试样。
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
1
颗粒级配
4.4
2
含泥量
4.4
3
石粉含量
6.0
4
泥块含量
20.0
5
云母含量
0.6
6
轻物质含量
3.2
7
有机物含量
2.0
8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0.6
9
氯化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