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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理制度.docx

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山西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静静铁路监理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目标

2.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原则

3.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依据

4.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

5.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方法

7.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手段

8.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措施

9.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安全生产。

3)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监控,以预防为重点。

4)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控制,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5)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计量支付为辅助手段,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等国家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和法规。

2)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等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3)国家、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项目的文件、技术标准及委托人有关本项目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

5)经批准的有关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标准。

6)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

7)委托人、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联席会议纪要。

8)在本项目工程监理期间,监理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参考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暂行规定,以及业主有关管理办法和细则开展监理工作外,采用以下但不局限的规范、规程、指南、标准。

序号

编号/文号

名称

1

TB10402-2007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

TB10301—2009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

TB10302—2009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

TB10303—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5

TB10304—200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

TB10305—2009

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7

TB10306—2009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8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备注:

以上标准如有修订,均以新版为准。

4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

4.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措施,确定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及其职责。

4.2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编入监理规划并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4.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包括:

1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2基坑支护与降水、围堰、沉井、高陡坡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钢结构安装、爆破工程,隧道开挖,高空、水上、潜水作业等施工方案;

3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桥梁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架梁、营业线施工防护方案;

5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排水、防火措施。

4.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安排;

4.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备验收记录并备案;

4.7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8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与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线施工安全协议,并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设置防护。

凡发现涉及营业线行车、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同时向有关各方报告,并在现场督促承包单位迅速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5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

5.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包括施工安全监理内容的实施细则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施工监理目标及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分解到各专业,形成控制网络。

5.2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承包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

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开工。

5.3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进行定期检查。

巡视、定期检查时,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4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包括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技术资料归档。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方法

6.1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资格,如与所承揽工程等级不符,应上报委托人并建议更换承包队伍。

(2)审查施工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教育。

(4)审查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提前完成施工报监登记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安全方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方案》的编制、申报工作。

(7)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源分析及对策》的全面性、完整性、符合性。

(8)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并督促应急预案的演练。

1)审查危险源、风险点和难度的等级、分级的是否准确,现场的危险源、风险点是否进行全面排查和辨识;

2)审查风险点和难度的监控手段是否到位;

3)审查抢险的组织体系、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的具体人;

4)审查抢险方法、降低灾害办法和工艺要求是否有效和切实可行;

5)审查预案中的报告程序、联系人员及电话、事故调查程序是否正确;

6)审查预案中的抢险物资是否充足,并在实际中检查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是否到位;

7)审查重大风险源的方案是否经过专家审查;

8)现实中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安全预案进行演练,确保一旦风险发生,相关单位及人员能够迅速、稳妥、有效的处理,使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6.2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搞好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5)日常监理过程中,将安全监理放在首位,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要求整改。

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6)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和限期整改来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工作。

(7)督促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一系列奖惩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强制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8)利用监理的工作手段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6.3事后控制

(1)发生安全事故,首先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将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

(3)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搞好事故分析、隐患整改和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分析事故教训、分清事故责任,使全体人员从中受到应有的教育。

7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手段

7.1旁站监理

对基坑开挖、支护、混凝土浇注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对龙门架、塔吊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7.2测量

监督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体系、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7.3试验

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7.4指令文件

(1)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2)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

2)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3)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4)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

5)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6)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施工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7.5使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上述条款中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施工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

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施工承包合同。

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单位解除分包合同。

8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措施

(1)开工前建立以岗位责任为中心的安全责任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

(2)监理项目部总监是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监理过程的安全负责。

(3)安全副总监负责组织安全监理细则、制度的编制,进行现场安全监理检查。

(1)各监理工程师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监理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细则、制度、措施。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施工字组织设计及方案,对方案可行性及效果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及整改意见。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转。

(4)检查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5)检查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是否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6)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重点强调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和标准化作业。

(7)对投入的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立即整改完善。

(8)对施工现场设置的护栏、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整改。

(9)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10)监理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按照国家、省、市及静静铁路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并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理措施。

(11)建立监理安全检查制度,对每个安全项目按规定检查监督至少一次,重点安全项目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重点监督控制。

(12)按规定和职责参与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过程,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咨询和管理。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包含施工安全计划及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对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都要有明确可行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不健全,不准开工。

(14)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教育有记录、有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5)工程开工后,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

(16)工程监理中要经常就以下重点进行检查:

1)对工程中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使用等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实施。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及安全人员完成,对现场用电场所要求采取防护设施,用电设备必须防雨防尘,实行“一机一闸”制,除接零外,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3)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立网封闭的防护栏,对外侧面采取可靠措施并进行全封闭处理,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人身防护品。

4)检查施工所用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及相应的特殊工种上岗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岗位责任制,警告牌的挂、取应由专人负责。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给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6)督促检查施工方的防火措施,要求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17)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可下令部分停工或停止有关作业人员的作业:

1)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者;

2)特殊工种没有上岗证者;

3)安全防护人员不到位、安全施工措施不落实者;

4)违章作业或存在安全隐患。

(18)桥梁、房建基坑四周按要求进行围蔽,设置防护栏,并设安全警示牌。

(19)作好基坑排水工作,保持开挖过程中土体和基底的干燥。

(20)房建基坑开挖顺序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开挖,并适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撑。

(21)支撑安装前要进行详细检算,应满足支撑围护结构的强度及刚度要求。

(22)检查施工单位对围护结构和支撑是否按设计进行监控,确保结构和人身安全。

(23)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警示标志应设红灯。

(24)脚手架其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和具有产品合格证。

构造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安装作业必须由训练有素的专业架子工负责完成。

(25)搭设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规程进行,避免在搭设过程中倒塌。

(26)桥梁梁体预制、架设严格按照专家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梁特种设备必须经过验算,梁体架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27)按照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设置危险品库临时性构造物,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距和动火点与氧气、乙炔的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临时设施区要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

(28)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教育,制定措施和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9)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

(30)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因用电引起的电击、火灾等事故。

(31)加强对工作涌砂的防范,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措施,施工前根据地层性质,正确分析、合理评价,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组织备用设备及材料,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32)为防止暴雨期间基坑积水,在基坑外圈设置高度30cm的挡水坝,防止雨水流入基坑,另外对于特大暴雨,当挡水坝高度不能满足防水要求时,周围须配备足够的沙袋以做挡水使用。

(33)对于基坑内排水,除疏通坑内排水沟外,还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及备用抽水、发电设备,以保证暴雨期间雨水及时排出。

(34)所有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

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35)高出建筑物的塔吊、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措施。

(3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防止坍塌沉陷。

对于危险部位要另外加设支撑,采取必要的排堵措施,一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9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重点

(1)对工程中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使用等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实施。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及安全人员完成,对现场用电场所要求采取防护设施,用电设备必须防雨防尘,实行“一机一闸”制,除接零外,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立网封闭的防护栏,车站施工对外侧面临街道处,采取可靠措施并进行全封闭处理,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人身防护品。

(4)检查施工所用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及相应的特殊工种上岗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岗位责任制,警告牌的挂、取应由专人负责。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给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6)督促检查施工方的防火措施,重点检查油库区、爆破器材区和动火施工,要求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7)对路基的石方开挖、高路堤、深路堑施工实施重点审核,审核石方的开挖爆破安全措施,审核高路堤、深路堑的路基边坡的防护稳定措施。

(8)对桥梁的深水基础、高墩、梁体运输、架设重点审核,审核方案中、检查施工中人身安全、机械安全措施。

(9)对隧道的开挖、支护施工重点审核,审核开挖爆破安全措施,审核支护和衬砌的安全措施。

(10)对跨越公路、铁路的施工项目实施重点监控,注意临线、交叉线的施工安全。

(11)督促施工单位注意特殊地质地段施工中的人身安全。

(12)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进行控制,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划分依据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对涉及到如下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A.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B.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C.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D.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2)专家论证审查

A.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B.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C.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建设部建质213号文为内容的一部分,使上场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有足够的认识。

2)施工图审核过程中对工程内容进行分析,对213号文涉及的工程内容开列清单,以便实施重点监控。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期间重点审查涉及到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和安全保障方案。

对于属于该内容范围内的工程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查其方案及检算情况。

4)按照规定对于施工单位的方案论证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论证予以否决,论证不通过不得开工。

5)论证方案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论证方案规定的方法进行监控,关键部位进行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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