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接地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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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接地系统
IT接地系统
IT接地系统
IT接地系统,适用于380V/220V的供电系统。
第一个字母I表示供电电源的中性点不接地或有一点经阻抗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直接接地,此接地点在电气上独立于供电电源端的的接地点。
IT系统有以下三种接线方式:
1供电电源的中性点对地绝缘的不接地系统,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采取直接接地;
2供电电源的中性点经1000欧的电阻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采取独立接地;
③供电电源的中性点经1000欧的电阻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与供电电源的中性点的1000欧电阻或阻抗共用一个接地极;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的接地,分为单独接地和共同接地两种。
1单独接地是指每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使用一个单独的接地极;
2共同接地是指两个或全部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用保护线连接在一起后再共同使用一个接地极。
IT系统有第一次接地故障和第二次接地故障之分。
对地电压就是接地线PE的连接电阻RPE上的电压降,它几乎为零。
只要接地线PE不断线,就可满足RAId≤50V的安全要求,它与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的大小无关。
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的安全措施
第二次接地故障发生在与第一次接地故障的同相的线路中,安全要求与第一次接地故障相同。
即满足RAId≤50V的要求,RA为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Id为相线与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时的接地故障电流。
第二次接地故障发生在与第一次接地故障的异相的线路中,此时形成双重故障。
当IT系统不引出中性线时,双重故障为相间短路。
引出中性线时,双重故障为相间或相线与中性线短路。
双重故障可能使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产生危险的对地电压,还有可能在导线中相当大的短路电流,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设有过电流保护电器(熔断器或自动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器,自动切除供电。
双重故障电流与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接地或共同接地有关系。
1.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接地
两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分别接地。
其接地电阻分别是RA和RC。
发生双重故障时,接地电流I流经不同的两个相线,保护线及接地电阻RA和RC形成故障回路。
设RA=RC,则两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对地电压相同。
UA=UB=√3RAU0/(RA+RC)=√3×220/2=190.52V.是危险电压。
因此,必须采取自动切断供电的措施。
该措施与TT系统的自动切断供电的措施相同。
必须同时满足IaRA≤50和ICRC≤50的安全要求。
Ia和IC分别是两个电气设备上的过电流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
Ia和IC的选择与TT系统相同。
但是它必须大于第一次接地故障的电流,小于第二次接地故障电流,从而保证第一次接地故故障不动动作,第二次接地故障时动作。
当IT系统电源中性点不接地时,两个设备应满足Id1RA≤50和Id2RB≤50。
设RA=RC=4欧,相线对地绝缘电阻r=0.38MΩ.Id1=Id2=3U0/(3RA+r)=1.70mA。
其中,U0=220V。
而双重故障电流Id=380/(RA+RC)=47.5A。
采用熔断器做双重故障过电流保护电器时,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约为47。
5A/4=12A。
它不能满足大容量用电设备的要求。
此时,单独接地的双重故障一般采用漏电保护器,自动切除供电。
它的额定动作电流在10—500mA之间选择。
电源的中性点经1000欧的电阻接地,Id1RA≤50和Id2RB≤50。
设RA=RC=0时,Id1=Id2=U0/1000=220MA,这是第一次接地故障电流的最大值,双重故障电流Id=380/(RA+RC)=380/(294+294)=646MA。
这是双重故障电流的最小值,双重故障电流过小(646MA),不能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熔断器或自动断路器),自动切除供电。
而应采用漏电保护器,自动切除供电。
它的额定电流应大于Id1和Id2而小于Id,一般应在220—646MA之间选择。
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共同接地
两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共同接地。
其接地电阻RAB。
发生双重故障时,接地电流I流经不同的两个相线,两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连接线PE,故障回路有两个电阻(忽略变压器两个相阻抗):
两个相线的电阻RL和连接线PE电阻RPE,设RL1=RL2=1欧;RPE=2欧;连接线PE电阻RPE上的电压降就是一个电气设备的对地电压。
UPEU=380RPE/(RL1+RL2+RPE)=380×2/(1+1+2)=190V。
是危险电压。
应自动切断供电。
两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共同接地,发生双重故障时,与TN系统相似。
不引出中性线时,是相间短路,引出中性线时,是相间或相线与中性线间短路。
短路电流极大,造成导线过热,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共同接地的双重故障时也必须自动切断供电。
切除供电可采取过电流保护电器(熔断器或自动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器。
当采用熔断器或自动断路器时,应对动作时间、故障回路阻抗进行校验;当采用漏电保护器时,可不对动作时间、故障回路阻抗进行校验;
不引出中性线时,线路标称电压为380/220时,保护电器应在0.4S内切断故障回路;并符合下列要求:
IaZs≤
U0/2,Ia为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Zs为包括相线和PE线在内的故障回路阻抗;
引出中性线时,线路标称电压为380/220时,保护电器应在0.8S内切断故障回路;并符合下列要求:
IaZs≤U0/2,Ia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Zs为包括相线、N线和PE线在内的故障回路阻抗;U0为相电压。
当采用自动断路器时,Ia为瞬时动作整定电流;
当采用熔断器时,可查熔丝的手册或说明书。
无料可查时,按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4.8条的规定。
熔丝小于或等于5S内动作的电流:
①熔丝额定电流In为4—10A时,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不小于4.5;
熔丝额定电流In为12--63A时,当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不小于5;
当熔丝额定电流In为80--200A时,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不小于6;
熔丝额定电流In为250--500A时,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为7;
熔丝小于或等于0.4S内动作的电流:
1熔丝额定电流In为4—10A时,当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不小于8;
②熔丝额定电流In为16--32A时,当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不小于9;
③熔丝额定电流In为40--63A时,当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不小于10;
④熔丝额定电流In为80--200A时,短路电流Id与熔丝额定电流In的比为11;
起重机上的漏电开关容量不够时,一般采用漏电继电器和起重机的总电源接触器组合使用。
总电源接触器的主触点的通断能力应为额定电流的10—12倍的JK3类别。
IT接地系统合格的条件:
①第一次接地故障时,满足RAId≤50V的要求。
RA为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Id为相线与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时的接地故障电流。
②共同接地时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满足:
⑴不引出中性线时,线路标称电压为380/220时,保护电器应在0.4S内切断故障回路;并符合下列要求:
IaZs≤
U0/2,Ia为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Zs为包括相线和PE线在内的故障回路阻抗;
⑵引出中性线时,线路标称电压为380/220时,保护电器应在0.8S内切断故障回路;并符合下列要求:
IaZs≤U0/2,Ia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Zs为包括相线、N线和PE线在内的故障回路阻抗;U0为相电压。
3单独接地时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按TT系统考虑.由漏电断路器自动切除供电.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与设备的接地电阻的乘积不大于50V.
④系统应设相线绝缘监视系统.
⑤主等电位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