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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环保项目采购服务费

2017年市级环保项目采购服务费

(垃圾渗滤液)绩效评价报告

川天勤绩效〔2018〕2021号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18〕2号),我们接受成都市财政局委托,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对成都市环保项目采购服务费(垃圾渗滤液)开展绩效评价,进行了10人次座谈。

该项目由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述简称“兴蓉再生能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不涉及其他点位,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垃圾渗滤液是指来源于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填埋库区生活垃圾本身含有的水分、进入填埋场的雨水及其他水分,扣除垃圾、覆土层的饱和持水量,并经历垃圾层和覆土层而形成的高浓度废水。

(一)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2010年12月31日,兴蓉公司与兴蓉再生能源公司签订《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整体资产无偿划转协议》,兴蓉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无偿划转给兴蓉再生能源公司。

包括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净值8,949.24万元;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净值158.7万元。

合计9,107.94万元。

2011年6月10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与兴蓉再生能源公司签订《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下述简称“特许经营权协议”),将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并取得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的特许经营权独家授予乙方(兴蓉再生能源公司)。

特许经营权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协议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以垃圾渗滤液处理厂设计最终工艺出水管道上设置的计量仪表进行垃圾渗滤液处理量的计量,并以此作为结算水量依据。

读表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根据计量结果编制实际垃圾渗滤液处理量的日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报甲方备案,作为双方结算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的依据。

(2)结算价由财政局按照程序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定,每三年核定一次,首期结算单价为122.48元/m³。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2011年11月28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与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下述简称“补充协议”):

扩充项目建成并正式投运后,总处理出水规模为日均2000m³。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约定的日均处理量不能全部处理,乙方须采取经甲方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处理并达到约定的处理能力,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月保底垃圾渗滤液处理量由每天850m³调整为1500m³。

(三)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处理服务费原则上应覆盖乙方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

合理成本包括合理投资成本+合理经营成本。

服务费单价定价公式: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

=

〔C+(I×R)/(1-所得税率)〕/(1-流转税率)

Q

其中:

C为年计划成本,参照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实际运营成本,并考虑未来变动趋势和幅度确定;I为乙方2011年1月1日净资产额扣除货币资金后的余额;Q为年处理量,参照乙方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实际运营情况,并考虑未来变动趋势和幅度确定;R为年资产回报率,确定为10%。

每月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结算单价×每月的垃圾渗滤液结算处理量。

二、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价方法

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通过汇总整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指标

1.环境效益

本指标主要考核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是否降低了渗滤液污染物对城市污水厂的冲击,改善城市污水厂的进水水质,减少了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量;本次评价以出水水质相关环保指标为参考,评价经处理后的垃圾渗透液是否达标,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2.成本效益

本指标主要考核市级财政资金购买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与垃圾渗滤液处理产生的运营成本之间是否科学、合理,财政资金是否真正发挥效益。

本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结算单价的核定是否准确、合理,并收集相关财务数据定性分析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赚取的利润是否远大于所需成本。

三、项目总体评价及得分

通过现场评价,我们认为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环境效益较为明显。

但通过评价也反映出该项目定价公式不合理、成本效益低下等问题。

按该项目特点,选择“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具体得分见下表。

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3.6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8分、项目管理得分19.6分、项目效果得分46分。

指标体系如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分)

决策依据

(2分)

政策依据

1

1

实施计划

1

1

(3分)

绩效目标

目标合理性

1

1

目标明确性

1

1

目标匹配

1

1

(10分)

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

1

补助对象

1

1

使用范围

1

1

管理职责

1

1

审批程序

1

1

预算编制

4

4

监督检查制度

1

1

(5分)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1

1

分配要素

2

0

分配过程

2

2 

项目管理

(20分)

(7分)

预算管理

项目库运行

1

1 

编制程序落实

1

1 

分配时限

2

2 

预算执行

1

0.6 

预算调整

1

1 

结转管理

1

1 

(3分)

资金到位

资金配套

2

2 

资金使用

1

1 

(5分)

组织实施

审核把关

1

1 

审核结果

1

1 

项目调整

1

1 

制度执行

1

1 

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1

1 

(3分)

资金管理

专款专用

1

1 

支付依据

1

1 

开支标准

1

1

(2分)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1

1 

会计核算

1

1

项目效果

(60分)

产出

(20分)

完成数量

10

6 

完成质量

10

10

(40分)

效果

环境效益

20

16

成本效益

20

14

总分

 

 

100

83.6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首期结算单价

2012年6月26日,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调整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政府采购价格的回复”(成财投〔2012〕79号),批复同意兴蓉再生能源公司,首期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政府采购结算单价为122.48元/m³,执行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二)第二期结算单价

2014年6月4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结算有关事项的请示”(成城报〔2014〕30号),批复同意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渗滤液处理服务费自2014年1月3日起计,并按照《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第二期结算价格核定的批复》(成财投〔2014〕21号)文件中核定的价格151.56元/m³进行结算。

(三)第三期结算单价

2016年6月21日,市财政局“关于对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第三期结算价格核定的批复”(成财投函〔2017〕30号),批复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核定兴蓉再生能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结算单价为163.50元/m³,执行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固定结算单价,并根据市城管委与兴蓉再生能源公司核定的实际垃圾渗滤液处理量进行结算,安排采购服务专项资金。

2017年3月16日,市建委、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成都市2017年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计划》”(成建委〔2017〕121号)下达兴蓉公司环保项目采购服务(垃圾渗滤液)专项资金16,844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70.19万元,执行率87.69%。

该项目不涉及中期调整。

(五)预算分配及成本费用列支情况

1.预算分配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将2017年度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共计14,770.1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给兴蓉再生能源公司。

拨付情况如下表:

表22017年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表

拨付时间

金额(元)

备注

2017年5月

22,081,100.00

包括:

(1)2016年11月-12月万兴环保发电厂应急费用3,000,000.00元;

(2)2017年1-5月兴蓉再生能源公司暂估应急处置费28,000,000.00元。

2017年6月

27,083,700.00

2017年7月

2,703,400.00

2017年9月

26,375,400.00

2017年11月

20,000,000.00

2017年12月

49,458,306.50

合计

147,701,906.50

注1:

超出处理能力的渗滤液一部分由兴蓉再生能源公司通过应急方式委托万兴发电厂进行处理,此部分资金由市财政拨付至兴蓉再生能源公司,再由兴蓉再生能源公司拨付至万兴发电厂。

2.成本费用列支情况

根据兴蓉再生能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统计,2017年度兴蓉再生公司共计列支成本费用8,612.72万元,其中直接成本6,172.29万元,管理费用1,851.18万元,税费589.25万元。

明细如下表:

表32017年成本费用列支情况表

成本费用项目

金额(元)

占比

一、直接成本

61,722,916.88

71.66%

其中:

药剂

13,515,344.23

15.69%

电费

13,006,448.27

15.10%

其他

1,507,821.65

1.75%

渗滤液浓缩液转运费

420,796.98

0.4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86,533.72

1.03%

污泥处置

1,019,249.27

1.18%

资产折旧费

17,459,242.83

20.27%

工资及社保

9,182,672.21

10.66%

设备维护费

4,194,580.56

4.87%

保安服务费

392,000.04

0.46%

劳保用品

138,227.12

0.16%

二、管理费用

18,511,750.84

21.49%

其中:

工资及社保

12,215,954.06

14.18%

办公、差旅、通讯费

759,691.09

0.88%

中介机构服务费

959,908.21

1.11%

资产折旧与摊销费用

1,195,058.81

1.39%

相关税费

61,667.17

0.07%

资产维护与修理费

129,982.41

0.15%

业务招待费

191,379.00

0.22%

其他

2,998,110.09

3.48%

三、税费

5,892,521.09

6.84%

增值税及附加

4,757,086.16

5.52%

企业所得税

1,135,434.93

1.32%

合计

86,127,188.81

100.00%

注1:

其他费用包括:

劳务外包的工资、实验检验费、办公费和安全费等。

注2:

劳动保护及其他包括:

房租及物管、劳动保护费、市场开发费等。

注3:

增值税按照17%税率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执行;统计数据为扣除税收优惠后实际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注4:

企业所得税:

渗滤液一期和应急处置收入2017年享受西大开税收优惠政策税率为15%;渗滤液二期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7年按照应享受减半政策即12.5%统计;

注5:

本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核价的口径进行统计。

表42015-2017年变动成本对比分析情况表

单位: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7年较2016年变动率

一、直接成本

74,834,469.65

65,669,382.40

61,722,916.88

-6.01%

药剂

20,585,511.85

14,338,313.66

13,515,344.23

-5.74%

电费

14,088,802.77

13,140,851.11

13,006,448.27

-1.02%

其他

773,260.46

477,088.68

1,507,821.65

385.56%

污泥转运费

3,392,062.36

3,023,637.79

420,796.98

-86.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76,677.98

808,136.76

886,533.72

9.70%

污泥处置费

3,496,063.48

3,181,401.67

1,019,249.27

-67.96%

资产折旧费

17,773,670.20

17,334,115.33

17,459,242.83

0.72%

工资及社保

8,584,675.26

8,004,520.06

9,182,672.21

4.62%

设备维护费

4,680,995.87

4,833,080.05

4,194,580.56

-13.21%

保安服务费

308,216.00

397,200.03

392,000.04

-1.31%

劳保用品

174,533.42

131,037.26

138,227.12

5.49%

二、管理费用

15,763,784.15

15,815,352.67

18,511,750.84

17.05%

工资及社保

8,417,438.59

7,874,218.73

12,215,954.06

55.14%

办公、差旅、通讯费

419,706.79

576,044.00

759,691.09

31.88%

中介机构服务费

3,900,007.36

3,947,286.20

959,908.21

-75.68%

资产折旧与摊销费用

748,596.10

990,768.49

1,195,058.81

20.62%

相关税费

123,208.40

105,000.00

61,667.17 

-41.27%

资产维护与修理费

140,583.38

118,725.79

129,982.41

9.48%

业务招待费

101,224.50

83,814.00

191,379.00

128.34%

劳动保护及其他

1,913,019.03

2,119,495.46

2,998,110.09

41.45%

合计

90,598,253.80

81,484,735.07

80,234,667.72

-1.53%

注1:

2017年直接成本其他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期发生了渗滤液厂辅助工劳务外包费、实验检验费。

注2:

2017年污泥转运费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9-12月运输费203元/吨·每公里,但在2017年由于运输点位改变,运输费降低至49.5元/吨·每公里,导致转运费大幅度降低。

注3:

2017年处置费下降主要原因是,2017年环保督查,具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受到影响,暂时无法转运处置,导致污泥转运、处置量减少,费用降低。

注4:

因2015-2017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故本数据统计不包括此部分税费。

五、项目管理情况

截至评价日,再生能源公司在职员工122名,其中管理人员74名,技术人员10名,生产人员35名,综合人员3名。

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运营情况

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现有一期、二期设计处理出水规模均为1000m³/日的生产线,日均设计总处理出水规模2000m³,主要处理工艺为外置式膜生化反应器+反渗透/纳滤工艺,浓缩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处理采用离心脱水工艺,外送泥饼固化综合处理。

其处理的渗滤液均来自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

2017年6月1日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兴蓉环保科技公司成为长安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

据了解,填埋场每日产生的渗滤液通过自流方式流入调节池,目前在用调节池7个,可容纳渗滤液共约30万m³。

化验室对进水水质进行化验后安排当天的药剂投放量。

经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由环保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数据上传至市(区)环保局数据库。

超出处理能力的渗滤液由兴蓉再生能源公司委托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移动超磁净化站设备对垃圾渗滤液进行预处理,处理完成后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二)电磁流量计检测情况

每季度兴蓉再生能源公司委托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对电磁流量计进行校验,并出具《校准证书》。

(三)水质监督检测

每月兴蓉再生能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市、区环保局监测站每季度对相关指标进行监测。

(四)渗滤液处理量的核对与结算

每月由兴蓉再生能源公司与市城管委对垃圾渗滤液处理量进行核对(包含应急处理量),核对确认后再以《垃圾渗滤液服务费付款申请书》的方式向市财政局请款。

六、应急处理情况

由于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量已超出渗滤液厂处理能力,需进行应急处置,应急处置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兴蓉再生能源公司下属万兴发电厂进行处理,处置单价为149.3元/m³;二是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租赁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磁净化站设备,并投加药剂对渗滤液进行预处理后运输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租赁合同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的设计处理垃圾渗滤液规模为1000m³/日。

协议期内除设备日常运行所产生的水、电费、污泥处置费、租赁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费、非调试期药剂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人员配置(包括不限于):

现场设备操作工6名、现场管理人员1名、设备维修人员1名;

(3)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暂估价390.92万元,其中:

设备安装费用20.20万元、设备租赁费360万元、药剂(磁粉)购买费用10万元。

2017年,兴蓉再生能源公司实际列支设备租赁费376.90万元、药剂费134.84万元;2017年租赁设备实际应急处置渗滤液量为30.71万m³。

七、项目产出及效果情况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城管委与兴蓉再生能源公司核定的渗滤液服务量为109.64万m³,其中:

渗滤液厂处理69.35万m³,日均处理规模为1899.86m³,按照设计的日均处理2000m³计算,完成率为94.99%;租赁设备应急处理30.70万m³;万兴发电厂应急处理9.59万m³。

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52017年渗滤液完成情况表

单位:

时间

渗滤液厂

租赁设备

万兴发电厂

合计

2017年1月

59191

20603.440

12863

92657.440

2017年2月

65471

29874.550

19251

114596.550

2017年3月

56943

37168.460

10541

104652.460

2017年4月

56304

38008.280

2950

97262.280

2017年5月

47158

44767.570

3025

94950.570

2017年6月

54983

24507.195

7145

86635.195

2017年7月

59177

1571.977

-3662

57086.977

2017年8月

57468

3650.990

4250

65368.990

2017年9月

55648

5471.870

6026

67145.870

2017年10月

61727

35794.217

14493

112014.217

2017年11月

60376

40396.338

13039

113811.338

2017年12月

59004

25243.775

6009

90256.775

合计

693450

307058.662

95930

1096438.662

2.完成质量

兴蓉再生能源公司每月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进行检测。

2018年1月4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环境监测项目的垃圾渗滤液进行检测,并于2018年1月15日出具了《检测报告》(EDD19K000392C)。

检测结果如下:

表6检测结果表

检测结果

一期

二期

生活垃圾场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

单位

色度

2

2

4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0.5

1.6

30

mg/L

化学需氧量(CODcr)方法1

未检出

7

100

mg/L

化学需氧量(CODcr)方法2

未检出

7

mg/L

氨氮

0.186

0.157

25

mg/L

总氮

19.3

32.9

40

mg/L

悬浮物

6

5

30

mg/L

总磷

0.03

0.03

3

mg/L

总汞

未检出

0.00031

0.001

mg/L

总镉

未检出

未检出

0.01

mg/L

总铬

未检出

0.00046

0.1

mg/L

总砷

0.00019

0.00045

0.1

mg/L

总铅

未检出

未检出

0.1

mg/L

六价铬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mg/L

粪大肠菌群

270

未检出

10000

mg/L

从上表可以看出,经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后的相关指标控制在《生活垃圾场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

(二)项目效果情况

1.环境效益

垃圾渗滤液是指来源于垃圾填埋场中垃圾本身含有的水分、进入填埋场的雨雪水及其他水分,扣除垃圾、覆土层的饱和持水量,并经历垃圾层和覆土层而形成的一种高浓度废水。

而经过处理的渗滤液中排放的COD和氨氮含量都大幅度降低,并优于国家标准。

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72017年污染物削减量情况表

渗滤液厂

进水COD(mg/L)

进水氨氮(mg/L)

出水COD(mg/L)

出水氨氮(mg/L)

出水量(m³)

COD削减量(吨)

氨氮削减量(吨)

一期

10903.3

2112.3

13.6

1.83

320120

3486.01

675.60

二期

11118.2

2141.8

43.2

0.98

374561

4148.26

801.87

合计

22021.5

4254.1

56.8

2.81

694681

7634.27

1477.47

但是,目前渗滤液厂的处理能力已达到饱和,对于超出处理能力的渗滤液只能通过应急处理,2017年通过应急处理量占总处理量36.75%,而应急处理点位存在是否能长期稳定、符合环保监管等问题,若渗滤液不能得到有效处理有外溢风险,将会对垃圾填埋场中的土壤、水质产生严重影响。

2.成本效益

(1)财政资金效益

2017年,兴蓉再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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