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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迁安市第二中学

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引入有效竞争机制,合理运用标准化、精细化、数据化、责任化管理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早日实现“河北名校,国家强校”的奋斗目标,经学校提议,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

任课教师、教辅人员、管理服务人员。

考核项目:

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与实绩。

考核原则:

“思想政治表现”采用定性考核的方法,实行一票否决。

“工作表现与实绩”采取定量考核的方法,先确定基本分,再实行加、减分,得分结果按比例计入考核总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

具体来说是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考核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取消学校有关待遇,直接定为落聘。

(1)有违犯宪法、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

(2)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在师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3)不一心干好本职工作,从事第二职业;

(4)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5)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

(6)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

(7)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行为。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减发学校有关待遇,直接定为试聘。

(1)偶有动手打学生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2)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影响;

(3)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收费或给学生乱订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造成不良影响;

(4)乱讲乱说,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语,造成矛盾,影响团结;

(5)在同事中发生争吵,出现恶语伤人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

(6)对已通知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年度累计3次以上;

(7)无故旷工、旷课,或有其它有损教师形象行为。

以上诸项适用于全体教职工,由学校领导根据事实评定。

二、工作表现与实绩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计划性、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以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

(二)工作要求、考核标准和责任部门

第一部分:

任课教师

A、工作表现

1、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最多45分,由年级部主任根据每位教师日常工作表现分等赋分。

2、工作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到位,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加分

(1)教师每学期有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按所交时间、质量分A、B两等,A等各加0.5分,B等各加0.4分。

(A:

B=3:

7)(年级部收集上交,由教务处组织考核赋分并收管资料)

(2)班主任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总结,按所交时间、质量分A、B两等,A等各加0.5分,B等各加0.4分。

(A:

B=3:

7)(年级部收集上交,由教育处组织考核并收管资料)

(3)各年级各部学科组长有工作计划、总结,按所交时间、质量分别评出A、B两等,A等各加0.2分,B等各加0.1分。

(A:

B=5:

5)(年级部收集上交,教务处组织考核并收管资料)

(4)精心备课,认真书写教案,充分体现“目标教学”和“五种课堂”等教学基本要求,学校每学期组织检查评定一次,按数量和质量分A、B、C三等,三等比例为A:

B:

C=2:

6:

2,A等加3分,B等加2分,C等加1分。

(教务处负责组建评委,包科领导牵头组织考核)

(5)积极听课,努力达到学校《学科建设意见》中对听课节次提出的要求,在教务处组织的听课评课反思检查评定中,依照其赋分办法,A等记3分,B等记2分,C等记1分。

(教务处负责)

(6)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学生评议活动。

由教务处协调,年级部组织,信息技术室配合。

具体方法是:

①由年级部负责从每班随机抽取15名学生,按指定时间进入综合楼微机房;②在微机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我校网络教学评价系统,就学校预定若干问题(另行通知),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定;③信息技术室负责成绩导出,提供给教务处和年级部;④学期末,教务处要根据两次评定结果对各部教师进行综合排序,分A、B、C三等,比例为A:

B:

C=3:

3:

4,依次加2分、1分、0.5分。

(教务处负责)

(7)包科领导不定期推门听课,包学科领导对本学科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一次,然后对上课教师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赋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由包科领导和相关年级主任共同完成),将所得值平均后排队,分A、B、C三等,比例为A:

B:

C=2:

6:

2,A等加3分,B等加2分,C等加1分。

(包学科领导组织考核,教务处分类汇总)

(8)学科组整体工作开展好,组内教师团结,教研氛围浓厚,学科成绩优异,在学校组织的优秀备课组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的,全组教师每人加3分,其中备课组长加5分;被评为良好的,全组教师每人加1分,其中备课组长加3分(主管校长、年级部负责)

(9)对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理论考试(含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教师),积极参加,按成绩分A、B两等赋分,A:

B=5:

5,其中A等加2分,B等加1分。

(相关部门负责)

(10)任课教师全学期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集体活动无故缺席等现象加2分。

(校办室负责)

(11)坚持政治学习,笔记符合要求,分A、B两等,A等加1分,B等加0.5分。

(党办负责)

(12)坚持业务学习,笔记符合要求,分A、B两等,A等加1分,B等加0.5分。

(由年级部负责)

(13)办公室卫生在校级以上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排名居前三分之一者,每位成员加1分。

(校办室负责)

(14)积极参加高考、学考、中考等大型组考工作,依照我校《关于加强考试涉考工作人员选聘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对圆满完成涉考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因特殊原因只能完成部分任务的每次加1分。

(教务处负责)

(15)班主任教师要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每次大型考试前的考场布置工作;督导本班任课教师及时完成各学习模块学分认定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定工作;做好高考、学考报名等各项工作。

教务处根据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班主任完成情况进行即时评定,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评定,分A、B两等,A等加2分,B等加1分,出现重大失误者记0分。

(教务处负责)

(1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及表现予以适当加分。

(相关组处室负责)

3、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减分

(1)不接受学校(含组、处、室)正常工作安排,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者,减3—5分。

(由组、处、室和学校统一负责)

(2)任课教师无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每次每项减0.5分,迟交一天减0.1分。

(教务处、年级部负责)

(3)班主任无工作计划、总结每次每项减0.4分,迟交一天减0.1分。

(政教处、年级部负责)

(4)教研组长、学科组长无计划、总结,每次每项减0.2分,迟交一天减 0.1分。

(教务处、年级部负责)

(5)领导推门听课,课堂不符合要求的,如:

处理作业超过10分钟,讲练比例倒挂,学生动笔少于20分钟,有知识性错误,无教案、学案等,每次减1分。

(有关领导、年级部负责)

(6)听课节次及反思不合学校要求减0.5分。

(年级部负责)

(7)学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评定在年级部内排名居后六分之一的,分A、B两等分别减0.5分、1分。

(A:

B=5:

5)(年级部负责)

(8)没有认真落实导师制的各项要求,所导学生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造成极坏影响且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给对应导师减0.2分。

(政教处负责)

(9)作业数量或批改不符合要求,每次减0.2分。

(年级部负责)

(10)每学期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每一次减0.5分(含各类值班);旷课一节减2分;各类值班无故一次不到或到岗后不认真负责造成秩序混乱,给对应值班教师减2分。

事假全学期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减0.5分;病假全学期超过6天,从第7天起每天减0.5分;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减0.5分,无故缺席减1分;病假减分最多不超过16分。

(校办室、政教处、年级部负责)

(11)经检查或抽查无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各减1分,不合要求各减0.5分。

(党办、年级部负责)

(12)在校级以上卫生联查评比中,办公室卫生居后三名者,办公室成员每人扣1分。

(综合每月检查结果,校办室负责)

(13)任课教师对教室节志不认真填写或填写不及时,每次减0.5分。

(年级部负责)

(14)任课教师每出现一次上课、自习、看班迟到或早退现象,减0.5分。

(年级部负责)

(15)对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理论考试(含音体美教师),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每次减0.5分。

(教务处、政教处负责)

(16)学校组织的示范课、优质课,科任教师在没课情况下,无故少听一节课减0.5分。

(教务处、年级部负责)

(17)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及表现予以适当减分。

(相关组处室负责)

B、工作实绩

1、任课教师工作实绩加分,按照《任课教师教学成绩考评细则》标准执行。

(年级部负责)

2、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加分

(17)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居本部前三名,分别加5分,3分,1分。

(年级部负责)

(18)教育处对班主任实施月量化考核制度,根据每月量化考核结果分隔为四段,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学期末按平均分赋分。

(教育处负责)

(19)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加2分;文明班集体的班主任加1.5分;未出现重大事故,班级工作较好的加1分。

被评为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先进班集体分别加3分、4分、5分、6分(与29荣誉不重复加分)。

(教育处负责)

(20)组、处、室某项工作在市以上(系统,下同)获集体荣誉奖的,给直接责任人按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获政府级奖励的再分别加0.5分;(同时同类不同等级奖励只加一个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学校主管校长负责)

(2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评比(如:

优质课、说课、评课、示范课等)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2分、1.5分、1分;对参加迁安市各种活动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3分、2.5分、2分;对参加唐山市级各种活动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4分、3.5分、3分;对参加河北省各种活动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参加国家级各种活动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6分、5.5分、5分。

(教务处负责)

(22)在学校组织的班会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2分、1.5分、1分;对参加迁安市各种班会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3分、2.5分、2分;对参加唐山市级班会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4分、3.5分、3分;对参加河北省班会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参加国家级班会课,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6分、5.5分、5分。

(教育处负责)

(23)培养、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获迁安市一、二、三等奖的给教师相应加0.5分、0.3分、0.2分,唐山市一、二、三等奖相应加1分、0.8分、0.5分,河北省级一、二、三等奖给教师相应加1.5分、1.2分、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教师相应加2分、1.8分、1.5分,该项最高加2分。

(教务处负责)

(24)学生参加国家、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团体或个人单项比赛,获团体总分或个人第一、第二、第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指音乐、美术、体育方面),给该学科主要责任教师按如下标准加分:

国家级2分、1.8分、1.5分;河北省级1.5分、1.2分、1分;唐山市级1分、0.8分、0.5分;迁安市级0.5分、0.3分、0.2分。

(有关处、室负责)

(25)被评为学校教育科研优秀论文加0.2分,在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评选获奖的论文分别加0.3分、0.5分、0.7分、1分(该项每学期只加一次最高分)。

(科研室负责)

(26)被评为学校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设计加0.2分,在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级评选获奖的优秀教案、教学设计等分别加0.3分、0.5分、0.7分、1分(该项每学期只加一次最高分)。

(教务处负责)

(27)被评为学校优秀课件、优秀课件设计加0.2分,在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级评选获奖的优秀课件、课件设计、教具等分别加0.3分、0.5分、0.7分、1分(该项每学期只加一次最高分)。

(信息技术室负责)

(28)承担课题研究的主研人获学校、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教研教改成果奖者相应加0.5分、1分、2分、3分、4分,第二、三、四作者按80%、60%、40%加分。

(有业务主管部门证书的);校级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效果,结题报告规范真实加0.5分。

(科研室负责),

(29)任课教师因个人业绩突出受到有关部门奖励(不含年度业绩考核评优获的奖),按学校、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分别加0.5分、1分、2分、3分、4分。

(不含19先进班集体、先进班主任)。

(校办室负责)

(30)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其它非教学类比赛(如大合唱、讲演、职工体育竞赛等)获奖按下列方法加分:

迁安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唐山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河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

(工会负责)

3、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减分

(18)担任班主任工作,班级成绩差、社会反响大、班级工作不能达标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减3—6分。

(学校统一负责)

(19)担任学科组长工作不负责任,活动没有正常开展,教研工作不达标减1分。

(年级部负责)

(20)不关心本组建设,不积极参加组内集体活动,非因公请假全年累计4次以上者减1—3分。

(有关组、处、室负责)

第二部分:

教辅管理人员

A、工作表现

1、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最多24分。

由相关处室主任根据每位教师日常工作表现分等赋分。

2、工作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到位,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加分

(1)教辅人员、管理服务人员,每学期有本岗位工作计划、总结,各加0.5分。

(处、室负责)

(2)教辅人员、管理服务人员积极接受学校及处、室工作安排,并起表率作用的,加1—2分。

(处、室负责)

(3)教辅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全学期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加2分。

(校办室负责)

(4)对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理论考试,积极参加,按成绩分A、B两等赋分,A:

B=5:

5,其中A等加2分,B等加1分。

(相关部门负责)

(5)坚持政治学习,笔记符合要求,分A、B两等,A等加1分,B等加0.5分。

(党办负责)

(6)坚持业务学习,笔记符合要求,分A、B两等,A等加1分,B等加0.5分。

(相关部门负责)

(7)办公室卫生在校级以上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排名居前三分之一者,每位成员加1分。

(校办室负责)

(8)积极参加高考、学考、中考等大型组考工作,依照我校《关于加强考试涉考工作人员选聘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对圆满完成涉考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因特殊原因只能完成部分任务的每次加1分。

(教务处负责)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及表现予以适当加分。

(相关组处室负责)

3、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减分

(1)无本岗位工作计划(岗位目标任务书)、总结(述职报告)的,每学期每项减0.5分,迟交一天减0.1分。

(组、处、室负责)

(2)不接受学校及处、室正常工作安排,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者,减3—5分。

(组、处、室负责)

(3)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不积极主动,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完成减1分;(组、处、室负责)

(4)经检查或抽查无政治、业务学习笔记的,各减1分,不符合要求的各减0.5分(党员加倍);(党办室、本处室负责)

(5)每学期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每一次减0.5分(含各类值班),值班一次不到或到岗后不认真负责,给值班教师减2分;旷工半天减2分;事假全学期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减0.5分,病假全学期超过6天,从第7天起每天减0.5分;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减0.5分,无故缺席减1分;病假减分最多不超过16分。

(校办室及有关处室负责)

(6)在校级以上卫生联查评比中,办公室卫生居后三名者,办公室成员每人扣1分。

(综合每月检查结果,校办室负责)

(7)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及表现予以适当减分。

(相关组处室负责)

B、工作实绩

1、教辅、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实绩加分,按照各类人员的《工作实绩量化考评细则》标准执行。

(各处室负责)

2、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加分

(10)处、室某项工作在市以上(系统,下同)获集体荣誉奖的,给直接责任人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获政府级奖励的再分别加1分;(同时同类不同等级奖励只加一个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主管校长、校办室)

(11)教辅人员、管理服务人员个人业绩突出受到有关部门奖励(不含年度业绩考核评优获的奖),按学校、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分别加0.5分、1分、2分、3分、4分。

(校办室负责)

(12)被评为学校教育科研优秀论文加0.2分,在迁安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评选获奖(教育行政部门章)的论文分别加0.3分、0.5分、0.7分、1分(该项每学期只加一次最高分)。

(科研室负责)

(13)承担课题研究的主研人获校、市、唐山市、河北省、国家级教研教改成果奖者相应加0.5分、1分、2分、3分、4分,第二、三、四作者按80%、60%、40%加分。

(有业务主管部门证书的);校级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效果,结题报告规范真实加0.5分。

(教科研室负责),

(14)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其它非教学类比赛(如大合唱、讲演、职工体育竞赛等)获奖按下列方法加分:

迁安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唐山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河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

(工会负责)

3、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减分

(8)不关心处、室建设,集体活动经常非因公请假,全年累计4次以上减2分。

(有关处室负责)

(9)教辅人员、服务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受到学校以上批评的,每次减2分。

(学校负责)

(10)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的减3—5分。

(学校负责)

(11)师生对教辅人员、服务管理人员的评定结果,在本类人员中排名居后六分之一的,分A、B两等,比例为5∶5,依次减0.5分、1分。

(学校负责)

三、考核的方法、程序及等次

(一)考核方法

采取个人自评、群众互评、量化积分、领导评鉴的方法,做到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1、平时考核。

被考核人及时送交《迁安二中各类人员量化考核积分表》中所需的积分证件,有关部门随时记载过程管理中需加、减分的项目。

2、期末考核。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3、年度综合考核。

在平时、期末量化积分的基础上得出综合考评结果。

实行百分制,各类人员积分构成比例如下:

①任课教师量化积分占85%,群众测评占5%,领导评鉴占10%;②其他管理人员本岗位积分占65%,群众测评占20%,领导评鉴占15%。

群众测评采取控制最低分数,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方法。

最后,按部门分类排出名次。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由本人按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对一年来的工作认真总结,对照加、减分标准,逐项打分(并简述理由)。

2、群众测评。

由组、处、室分别组织业绩交流,背靠背填写《迁安二中各类人员量化考核群众测评表》,并计算平均分。

3、领导评鉴。

在个人自评、群众互评、量化积分的基础上,有关领导根据平时表现逐人进行评鉴,计算平均分。

4、学校总评。

由学校考核小组全面汇总,按人员分类进行排队,得出结果,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评优评先人选。

5、反馈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确定后,由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人反馈,并按上级有关要求履行签字手续。

四、几点说明

1、凡校级以外各加分项,均须按照“上报申请,领导批准,学校备案,获奖登记”的程序办理,否则不予加分。

2、新调入教师无量化考核成绩的,按照相应学期所在部门教师量化成绩的前三分之二处赋分。

3、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标准酌情加减分。

(主管校长负责)

4、教职工量化考核工作由校办室牵头,负责考核资料收集、成绩汇总、各部排序等。

每个学期末,校办室要提前备好各部门考核赋分序号表;各年级部、处室要按校办室提供赋分表做好责任考评赋分登记工作,及时上报校办室(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

五、附各类人员工作实绩量化考评细则

附1:

任课教师教学成绩考评细则

一、任课教师教学成绩赋分方法

第一步:

各年级部依照期中、期末两次学生统考成绩(教育局提供),分别对本部门任课教师教学成绩进行量化评定(方法见下),排出名次。

第二步:

按照期中、期末名次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名次值,并按照大小排序,得到综合名次。

第三步:

将排序结果分隔成五段,各段人数依次占本部教师人数的10%、20%、40%、20%、10%。

第四步:

按下列标准赋分:

高三第一段教师记42分,第二段教师记35分,第三段教师记30分,第四段教师记25分,第五段教师记20分。

高一、高二第一段教师记35分,第二段教师记30分,第三段教师记25分,第四段教师记20分,第五段教师记18分。

二、文化任课教师教学成绩量化评定方法

(一)各班上段人数对比成绩,占30%

以班级为单位,按上段人数或上段指标完成率大小在本部同类班级内排序,列出名次(同班教师名次相同),其中任多个班的教师用平均值;特长班上段分数线按普通班分数线的60%—80%确定。

(二)高分段个人平均分(或入段率)对比成绩,占30%

普班教师按所教班级高分段学生(班级总分前12名)单科平均分与另一部同类学生平均分的差值大小在本部内排序,列出名次。

特长班教师按单科高分入段率的大小在本部相应范围内排出名次。

其中,单科分数线按本学科普班单科总平均分的60%—80%计算。

(三)个人所教全体平均分对比成绩,占20%

按所教班级所有学生平均分与另一部同类学生平均分的差值大小在本部内排序,列出名次。

(体育部与其它两部平均值比较)

(四)导师制对比成绩,占20%

按所导学生平均名次(本部内)的进步幅度大小在本部内排序,列出名次。

最后,按以上四项所占比例,计算综合名次,排序。

三、体育教师教学成绩量化评定方法

(一)、高三体育教师

1、完成指标(双上线)率对比成绩,占40%

依照各队上线率大小排出名次,上线率=上线人数/本队原有人数。

第一名的满分,第二名及以后教师按比例折算。

2、专业单上线率对比成绩,占20%

依照各队专业单上线率大小排出名次,单上线率=专业单上线人数/本队原有人数。

第一名的满分,第二名及以后教师按比例折算。

3、专业测试成绩涨幅对比成绩,占20%

依照各队学生专业测试成绩涨幅大小排出名次。

第一名的满分,第二名及以后教师按比例折算。

4、集体性评比活动成绩,占20%

在学校或年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性体育评比活动(含运动会、跑操等)中,按所教班级获得综合名次排名。

(二)、高二体育教师

1、完成指标(双上线)率对比成绩,占20%

依照各队上线率大小排出名次,上线率=上线人数/本队原有人数。

第一名的满分,第二名及以后教师按比例折算。

2、专业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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