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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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2000元;财政总收入达到24亿元,年均增长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5亿元,年均增长13%;工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年均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50亿元,年均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0亿元,年均增长14%。
(责任单位:
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
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5∶55∶40;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耗能、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下达指标。
(责任单位:
发改局、科技局、经贸局、环保局)
(三)人民生活质量再上新水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000元,年均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500元,年均增长13%以上;力争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2.5∶1以内。
(责任单位:
农业局、农办)
(四)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新成效。
城市化水平达到55%,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17.5万人;重点建设10个中心镇,努力培育30个中心村,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人口比例各占三分之一的人口集聚态势。
(责任单位:
发改局、规划建设局、农办)
(五)民生事业发展开创新局面。
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事业,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责任单位:
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
(六)改革开放水平得到新提高。
行政管理体制、社会事业体制、中心镇管理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入。
“接轨温州”战略进一步深化,“世界青田”品牌进一步打造。
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亿美元,年均增长15%。
(责任单位:
发改局、人劳社保局、经贸局)
二、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七)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分区。
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经济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
(责任单位:
发改局)
(八)优化县域空间发展格局。
构筑“一心四组团”空间发展格局。
“一区”即千峡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旅游休闲中心。
“四组团”即东部组团、中部组团、西部组团、海口组团。
东部组团即中心城区,鹤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国华侨名城的核心区,也是居住、商贸中心。
温溪是融入温台经济圈的前沿,是县域工业发展的中心,也是重要的港口物流基地,重点发展金属加工业、鞋革业、装备制造业。
山口是中国石文化之都旅游区,也是石雕集散地。
中部组团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矿产深加工业,打造浙江省阀门制造基地。
西部组团是承接丽水辐射的重要区域,也是丽水市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发展物流业、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
海口组团是重要旅游基地,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业、装备制造业。
(责任单位:
发改局、规划建设局、千峡湖库区管理处、经贸局、旅游局、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有关乡镇)
(九)突出中心城区建设。
继续做好“东西延伸、南北拓展”,积极推进鹤城旧城改造和石郭、湖口等城郊村旧村改造,加快鹤城后山、水南、油竹、温溪、山口等区块低丘缓坡开发,积极推进温溪新城建设。
积极开展乡镇撤扩并、“镇改街道”、“村改居”工作,稳妥推进行政村合并,提高非农人口比重,为做大中心城区和撤县建市奠定良好基础。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城区“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加快城市交通枢纽、县城道路网优化、鹤城景观休闲步行桥、临江路欧陆风情改造、太鹤公园入口广场江南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经济开发区江北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网、电网建设,完善城市防灾减灾系统和城市公共安全系统。
积极探索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强中心城区外来人口管理,创建示范社区。
彰显城市特色。
(责任单位:
规划建设局、发改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有关乡镇)
(十)加快培育中心镇。
加快人口和产业两大集聚平台建设。
推进中心镇财政体制、“扩权强镇”、投融资体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和完善“一校、二院、三中心”和“一路、二厂、三网”。
建立中心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营性土地用于出让,支持中心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合城镇用地空间。
(责任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卫生局、文广新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有关乡镇)
(十一)加强新农村建设。
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三沿”整治、“通村公路联网”等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围绕“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实施“百个侨团助百村、千名华侨扶千户”、“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农民异地转移”等工程,提升农民增收能力。
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大力发展侨乡劳务经济,规范发展农家乐、来料加工业,创建家庭农场、华侨农庄。
完善村庄布点规划,深入开展小规模自然村整体搬迁,继续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内聚外迁”等工程,推进中心村建设。
实施“校舍安全”、“农民健康”、“文化低保”、“山花工程”等工程,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千峡湖库区、移民安置地、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差异化扶持力度。
健全“驻乡进村、组团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多员合一”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
农办、农业局、扶贫办、水利局、侨台办、妇联、发改局、人劳社保局、组织部、教育局、文广新局、有关乡镇)
三、加快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十二)突出发展旅游产业。
以“三乡文化”为核心内容,以“欧陆风情”为主体形象,建设集度假、休养、观光、会展、影视为一体的国际化旅游目的地。
提升石雕文化旅游区、石门洞名人文化旅游区功能,推进驮滩休闲度假区、中心城区欧陆风情旅游区、方山世界农业文化旅游区、阜山宗教文化旅游区建设,构建以千峡湖为龙头的大旅游格局。
积极发展生态游、休闲度假游、侨乡风情游、石文化游和红色旅游等项目。
不断推进千峡湖、石门洞、方山、阜山等旅游景区交通设施,加快建设一批集休闲、培训、会议等为一体的高等级旅游设施。
继续推进“11+1”区域合作,将青田旅游融入华东旅游黄金线路。
加快本土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着力打造侨乡特色餐饮、特色购物、特色娱乐。
(责任单位:
旅游局、农办、千峡湖库区管理处、石门洞管委会、有关乡镇)
(十三)大力发展金融产业。
大力实施“金融强县”战略,编制《青田县建设浙江金融强县规划》,加快建设金融商务区,将新大街建设成金融核心区,水南、油竹建设成金融次核心区,力争建设浙西南最大外汇交易市场。
引导农村信用联社向股份制银行转型,适度引进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扶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引进和培育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基金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财富管理、信用中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
引导成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力争实现1-2家企业上市。
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金融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
(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办、经贸局、财政局)
(十四)加快发展商贸业。
加快建设县城商贸服务区,重点建设临江路酒吧,圣旨街百货,龙津路鞋服,鹤城东路家电、信息产品,龙东路刘基文化,伯温西路餐饮休闲,伯温东路石雕商品等特色一条街,加快县综合农贸、果蔬交易批发等市场建设。
建设临江大道欧陆风情服务区,加快临江大道城市设计和景观改造,积极开展具有异域特色和传统特色的文化娱乐与节庆活动,重点发展咖啡吧、酒吧、茶楼、西餐厅等侨乡特色餐饮业。
建设世界品牌商业集聚区,打造国际名品集散地,形成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进口商品市场。
积极发展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专业店等现代物流零售业。
(责任单位:
经贸局、工商局)
(十五)着力发展物流业。
发展特色物流服务,加快建设专业性仓储物流设施,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
加快青田港物流基地建设,建成1000吨级货运泊位2个、500吨级货运泊位5个,启动建设高岗铁路货运站改造提升工程、县级物流中心项目。
加快腊口物流集散基地建设,启动腊口物流集散基地专项规划编制,加快综合服务功能培育。
大力发展山口石雕城、石溪雕塑等专业市场。
(责任单位:
交通局、经贸局、有关乡镇)
(十六)稳健发展房地产业。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透明房产网,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
实施安居工程,健全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1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住房0.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万平方米、安居住房6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0.7万平方米,实现中等收入以下群体居者有其屋。
全面提高开发层次,积极加快组团城镇与瓯江、小溪、四都港等流域沿岸精品住宅区开发。
(责任单位:
规划建设局)
(十七)鼓励发展其他服务业。
积极发展咨询、人力资源等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会展业,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体育健身、文化教育、信息服务等服务行业。
(责任单位:
工商局、人劳社保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发改局、科技局)
(十八)提升壮大制造业。
大力实施“工业五五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
搭建工业发展平台,形成“一区七园”的发展格局。
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鞋革、矿产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金属加工业等优势产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形成3-4个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打造浙江省阀门制造基地和丽水市主要的金属加工基地。
实施“大企业培育计划”,力争产值在5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家、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家、超亿元企业达到60家。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园区,争取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例达到12%以上,专利授权量累计达到300件以上,培育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
实施“大项目建设计划”,重点发展一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力争制造业投资每年达到1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
经贸局、科技局、工商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有关乡镇)
(十九)稳定发展现代农业。
着力培育现代农业,大力推广现代农业综合技术,发展具有青田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
加快特色农业培育,形成“东部田鱼、中东部杨梅、西部油茶”的产业格局,油茶种植面积达到26万亩,产值达到1.6亿元,培育3家以上龙头企业;杨梅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杨梅无公害示范基地达到5万亩,产值达到3亿元,培育杨梅精深加工龙头企业2家以上;田鱼规范化养殖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产值达到0.6亿元,培育加工企业2-3家。
大力发展山地蔬菜、设施蔬菜和加工蔬菜,提升柑桔产量和品质。
建成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立2个现代农业综合区、5个主导产业示范区、8个特色农业精品园,成为全省重要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
集中力量培育油茶、杨梅、田鱼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
农业局、农办、林业局)
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培育世界青田品牌
(二十)加强区域合作。
深化“接轨温州”战略,健全与温州的合作交流机制。
发展与温州产业互补型企业,积极对接温州海洋经济发展,实现基础设施与温州一体化发展,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各类民间团体等社会组织与温州加强协作和交流。
主动融入丽水,积极发展城郊型经济,建设成为丽水的后花园,培育成为与丽水中心市区功能配套的“近效新组团”。
积极融入长三角,加快与海西经济区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
加强与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企业和协会的沟通联系。
积极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培育2-3家年产值超2亿级、具备一级施工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责任单位:
发改局、经贸局、侨台办、旅游局、规划建设局、腊口镇)
(二十一)积极打造世界青田。
深入实施“华侨要素回流”工程,积极搭建华侨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举办文化节庆活动,构筑有利于吸引侨资回流的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华侨总部经济,重点集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综合型总部、区域型总部、职能型总部和现代服务业总部,构建“一心两区”总部经济发展格局。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重引进资源精加工、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吸引更多符合环保、产业政策,产出率高的项目落户。
加快促进外贸出口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
发改局、侨台办、经贸局)
五、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实施“肥药减量增效”、“沃土工程”,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基地比重达到35%以上,全县90%以上农地土壤环境达到农产品安全生产要求。
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逐步在金属加工、阀门等行业推行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快生态公益林、瓯江景观林建设及千峡湖库区林相改造,积极发展碳汇林,森林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
环保局、质监局、经贸局、林业局、农业局、发改局)
(二十三)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率分别达到80%和100%,力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5%以上。
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力争全部乡镇建成洁净乡镇,全县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文明村的标准。
加强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大生态区的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责任单位:
环保局、文明办、林业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经贸局、发改局)
(二十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实施“365”集约节约用地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土地开发、耕地垦造和建设用地复垦,抓好低丘缓坡开发,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依法处置闲置用地,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22900公顷。
实施重点能耗企业技术改造,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50%以上,重大项目节能评估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社会领域节能。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行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继续实施黄垟生态恢复环境治理工程,鼓励使用再生材料、可替代材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
发改局、国土局、经贸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
(二十五)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考评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投入机制。
全面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城市、省级人才强县、省级生态县、省级旅游经济强县、省级双拥模范县。
(责任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文明办、人才办、环保局、旅游局、民政局)
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十六)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大力弘扬华侨文化,开展华侨交流周活动,积极举办华侨论坛、世界青田人大会,力争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关系,打造中西文化交流基地。
加强华侨文化传承,着力华侨历史和现状研究,创作一批文化精品,大力实施文化留根工程。
提升壮大特色文化,加强中国石文化之都建设,大力弘扬名人文化,加大对稻鱼共生、刘伯温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名村、名居的保护力度。
实施文化繁荣工程,建成县文化会展中心、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体育中心,新建县图书馆、温溪镇和船寮镇图书馆、体育馆,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档案馆建设,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建设,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和体育强县。
加强文化与产业融合,推出一批特色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全力打造“山水家园、欧陆风情”影视拍摄基地,发展侨乡特色休闲服务业,建立石文化创意园。
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大力实施体育创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
文广新局、侨台办、旅游局、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档案局)
(二十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实施教育强县工程,减少学前教育部分费用,减少高中段教育部分费用,95%以上的初中、小学达到省标准化学校,高中段学校基本达到省等级学校,培养50名名师和5名名校长。
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现省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的招生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
优化中心城区幼儿园布局,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改造,每个乡镇建成一所达到等级标准的中心幼儿园。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的教育经费投入。
实施“高中教育振兴工程”,把青田中学建设成为浙南名校,全面完成船寮、温溪高中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创办华文教育学校,探索小语种教育运营模式,建立国际劳务培训基地,加快石雕艺术学校建设。
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提升公民文化水平。
(责任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
(二十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服务职能,探索和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劳动用工制度。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实施惠民工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健全临时救助机制,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赠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慈善体系,加大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力度。
完善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劳动服务就业中心功能,提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推行绿色殡葬,火化基本费用实行免费。
(责任单位:
人劳社保局、民政局、残联、财政局)
(二十九)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大力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形成20分钟医疗服务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建立完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国民预期寿命达到77岁。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公共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建立与省、市医疗机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完善远程会诊系统。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结对帮扶,每个乡镇设立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心村卫生室全覆盖。
(责任单位:
卫生局、发改局)
(三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面实施“乡村计划生育标准化创建”工程,实行孕妇生育费用免费,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
实施“人才强县”工程,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0000人。
切实解决外来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
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拥有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科技综合实力和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入国内同类县(市)先进行列,力争成为浙江省科技强县。
大力实施银发工程,建设2个规模化养老中心、一批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探索四都港流域养老休闲产业开发机制。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责任单位:
人劳社保局、计生局、民政局、科技局、人才办、文明办、卫生局)
(三十一)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向村居、社区、企业全覆盖,规范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公益性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
加强“平安青田”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好道路交通、矿山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和实施机制,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快移民和谐融入步伐。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行政府决策民主化和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
政法委、民政局、科技局、质监局、农办、信访局、移民办、教育局、法制办、安监局)
七、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构筑发展平台
(三十二)完善综合交通网。
实现县城与主要乡镇之间的半小时交通圈,构建“三纵二横十二连”公路交通布局。
加快金温高速公路青田鹤城互通、鹤城互通至县城公路改建、49省道鹤城过境段改建、秋炉至高岗段改建、祯埠岭下至海口南岸公路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腊口垟岙至莲都富岭快速道、49省道青田船寮至丽水岙泉延伸线、石浦大桥等项目;争取开工建设方山至奇云山公路、船寮石盖至高市公路、青景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船寮至黄垟段等项目;积极做好季宅至缙云公路、高市至巨浦公路、祯旺至北山公路等项目前期;完成金温铁路扩能改造青田段。
科学规划港口布局,积极疏浚瓯江和小溪航道,逐步形成以青田港为全市中心港,千峡湖库区客货码头为辅的港口网。
建设青田港物流基地、腊口物流集散基地等项目,做好公路、铁路各站场客货运设施扩建和改建工作。
(责任单位:
交通局)
(三十三)能源保障网。
新增一批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所,改造一批电网线路,重点建设220千伏海口、寺下、110千伏石郭、鹤城、赤岩、界阜、东源增容、油竹增容输变电等工程,做好110千伏石帆、沙埠输变电等项目前期。
加强水电项目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三溪口水电站、大奕水电站。
加快建设天然气输气管线,推进县城支线管网建设,积极开发太阳能热利用、风能发电等项目。
(责任单位:
发改局、供电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
(三十四)构建综合水利网。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瓯江两岸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重点抓好县水利枢纽、瓯江干堤鹤城段加固、瓯江干堤高岗段、三溪口水电站淹没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独流入海瓯江治理等项目建设。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积极开展千峡湖库区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做好千峡湖库区向周边区域有偿供水前期。
加快实施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堤防加固工程,进一步提高气象综合监测能力、预测预警水平、公共服务能力、防灾减灾能力。
继续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改善提高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大力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责任单位:
水利局、气象局、千峡湖库区管理处)
(三十五)构筑综合信息网。
实施宽带接入网和IP骨干网扩容工程,加快新一代移动通讯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地面数字电视等系统建设,建立双向有线数字电视网、数字广播系统,推进“三网融合”发展。
构建开放、高效、便捷、安全的信息网络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企业、社区和家庭信息化。
(责任单位:
发改局、广播电视台、电信、移动、联通)
八、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十六)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建立完善投资项目联动审批制度。
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着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降低投资门槛。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部门预算。
(责任单位:
县府办、人劳社保局、发改局、财政局)
(三十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切实提高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聘用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政策。
加快公共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责任单位:
发改局、人劳社保局)
(三十八)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抓好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布局,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
加强基层政权调控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责任单位:
农办、林业局、人行、发改局)
(三十九)加强重大项目建设。
加强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储备库,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规划研究、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做好项目报批和跟踪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