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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方案426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21世纪,人类文明赋予了现代教育“生命高于一切”的丰富内涵。

平安不存,何谈生命?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

青少年如何善待生命,怎样在更安全的环境里更好地获得身、心、灵的全面发展,是我国教育所要共同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生命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认识、尊重、珍惜、热爱、护卫生命,提高生命质量和美好人生价值的教育;生命与安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中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是护卫生命、健康成长的重要教育,是人生需要上的第一课,是一切教育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是教育本源的理性回归,是关爱未成年人幼小生命健康成长的重中之重的教育。

   2011年2月吉林省两会上王儒林省长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政府要全力办好的全省十大民生实事之首件大事,即: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

可以预见,在这样一个全社会关注并倾力扶助未成年人生命关怀与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里,教育——特别是新时代的生命与安全教育应该负担起怎样的责任、怎样科学有效地尽好这些责任,将成为当前教育科学研究体系里的重中之重。

也因此为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十二五”国家、省级四大系列重点课题研究,提供了明确的研究方向与广阔的发展空间。

   多年来,我国的中小学在实施生命与安全教育方面,通过不断尝试和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但在生命教育的内容、层次、形式等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构架;学校现有课程教材中的生命教育内容比较单一,对学生身心发展的针对性、指导性尚不明确;对学生生存能力、安全保护能力的培养仍缺乏有效的针对性指导;部分教师受传统观念影响,对青少年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发展的理解和指导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对校内外丰富的生命教育资源缺乏系统有机的整合。

因此,必须加快学校教育的改革,从生理、心理和伦理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生命教育,引导学生懂得如何善待生命与护卫生命,帮助学生在目前并不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中完善人格、健康成长。

同时,强化学校安全设施建设与安全教育管理,营造出安全的校园教育环境。

因此,确立以人的生命为本的教育理念,才能使我们从知识课程观的狭隘眼界中走出来,使学生的学习不仅是安全知识技能的掌握,更应当是生命质量的整体生成,换言之,以“生命为本”的教学,才可能让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态度等都参与到学习中来,使学生在理解和掌握知识的同时,获得精神的丰富升华和完整健康生命的成长。

   基于对如上教育大环境的考虑,我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中小学(幼)“十二五”生命与安全教育的几个研究系列,我们认为这将是我省当前教育科学研究最急迫需要科学寻求问题答案与正确解决途经的首要课题。

   

(一)实施生命与安全教育是青少年安全成长的需要

   生命存在是实现人生价值和理想的前提条件,离开生命一切将无从谈起。

由于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危及人类生存的安全问题也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

温室效应、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流行疾病等等,随时威胁到我们人类的安全与健康。

中小学生由于年纪小,自我保护意识弱,生命安全时时在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威胁。

据有关统计显示:

在我国,每天大约就有40个孩子死于交通事故;每年有近两万名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还有40-50万左右的孩子受到中毒、触电、他杀等意外伤害。

这些惨痛的数据不容回避地凸显出我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力量薄弱与生命教育缺失的严酷现实,也让我们不得不认真面对“保护与珍爱幼小生命”这样一个超越了所有教育根本的沉重话题。

未成年学生的幼小生命之所以保贵,因为这是人之唯一且不能再生的年少的生命;教育的根本之所以要为此而超越,因为生命是承载一切存在包括教育存在的根本基础。

   历年来,一幕幕中外中小学校园惨案血的教训,更引起了全社会对未成年学生能否在学校这个世界上最需要安全的地方健康成长的不安与关注。

由安全问题引发的未成年人生命教育在我国教育地位中的科学提升,会让大家看到更多、更美好幼小生命得到应有的保护,看到这些在校园内外健康成长的生命所焕发出的灿烂光华。

也正因如此,让我们感到了中小学生命与安全教育在肩头的责任重压。

所有教育工作者,都需要为保护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奉献全力。

对中小学生的生命关怀与校园安全防护,也必须时时成为我们保护和珍爱所有学生幼小生命的沉重话题而警钟常鸣!

(二)实施生命与安全教育是青少年幸福成长的需求

   《论语·尧曰》中“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可见,在生命教育概念未出现的古代,人类对生命教育的探索就已开始,只不过那时对生命教育的需求是潜在的。

实际上,人类对生命教育的需求,是时时的、处处的,是穿越时空,是永恒的。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但随之而来的也有青少年的道德观念模糊与道德自律能力下降,一些反生命的行为及心理问题等愈以严重。

此外,校园伤害、意外事故等威胁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因此,对生命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紧迫。

   我国卫生部门在2007年“世界预防自杀日”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自杀在中国人死亡原因中居第5位;而在15岁至20岁年龄段的青少年中,自杀却列在死因首位;有近30%的学生在走进校门的那一刻,感到心情郁闷、紧张、厌烦、焦虑甚至恐惧。

2008年10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7080名青少年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89.3%的学生有过极度心理体验,比如极度失望、极度愤怒、极度孤独等,但仅有8%的学生寻求过帮助。

同时,55.1%的学生认为学校应该加强生命教育。

   “教育因生命而发生,生命才是教育鲜活的家(肖川语)”。

然而,尽管素质教育进行了多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但在实际上,教育还是存在一些无法回避的严峻的现实问题,生命教育的严重缺失与不完善,透露出承载教育改革本体基础的极大隐忧。

教育探索的本身就充满着生命意味,体现了人类对未来的关注和希望。

而中小学生命教育研究,正是以人为本,遵循生命昭示的规律,总结教育的可行规律,通过可科学和人文教育,帮助学生热爱生命,提高生存能力,具备生命成长与发展的基本素质,提升生命质量和人生价值的教育探索。

   (三)实施生命与安全教育是整体提升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

   《教育必须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1999年6月15日)这是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

文中指出:

”教育在增强综合国力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当今的国际经济、科技竞争,越来越围绕人才和知识的竞争展开;劳动力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不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能力增强的一个主要因素;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全面素质,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

” 

  青少年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学生的生命质量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

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需要培育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以及劳动技能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生命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条件。

在中小学大力开展生命教育,有利于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激发他们树立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的志向;有利于将中华民族坚韧不拔的意志融铸在青少年学生的精神中,培养他们勇敢、自信、坚强的品格;有利于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增强他们在国际化开放性环境中的应对能力。

  (四)实施生命与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理念。

要深刻地理解“以人为本”是新课程的实施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人为本”的教育必须关注受教育人的生命世界。

生命是人智慧、力量和一切美好情感的唯一载体。

而现行教育在实施的过程中,许多环节往往忽视了生命成长的内在规律和需要,忽略了生命意义的追求和生命价值的提升的教育,造成了学生生命意识的淡漠与浅薄。

教育必须重视学生的情感、心灵和个性,使学生知识的增长不以情感的盲目和责任感的丧失为代价,避免导致学生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怀疑、虚幻与破灭。

学校也正因此更有责任和义务为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促进教育在培养人安全健康成长环境里的全面发展。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本课题在全面研究国内外生命与安全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国生命与安全教育理论。

(二)实践意义

通过本课题的深入研究与开展,能够唤醒我省中小学师生与家长生命与安全意识;开发出适合我省省情和广大中小学师生及家长身心特点的生命与安全教育教材;同时为我省开展生命与安全教育提供行政管理决策咨询。

 

三、该方面课题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1968年,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J.DonaldWalters)首次提出了生命教育(Life Education)的思想,近半个世纪以来,生命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已在全球迅速传播和落实。

从上世纪80年代起,美国等西方国家规定在中小学校开始实施“生命教育”,帮助学生科学地了解人的生与死,以理性的态度面对生命历程中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从而使人活得更充实、更有价值。

日本在1989年的新《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定位于人的生命与尊重人的精神这一理念的教育目标。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生命教育起步较早,甚至曾经掀起一股生命教育的热潮。

例如:

台湾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生命教育委员会”,并将2001年定为“生命教育年”。

台湾教育界对生命教育的研究已走在世界的前列,他们认为,生命教育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在现实生活中主要不是通过语言或理论,而大都是通过行为举动表现出来,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人格的陶冶,影响人的成长和发展。

因而,生命教育是一种身教重于言教的教育,以具体的行为或举动教育人,才能真正影响人、感化人。

所以,在生命教育中,台湾中小学非常强调实践的作用,强调通过课外活动进行生命教育。

如小学的“生命的旋律”教学,主要是在参加台大医院的活动中进行的。

让学生参观产房、婴儿室、手术室、安宁病房等,使之了解生命的起源,体验生命的喜悦和理解生命的尊严。

我国的江苏省和上海市较早提出生命教育。

2002年1月江苏省实验小学“小学生命教育”被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批为省“十五”重点课题,2003年12月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批为教育部规划课题。

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工程”于2004年12月22日下午在沈阳启动,决定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在全省一百个县区,成立未成年人生命教育指导中心。

2005年6月上海制订了《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

2008年开始黑龙江省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2008年起,吉林省开始实施以安全为核心内容的生命教育,制定行政措施、设立系统课程、编写统编教材、培训专任教师、开展社会和家庭的安全普及活动等等,将生命与安全教育真正提到了中小学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

尽管如此,国内生命教育的理论研究仍然比较滞后,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失与研究、指导误区,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仍然任重道远。

 

四、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

生命教育:

在我国对生命教育的界定可谓见仁见智。

有学者认为:

“生命教育是以生命的视界,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并遵循生命昭示的规律所进行的教育。

”有学者认为:

“生命教育是在学生物质性生命的前提下,在个体生命的基础上,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对个体生命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人文性的生命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活出生命的意蕴,绽放生命的光彩,实现生命的辉煌。

”还有学者认为:

狭义的生命教育指的是对生命本身的关注,包括个人与他人的生命,进而扩展到一切自然生命。

广义的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的教育,它不仅包括对生命的关注,而且包括对生存能力的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

因此,所谓“生命教育”就是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既要重视科学教育,又要重视人文教育,让师生在一次次生命活动中把握世界和生命的意义,提升生命质量,解放精神,培养生命意识,从而取得人生的成功和享受人生的快乐。

它是一种关注师生生命状态,丰富师生生命历程,激发师生生命潜力,促进师生生命成长,提高师生生命质量的教育。

”但目前大家比较趋同的还是2005年6月上海制订的《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给出的生命教育的内涵:

“生命教育是指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爱生命、敬畏生命、欣赏生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及生存技能,提高生命质量和实际人生价值的一种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

生命与安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命教育需以安全教育为主线,安全教育是体现生命教育本质最核心最直接的内容,但并非可以取代生命教育。

人的生存依赖于社会的生产和安全,显然,安全条件是最重要的方面。

而安全条件的实现是由人的安全活动去实现的,安全教育又是未成年人安全活动的重要形式。

因此安全教育成为实现安全目标,即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对策。

因为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活动过程,它对人的影响最为深刻和有效。

所以,安全教育是人类生存活动中最基本又是最重要的活动。

“安全教育”就是通过一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是使学生在突发状态下,具备应急、应变能力、安全防范、防卫能力以及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包括校舍在内的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是应对社会发展形势,确保校园乃至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完善教育体系,提升学生“珍爱生命,健康成长”的自身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也是学校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把学校建成对于孩子来说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的需要。

 

五、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一)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第二,全面发展观。

第三,协调发展观。

第四,可持续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二)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在1944年所著的《人的动机理论》中首先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归纳为五大类,由低到高分成五个阶层,象金字塔一样:

生理需要:

是人类本能的最基本的需要,位于多层次需要构成的“金字塔”图式的底部。

安全需要:

实质上是生理需要的保障。

社交的需要:

也可称为归属和爱的需要。

尊重的需要:

即自尊、自重,或要求被他人所尊重。

自我实现的需要:

是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位于金字塔的顶端。

(三)生命教育观理论

生命教育观认为教育乃是生命与生命交流的过程。

生命教育应遵循生命发展的原则,依据生命发展的动力,引导生命走向安全、健康、和谐、幸福与创造的境界,保证生命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促进生命不断超越与完善。

而教育,则是生命意义逐渐显现的过程。

 

六、课题研究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课题研究要论证充分、方法得当、科学实施。

(二)全面性原则:

实验研究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生命,也要关注教师与家长的生命。

   (三)体验性原则:

生命与安全教育是一种情感体验的教育,在实验中要引导学生贴近生活、体验生活,在生活实践中融知、情、意、行为一体,使学生丰富人生经历,获得生命体验,拥有健康人生。

(四)实践性原则:

研究过程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生命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实践来树立生命与安全意识,提升生命质量,构建生命意义。

   (五)主体性原则:

实验研究要尊重学生、教师的主体地位,发挥生命主体的作用。

 

七、课题研究的目标

(一)初级目标

通过课题研究带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与家长对生命与安全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二)中级目标

通过课题研究获得适合我省省情的生命与安全教育的内容、方法、原则、途径及完善的教材体系。

整体规划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生命教育序列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中小幼学生进行生命与健康、生命与安全、生命与成长、生命与价值、生命与关怀的教育,使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培养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学会欣赏和热爱自己的生命,进而学会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关怀和欣赏,树立积极的人生观。

(三)高级目标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家长形成自觉的生命与安全意识,让“关注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成全生命、敬畏生命”成为教育、学习和生活常态,让我省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因此而广泛受益。

同时,为政府和教育行政提供政策、决策参考和建议。

 

八、课题研究的内容(除本B系列课题外,可参照选择申报其它系列)

“十二五”选题系列范围:

【A系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项目

《学校生命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在报】

【B系列】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研究课题

《学校(幼)生命与安全教育的深化研究》      【续批】

【C系列】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校园安全建设与管理研究》                  【续批】

【D系列】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   

《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研究》                    【续批】

 

“生命教育研究”内容【A、B系列】

1.学校生命教育的内容、原则、研究方法、实施途径的研究

2.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多极化生命教育研究

3.构建和谐活跃生命教育体系的研究

4.未成年人生命与安全教育科学关系的研究

5.学生“珍爱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

6.生命关怀与安全成长的教育实践研究

7.学生护卫生命综合能力培养研究

8.“生命第一”的健康心理人格培养研究

9.提高中小学生抗挫折能力的教育研究

10.个性化生命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践研究

11.中小幼教师的教育生命质量研究

12.生命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13.生命教育校本教材与科普读物开发研究

14.生命教育的课程目标预设与课程资源开发研究

15.生命教育的教材内容与呈现方式研究

16.生命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整合与渗透研究

17.课内外生命与安全教育活动设计研究

18.学校、家庭、社会生命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研究

 

“安全教育研究”内容【C、D系列】

1.学校(幼)安全保卫体系建立与机制强化研究

2.学校(幼)安全管理隐患消除研究

3.警、校、社区共建平安校园的实践研究

4.学校(幼)安全管理与教育质量评估研究

5.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与教材研究

6.学生安全事故防范与自救能力培养研究

7.应对自然灾害逃生自救能力培养的实践研究

8.学生轻生与自杀的预防及救助教育研究

9.学生暴力伤害预防与救护教育研究

10.未成年人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研究

11.中小学生早恋预防与交往危机干预研究

12.家庭安全教育环境营造与建设研究

 

九、课题研究的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通过搜集、整理和运用现今国内外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查阅教育行政部门的文献资料,为课题研究提供充实可靠的理论依据。

   

(二)调查研究法:

每个阶段都选择一些带有全局性的“点”展开网上调查和实地问卷调查,充分占有资料,运用辨证分析法找出关键点,制定计划、采取措施,提高课题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掌握丰富的一手、二手资料的前提下,为课题研究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

  (三)行动研究法:

运用行动研究法在具体的工作情境中认真进行行动过程的研究,行动者参与研究,研究者参与实践,探讨尊重生命教育的内涵、特点及规律,探索实施途径,并根据研究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边实践,边探索,边修改,边完善,使理论与实践、成果与应用有机地统一起来。

  (四)个案研究法:

对个别学生、教师及家长进行典型个案的系统观察与剖析。

  (五)实验研究法:

对可以用实验验证的研究内容进行实验研究或信息化模拟实验研究。

 

十、课题研究的措施

课题研究要为教育实践服务。

走出中小学安全教育失教、失策、区域教育失衡的困境,改变安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适用教材短缺,长效机制缺乏的现状,克服以往安全教育工作中活动组织松散与研究中有效经验零散等问题。

为此,我们的课题研究须遵循和把握载体开发先行,基地实验引领,成果验收认证的基本思路与操作模式。

(一)组织领导

1.以吉林省教育科学院为依托,以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为引领,协调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所、主要实验基地学校的科研骨干,组建《中小学(幼)生命与安全教育的深化研究》总课题组,组织各地开展课题研究与实践活动,总结经验和成果典型,推动全省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2.项目实施以县(市)区为着眼点,行政牵头,所会(教科所、教育学会)配合。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管学校安全教育的局长任项目组长,相关科长和教科所领导任副组长;成立课题组,由教科所(学会)等相关部门和重点实验学校主管领导组成。

(二)基地开发

1.充实“十一五”期间的实验协作校。

总课题组各市州成员在直属及所属县区选择(幼儿园2所,小学3所,初中2所,高中1所),作为第二批项目基地。

各实验学校选择或另

行自拟子课题,确成立(子)课题组,在项目全面实施的基础上,侧重校本(子)课题研究。

实验学校可以根据校情,申请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审核,挂牌“国家级(或省级)生命与安全教育实验基地学校”。

2.确立主导实验区。

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个别具备条件的县区可以申报省级实验区。

为确保安全教育无死角,促进区域均衡,实验区的选择须城乡兼顾,实验区内中小学校原则上要求全部参加。

从中重点首选三两所中小学校,作为样本示范,引导整个区域实验。

实验区可以申请作为国家级和省级ISO国际教育质量管理认证项目“生命与安全教育”实验基地,并挂牌“国家级(或省级)生命与安全教育实验基地县区”。

 

3.选用教学实验“参考教材、教辅读物、班级安全常识挂图”等。

实验学校可选订学生实验教材《中小学生安全防护与自救读本》、教师和家长用书《中小学生命与安全教育指导》、学生生命教育系列挂图,用于安全教育课程实验和实践活动指导。

(三)实验开展

1.课程与教材建设。

安排课时,在“十一五”基础上继续开设生命与安全教育课程;吸纳安全教育成果,应用多媒体技术,开发安全教育校本教材;利用班、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命与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校内实践,组织安全自救教育演练。

2.环境与资源建设。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充实“十一五”期间的生命与安全教育网页,宣传和强化中小学生的生命与安全意识;组织现场参观和社会调查,开展生命与安全教育社区活动;借助于家长学校和安全专项检查,完善良好的生命与安全教育家庭和校园环境。

3.组织与机制建设。

健全安全教育组织和学校安全监控制度,明确安全教育组织责任分工,形成较严密的安全教育体系及其有效实施的保障体系。

(四)培训指导

1.分层培训。

根据课题进展情况,聘请有关专家,适时组织大型专任教师、骨干班主任、家长参加的生命教育、安全防护与自救技能培训,组织校长和主抓安全的管理人员参加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培训。

申请进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的学校或实验区,可通过NECCA(国家质量认证培训中心)吉林省质量认证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和考试,使学校管理者取得国家注册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

2.会议交流。

以现场会等形式,结合课题培训,分阶段进行学校生命与安全教育经验研讨和成果交流,发现、总结、树立和推广典型。

3.网络支持。

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继续运行独立维护的“中小学生命与安全教育网”,组织、积累、优化用于生命与安全教育的信息资源,为学生和教师以及家长提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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