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与GA对比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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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与GA对比表
GB27898.1-2011与GA30.1-2002对比表
序号
项目
GB27898.1-2011
GA30.1-2002
1
标准名称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1部分: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2
强制性条款
GB27898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3
代替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30.1-2002《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废止。
本部分所代替的GA30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
4
范围
GB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工作原理类似的气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GA30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分类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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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52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3047.1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GB/T3222.2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2部分:
环境噪声级测定
GB/T3797电气控制设备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13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
水流指示器
GB5135.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0部分:
压力开关
GB6245消防泵
GB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
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CJ/T160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242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
总则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
GB/T26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T2682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GB/T3216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GB/T3222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3797电控设备第二部分: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T513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
水流指示器
GB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控制设备第1部分:
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A29消防用压力开关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
术语和定义
3.1固定消防给水设备fixedwatersupplyequipmentusedforfire-protection
固定安装于建筑物内,根据水灭火系统需要配置组成部件,按预设定工作方式供给消防用水的成套装置的总称。
3.1消防气压给水设备airpressurewatersupplyequipmentusedforfire-protection
通常由气压水罐、水泵机组、控制柜及辅件组成,在消防水泵启、停状态均能向消防管网自动按设定压力持续给水的设备。
3.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gaspressurefixedwatersupplyequipmentusedforfire-protection
以气压水罐为核心部件,向消防管网按设定压力持续供水的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3.2气压水罐airpressurewatervessel
指能贮存水和气体并可根据波义尔定律工作,利用气体的压缩后膨胀特性给水的一种压力容器。
3.3应急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emergencytypegaspressurefixedwatersupplyequipmentwithoutfirepumpusedforfire-protection
依靠气压水罐排出的有效水容积满足消防初期用水的气压给水设备,设备中不设置消防泵组。
3.3补气装置supplyairequipment
指能补充气压水罐内空气量的损失,向气压水罐内补充压缩空气,保证气压水罐内所需压力的装置。
3.4增压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pressurizationtypegaspressurefixedwatersupplyequipmentwithfirepumpusedforfire-protection
在应急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基础上增设消防泵组,遇消防状态可增压供水的气压给水设备。
3.4止气装置stopairequipment
指防止罐内空气外泄至给水管网,维护气压水罐正常工作的装置。
6
术语和定义
3.5气压水罐watertankwithpressurizedgas
能贮存水和气体并可根据波义尔定律工作,利用气体压缩后膨胀特性给水的一种压力容器。
3.5气压水罐总容积Vairpressurewatervesseltotallycubage
指气压水罐内充气容积和充水容积之和。
3.6止气装置pressurizedgasshutoffunit
防止气压水罐内气体外泄至给水管网,维护系统正常工作的装置。
3.6补充水容积V1supplywatercubage
气压给水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相应于稳压压力上限P4和稳压压力下限P3之间气压水罐内水容积差值。
即避免设备稳压泵频繁启停工作的调节水容积。
3.7稳压压力上限P4upperlimitofstabilizingpressure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维持正常稳压运行的最高压力,即停止补水时气压水罐内的压力。
3.7缓冲水容积V2cushionwatercubage
指采用压力信号启动主消防泵的气压给水设备运行过程中,相应于稳压压力下限P3和消防泵启动压力P2之间气压水罐内水容积差值。
即防止消防泵误启动起缓冲作用的水容积。
3.8稳压压力下限P3lowerlimitofstabilizingpressure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维持正常稳压运行的最低压力,即开始补水时气压水罐内的压力。
3.8有效水容积V3efficaciouswatercubage
指气压给水设备运行过程中,相应于稳压压力下限P3和消防给水压力下限压力P1时气压水罐内水容积的差值,即消防初始状态或停电状态下由气压水罐排出的用于消防的有效水量。
3.9止气/充气压力P1gassupplypressuresetpoint
补气式气压水罐止气装置的动作压力或胶囊式气压水罐在罐或胶囊间的充气压力。
3.9稳压压力上限P4steadypressupperlimit
指设备维持正常运行的最高压力,即停止补水时气压水罐内的压力。
3.10有效水容积V3effectivewatervolumeforfireprotection
由气压水罐提供的,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给水压力的消防初期用水量。
通常是从稳压压力下限P3到止气/充气压力P1由气压水罐排出的水量。
3.10稳压压力下限P3steadypresslowerlimit
指设备维持正常运行的最低压力,即开始补水时气压水罐内的压力。
3.11补充水容积V1usablewatervolumeforfireprotection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相应于稳压压力上限P4和稳压压力下限P3之间气压水罐内水容积差值。
即避免设备稳压泵频繁启停工作维持消防给水管网压力稳定的调节水容积。
3.11消防泵启动压力P2startuppressoffireprotectionpump
指采用压力信号启动主消防泵的设备,主消防泵启动时的压力。
3.12消防泵组启动压力P2startuppressureoffirepump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确认消防状态,启动消防泵组运行时的压力。
3.12消防给水压力下限P1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pressurebottomlimit
指消防设计所允许的最低给水压力。
即设备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防压力的最低设计压力值。
3.13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ratedworkingpressureusedforfire-protection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满足系统消防状态用水要求的设定给水压力。
3.13消防工作压力PXfire-protectionworkpressure
指设备在消防状态下工作时的设定压力。
3.14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Xratedflowrateusedforfire-protection
按消防额定工作压力给水时消防固定给水设备能提供的最大设计流量。
3.14消防工作流量QXfire-protectionworkdischarge
指设备在消防状态下工作时,相应于消防工作压力应满足的给水流量。
3.15失压状态under-pressureoperatingcondition
消防泵组启动后,固定消防给水设备以低于50%消防额定工作压力持续给水的工作状态。
3.15应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Meetanemergencytheairpressurewatersupplyequipmentsoffire-protection
指能满足10min消防初期用水量的气压给水设备,通常设备中不设消防主泵。
7
分类
4.1产品分类
按是否设有消防泵组分为:
1——应急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J;
2——增压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Z。
按气压水罐工作形式分为:
3——补气式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B;
4——胶囊式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省略。
4.1分类
设备按应用范围分为:
──消防专用气压给水设备;
──消防与生活(生产)共用气压给水设备。
设备按气压水罐工作形式分为:
──补气式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胶囊式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设备按是否设有消防泵组分为:
──设有消防泵组的普通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不设消防泵组的应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8
型号编制
Q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分类特征代号
止气/充气压力、有效水容积、
增压型设备消防额定工作压力/消防
额定工作流量、企业自定义。
设备型号编制中应包括设备特征标记、消防工作压力、消防工作流量、有效水容积、消防泵台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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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参数
5.1基本参数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止气/充气压力P1不应低于0.15MPa。
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x不应小于5.0L/s。
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不应低于0.3MPa。
设备的有效水容积V3不应小于3m3。
推荐容积参数系列为:
3m3、6m3、9m3、12m3和18m3。
4.3基本参数
4.3.1设备的消防工作压力Px:
消防工作压力不宜小于0.4MPa。
4.3.2设备的消防工作流量Qx:
消防工作流量不宜小于5.0L/s。
4.3.3设备的有效水容积V3为:
普通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不宜小于0.45m3;应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不宜小于3.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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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构成
5.2.1设备构成
设备构成部件应至少包括气压水罐及附件、水泵机组、管道阀门及附件、测控仪表、操控柜等。
设备各部件应集中布置,整体应紧凑、整齐,且应方便维护和检修。
设备各部件安装应牢固,连接应可靠。
设备及构成部件,均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2.3设备整体结构、水管路、气管路及电器线路的布置应合理,应留有安装维修空间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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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通用要求
设备的外购部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通用产品,且应优先选择消防专用产品。
由生产商研发生产的专用部件应通过产品技术鉴定。
应选用压力容器生产商按照GB150规定生产的气压水罐。
其运行安全性应符合TSGR0004的要求。
设备使用的气压水罐、管道阀门及附件耐压等级不应低于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
设备使用的压力表量程应选用合理,监视压力的仪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控压用压力仪表精度应符合5.13.1的要求。
压力表外壳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2结构部件
5.2.1设备配套使用的外购件及材料等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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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和标识
5.3.1设备外观
设备各部件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
设备涂层应完整美观。
同类部件表面涂层颜色应一致。
5.1外观与标志
5.1.1设备各部件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
5.1.2设备表面涂层应平整,颜色应均匀一致。
5.3.2设备标识
应设置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8.1的要求。
设备各部件标志牌内容应清晰完整。
在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需防止不当操作和误操作处应挂置警示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
设备给水管道应喷涂标识水流方向的箭头。
5.1.3在设备的主要部件的明显部位应设置标志牌,标志牌内容应按8.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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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功能
5.4.1稳压运行
补气式设备应具有给水压力控制与罐内水位控制互锁功能。
在P3~P4工作压力范围和气压水罐液位变化范围内,设备的设定压力与实测压力的偏差以及对于不同压力扰动测得的重复性偏差均不应大于0.02MPa。
液位控制重复性偏差不应大于1.0cm。
具有消防水池水位控制功能的设备,在消防稳压运行状态,遇水池水位低于设定限制时,设备应自动停止稳压泵工作并发出缺水报警信号,如遇火警不应影响消防泵组的启动运行。
稳压泵组应采用交替运行方式。
投入消防运行状态后,稳压泵组应停止工作。
5.10.6补气式设备应具备给水压力显示和压力控制与水量控制互锁功能,并应具备罐内水位显示功能。
5.10.7在工作压力范围和液位变化范围内,按6.11.4的规定进行试验,设备的设定压力(不大于1.0MPa时)与实测压力的偏差以及对于不同压力扰动测得的重复性偏差均不得大于0.02MPa(设定压力大于1.0MPa时偏差应不大于设定压力的2.5%)。
水位控制重复性偏差应不大于1.5cm。
5.4.2消防运行状态启动方式
设备应具备通过操控柜设置的紧急启动装置(按钮)手动操作启动消防运行状态的功能。
设备应具备手动远程操控器(按钮)紧急启动消防运行状态的功能。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时,消防泵组应自动启动:
a)当设备出水口压力持续10s低于设定的消防启动压力P2时;
b)当设备同时接收消防水流报警信号和消防低压力报警信号时;
c)当设备接收消防水流报警信号或消防低压力报警信号之一,且同时接收外部消防自动报警信号时。
当应急型设备出口压力达到消防启动压力P2时,设备应输出消防报警信号。
5.10.2设备应具备手动紧急启动消防和自动启动消防两种启动方式。
5.10.3消防泵应采用工频方式运行,消防泵启动并达到额定给水参数的时间应在30s内。
消防泵启动后,退出消防状态时,停泵应用手动操作。
5.4.5消防运行状态退出方式
采用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时,停机应手动操作。
采用自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时,除设备出水口压力持续出现失压状态超过5min的情况允许自动停机外,停机应手动操作。
设备应具备消防泵组手动紧急停机操控器(按钮)退出消防的方式。
5.10.3消防泵应采用工频方式运行,消防泵启动并达到额定给水参数的时间应在30s内。
消防泵启动后,退出消防状态时,停泵应用手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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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功能
5.4.6水泵切换
在稳压工作泵发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稳压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在消防工作泵发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消防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5.4.6稳压泵组故障切换
通用型设备的稳压泵组主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投入。
5.4.7巡检
设备应具有手动巡检和巡检提示功能,其巡检提示周期应能按需设定,但最长周期不应超过360h。
巡检的操作方法应简便,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巡检时消防泵应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min。
巡检中出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
5.10.9消防泵长期处于非运行状态的设备应具有巡检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巡检功能,其自动巡检周期应能按需设定。
b)在巡检中水泵逐台工频启动运行,每台泵运行时间不少于2min。
并应具有巡检指示。
c)设备应能保证在巡检过程中遇消防信号自动退出巡检,进入消防运行状态。
d)巡检中发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
具有故障记忆功能的设备,记录故障的类型及故障发生的时间等应不少于5条故障信息,其显示应清晰易懂。
e)设巡检泄压回路的设备,回路设置应安全可靠。
5.4.8运行记录
设备操控柜内应设置运行记录装置。
记录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出水口压力、报警及故障发生的类别和时间、消防泵组工作状态等。
记录信息的采集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h,记录装置储存容量应满足连续记录不应少于180d的要求。
记录装置应设置标准的数据输出端口,其内部储存数据应能被导出显示和存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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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能力
5.5.1气压水罐供水
按6.6.1的规定进行试验,设备的有效水容积不应小于标称值。
按6.6.2的要求进行试验,补充水容积不应少于150L,缓冲水容积不应少于150L。
5.5.2设备供水能力
5.5.2.1设备的供水能力不应低于设定的参数要求,且给水时间不少于10min。
5.5.2.2在停电状态下按6.7.2.2的规定试验,设备的顶压置换水容积应符合参数的要求。
5.5.2.3按6.7.2.3的规定进行试验,补充水容积应不少于100L,缓冲水容积应不少于150L,应根据总容积和工作压力合理设置。
5.5.2泵组供水
稳压泵组应在30s至300s时间内完成补充水容积V1的补给。
稳压泵组达到125%标称流量时出水口压力不应大于泵组标称工作压力的65%。
消防泵组在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下的流量不应小于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X。
消防泵组达到150%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X时设备出水口压力不应低于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的50%。
并联运行的消防泵组按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供水时流量不应少于单台泵组在此压力下流量之和的90%。
5.5.1单泵流量要求
每台工作泵按6.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水泵机组应能在5min内补足气压水罐的补充水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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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运行
5.6.1稳压运行稳定性
设备应按6.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连续运行24h,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5.9.1设备按6.10.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能可靠地连续运行12h。
5.6.2连续启动
消防泵组在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下连续运行6h,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5.9.2水泵机组在消防工作状态下,按6.10.2设备各部件不得产生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5.6.3消防泵组通过操控柜面板的紧急启动按钮连续启动6次,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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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性能
5.7.1水压密封
设备工作时承受水压的部件,在1.1倍的设备最高工作压力的水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应渗漏。
5.7.3设备承受水压工作条件的部件,在1.1倍的最高的工作压力的水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应渗漏。
5.7.2气压密封
设备工作时承受气压的部件,在1.1倍的设备最高工作压力的气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应渗漏。
5.7.2设备承受气压工作条件的部件,在1.1倍的最高的工作压力的气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应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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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压强度
5.8水压强度
设备工作时承受水压的部件在2倍的设备最高的工作压力的静水压强度试验中,持续5min,应无泄漏、无宏观变形或损坏。
5.7.1设备的气压水罐及管路、阀门等辅件应能承受1.5倍的最高的工作压力静水压强度试验,持续15min应无泄漏,无宏观变形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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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5.9运行噪声
设备稳压运行状态的最大噪声不应超过90dB(A)。
5.11噪声
设备正常运行状态的最大噪声不得超过9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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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压水罐
5.10.1压力显示
气压水罐应安装压力显示和控制仪表。
补气式气压水罐取压口应设在稳压调节水位下限以下;胶囊式气压水罐取压口应设在罐顶,应测取罐内水压。
胶囊式气压水罐罐内充气压力的监测应简便,操作方法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5.10.2液位显示
补气式气压水罐内的液位显示应清晰直观。
采用液位控制器显示液位应符合5.13.4的要求。
卧式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罐体直径的50%,立式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罐体总高的50%。
5.10.3补气装置
按6.7.1的规定进行试验,装置应能完成正常工作循环。
装置中补气阀、自动排水阀、自动排气阀、平衡阀及其他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各部件不应损坏。
采用空气压缩机补气的设备,选用的空气压缩机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气压水罐最高工作压力的1.25倍。
5.10.4止气装置
止气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止气装置动作后设备出水口不应有气体泄漏。
按6.11.5的规定进行试验,气压水罐内压力降不应大于稳压压力上限P4的2%。
5.10.5胶囊
胶囊材料理化性能应符合GB/T528的要求。
胶囊按6.11.6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不应破裂。
5.10.6出水口
气压水罐出水口直径按最大消防给水流量计算确定,且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3气压水罐
5.3.1一般要求
气压水罐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与验收应符合GB150的有关规定。
5.3.2补气装置
按6.10.1的规定试验,装置应能完成正常工作循环,装置中补气阀、自动排水阀、自动排气阀、平衡阀及其他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各部件不得损坏。
5.3.3止气装置
5.3.3.1止气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止气动作后设备出水口不得有气体流出。
5.3.3.2密封性能按6.4的规定试验,气压水罐内压力降应不大于稳压压力上限P4的2%。
5.3.4安全附件
气压水罐的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5.3.5气压压力显示
气压水罐的顶部应设有显示罐内气压压力的显示仪表,并便于观察。
5.3.7安全使用寿命
气压水罐的设计安全使用寿命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5.4囊式橡胶隔膜
5.4.1囊式橡胶隔膜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4.2囊式橡胶隔膜按6.8.3的规定进行试验,不得破裂。
5.4.3消防与生活(生产)共用的设备,其囊式橡胶隔膜的卫生质量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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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机组
5.11.1稳压泵组
稳压泵的材料应符合GB6245的要求。
稳压泵组应设有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