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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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知识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一节教育观

一、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

(一)教育观

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

既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古代教育是培养少数人的教育,在我国是人民的教育),又受人们对教育要素不同观点的影响(教师中心、学生中心、德育中心、智育中心等教育观)。

具体地说教育观就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

人们需要思考教育活动“是什么”“为了什么”“怎样开展教育活动”。

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目的。

确立正确的教育观,需要正确认识教育的发展规律,正确认识教育活动的各种内部关系。

(二)素质教育观

1、定义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指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它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

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受环境及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2、内涵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我国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因为发展教育,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受教育机会平等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方针(政府、教育部门应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平等的教育,学校和教师,应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

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扎实基础,为全体适龄儿童今后的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好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面向全体儿童少年,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与这一根本宗旨是一致的。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全面发展,这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

实施素质教育要实现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的全面发展,而是和谐的全面发展。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体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教育。

它在承认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的基础上,从差异出发,以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实质上是一种个性发展的教育。

教育在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以外,也应当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互为表里的关系。

哈佛大学加德纳提出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的智能至少可分为8种。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对知识经济向人才培养提出挑战的回应。

3.外延

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

素质教育不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

素质教育是终身的。

从纵向看,包括了各种类型的教育(幼儿、小学••);从横向看,涉及普通、职业等教育,在外延上甚至超越学校教育范围,贯穿学校、社会、家庭教育。

(三)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发展

1.素质教育观的产生

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末提出的一个概念。

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价值观念,其初衷在于纠正“应试教育”现象:

中小学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大学教育过分专业化等。

应试教育把教育活动的评价环节作为教育目的所在,把人的素质的某个方面作为全部,教育活动本身和教育培养对象被严重扭曲。

因此,应试教育不仅背离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也不利于培养社会进步与发展所需的人才。

素质教育观扭转了应试教育观,把教育目的重新指向人本身,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

2.素质教育观的发展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术和身体心理素质”。

1996年3月由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要“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决定》的产生标志着素质教育观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思想。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已经上升

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

(四)中学素质教育

1.中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

中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是指国民素质教育的形式,与其他层次、形式相同的性质。

中学素质教育强调教育的基础性,即中学素质教育培养受教育者作为国家公民的基础素质。

中学素质教育应当对中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和面向全体中学生的教育。

2.中学素质教育的特殊性

中学教育包含初中阶段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中学素质教育是顺应初中学生、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

初中阶段的学生处于人的自我意识觉醒阶段,是个性发展的关键阶段。

在此阶段实施素质教育把握初中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高中阶段的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也进入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的关键阶段。

此阶段必须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特别注重高中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

为高中生终身学习、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素质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一)素质教育的目标

1、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

基础教育处于学生个体发育的关键时期,任何有助于促进身体发育顺利进行的教育就是好教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3、造就平等的公民。

基础教育有必要根据现行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规定,确定自己的现实目标。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面向全体适龄学生。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我国的基础教育在能力培养上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知识应成为人们进一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发展能力的基础,而不能限制人们的思维空间。

因此,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对素质教育来说尤为重要。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要想有所创新,必须以主动性的发挥为前提,尊重学生的主动精神,教师要进行启发式教学。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基础教育一定要培养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教是为了不教。

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

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加大教育改革是开展素质教育的条件。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新课程改革提出六项基本目标: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设置综合课程,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与学生生活及现代社会的联系。

4、改变课程“教会学生知识”的现状,转向“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5、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评价方式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发展性取向。

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现状,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二)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

要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应做到:

1、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教师的教育观念作为对教育活动的一种价值取向,对教师的教育行为具有指导作用。

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条件,是深入进行教学改革的必要条件,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必备条件。

2、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

师德是实施整体改革、实施对全体学生全面素质教育起着关键性作用。

3、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优化学校管理

(三)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素质教育对课堂教学的最基本要求是指教育目的的实现落实到每一堂课,乃至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

(四)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新课程改革第3点,教学内容的选择要考虑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所需的基本素质,等。

(五)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判断教育者有没有掌握素质教育的方法,就要看教育者是否能够引导学习者主动学习,在教育者的帮助下学习者是否学会了学习。

四、素质教育观的运用

(一)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受升学考试的影响,当前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仍以应试教育为主,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

素质教育观与应试教育观存在着巨大差别。

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差别

因为人类智能具有多元性,我们在对学生评价时要进行多方面评价。

1、全面素质与片面素质的区别

素质教育所指的“素质”,指人的全面素质,是“德育为先,五育并举”的教育。

应试教育虽然会培养人某一方面的素质,但仅是人某方向的素质,而非做人所必备的全面素质。

2、价值取向的区别

素质教育把教育的价值定位为培养符合社会进步所需要的人才,而应试教育把教育的价值定位为考试成功。

教育归根结义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活动。

3、教育方针的区别

素质教育实施了党的教育方针,而应试教育却背离了党的教育方针。

(二)素质教育的实施障碍

1.对素质教育的误解

素质教育是面向所有学生的教育,但有观点认为学生个体存在差异,因此面向全体的教育是不可能的。

这种观点也是违背素质教育观的,是对素质教育观的误解。

素质教育并不否认人的差异,不否认受教育者有不同的发展的可能性,它面向所有学生,因材施教。

2.沉重的课业负担

国家之所以强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因为过重的课业负担会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影响学生的成长。

当前课业已经成为学生的“负担”,阻碍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二节学生观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概念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

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一)“以人为本”的教育内涵

教育活动中的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1.“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内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

2.“以学生为本”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延展

“以人为本”思想贯彻在教育活动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因为教育活动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独立的个人。

以人为本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一种学生观,也可以从三个维度去理解: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

教育是学生自己需要的,教育者的作用是引导学生成长。

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二)“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

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

学生观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支配着教育者的行为,决定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或师生关系),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是在一定的思想认识基础之上展开的,而这种思想认识的核心就是学生观,换句话讲,有什么样的学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师生关系,教育者会依据已有的学生观来展开教育工作,并产生相应的教育结果。

科学合理的学生观有助于建立和谐的良性师生关系,有助于高效地开展教学实践,自然也就会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人为本”是素质教育的根本属性,坚持以人为本,最坚实的落脚点在于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落实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

以人为本学生观要求把学生置于教育活动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主体性需求,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把学生真正的当做“人”来开展教育,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不以教师的个人意志去支配学生,按照学生的成长规律开展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时间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

教师需要树立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地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活动过程中。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学生作为个体,具有主观的意志,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并非简单的被动接受知识,而是经过自己的考量之后做出的判断。

作为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个体独立性,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意志强加于学生的思想之上,要客观地看待学生的成长与成才。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学生的主体性的根源在于个体需求与责权的统一,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认识的主体,因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具有学习的自主需求和动力,拥有享受相关需求的权利。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需求,同时也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生承担责任,使学生认识到权利与责权是并存的,更是统一的。

2.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质、量、结构方面变化的过程及结果,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学生作为发展的人,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学生发展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身心发展上,不同阶段的学生具有不同的身心特征。

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①顺序性:

指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因此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应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的序列进行施教,做到循序渐进。

不能拔苗助长、陵节而施。

②阶段性:

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

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教育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

不能“一刀切”。

③不平衡性:

指在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身心发展速度并不是完全与时间相一致,在不同时间,发展速度和水平有明显差异:

a、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平衡;(如身高体重)b、不同方面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平衡性。

因此,教育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适时而教,即要在儿童发展的关键期或最佳期及时地进行教育。

④互补性:

指机体各部分或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

a、机体某方面机能受损或缺失后,其他方面可超常发展以补偿;(盲人听力好)b、也存在于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

身心发展的互补性要求教育应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

⑤个体差异性:

指不同个体发展速度与水平不同。

根据身心发展个体差异性,教育必须因材施教。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以人为本学生观要求教师应当把学生看做是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教师应避免只关注学生的现实情况,要挖掘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

以人为本学生观不仅要求将学生作为一个整体来全面看待。

而且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化成长。

以人为本学生观,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更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

(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不等于各个方面的平均化发展,教育活动涉及到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与内容,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要求每个受教育者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个体,各个方面都能够获得应有的发展,同时也要承认人的各个方面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差异性,不能用同样的标准去衡量各个方面的发展指标。

尊重个性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最高境界。

(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教育的生机和活力,就在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

它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落脚点和最终体现。

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原则,因时制宜,因人而异,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成长条件。

(三)中学生的发展特点

中学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所面对的学生是中学生,处于中学阶段的中学生具有其独特的发展特点,中学生的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

身心发展、主体性发展和具体教育内容发展三个方面。

首先,中学生身心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方面,中学生在生理上处在青春发育期,个体生长发育进入第二个高峰期,初中生的身体和生理机能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主要表面在身体外形的改变、内脏机能的成熟及性的成熟。

另一方面,中学生的心理方面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还不够完全成熟,自控能力又比较差。

其次,中学生的主体性发展特点是指中学生自我意识的进步与提升。

中学生处于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时期。

中学生自我意识凸显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叛逆。

最后,中学生在具体的德、智、体、美等教育内容方面也有着鲜明的发展特点。

(四)全面发展学生观的基本要求

中学生的全面的发展要求教育者必须根据中学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开展具体的教育活动,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应当着重从身心发展要求、主体性发展的要求、中学生社会文化素质要求三个方面去展开工作。

(1)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要求

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每一个教育者都应当关注的,全面发展的学生观对中学生身心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是,中学生生理健康要求得以实现,中学生的心理健康要求得到充分满足。

中学生不仅处在生理发展的巨变时期,也处在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

(2)中学生主体性发展的要求

中学的主体性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学生个性发展的关键,全面发展的学生观对中学生主体性发展提出的要求是,建立正确的自我认识,培养起全面发展的人所需要的自觉发展、主动发展的意识。

中学生主体性发展是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

(3)中学生社会文化素质发展的要求

全面发展是对中学生社会文化素养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在德智体美等方面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必要的准备和支持,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教育公正与中学生的共同发展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来开展教育活动,要遵循“教育公正”的原则,处理好学生发展的“共同性”和“差异性”问题。

(一)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

教育公正,在教育的体现,就是所有的学生都能够获得同样的教育机会,或者说教育机会对所有的学生来说都是均等的。

所谓教育机会均等,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是入学机会均等;一个是教育过程中

机会均等。

教育机会均等原则提出,是因为受教育者之间存在差异性,包括性别、民族、地域等。

(二)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

1.学生的性别差异与共同发展

性别作为一种自然状态,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

遗传基因的差异,会给不同性别的人带来发展的差异。

所谓不因性别而造成受教育者的发展差异,做到促进男生和女生的共同发展,就是要做到不要因性别而形成一种性别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另一性别学生发展的劣势。

2.学生的民族差异与共同发展

民族是历史形成的,不同的民族在语言、习俗等方面有差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在我国中学教育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注意到民族差异,做到不同民族的学生共同发展,特别要注意少数民族学生的发展。

少数民族学生在接受教育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必须受到重视,使各个民族的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3.学生的地域差异与共同发展

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地域发展的差异。

坚持“以人为本”,也要做到不同地域的学生得到共同发展。

正确地对待可能由于地域造成的学生发展差异,不能因学生所处地域的差异而歧视一些学生,要促进来自不同地域的中学生共同发展。

4.学生家庭背景的差异与共同发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然而社会中的家庭却千差万别。

家庭有经济情况的差异,有家长社会地位的差异,有家长文化水平的差异,有家长性格的差异,有家长教育子女水平的差异,还有家庭结构的差异。

家庭的这种种差异,可能会影响中学生的发展。

教育者不能因为学生家庭的种种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学生发展带来的困难而歧视学生。

5.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与共同发展

最有可能影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资源分配的因素,就是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

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的学生以同样的关注,以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四、教育公正与中学生个性潜能差异

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坚持教育公正,是“以人为本”对中学教育的本质要求,正确地对待所有的中学生,促进所有中学生的共同发展,并不是让所有中学生步调一致,而是让每一个中学生都能在自己发展潜能的基础上,个性能够得到充分发展。

(一)分阶段教育与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分阶段教育是指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按“好、中、差”分为不同的阶段,然后依据这种阶段,给予不

同阶段的学生以不同的教育资源。

而因材施教则是依据每个学生的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采用适宜的教育方法。

分阶段教育同因材施教的根本区别在于教育观念的不同。

分阶段教育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有才能高低之分,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才能的高低来分配。

因材施教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的个性发展潜能不同,因而要给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最有利于其发展的教育机会。

(二)教育公正与中学生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在教育活动中。

不因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和学生个人身心发展情况而歧视一些学生,给所有中学生提供同样的教育机会,这是教育公正的要求。

第三节教师观

一、中学教师职业的认识

(一)教师观及教师专业观

所谓“教师观”是指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观念,从广义上看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认识、看法和期望的反映。

从狭义上看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1.教师职业与专业

教师工作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具有专业的基本特性。

第一,教师职业具有一定的职业声望。

第二,教

师需要经过严格的职前专业训练。

第三,教师具有专业自主性。

第四,教师职业有自己的专业标准。

第五,教师实践是现代教育科学重要的专业研究领域。

2.教师职业角色的特点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说来,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

(1)传道者的角色:

教师负有传递社会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使命,“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教师的道德观、价值观总是代表着社会主导地位的道德观、价值观。

(2)授业解惑者的角色

(3)示范者的角色:

教师的言行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

学生具有向师性的特点,教师的言论行为、为人处世的态度会对学生具有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4)管理者的角色

(5)朋友的角色

(6)研究者的角色

3.教师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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