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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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2—2030)

 

法定代表人:

雷翔

技术总负责人:

徐兵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陈尚总

项目编制执行负责人:

钟源

 

 

2014年02月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陈尚总

主要编制人员:

钟源

沙鸥

李林

梁炜炜

赵四东

校核:

曾爱华(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审核:

张建勇(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

第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1章总则1

第2章风景区范围与性质3

第3章风景资源评价3

第4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5

第5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7

第6章保护培育规划8

第7章风景游赏规划18

第8章典型景观规划24

第9章游览设施规划27

第10章道路交通规划30

第11章环境影响篇章说明31

第12章基础工程规划34

第13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36

第14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37

第15章风景名胜区与城市协调发展规划38

第16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41

第17章分期建设规划42

第18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43

第19章附则44

第1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特编制《灵山县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字体加黑并加下划线表示。

强制性内容是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的基本依据,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镇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1001)

(4)《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发[2006]474号)

(5)《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198-1999)

(6)《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4.7.31修正)

(7)《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实施细则》

(8)《广西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9)《广西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概念性规划》(2004)

(10)《灵山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

(11)《灵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灵山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3)《灵山县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保护规划》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抓紧做好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15)其他国家、广西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规划原则

规划总原则:

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条例要求进行规划。

(2)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保护风景资源为前提,以科学的规划为依据,促进风景名胜区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3)强化独特的人文、自然景观,建立合理的景区布局、游览系统和服务设施系统。

(4)加强立法、强化管理,将宗教寺庙、道观参与进行的旅游经营活动纳入统一管理。

(5)严禁实施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项目,对已造成破坏性建设的设施,应予以拆除。

(6)规划必须严格依据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人文特征、现状开发利用特点以及灵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景区内及其与县城之间的各项发展事务。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2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30年。

第六条相关规定

本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如确因实际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调整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修编,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2章风景区范围与性质

第七条风景名胜区范围

风景名胜区界线范围:

西面和北面以总规规划路网为界,南面以灵山中学、灵山县示范学校与景区形成的自然边界为界,东面以六峰步行街和规划道路与景区形成的自然边界道路为界。

规划面积为0.96平方公里。

第八条核心景区范围

风景名胜区包括三个核心景区。

其中:

六峰山核心景区主要包括六座山峰所在峰群,以周边现状围墙为界线;三海岩核心景区以三海岩、穿镜岩、鸡罩岩、同柱岩、米岩、抗日岩、罗伞岩等岩洞山峰所在石山为界线;恩胜岩核心景区以恩胜岩所在石山为界线。

核心景区规划面积为0.40平方公里。

第九条外围控制协调范围

具体范围为:

北面以规划的玉林至钦州一级公路为界线,西至总规规划路网和景观水渠;南面以钦江为界线;东至环秀路。

外围控制协调区总面积为3.02平方公里。

第一十条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岩溶自然景观为基础,以人文史迹名胜为依托,山水生态环境、宗教文化、国学文化及民俗风情相融合,集观光游览、休闲养生、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城市型综合风景名胜区。

第3章风景资源评价

第一十一条景源特征

1、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以岩溶景观为主体,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并且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

其景源分布在空间上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1)六峰山景区景点丰富,分布集中,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结合,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体现了中国岭南山水文化特色。

(2)三海岩中的摩崖石刻内容丰富,保存完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3)六峰山上历史悠久的道教文化以及科举文化是风景名胜区景源的又一特色,特别适宜于开展国学、文学修养旅游。

2、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本规划将风景资源分为自然景源和人文景源2个大类;其中,自然景源中包括地景和水景两种类别,分为奇峰、石林石景、洞府、泉井4个小类;人文景源中包括建筑景观和胜迹两种类别,分为宗教建筑、风景建筑、遗址、纪念地4个小类。

第一十二条资源评价

1、整体评价:

风景名胜区具有独特的风景审美价值、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对照其辐射范围以及景源内涵,可以成为优良的旅游胜地以及服务当地的城市公园。

2、景点评价:

本规划采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的五级标准,对风景区47处风景资源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是特级景点0个,一级景点0个,二级景点2个,三级景点29个,四级景点16个。

表2-1风景名胜区景源等级表

景源级别

数量

自然景源

人文景源

特级景源

0

一级景源

0

二级景源

2

(1)三海岩

(1)北帝庙

三级景源

29

(1)龟背峰

(2)鹤立峰(3)冲霄峰(4)仙人鞋(5)鲤鱼跃龙门(6)石鼓(7)通天洞(8)龙隐洞(9)天堂洞(10)龙船岩(11)仙人井(12)穿镜岩(13)抗日岩(14)狮子岩(15)情人洞(16)化石群(17)燕子岩

(1)观音寺

(2)三清宫(3)“六峰宝山”古坊(4)人头石(5)半巫山(6)观峰门(7)二炮台(8)六秀书院(9)黄华书室(10)“灵岩初记”古坊(11)烈士纪念碑(12)国耻纪念碑

四级景源

16

(1)龙头峰

(2)凤尾峰(3)宝嶂峰(4)罗伞岩(5)米岩(6)同柱岩(7)鸡罩岩(8)和尚岩(9)恩胜岩

(1)大雄宝殿

(2)观音阁(3)风雨桥(4)八仙渡(5)揽月亭(6)结缘桥(7)怀海廊

第4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一十三条规划目标

1、总目标

依据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充分保存和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系统,真实完整地体现六峰山乃至灵山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风景审美价值。

在环境承载力限度内,以适当的方式和速度,在适当的时间和空间,发展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事业。

将风景名胜区打造成为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服务优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国家级4A级风景名胜区。

2、资源保护目标

(1)对风景区的地貌资源,包括奇峰、石林石景、山谷、洞府进行全面而有效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山、采矿、炸石、乱砍滥伐等破坏性活动,维护景观完整性。

(2)采用科学手段和先进措施保护文物古迹,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好风景区内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毁坏或随意增添其它人工设施。

(3)保护好风景区良好的自然环境,最大限度地控制人为活动对风景区大气环境和水资源的影响,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以及生产、生活污水和废水排放,提倡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风景区环境质量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使其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的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GB8978的规定。

(4)严格保护好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重点保护其特有的物种资源,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风景区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保护风景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态进程的延续性。

(5)规范景区内的宗教活动,建立严格的宗教管理制度,整治宗教建筑的场所环境,维护宗教的庄重、神圣感。

合理布局风景区内建筑,使其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6)风景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7)建立风景区规划管理监察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旅游发展目标

(1)充分挖掘和发扬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景观优势,把其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的以自然观光游览和文化养生体验为龙头,突出观光、休闲、生态、科考等特色内容的综合型旅游目的地及服务当地的城市公园。

(2)以灵山县城为核心,与灵山人遗址、大芦古村、苏村、那隆八一茶厂、灵东水库等区域旅游和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联动,建立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系统。

在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旅游接待中心,其它旅游设施在灵山县城内统筹设置。

(3)六峰山—三海岩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市场辐射力强、特色突出,有一定独创性的全国知名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游人规模近期至2015年达到28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00万元;远期至2030年达到38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1200万元。

(4)建立旅游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旅游过程中各种问题,并进行有效地处理。

进一步健全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风景区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第一十四条游客容量

本规划采用面积法和线路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风景名胜区日游人容量为9238人次,年游人容量333万人次。

第一十五条发展规模

近期(2015年)游人规模为28万人次,远期(2030年)游人规模为38万人次。

风景名胜区旅游接待主要依托灵山县城,旅游床位由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宾馆等解决。

第5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一十六条功能分区

本规划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三海岩自然观光区、恩胜岩佛教主题文化区、北帝庙道教主题文化区、六峰山自然观光区、生态果园观光区、休闲游憩区和综合旅游接待区七个功能分区。

(1)三海岩自然观光区位于风景名胜区西南部,灵山中学西北面。

主要为三海岩、穿镜岩、鸡罩岩等岩洞山峰所在石山。

适合开展石刻赏析、怀古采风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文化主题游览。

景区面积约0.05平方公里。

(2)恩胜岩佛教主题文化区位于风景名胜区南部,县师范学校北面。

将六峰山上的大雄宝殿搬迁至恩胜岩石山西北面,实现佛道分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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