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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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杨逢畅
2009年11月17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4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就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做出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这不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翘首以盼、期待已久的好事喜事,更是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巨大鼓舞和重要鞭策,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当前,供销事业的发展,形势有利,机遇难得,作为地市级城市供销社,下一步工作关键是在吃透文件精神实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鞍山供销合作系统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推动供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三到五年再造一个鞍山中做出应有的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40号文件精神,结合鞍山供销系统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与思考。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的理解体会
自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其后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化解“三农”难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伴随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如何有效实现“保增长、促发展”,加快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需求,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是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供销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尤其是近年来经过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实现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其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不断创新的经营业态、数量众多的产业组织、日益壮大的企业集群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综合优势。
基于对供销社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于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夯实农业基础、搞活农村流通、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出台40号文件,并把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作为农业农村工作大事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支持,全力推进。
二、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的思考
这次国务院40号文件就“新网工程”建设做出了新部署,要求要“抓紧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同时,对供销社加快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部署了具体任务。
供销社要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我省对“新网工程”建设也非常重视,2008年7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新网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40号),明确了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服务网络,发展畅通有序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构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建设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四大网络体系。
我市《关于推进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也将在近期以鞍山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
我们要充分利用几十年形成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利用“新网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不断创新的经营业态、逐步提高日益现代化的物流配送设施与技术,使其成为其他经济成分不可替代的综合优势。
1、发展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要充分利用鞍山地区现有农资系统的网络体系,发挥大型农资企业的经营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改造、新建、收购、加盟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县域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扩大网络体系。
鼓励跨地区形成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的服务网络。
开展种子、农机具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做好测土配方施肥,面向农民提供各种技术服务。
2、发展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要依托我市现有的大型日用品配送企业,充分发挥全市供销社系统网络经营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对供销社经营门点进行改造,在县(市)中心区发展配送中心,在乡镇发展连锁超市,在行政村发展连锁店,完善采购和配送双向功能,把物美价廉、适宜中小城镇和农村消费水平的日用品及时送到农民手里,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商品营销环境。
3、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
根据我市各乡(镇)的实际,依托农业结构调整和小城镇建设,充分开发基层供销社的场地和院落,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综合集贸市场,使之成为一定区域内的商品集散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价格形成和信息发布中心,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增加农民收入。
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
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及国外经营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4、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是要在我市再生资源领域培育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形成以此为中心的全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规范建设市内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七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对全市回收站点实施规范管理,争取使我市成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鼓励有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
同时,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网点收购功能,搞好农村废旧物资的回收,协助地方政府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
三、关于构建为农服务体系的思考
40号文件着力强化供销社要通过“三项服务”,即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农村综合服务,不断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这是供销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客观要求。
1、加强专业合作服务。
积极引领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开展专业合作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
各级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同时强调,支持利用供销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专业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供销社系统应当承担起履行引领、协调、管理、培训职能,抓住关键环节,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引导、发展专业合作社,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加强专业服务,加快“新网工程”与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对接,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
通过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城市连锁超市双向对接,建立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的渠道,开辟一种全新的为农服务、助农增收的模式。
其好处有:
一是丰富了城市“菜篮子”,提升农产品流通质量和安全水平;二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三是有效地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包装水平和品牌意识,提高竞争力。
2、完善行业协会服务。
近年来,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鞍山地区行业协会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全市供销系统已发展各类行业协会达到49个(市级协会8个),会员10000多个。
但协会工作与国务院40号文件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的发展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规模数量不大、运行不够规范、发展后劲不足、服务功能不强等方面。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协会工作的认识,明确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
社会由政府、企业以及为社会服务的机构和团体三类组织机构组成,协会是为社会服务的第三方组织。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业协会应该是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服务于政府和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
而为农服务是供销社的办社宗旨,供销社系统的行业协会应有别于其他行业协会。
因此,我们系统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应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为农服务的发展方向,以服务赢得生存空间,以服务赢得社会地位,以服务赢得快速发展。
接受政府或行业委托,开展诸如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项目论证、市场规范、权利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在服务于政府和企业的同时,获得服务收入,加快自身发展。
要积极牵头组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帮助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级供销社要加强系统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发挥协会与政府部门信息沟通桥梁作用,积极开展信息、维权、交流、咨询、培训等服务,进一步完善协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协会运行机制,拓展服务功能;要在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农副产品等传统优势领域,通过行业协会向政府提出制定有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强化农村综合服务。
积极创办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重心,增创为农综合服务的特色优势,不断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模式。
进一步加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力度,扩大服务内涵和范围,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的水平。
大力实施“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在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同时,搞好公益性服务。
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综合维修、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一站式综合性服务。
四、关于社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40号文件第十二条中提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这是供销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市供销社系统积极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并取得了重大进展,相当部分社有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
但是,供销社资产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总体来说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目前结束的产权制度改革还只是浅层次的,只是实现了职工身份社会化,明晰了员工、企业、供销合作社的产权,距离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出资人缺位、有效监管制度不完善。
供销社理事会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往往出现缺位或错位的现象;三是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建立科学的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缺乏对经营者促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刚性约束,经营者激励不足,约束力不强。
作为市级供销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管。
1、构建新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新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构建社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能机构入手,着眼于理顺社有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依据委托代理理论,参照国资委管理国有资产的做法以及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按照社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构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社有资产运营机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三层次的社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使三个层次逐级负责,彼此之间又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完成社有资产的管理目标。
2、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国内外成功的企业都有一套完善的治理制度,而目前供销社许多企业虽然初步建立了公司制,但普遍存在“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股东会流于形式,董事会责任淡化,监事会功能弱化,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作协调、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使其互相制衡,各司其职,实行有效的监管。
一是积极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让不同利益背景的股东参与监督企业的运作和规范企业的行为;二是转变管理理念,真正做到出资人到位、不越位。
加强重大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管理、重要经营事项的监管和资产收益管理,坚持以“德才兼备”标准选择经营者,建立社有资本经营制度,切实管好社有产权;三是加快建立完善董事会的职能,以保证董事会真正代表股东利益。
要优化董事会成员机构,推行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并逐步提高他们在董事会成员的比重;四是坚持完善监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功能,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作用。
3、建立健全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长期以来,供销社社有企业实行的是大集体所有制,激励不足,约束不力,难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成为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业绩考核体系和合理的激励机制;二是建立风险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建立经营者声誉机制和职业经理人的竞争机制。
4、建立和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
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要以财务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重点要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同时要加强社有资产基础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财务风险。
5、强化内外监督机制。
强化内外监督机制,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
供销社理事会依法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强化监事会的职能,依法向所出资企业派出财务总监,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内审机构,充分利用社会审计监督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
二是要强化财务总监的监管作用。
三是要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做到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相统一,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结合,各种监管手段有效协调、相互配合的社有资产监管机制,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随着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不断深化,社有资产监管工作越来越重要。
在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有资产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解决,这对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要不断总结经验,借鉴国内外合作经济管理成功的经验,结合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不断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系,努力提升社有资产的监管水平。
总之,基于以上几个问题的思考,供销社只有立足农村,面向农村,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才有不竭源泉与动力。
这是供销社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模糊不得。
要深入基层向“下”服务,切实改变不愿下、不会下、下不去、呆不住的现象,真正把供销社的触角向基层延伸,拉近同农村、农业、农民的距离。
按照农民所盼、所想、所需,认真谋划供销合作工作,才会在有为中实现真正的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