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政主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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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政主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乡镇党政主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2004年度乡镇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会议和XX市2004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努力实现争创“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的目标,根据《XX市2004年度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为便于年度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千分制)
(一)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40分)
1、完成小额信贷资金历年资金累计回收率任务。
基础分为10分,没有小额信贷回收任务的乡镇计10分;有任务的乡镇,累计回收率达90%以上的加5分,回收率达不到90%的倒扣基础分2分。
2、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人畜饮水工程、村屯道路、沼气池建设任务。
完成任务计15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没有贫困村的乡镇计10分。
3、完成劳务输出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扶贫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评。
(二)农业和农村工作(130分)
1、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比上年度增长12%。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统计局考评。
2、完成“吨粮田”、“万元田”建设任务,以及优质稻和玉米单交种植推广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农业局考评。
3、完成糖蔗种植面积、进厂产量、良种种植及“吨糖田”建设任务、示范片建设任务计10分。
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糖业局考评。
4、完成桑园种植面积任务和示范面积任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桑蚕办考评。
5、完成秋冬菜种植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农业局考评。
6、完成猪、牛品种改良任务,防疫密度达标,完成畜牧水产饲养任务计10分。
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水产畜牧局考评。
7、完成面上造林、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任务。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林业局考评。
8、完成水果新种面积和水果年产量任务,以及“优果工程”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果实套装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水果局考评。
9、按质量完成水利建设、水费征收任务,防洪保安无重大事故。
完成任务计10分。
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水利局考评。
10、各乡镇完成市下达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示范项目任务,宜柳公路沿线六个乡镇完成任务计25分,其他乡镇完成任务计20分;不完成任务扣1—2分。
由市农调办考评。
11、健全落实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四项制度,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农经局考评。
1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250元,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统计局考评。
(三)财源建设(120分)完成市下达的财税收入任务,并做到无截流挪用税款现象;确保工资发放;及时足额收缴职工教育附加费及政府调控基金;完成“基金会”欠款催收及还款任务;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完成任务计120分。
财政收入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60分。
其他单项不完成扣10分。
由市财政局考评。
(四)非公有制经济(40分)
1、乡镇企业总产值、增加值均比上年增15%;实交税金比上年增14.5%;从业人员比上年增3%。
完成任务计30分,单项不完成扣2分。
由市中小企业局考评。
2、个体工商户增长8%。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工商局考评。
(五)固定资产投资(40分)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增长60%以上,完成任务计20分。
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20分。
由市统计局考评。
2、完成争取XX市以上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以上。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按比例记分。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3、建立乡镇项目库,储备项目10个以上。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六)交通道路(40分)
抓好村屯道路建设和养护,配合抓好县(市)乡(镇)道路管护和路改建设工作。
完成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5分。
由市交通局考评。
(七)安全生产(90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所管辖的单位、岗位及个人,建立乡镇、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落实乡镇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及村级安全员。
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此项不得分。
2、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XX市、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持平或下降。
及时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
完成任务计15分,单项不完成扣1分。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少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扣2分。
4、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检查文件和大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
完成任务计20分,每缺一项扣2分。
5、切实加强矿山整顿管理和乡村道路安全管理。
坚决制止非法开采(盗采)矿山现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无因非法开采(盗采)矿山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不出现乡村道路伤亡事故。
完成任务计20分,每出现一次盗采事故或乡村道路伤亡事故扣2分。
6、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完成任务计5分,出现事故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的,每次扣2分。
7、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做好全国第三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
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安监局考评。
安全生产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如有“一票否决”情形,由市安委会讨论后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八)招商引资工作(40分)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计40分。
不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记分,此外,还要按宜发〔2004〕7号文件的规定,扣发2%—10%的年终奖金。
由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验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
(九)城镇建设工作(30分)
1、年内吸引5户以上农民到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房定居。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2、年内硬化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路面50米以上,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3、年内改扩建农贸市场或整顿治理街道脏乱差有明显效果。
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建设局考评。
(十)计划生育工作(60分)
1、完成各项生育指标。
人口出生控制指标、计划生育率、二孩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及时率达标,计1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分。
2、落实节育措施。
长效避孕率和药具使用率达标,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3、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三结合”帮扶活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避孕方法和知情选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抓好协会工作。
完成任务计25分,单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考评。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如对某乡镇执行“一票否决”,应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讨论,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十一)环境保护(20分)
不发生因污染事故引起的纠纷。
一旦发生,积极稳妥依法调处,确保无集体上访现象。
无集体上访计20分,每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扣5分,直至扣完20分。
由市环保局考评。
(十二)宣传文化工作(40分)
1、理论武装。
党委中心组完成市委确定的理论专题的学习任务,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完成本年度干部理论培训工作,抓好“三个代表”的学习。
2、完成新闻报道及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3、社会宣传。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农村和学校等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年内召开农村和学校思想教育座谈会2次以上;
(2)思想政治工作有机构、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3)有针对性地对干部群众进行形势教育,全年组织形势教育报告会1次以上;(4)做好先进典型工作的报道,并向市委推荐先进典型1个以上,附有典型材料。
4、精神文明建设。
(1)思想道德建设。
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有实施方案、有试点、有检查、有总结;年内开展道德教育活动2次;制定和完善村民村规民约和职工岗位规范等;
(2)文明创建活动。
文明乡镇的创建活动有创建方案、有检查、有表彰;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院、文明村屯活动,有方案、有示范点、有检查、有评比;年内创建实现1个以上市级文明(屯)。
5、文化建设。
(1)阵地基础建设。
按乡镇“八个一”、行政村“四个一”的要求,建立黑板报、墙报、图书室、广播电视站等宣传文化阵地,做到既有阵地,又有专人管理;按上级分配任务建好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
(2)完成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6、广播电视事业。
(1)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完成上送稿件任务;
(2)维护好乡镇网络,完成村屯联网任务,做到完整地传送市台电视节目;(3)协助市广播电视局管理好本乡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等工作。
7、体育事业。
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4年“农村体育年”的部署,促进农村体育运动的开展;办好各种节日文体活动,年内不少于2次。
完成以上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与市文体局、广电局共同考评。
(十三)组织工作(40分)
1、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按市委要求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认真抓好党建工作。
重点抓好“五村、两规范”、“创星争先”工作和“亲民富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3、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
4、完成在职干部培训任务。
完成以上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
由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考评。
(十四)统战和群团工作(20分)
1、做好统战工作。
各乡镇配合开展好宗教、对台、侨务等活动,乡镇商会健全并发挥作用。
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
2、支持指导团委、妇联的工作,共青团、妇女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完成任务计10分,单项不完成任务扣0.5分。
由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妇联考评。
(十五)科技工作(20分)
1、积极开展科技推广与普教工作,科技在生产中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2、配合开展好“创全国科普先进县市”的工作。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
由市科技局、市科协考评。
(十六)教育卫生工作(40分)
1、教育工作: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04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小学入学率达99%;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50%以上;辍学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支教任务;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现代技术教育培训任务;抓好农民文凭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发生学生群体流行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学校教育秩序稳定,不发生安全责任事件;不发生违规违纪乱收费现象。
完成任务计20分,不完成任务单项扣1分。
由市教育局考评。
2、卫生工作:
(1)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做好农民人均住院费用、门诊人次、门诊费用等基线调查、经费预算,合作医疗技术培训方案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为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市级试点乡镇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2)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按照《纲要》要求,制定初保实施意见、方案、细则,全面启动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乡镇政府投入初保经费1500元以上;(3)提升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儿童上卡率达到11‰以上,“五苗”接种率达90%以上,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97%以上,食品抽样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