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规划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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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规划指导意见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
规划指导意见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
1总则
为了及时掌握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可能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使地处灾害危险区的居民可以及时得到预警信息,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山洪灾害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开展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工作。
1.1监测系统布设目的
在较为全面掌握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的分布状况及其潜在危害性的基础上,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通过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监测泥石流、滑坡的动态变化及其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其演变过程,及时捕捉泥石流、滑坡灾害的特征信息,预报险情,防患于未然。
同时,也为泥石流、滑坡的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提供可靠依据。
1.2监测系统布设范围
监测系统主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布设。
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依据本次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区划方法确定。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一级重点防治区应优先考虑,其次是二级、三级重点防治区,最后是一般防治区。
1.3监测系统布设应遵循的原则
(1)预防为主,监测为预报预警服务的原则
在充分收集、整理和分析灾害现状资料的基础上,应分别对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点,按潜在危害性的大小进行分析、归类。
泥石流、滑坡的潜在危害性主要取决于受威胁的人口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以及灾害体近期发生灾害的可能性等。
综合考虑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需要考虑监测的泥石流、滑坡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
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受威胁人口在100人以上,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常发性和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变形迹象明显)和较差的滑坡。
②危险的泥石流、滑坡:
受威胁人口在10—100人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之间的常发性和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和较差的滑坡。
③一般危险的泥石流、滑坡:
受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常发性或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和较差的滑坡。
对潜在威胁性不同的上述三类泥石流、滑坡,应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为山洪灾害预报预警采集必要的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
依靠不断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站网,为有效地防治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绝大部分地市都建立了气象水文基本站网和地质灾害监测站网,这为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监测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为避免重复建设,在本次监测规划中,可充分利用各个地市已建成的站网实施监测。
(3)布局合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
我国山洪灾害分布面广,活动频繁,有大量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点需要建站监测。
在规划布设站网时,应突出重点,可先在那些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危害严重的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所在的重点防治区建设监测站网。
在获取监测资料和预警预报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逐步推进。
依靠不断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站网和气象、水文基本站网,充分利用现有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大气探测系统、水情信息测报系统、多普勒雷达站网和气象卫星观测信息等,为有效地防治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监测系统应根据当地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防治需要,逐步发展并优化。
在监测系统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地或适时地分析检验和总结存在的问题,进行站网优化调整。
(4)群测群防为主、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需要进行监测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点很多。
就一个区域而言,建设一个或几个监测点,以这些点为中心向外辐射,建立若干个或一批群测群防点,带动面上群测群防工作的全面开展。
这些群测群防点可由监测站配备一定的监测仪器,落实专人监测和管理。
通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减少站点建设投资,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人民群众防御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本次规划中,一般只对那些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布设专业监测系统。
对危险和一般危险的泥石流、滑坡,主要进行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群众性监测和巡视检查,以及专业人员宏观巡视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
(5)微观监测手段与宏观监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需要进行监测的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点很多,若单纯依靠常规手段进行逐个的具体监测,不仅耗费人力、物力,也不利于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山洪灾害的全局。
因此,在采用常规监测手段的同时,还应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手段(如RS、GPS等),加强对泥石流、滑坡的宏观、快速动态监测,提高山洪灾害监测技术含量。
(6)区域监测与单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以卫星影像监测和通过提取与综合分析群测群防资料的方式进行区域性的泥石流、滑坡监测,对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通过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的方式进行单点监测。
2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总体规划方案
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是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中的“4.2监测系统规划”要求进行规划。
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总体方案的设计是建立在现有监测技术手段基础上的,泥石流、滑坡的监测项目可分为气象水文观测、形变场监测、渗流场监测、化学场监测、波动力场监测等。
但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制约,对于大量的泥石流、滑坡的一般采取群测群防的方式,对于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一般只要求进行雨量观测和形变场的监测,因为降雨是泥石流、滑坡的激发因素,泥石流、滑坡的形变是其安全性最直接、最直观、最有效的表现。
常规的泥石流、滑坡的形变监测技术有传统的大地测量方法(边角交会、水准测量等)、陆地摄影测量法、埋设仪器法(多点位移计、倾角计、钻孔倾斜仪、伸缩仪等)。
随着监测技术的发展,遥感、GPS、测量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开始应用于泥石流、滑坡的监测。
在总体规划方案中,主要对区域性的泥石流、滑坡的调查与监测方案、监测现场的分级监测方案等进行研究和规划。
2.1区域性的泥石流、滑坡的调查与监测方案
区域性的泥石流、滑坡的调查与监测主要采用综合分析已有监测资料,特别是群测群防资料的方式,获取泥石流、滑坡危险区的信息,并辅以遥感监测方法。
自从1969年首次应用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技术(InSAR)以来,InSAR技术发展较快,近十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开始致力于研究使用该技术监测形变。
特别是其测量精度可达毫米级的潜能及连续空间覆盖的能力,已被认为是前所未有的新的空间观测技术。
SAR传感器具有如下的优点:
全天候、全天时成像能力;成像分辨率与平台高度无关;雷达波束能穿透云层。
泥石流、滑坡发生时常伴有恶劣的天气条件,光学遥感是无能为力的,而SAR却不受任何影响可以照常工作。
鉴于此,区域性的泥石流、滑坡的调查与监测可采用遥感监测方法,对于危害大的,必要时可利用InSAR技术。
2.2监测现场的分级监测方案
泥石流、滑坡的现场监测不能按统一的模式进行,需要按泥石流、滑坡的潜在威胁性大小等实施分级监测。
对目前需要进行监测的泥石流、滑坡,要根据潜在威胁性大小按“极度危险”、“危险”、“一般危险”进行分级,决定其监测方法。
对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除采取群测群防的各种措施外,还应该根据需要采取一种或多种专业监测方法实施监测。
对危险的泥石流、滑坡,一般采取群测群防的各种措施,对形变必要时可辅以大地测量(主要是常规的边角网测量、水准测量等)进行监测,同时在重要部位布置钻孔倾斜仪。
对一般危险的泥石流、滑坡,基本上是群众性的监测与宏观巡视调查结合进行。
2.3监测周期设计
区域监测周期每年两次,汛前巡访一次,主要目的是划分危险地区,指明危险地段,提示当地政府和居民加以重视。
汛后回访一次,对整个汛期的灾害发生情况和预警预测效果进行总结。
区域性的泥石流、滑坡遥感调查与监测3~5年一次。
单点监测中的专业监测部分的监测周期如下:
(1)泥石流监测周期设计
泥石流的监测可分为常规监测、临灾监测和成灾监测,结合考虑环境背景条件,监测周期可作如下设计:
1)常规监测主要是对降雨情况进行监测和地形观测。
降雨监测一般采用自记雨量计,监测降雨量和降雨历时;地形观测主要对泥石流形成区和泥石流沟进行测量,一般一年一次。
2)临灾监测主要是在降雨强度达到临界雨强时进行的监测,监测周期一般较短,每小时观测一次。
3)成灾监测主要是对泥石流的规模和流速进行监测,一般是在灾害发生期间进行连续观测。
(2)滑坡监测周期设计
为了正确地掌握滑坡体的变形规律,根据滑坡体总的特性以及监测经验,结合四季雨情,监测周期可作如下考虑:
1)对蠕动期的滑坡体,每年雨季每两个月观测一次。
对其变形监测网观测频度为每2~3年观测一次。
2)对加剧期的滑坡体,每年雨季每一个月观测一次。
对其变形监测网观测频度为每年观测一次。
3)对急剧期的滑坡体,每年旱季每两个月观测一次、雨季每一个月观测一次。
对其变形监测网观测频度为每年观测一次。
4)对崩滑期的滑坡体,其观测视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安排,汛期应加密,雨季应每天监测一次,暴雨期间甚至每小时监测一次,或连续观测。
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区域性地震,沟床水位急剧变化及大强度降雨等,泥石流、滑坡的监测应视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安排。
3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方法
3.1群测群防
3.1.1群测群防的主要措施
群测群防基本上是群众性的监测与宏观巡视调查结合进行。
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群测群防是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组织体系
由县级防汛指挥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县级泥石流、滑坡“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下设群测群防管理站,泥石流、滑坡多发区的有关乡镇也相应地在乡村成立群测群防组织领导机构,逐步形成政府负责与部门协作相结合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组织、管理网络,为泥石流、滑坡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2)制订群测群防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
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各县(区)应制定县级群测群防管理办法,并分发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灾害多发区;大力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泥石流、滑坡多发区进行划定并公告;制定各群测群防点的防灾减灾预案,明确责任人和撤避路线。
使监测预警工作有章可循,保证预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编制切实可行的群测群防规划
群测群防县(区)应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对县(区)境内的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
在普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群测群防规划,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制定和划定此项工作的技术路线和责任范围,对普查结果中规模较大,潜在危险度高的灾害隐患,根据其近期活动情况和影响范围,分别设立群防点和看守点作为临时监测点,并制订出相应的防灾减灾预案。
(4)将群测群防工作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紧密结合,以监督执法促群测群防
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与人类活动关系密切,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往往是诱发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这类灾害突发性强,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大。
各县在群测群防试点工作中,将在泥石流、滑坡易发区内的生产建设活动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在危险区树立警示碑(牌)和警示标语,以预防人为诱发泥石流、滑坡。
(5)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
各县(区)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以加强风险区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宣传与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利用灾情调查及各种会议宣传泥石流、滑坡群测群防知识;制作泥石流、滑坡群测群防标语,在泥石流、滑坡易发的乡镇、交通干线,制作永久性群测群防标语;利用水土保持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和科技宣传周等,设立宣传站,送发群测群防宣传资料;编制实用性强、有地方特色的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