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工艺技术的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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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工艺技术的管理制度汇编

炼钢厂工艺技术的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标准管理制度

一、标准的贯彻执行

1、有关科室及有关人员都要努力学习与掌握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标准。

2、技术部门依据技术标准,严格对原辅料和成品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降低标准等级。

3、新标准发布后至实施之日为实施准备期,自实施新标准一周起,旧标准即行作废。

二、技术规程管理

1、炼钢厂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修改,由炼钢厂各专业组进行制定,炼钢厂技术质量科负责组织审核。

2、工艺技术操作规程需要修改,由生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报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请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修改,修改后的规程和操作要求,均需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规程的制定与修改,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应做详细记录,包括修改的项目、名称、时间、修改原因,批准人等。

4、各作业区标准化作业规程要以炼钢厂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为依据进行制定,不得发生冲突。

三、规程的执行与管理

1、规程颁布后,有关领导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督促检查操作者按规程操作。

2、规程颁布后,各生产单位要及时组织工人学习,并作为技术考核的主要内容。

3、生产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如对规程有不同意见,可写出书面报告呈报炼钢厂技术质量科,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召开研讨会,并将结果报请技术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4、由各工序专业技术人员对工艺规程实行监督抽查,并做好记录,定期向领

导书面汇报规程执行情况,并抄报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必须追究责任。

5、由于突然产生的客观原因所致,临时处理权归当班领导,但事后24小时内需向主管上级说明情况,当班领导处理不了的,要向主管上级请示,不许蛮干。

四、规程的学习与考核

(一)、对规程的学习、考核、检查要做到经常化。

(二)、新工人、实习人员或改变工种,调换岗位及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后,都要学习规程,熟悉规程内容,并会按程序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操作。

(三)、工人班前会,每周组织学习规程一次,每次至少考问两人,全月应不少于总人数的80%。

(四)、干部(包括作业长、作业区科长、专业人员、厂长)每年一次系统学习。

(五)、作业长、作业区科长每周抽查一次规程执行情况。

(六)、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工艺、技术工程师带着生产技术问题和容易发生违章违制问题经常抽查规程执行情况。

(七)、生产技术发生问题和事故,都要检查规程执行情况。

(八)、发生违规时,应进行登记、统计分析处理。

(九)、各级人员对规程的掌握应达到如下水平:

1、岗位工人

(1)、必须懂得每条规程的含义,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条文,包括操作顺序、各项工艺操作指标。

(2)、熟悉设备的性能及简单构造。

(3)、能够按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

2、段长、班组长

(1)、必须懂得每条规程的含义,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条文,并能解释和熟悉本岗位的规程条文、技术操作、质量、消耗、效率指标。

(2)、熟悉设备的性能及简单构造。

(3)、能够按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并能制止他人违规操作。

3、作业长

(1)、熟悉本部门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条文和含义。

(2)、熟悉本部门技术、操作、质量、消耗、效率指标。

4、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工艺、技术工程师

(1)、能解释技术操作规程各条款内容和规定的依据。

(2)、要按规定带着问题抽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组织解决,并写出检查总结。

(3)、能组织规程学习和考试,能组织修订规程。

第二章工艺执行检查及考核制度

为严格落实《炼钢厂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工艺制度,杜绝违规违章操作,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1、技术质量科负责制定日常工艺抽查及考核,制定阶段工艺抽查项目、内容及相应的考核标准。

2、检查内容及考核:

(1)、对违反《炼钢厂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工艺制度者,视情节严重情况考核责任者50元/次,对各部门疏于管理者考核主管领导100元/次。

(2)、部门对不符合生产实际的规程或制度条款要及时提出书面修改申请报技术质量科,经核实后报请技术负责人进行修改执行,部门不得私自修改工艺或进行影响正常工艺的改造,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连带考核部门领导200元/次。

(3)、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制止违章操作的当事人考核50元/次。

第三章技术质量例会制度

1、技术质量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主管厂长参加。

2、参加范围:

炼钢作业区、连铸作业区、技术质量科、综合作业区。

3、各部门一把手或技术负责人参加,无故不得缺席,否则考核50元/人,由技术质量科考核。

4、各单位把本工序自上月的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各工序工艺技术参数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会议主持人,否则考

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第四章品种钢冶炼组织管理办法

为开发多品种、高附加值、高质量的产品,特制定本办法:

1、成立品种钢开发攻关小组,组长由炼钢厂技术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技术质量科科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技术质量科、生产安环科、炼钢作业区、连铸作业区、综合作业区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主管人员,要求必须一把手抓品种钢生产。

2、建立品种钢生产专业研讨会制度,由副组长组织并主持,每生产一个批次,就要召开一次专业会,针对成份配加、钢水脱氧、铸坯表面和内部质量及工艺制度问题等进行研究,并由炼钢厂技术质量科负责写出品种钢开发工艺质量分析报告,以及整理每次研讨会的会议纪要(技术质量科建立品种钢开发技术档案)。

3、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了解品种钢的轧制情况,并将轧制情况整理成报告,反馈给攻关组领导,以便指导下一步工作。

4、生产品种钢前,对各主要工序的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工艺操作培训,使各工序操作人员严格按工艺操作、监督。

每生产一定时期进行技术总结后,组织工序操作人员进行质量、工艺分析,完善工艺操作要点,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5、攻关组要制定出品种开发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并制订品种钢生产工艺技术方案,其它相关专业依据工艺要求迅速落实,以确保满足品种钢的生产工艺要求。

6、建立品种钢冶炼的奖罚制度,完成攻关目标对攻关组成员进行额外奖励;完不成攻关目标对攻关组成员进行奖金考核。

7、建立品种钢冶炼的统计制度,品种钢产量、质量指标要与其它钢种分开统计,主要指标是产量、合格率、品种钢命率。

第五章合理化建议管理考核办法

一、合建管理网络:

炼钢厂→科室或作业区→班组

二、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厂领导

常务委员:

各科室科长,各作业长

三、职责:

(一)、合建委:

负责审理合理化建议项目、评选奖项、安排较大建议项目的实施。

(二)、工会:

负责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三)、技术质量科:

1、负责搜集整理合理化建议,建立合理化建议台帐:

包括建议项目、建议人、建议时间、审理情况、实施情况、效益状况等。

2、技术质量科根据建议内容,分别归类为技术类、设材类、安保类、原辅料类,并按不同类别分别移交相关科室解决,相关科室在接合建后一个月内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质量科。

3、建立奖励档案,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建立奖励档案,内容包括:

建议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水平、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受奖人。

4、建立技术总结报告档案,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运行三个月要写出技术总结报告档案,没有技术总结的项目不能参与评奖。

5、负责每季度的合理化建议报表及请奖报告。

四、对各作业区、班组的要求

1、凡职工(集体或个人)新提的合理化建议,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要求严格把关,对某些意见类的要求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可按一般意见对待,一般的小改革可在本部门或本部门内进行验收,评定实施而后再向厂合建委登记。

2、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收集的合理化建议(建议数不低于部门定员的1/3)提交厂合建委(技术质量科),每季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季度合建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合建委,内容包括本季度提出的合建项目、采纳项目、实施项目、创效益情况,对完成比较好的项目要详细介绍。

3、对其他业务科室的要求

凡科室人员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可直接提交技术质量科,一般的小改革可在本部门内进行验收,评审实施后再向厂合建委申报登记。

对转交给其他业务科室的合理化建议,要认真从快解决,按时将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给技术质量科。

4、考核内容

(1)、各部门要按时上报合建总结,无故不报者或数量不足者考核100元/季。

各部门所报项目要实事求是,如发现一项弄虚作假扣本部门该季度合建奖的50%。

(2)、奖金兑现及时,如发生争议而影响到生产,影响到合建开展的,将免除本部门该季度的合建奖。

(3)、凡员工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已经被采用者按《炼钢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进行奖励。

第六章技改技措项目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艺技术优化改造,设备更新改造,组织项目攻关,解决生产的难题,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工作环境,鼓励广大员工和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员工。

三、技改技措项目内容

1、技改技措项目,包括公司内提出的固定项目(技术创新项目、设备改造项目、临时性的攻关项目等)和广大员工提出的各类有利于炼钢厂安全、生产、质量、设备、效益等的所有技改项目(包括小改小革项目)。

2、技改技措项目由本人或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所需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的、工程预算、效益预测等。

3、技改技措项目确定后,由主管厂长或科室牵头,组成项目领导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完成时间,并由技术质量科将此细节备案,参加技改技措项目的评审。

四、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

技改技措项目的日常管理由技术质量科设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负责搜集整理技改技措项目,建立技改技措项目台帐。

2、建立技术总结报告档案,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运行半年后要写出技术总结报告,没有技术总结的项目不能参与评奖。

3、负责组织评审组成员进行项目验收、评审及提交请奖报告。

4、对已奖励的项目建立奖励档案。

5、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技改技措项目的完成及奖励情况。

五、技改技措项目的奖励

1、公司设专项奖励基金,按节创效益大小得奖。

2、凡已完成的项目必须运行半年以上,要求写出项目总结,做出经济效益分析,并由财务部门核实,评审组审核,技术质量科提出请奖报告。

3、工程项目技术改造,按节创效益的1%提奖。

4、工艺技术参数优化项目,按节约效益的1‰提奖。

5、社会环境效益项目,根据项目难易程度,解决问题程度,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6、项目建议人、方案设计人各按5%从项目奖励资金提取,由技术质量科分配发放。

参加施工单位依贡献大小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发放。

六、项目评审委员会

主任:

厂长

副主任:

技术负责人

委员:

各科室科长,各作业长

第七章炼钢连铸工艺考核制度

一、生产组织

1、综合作业区必须在距出钢前10分钟将包座好,座好包后,炉长应及时确认;如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否则因钢包造成的连铸絮流、废品,责任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2、炉长申请套出钢口后,调度应及时安排套出钢口时间,否则该炉座提出申请并冶炼10炉之后,出钢时间不符合要求,每炉考核调度50元。

3、折钢水专项考核制度:

(1)、为更好稳定生产,改善钢水质量,特制定此项制度。

(2)、过精炼的钢种原则上不允许折钢水。

遇特殊情况(如出钢量过少,电极够不着等),折钢后,必须保证钢包留有500mm以上的净空,以满足精炼造渣需要。

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需要折钢时,必须在同钢种之间或高级钢向成分接近的低级钢折钢。

违反此规定者,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4)、要求在吹氩前折钢水。

折钢后必须保证足够的吹氩时间和合适的氩后温度,满足包正常浇钢要求。

4、氩后不得向钢包内兑入大包余钢,否则每次考核调度50元,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调度承担。

5、对新生产的品种钢在没有通知以前,一律不得与其他钢种混拉。

二、炼钢工序生产规范

1、接班前两炉必须测液面,否则每次考核50元。

2、装入量超欠5吨以上,每炉考核20元。

3、因指挥不当造成洒铁或废钢加在炉外,考核责任者30元/炉。

4、在不溅渣护炉情况下,不倒渣或余钢未出净,必须加白灰稠化并经观察确认后再兑铁,否则考核50元。

5、合金料不准预先加入包底(特殊情况吹氩时间延长3分钟),否则每次考核50元。

6、溅渣护炉专项考核:

无故不溅渣每炉考核200元。

7、出钢口套砖专项考核:

(1)、钻孔条件:

转炉出钢时间小于4分钟,由炉长通知调度要求钻出钢口。

(2)、严禁使用出钢时间小于3分30秒的出钢口炼钢,否则考核当班炉长100元/炉。

8、吹氩专项考核制度:

(1)、正常情况要求裸露钢水直径不大于150mm,下渣多时看出液面翻腾即可,吹氩流量过小或钢水翻腾过于严重,每次考核20元。

(2)、出钢过程及出站前必须吹氩,每次考核50元。

(3)、因新包钢包底吹氩管路或透气砖堵塞、吹氩平台管路等原因造成无法底吹氩,每炉考核责任单位50元。

(4)、钢包座包后,炼钢吹氩岗位应及时检查钢包的底吹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调度,有关部门接通知2炉内进行处理,否则考核责任单位50元。

9、不过精炼炉的钢水在吹氩站的吹氩时间要求不低于10分钟,喂线完毕要求继续吹氩4分钟以上,否则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元。

10、要严格执行各钢种的温度制度,保证各工序的生产正常进行,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生产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炉。

三、连铸工序生产规范

1、溢钢口必须保证溢渣通畅,否则考核50元/次。

2、断面不齐或切斜超过标准,方圆坯考核20元/支。

3、铸坯标识不清或位置不清,每支扣20元。

4、方圆坯拉速不在工艺要求范围,考核20元/次(只限合格温度以下的情况,高温钢要相应的降低拉速)。

5、大包加盖原则上每炉都要加(包高温钢除外),否则考核200元/炉。

6、间罐烘烤严格按照烘烤曲线进行操作,否则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7、浸入式水口预热时间:

60~90min,预热温度:

1100℃,否则考核20元。

8、在长水口与钢水罐下水口之间、间罐上水口与浸入式水口之间,必须进行氩封和吹氩操作,否则考核200元/次。

9、对新上线的结晶器进行锥度的检查测定,不符合要求的,在线进行调整,否则考核100元。

10、结晶器保护渣不管任何原因均需在使用时才开封,并马上使用,防止受潮,否则扣50~100元。

11、结晶器冷却水进出水温差≥13℃或进水温度与进出水温差之和≥55℃或结晶器各点水流量与标准设定值偏差≥10%,不得开浇,否则扣200元。

12、铸机二冷喷嘴堵塞或不全,必须及时清理、更换,否则考核100元。

13、方圆坯更换断面或扇形段后,均需进行辊间隙实测和零调;扇形段更换时,辊缝值必须实测(允许公差:

新安装辊±0.15mm,使用过的辊子+0.3/-0.15mm,外弧接弧误差±0.5mm),否则扣50~100元。

14、二次冷却控制应根据浇铸钢种、断面按工艺要求进行设定,否则考核200元/次。

15、取钢样规范:

(1)、正常情况下,在大包浇注20分钟左右,包液面稳定后取一个钢样,保证每炉双样。

(2)、若不取样或数量不够,每炉考核100元。

(3)、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假样,否则将以一级质量事故论处。

(4)、取、送低倍样及过程样不符合规定要求,每次考核20~50元。

四、分炉标准及考核办法

1、分炉标准:

(1)、连铸坯的上下相邻炉号划分方法:

以钢包钢水注入间罐时起,间罐注入结晶器的钢水即作为下一炉的开始。

(2)、分炉界线以火焰切割机为准开始计根数。

(3)、分炉根数=结晶器下口到火切机的长度及包内钢水重量(换算成根数)+坯子过火焰切割机长度(换算成根数),切割工按顺序数完总根数为止。

2、分炉由连铸切割工负责,切割工应在切割台帐上注明序号、支数和分炉时间(以主控通知分炉时间为准)。

3、分炉考核办法:

(1)、切割台帐、方圆坯传递卡必须健全,各项内容必须及时、如实填写,如填写不及时或填写错误,每处错误考核10元。

(2)、当班如发现无切割台帐、方圆坯传递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五、方圆坯传递卡填写传递规定

1、方圆坯传递卡由连铸作业区主控人员通知出坯工负责填写和传递,每炉一卡,方圆坯传递卡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真实,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2、方圆坯传递卡填写完毕,由出坯工将卡片在本炉钢坯出完后及时传递给成品管理人员,按要求双方在方圆坯传递卡传递记录上签字,一份留到成品管理人员,一份连铸作业区带回自己保存,一份由成品管理人员交给技术质量部。

3、如果成品成分与目标钢种不一致,化验室立即通知炉前调度及连铸主控室该钢种待验,连铸主控室再通知出坯工在钢坯卡片上注明该钢种待验,方圆坯号上不写钢种,入库人员接到该炉方圆坯传递卡时,另外堆垛码放该炉方圆坯,待取样复验。

4、连铸要建立方圆坯管理台帐,成品管理人员对于检验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要登记上账并及时反馈到技术质量科、连铸主控室,以指导炼钢连铸生产。

5、本炉次入库后,由成品管理人员核对方圆坯号与方圆坯卡片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登记上账,成品管理人员根据方圆坯上的方圆坯号按规定进行码垛堆放。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管理失误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六、钢包与间包管理考核办法

1、钢包:

(1)、钢包包底、包壁漏钢,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2)、正常情况钢包修补时,严禁将透气砖糊死,如因此造成的底吹吹不开,每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3)若正常使用的钢包存在包底、包沿、渣底,综合作业区必须及时清理,否则考核200元。

2、间包:

(1)、上、下水口、塞棒以及包包盖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前按规程要求烘烤,否则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2)、间包碰坏,烤坏,窜钢考核责任部门200元/次。

七、过精炼钢种专项考核制度

1、转炉部分:

(1)、到站温度、空间、下渣量控制不符合工艺要求的,考核50元/炉。

(2)、到站钢水成分不符合工艺要求,考核50元/炉。

(3)、加精炼合成渣和白灰等按工艺要求执行,否则考核50元/炉。

2、精炼部分:

(1)、钢水到站必须进行测量温度、空间(RH和VD)、渣厚(RH和VD)、定氧含量(需要时测),并如实记录,否则考核50元/项/次。

(2)、到站成分与规程要求到站成分相差过大时,不能盲目调整成分,要立即搅拌钢水3分钟,再次取样分析,否则考核50元/次。

(3)、根据到站成分对钢水进行调整,必须控制在内控范围内(除到站C、Si、Mn、P偏高炉次外)。

因精炼原因造成改判的,考核100元/炉。

(4)、按钢种操作规程要求加入规定的脱氧剂、造渣剂,违反规定的,考核50元/次。

(5)、必须每炉都取渣样观察渣况,否则考核20元/炉。

(6)、精炼结束喂线后必须保证工艺要求的软搅拌时间,否则考核20元/次。

(7)、出站前必须测出站温度、取出站样并进行化验分析,测定氧含量(需要

时测),否则考核50元/次。

(8)、除成分Si高炉次外,必须保证足够的喂线数量,否则考核50元/次。

(9)、严禁加热结束后因温度高而用大流量吹氩降温,否则考核50元/次。

(10)、严格执行LF、RH、VD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各条款,否则考核20~50元/次。

(11)过(RH和VD)的钢种,必须保证规程要求的极限真空度和极限真空度下钢水循环时间,否则考核100元/炉。

(12)造渣料和合金料加入越早越好,所有精炼钢种必须保证出站5分钟前不加入任何合金料和渣料,否则考核100元/炉。

八、钢坯实物抽查标准

1、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外形质量、表面质量、检验方法符合YBT2011-2004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YBT4149-006连铸圆管坯标准要求。

2、经供需双方协商,连铸方圆坯尺寸的正负偏差可在公差范围内适当调整。

3、根据需方要求,连铸方圆坯可按定尺和非定尺交货,长度的具体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定尺长度内控要求为+50mm。

4、尺寸和外形用卡尺、直尺等量具逐块进行测量,表面质量逐块目视检查。

第八章合格率考核管理规定

合格率指标根据公司的月生产计划指标执行,并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

转炉钢水合格率=成分合格炉数/总冶炼炉数

转炉钢水命率=成分命目标合格炉数/总冶炼炉数

连铸坯合格率计算办法:

连铸坯合格率==铸坯合格产出量/铸坯检验总量

连铸坯检验总量=铸坯合格产出量+废品量

铸坯收得率计算办法:

铸坯收得率==铸坯合格产出量/浇连铸坯钢水量

浇连铸坯钢水量=铸坯合格产出量+废品量+工艺废品(切头切尾+包余钢等)=连铸大包回转台浇注的钢水量。

方圆坯合格率=合格产量/总检验量

方圆坯成材率=合格产量/消耗方圆坯量

第九章工艺记录的考核管理规定

1、原始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真实,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否则,发现一次考核20元/处。

如有记录错误需修改时,需加盖记录人名章。

2、各工序工艺延续时间误差超过2分钟(含2分钟),视为记录有误,每次考核责任单位20元。

3、原始记录要求填写及时,不得提前或隔炉补填。

否则发现一次考核20元。

4、原始记录要求记录单位所属作业区保存管理,不得遗失,如保管不善造成记录损坏或遗失对记录保管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对作业区领导进行相关绩效考核。

5、记录保存时间:

普通钢种保存3年,特殊钢种保存5年。

第十章质量事故

一、质量事故定义

1、一级质量事故

(1)、同一座转炉或同一连铸,连续发生两次二级质量事故(不包括新产品)。

(2)、在同一设备上连续发生两次二级质量事故(不包括新开发产品)。

(3)、同一班次内连续出现同一缺陷废品3炉。

(4)、给用户造成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2、二级质量事故

(1)、同一座转炉同一连铸机连续出现两炉废品(不包括试生产新品种)。

(2)、在同一设备上连续出现两炉不合格品。

(3)、生产过程发生混钢种等责任事故。

(4)、同一班次内连续出现同一缺陷3炉以上被判为三级的。

(5)、给用户造成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3、三级质量事故

(1)、在同一设备上出现一炉不合格,连铸同一班次出现连续100支以上不合格品。

(2)、造成3千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质量异议小于5万元。

二、质量事故管理

1、三级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组织分析,技术质量科人员参加,并在3天内写

好报告上交技术质量科,迟交一天考核30元。

2、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由技术质量科组织分析,3天内拿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厂长,推迟一天,考核技术质量科30元。

3、二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科组织分析,并在3天内拿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填好事故报告后报主管厂长,技术质量科备案,迟交一天考核30元。

4、一级质量事故由主管厂长组织分析,24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上报厂长,技术质量科负责写事故报告。

三、质量事故考核

1、三级质量事故纳入公司指标考核,作业区内部考核后,将考核结果上报技术质量科。

2、二级质量事故考核

(1)、每起事故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2)、废品量纳入指标考核。

3、一级质量事故考核

(1)、发生一级质量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2)、废品量纳入指标考核。

四、质量异议

1、质量异议考核

(1)、每月质量异议的吨数不能大于1000吨,超过此数目后进行考核。

(2)、每吨考核20元。

考核数据以技术质量科当月定性的数据为准。

(3)、技术质量科有连带责任,考核3%。

(4)、每月无质量异议,奖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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