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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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

第十四章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

引言:

以生产的角度来看待文学创作与文学阅读,那么,文学阅读就可以称为文学消费。

一、什么是文学消费?

(1)广义的文学消费是指人们以文学作品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的过程,也即文学阅读与文学欣赏的活动。

这是自有文学以来就存在的。

(2)狭义的文学消费则是在近代以来出现的,指的是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印刷出版等传播媒介得到广泛运用的条件下,在文学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以来,人们对它的消费、阅读和欣赏。

二、引言:

以狭义的文学消费观念来观察文学阅读与欣赏,那么,人们要能够阅读到文学作品,必须要经过生产、出版、发行、买卖等环节才能够实现。

而这些环节都是广义的文学消费所没有考察和关注的。

那么,什么是文学生产?

有广义与狭义之别。

就生产来看,广义的生产包括狭义的生产及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四个环节。

与此相适应,广义的文学生产应当包括创作、出版、发行和阅读等要素。

狭义的文学生产是指以作家内在的心理意象形式存在的观念形态的文本创造和出版家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将作家观念形态的文学文本变为文学读物的物态化生产,如文学书籍、电影拷贝、录像带、录音带、电子光盘等等的制作。

文学传播则主要是指文学作品的出版与流通;文学消费则主要指读者的阅读。

三、文学传播活动的变迁:

[P308-309]

口头文学传播方式——文学书籍传播方式——视听传播方式(电视剧、电影等)——电子网络传播方式(网络文学)。

[因此而有文学消亡论的产生]

四、文学消费与文学生产之间的互动关系:

[P309-313]

一方面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另一方面,文学消费也制约着文学生产。

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主要表现在:

第一,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提供消费的对象,即文学作品。

第二,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方式。

第三,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需要,或者说,生产着新的消费者。

文学消费也制约着文学生产,主要表现在:

第一,文学消费决定着文学生产的最后完成。

第二,文学消费制约着文学生产的方式和规模。

第三,文学消费体现为文学生产的目的和动力。

五、什么是文学消费的二重性?

(两个特点)[P313]

一重性是指文学消费作为一般的商品消费。

这是因为自近代社会以来,随着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也相应地发生变化,那就是文化工业的出现和文化流通市场的形成。

相应地,在文学生产方面,最大的变化就是文学的生产与消费像一般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一样,必须经由商品流通这个中介环节才能实现。

这使得文学产品具有了明显的商品性质,文学消费也随之深深烙下了一般商品消费的印迹。

表现为:

[P312]

(1)文学产品的创造不仅凝聚了作者的智慧和心血,而且作为物态化生产过程的产品,还凝聚了其他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消耗,因而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或价格;

(2)文学消费者为取得对文学产品的消费权,就必须以购买或租借的方式,付出一定的货币,使文学再生产得以维持;(3)在文化市场上,文学书籍作为一种物态化商品,也有一个破损、毁坏的问题,这种作为物质载体的耗损与一般商品的耗损是一样的。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文学消费有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商品消费的一面,理由在于:

[P313—314]

首先,一般物质产品主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文学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主要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

其次,一般物质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严格依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而文学消费者所支付的货币往往只能与凝聚在文学产品的物质化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消耗相等价,而与其中寓含的作家的创造性劳动难以等价。

再次,一般的物质商品的消费是一种纯粹的价值耗损,其使用价值随着消费中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有一个必然被淘汰的过程。

但文学产品则不然,虽然其中有的可能被淘汰掉,但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却具有超时代性。

最后,一般商品消费是名副其实的消费,而文学产品的消费不仅仅是一种商品消费,更是一种文化信息的传播与接受,并且往往具有再创造的性质,它要求消费者本人的积极参与。

文学消费的商品性的意义:

[P312—313]一、它大大地促进了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之间的联系;二、它意味着艺术生产者要树立市场观念和读者观念,按文化市场的需求来安排生产;三、它将激发艺术家的创造潜能,有助于艺术生产力的大解放;四、它使艺术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促进艺术的多元化,人民大众的审美需求因而可以得到多方面的满足;五、文化市场的竞争机制还会推动艺术家对艺术观念和协作方法的探索,促进文学生产的繁荣与发展。

但也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

完全听从市场发挥作用,有可能是什么好卖就写什么,这其中就有可能会有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出来。

文学消费的第二重性是审美意识形态性:

[P315]表现在文学消费从来不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消遣,而总是与特定的社会、民族、阶级、阶层以及集团的利益相关,文学消费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消费,历来起着肯定或批评特定社会结构的深刻作用。

文学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实质上总是在传播和再生产着特定阶层的意识形态观念。

这种意识形态性也可以从文学消费对意识形态的反应中见出。

[P315]

文学消费作为意识形态消费的特殊性:

[P317]表现在它不是以概念形式的意识形态观念直接灌输给消费者,而是寓思想观念于艺术形式的结构和艺术娱乐的效果之中,往往是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影响或更新消费者的艺术感受力,进而影响其对整个世界的感受力。

六、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的区别:

1、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作为文学理论术语被引进文学理论领域的时间以及它们与文学欣赏或文学鉴赏的不同。

[P317-318]

2、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的区别:

[P318]

首先,文学消费具有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二重性,而文学接受则纯属一种精神文化范围内的活动。

其次,文学消费既包括阅读行为,也包括未含阅读活动的消费行为;而文学接受则一定是一种阅读或欣赏的精神活动。

第三,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的主客观条件不同。

第四,文学消费研究具有综合的多视角的特点,而文学接受研究则偏于审美经验或艺术心理这一独特视角。

七、文学消费、文学接受与文学欣赏之间的关系:

[P320]

八、文学接受具有哪些文化属性?

1、文学接受的审美价值属性:

是指文学接受活动可以使读者在阅读作品后获得精神愉悦、人格自由和心灵净化的价值属性。

这种审美价值的属性一是源于作品中所渗透的作家本人对社会生活的情感态度;二是源于作品的艺术形式美。

[P322]文学的审美价值属性是文学显著地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征之所在,所以,文学阅读活动可以而且应当是一种审美方式的阅读。

而充分地接受、欣赏文学的审美价值,正是文学读者最为常见的阅读动机之一。

而文学接受的审美价值属性大致分为:

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神悦志等三个层面。

它们分别指接受者对作品艺术形式的审美感知(包括艺术通感)及其所引起的感性快适、对作品中的人物性格的审美体验及其带来的情感和想象的愉悦,以及对作品中关于宇宙、历史和人生的深邃思想意蕴的领悟及其所带来的超越感、升华感和自由感。

[P322]

2、文学接受的认识价值属性:

是指读者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所获得的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认识自我的积极作用。

[具体参看P325]

文学接受之所以有这样一种价值属性,是因为文学作品通过描写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揭示了自我人性的丰富本质,因而具有一种为读者提供认识社会生活与人类自身真相的价值属性。

[P323]

文学作品的认识价值的特殊性:

文学作品的认识价值是不同于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的认识价值的。

科学著作以抽象的概念、命题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的本质规律为主要目的,为此,它不得不舍弃许多具体细节。

文学作品则是以形象或形象体系整体地反映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的,它所达到的深度和广度,往往为那些分门别类地反映现实的科学著作所难以企及,因而伟大的文学名著或巨著常常被人们称为史诗或百科全书。

那么,读者在读的时候,就应当在对艺术形象的感觉体验中领悟其中所寓含的真理内涵。

[P324]

当然,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其认识价值的具体表现有所不同。

叙述性作品往往通过讲故事、塑造典型的方式来体现,而抒情性作品则通过对抒情主人公形象的塑造和情感的抒发,反映某一社会、某一时代、或某一民族的情感精神风貌。

此外,不同层次和形态的文学作品,认识价值的高低也往往不同。

3、文学接受的文化价值阐释属性:

是指文学接受所具有的能够满足读者通过阅读文学作品进行文化价值阐释、品味或品评兴趣的属性。

文学作品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文化价值信息,如民俗学价值、历史学价值、宗教学价值、哲学价值等,因此,读者的阅读活动实际上也就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对这些价值的理解与阐释的内容。

阅读文学作品的读者,往往从自己的主观兴趣出发,并通过对作品的解读来与作家对话,以寻求或建构自己希冀的文化价值,从而使自己更有意义地生活。

所以,如果说文学阅读的审美者主要是以为情感的体验者,认识者主要是一位理智的觉察者,那么,阐释者则主要是一位文化内涵、文化意义、文化意向的理解者、解释者、评价者和对话者。

阐释的要义是,阐释主体站在自己的文化视野上,去与作品中所蕴含的文化意向进行对话与交流。

4、文学接受的交流价值属性:

是指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满足不同社会群体、民族乃至全人类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来相互进行交流思想感情、传授生活经验的属性。

文学作品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属性,是因为文学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性话语活动,作为人类确证自我生命力的文化活动,其交往属性自然成为重要属性之一。

文学活动的“四要素”与话语活动的“五要素”都充分表明了文学接受具有社会性的交际功能。

而且人类通过文学消费的形式来进行交流的历史源远流长,无论是巫术仪式盛行的远古,还是“赋诗言志”的春秋战国时代,无论以说唱故事演出戏剧为主的古代,还是以阅读作品观看影视演出的现代,文学消费作为一种交流形式都是极为普遍的。

总之,文学并不仅仅是为了供人们娱乐和享受,也负有教化与交流的使命,并且通过交流而产生潜移默化、移风易俗的作用。

孔子就说:

“诗可以群”。

托尔斯泰也说“艺术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不过,艺术的这种交际手段和语言有所不同:

人们用语言相互传达思想,而人们用艺术相互传达感情。

与日常交流可能具有的单向度非对称性、强制的说教性不同,文学交流是一种自由的、平等对话性的交流。

而与日常交流中的理想状态即亲朋好友之间的交往相似,文学交流通过一个想象的世界,可以使人们摆脱时空的限制,与彼时、彼地的作家、艺术角色和其他读者成为朋友。

文学交流活动是平等亲密的艺术主体之间的袒露和沟通、自由个性之间的际会和确证,乃至彼此全身心的相互拥抱和拥有。

文学交流活动的表现形式:

有读者与作者的交流,读者与作品中人物角色的交流,读者与其他读者的交流,以及读者与作品所描写的整个自然、社会以及全人类的交流。

当然,文学交流要想顺利进行,文学接受者应当对文学交流的媒介:

文学作品、文学语言、文学技巧、文学惯例、文学世界等有相当的熟悉。

至少要读懂作品赖以传达的语言文字。

最后,要认识到文学接受的审美属性、认识属性、价值诠释属性和交流属性是建立在文学作品的审美属性、认识属性、价值诠释属性和交流属性的基础上的。

由于在文学作品中这四种属性是统一在一起的,所以,文学交流的这四种属性也是统一在一起的,很难作截然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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