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储配充装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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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储配充装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浏阳市XXXX液化气有限公司
XX液化气储配充装站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长沙市XX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
编制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
前言
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XX液化气储配充装站(以下简称XX储配站)始建于2009年12月,2013年10月28日建成投产使用。
地址位于浏阳市XX高坪村,法定代表人为李富有,主要负责人为陈邵琨,注册资本258万元人民币。
在册员工42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3人,配备了持证安全管理人员5人,安全主任1人,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5人。
XX储配站的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设备主要有130m3液化石油气贮罐2台,10m3残液罐1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长沙市燃气企业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方案》等规定,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我公司受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评估人员经过详细的现场勘察,收集整理了该公司储存经营中相关的安全资料,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了该公司储存经营活动中危险因素和固有的危险程度,采用科学的方法定量模拟计算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然后对储存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从而提高装置本质化安全程度,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也为长沙市各级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提供依据。
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照等作为此次评估的重要依据,委托单位应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委托单位如在生产流程、物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我公司对所提交的安全评估报告的结果负责。
我公司在本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过程中,得到了长沙市各级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及被评估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对于本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的不足和疏漏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1 评估目的、依据及程序
1.1评估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长沙市城镇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止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危害,控制事故发展,保障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安全与健康;提出消除、降低或预防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为企业重大危险源日常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为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安全投入提供参考,并为政府城镇燃气安全主管部门实行安全分级监察提供依据。
1.2评估依据
1.2.1主要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10)《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1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
(1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2号);
(14)《长沙市安全管理条例》(长沙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
(15)《湖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湘安监〔2006〕542号);
(16)《长沙市燃气条例》(2006年7月26日长沙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7)《长沙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8年11月16日实施);
(18)《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2012]36号);
(19)《长沙市燃气企业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方案》(湘建燃[2012]30号)。
1.2.2采用的相关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5)《石油石油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7)《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
(8)《城镇燃气标准标准》(CJJ/T135-2010);
(9)《城镇燃气计量单位符号》(CJJ/T3069-1997);
(10)《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109-2009);
(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1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2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10);
(2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
(23)《深圳市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SZDB/Z16-2008);
(2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1.2.3相关资料
(1)《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5年版)
(2)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资料。
1.3评估程序
本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程序见下图:
图1-1安全评估工作程序框图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其前身是浏阳市XX石油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浏阳市最早的瓶装燃气供应企业之一。
2009年因与现市燃气集团剥分而改现名至今。
公司现有员工48人,储配站1个、瓶装燃气供应站1个、瓶装燃气服务点2个、危运车辆33辆。
年售液化石油气约12000t。
公司成立有运输部,下设运输车队,主要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运输。
2.2XX储配站基本情况
2.2.1储配站概况
XX储配站始建于2009年12月,2013年10月28日建成投产使用。
地址位于浏阳市XX高坪村,法定代表人为李富有,主要负责人为陈邵琨,注册资本258万元人民币。
在册员工42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3人,配备了持证安全管理人员5人,安全主任1人,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5人。
2.2.2站内情况
储配站占地面积4500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771.6m2,建、构筑物主要包括储罐区、充装台、机泵房、配电房、消防泵房、营业室和综合楼。
XX储配站有1个出入口,也是储配站的紧急出口,出入口位于储配站南面,公司四周设有2m高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2.2.3站外情况
东、南面临山坡;西南面是储配站连接莲花路至长浏的站场出口;西面是XX高速,相距储配站约110m;北面是长沙市管道气公司XX调压站,与储配站一墙之隔。
储配站的基本情况见表2-1。
表2-1XX储配站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浏阳市XX液化气有限公司
XX液化气储配充装站
主要负责人
陈邵琨
企业地址
浏阳市高坪村
联系电话
28638971
设计单位
长沙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资质
甲级
施工单位
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资质
壹级
监理单位
浏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资质
乙级
职工人数
36
安全管理人员
4
持证上岗人数
13
占地面积
4500m2
储存能力
127t
气库级别
Ⅱ级
主要建构筑物情况
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高度(m)
面积(m2)
充装台
钢筋混凝土
二级
1
6
126
机泵房
钢筋混凝土
二级
1
4
60
储罐区
配电房
钢筋混凝土
二级
2
4
34
消防泵房
钢筋混凝土
二级
2
4
32
营业室
钢筋混凝土
综合楼
钢筋混凝土
二级
2
10.6
245
储
罐
情
况
序号
储存介质
单罐容积(m3)及台数
材质
形式
1
液化石油气
150m32个
16MnR
地面全压卧式
2
液化石油气残液
10m31个
16MnR
卧式埋地
供应规模
40000户
日灌装量
30t
储存方式
全压罐储
装卸方式
压缩机加压
灌瓶方式
半自动灌装
残液回收方式
正压回收法
主要消防安全设施工、器具配备情况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状况
消防水泵
DFW100-200A/2/18.5
3
台
适用
消防水池
1568m3
1
座
适用
消火栓
DN65
7
个
适用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35Kg
4
具
适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Kg
18
具
适用
2.2.4储存及其他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XX储配站的主要设备有150m3液化石油气贮罐2台,10m3残液罐1台,YQB35-5型液化石油气烃泵2台,ZW-1.5/10-16型液化石油气压缩机2台,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量为127t,年充装能力为15000t。
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2。
表2-2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液化石油气贮罐
150m3
2台
2
液化石油气贮罐残液罐
10m3
1台
3
液化石油气烃泵
YQB35-5
2台
4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
ZW-1.5/10-16
2台
5
液化石油气电子灌装称
GCS-120
12台
2.2.4消防、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
储配站配套有75KW柴油发电机组1套,18.5KW消防水泵3台,消防水源主要是市政管网供水,设置容量为1568m3的消防蓄水池,可以保障供电及消防用水。
站内设有消防水喷淋系统以及环状消防管道和7个地上消防栓,可覆盖整个库区。
在各个建筑物内也配有灭火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见表2-3。
表2-3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状态
一
主要消防设备设施
1
消防水泵
DFW100-200A/2/18.5
3台
适用
2
消防水池
1568m3
1座
适用
3
消火栓
DN65
7个
适用
4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35Kg
4具
适用
5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Kg
18具
适用
二
主要安全设备设施
1
视频监控系统探头
——
3个
适用
2
红外线防入侵探头
——
9个
适用
3
可燃气体探测器探头
——
9个
适用
4
储罐液位计
——
2套
适用
5
紧急切断阀
——
4个
适用
站内应急力量情况:
站内有应急队员28人,可处置公司气站初期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
站外应急力量情况:
公司距最近医院4km,距消防队约3km。
一旦发生事故,可在10min内到达。
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3.1主要危险和有害物质的危险性分析
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稀、丁烷、丁烯等,石油气通过加压或降温以液态形式进行储存和运输,即为液化石油气。
其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其闪点为-80~-60℃,爆炸极限为2%~10%,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1.5~2(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5~0.6(比水轻)。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XX液化气配气站主要经营的液化石油气属于第2.1类液化气体,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其危险特性详见下表:
3.1.1液化石油气的危险特性
表3-1液化石油气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名称:
液化石油气:
英文名称:
Liquefiedpetroleumges
俗名:
压凝汽油
分子式:
——
分子量:
——
有害物成分:
丙烷、丙烯、丁烷、丁烯
健康危害:
本品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
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麻醉性。
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危险特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
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喷雾状水稀释。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
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中国MAC(mg/m3):
1000
TLVTN:
ACGIH1000ppm,1800mg/m3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主要成分:
丙烷、丙烯、丁烷、丁烯
外观与性状: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熔点(℃):
——
沸点(℃):
——
相对密度(水=1):
0.5~0.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5~2
饱和蒸气压(kPa):
——
燃烧热(kJ/mol):
——
临界温度(℃):
——
临界压力(MPa):
——
闪点(℃):
<-74
爆炸上限%(V/V):
33
爆炸下限%(V/V):
5
引燃温度(℃):
426~537
溶解性:
——
主要用途:
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也可用作燃料。
禁配物:
强氧化剂、卤素。
急性毒性:
LD50:
无资料LC50:
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危险货物编号:
21053
UN编号:
1075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即石油气的气瓶)禁止铁路运输。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
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3.2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2.1因泄漏而引发的火灾、爆炸
石油气的高度易燃性质决定了其的作业环境具有相当大的潜在火灾、爆炸危险。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爆炸极限宽(2.0~10[V/V]%),遇明火、高热也能引起火灾、爆炸。
液化石油气泄漏是配气站可能发生的最主要的事故原因。
一旦发生泄漏,将不可避免的形成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
当石油气达到一定的浓度并遇到适当的火源时,将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是储罐破裂,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
主要原因是储罐本身存在缺陷,环境温度过高或超装导致容器破裂泄漏;二是安全附件(如液位计、安全阀等)被破坏导致泄漏;三是石油气管道连接件(如法兰、接头)处等,发生泄漏;四是在卸车时操作不当发生泄漏;五是由于腐蚀、焊接等缺陷导致容器、管道等泄漏;六是人为或第三方破坏,导致管道、容器发生泄漏;七是由于地质沉降,造成管道出现拉伸、弯曲、扭曲等变形甚至断裂,导致石油气泄漏。
另外用户擅自倾倒残液也是可形成爆炸混合气体的原因之一。
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
液化气站外来车辆和人员频繁活动,明火来源较多。
(2)静电火花:
产生静电积聚大致有下述几种情况,液化石油气在设备和管道中流动产生的静电,气瓶充装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皮带传动磨擦产生的静电、车辆静电、人体静电等。
(3)机械火花:
因碰撞或摩擦而产生火花。
如:
使用普通金属工具相互碰撞打火,金属气瓶与普通硬水泥地面撞击打火等。
(4)火花及过热点:
在爆炸危险区内应采用防爆电气,液化石油气的防爆等级是IIAT2。
若使用普通电器和非防爆线路敷设方法,正常使用产生的电火花;电器老化、接线松动、接触不良产生的电火花和过热点;电气设备损坏、短路;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起的电气火灾均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
(5)电磁辐射:
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通信设备。
(6)雷电:
雷电是大自然中静电高强度放电过程,对设备的破坏和人员伤害极其严重,同时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3.2.2压力容器和设备、管道的爆炸
液化石油气是在压力存在下呈液态存放在贮罐内,压力可达1.6Mpa以上,当温度升高(特别是夏季高温)时压力会随着升高,可能使相应的压力设备和管道发生爆裂,密封组件失效,石油气大量泄漏冲出,可能形成冲击伤害、中毒窒息、火灾和爆炸。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发生事故的因素主要有:
(1)设备制造和安装缺陷:
因选用不合格设备、管道及阀门附件和安装不规范,在设备、管道和阀门附件上存在的裂纹、凹陷、缺损、焊缝夹渣、应力集中等隐患,会在正常使用压力范围发生爆裂。
(2)安全附件失效: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超压报警装置,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存在失效可能,会使压力控制失效,超压情况下不能正确显示压力、温度、液位,达不到超压报警和安全泄压,引起超过设备管道耐压极限发生爆裂和爆炸。
(3)压力设备、管道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因腐蚀、外伤、疲劳极限而形成局部机械强度减弱而形成隐患。
(4)密封部件失效:
在阀门、法兰、轴封等密封点,因垫片老化破损,密封圈、填料磨损,紧固件松动断裂而形成密封失效,液化石油气从密封点泄漏或冲出。
(5)储罐、气瓶超装导致容器破裂爆炸。
(6)不法分子的人为破坏。
3.2.3中毒和窒息
液化石油气及其蒸气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属于麻醉性的低毒物质。
吸入石油气或皮肤接触液体时,都可对人体造成伤害。
如果工作人员作业时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或违章操作,可能会导致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在清洗油罐时,空置时间不够、操作时监护人员脱岗等可能导致清洗人员窒息事故的发生。
3.2.4冻伤
液化石油气属于加压液化气体,蒸发成气体时会大量吸收热量。
如果人体直接接触液化气,将导致冻伤的危险。
3.2.5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
在液化气配气站,因机械、电气故障或违反操作规程,粗心大意,还可能发生触电(电击、电伤)、机械伤害(碰撞、夹击、砸伤、绞伤等)和车辆伤害(挤撞、碾压等)。
3.2.6自然危险和有害因素
(1)雷击:
可能造成厂房设备的破坏,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及人身安全。
(2)降水:
降水疏导不及时,可能引起站区积水、地基下陷、损坏厂房设备、影响安全和生产。
(3)地震:
地震可能造成厂房和设备的破坏、人员的伤害,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如贮罐倾覆、管道断裂、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及环境污染。
(4)地质沉降:
因地质沉降导致容器倾覆、管道破裂、气体泄漏。
(5)山体滑坡、泥石流:
该配气站两面环坡,应严防山体滑坡、泥石流对配气站的不利影响。
(6)高温:
炎热的夏季高温可能造成人员中暑,容器超压破裂。
3.3危险和有害因素分布情况
XX配气站内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3-2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分布表
场所
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储罐区
A火灾、爆炸B容器、管道爆裂、爆炸C中毒、窒息
压缩机房
A火灾、爆炸B管道爆裂C中毒、窒息D触电
E机械伤害
灌瓶间
A火灾、爆炸B容器、管道爆裂、爆炸C中毒、窒息D触电
E机械伤害
卸车场
A容器爆裂B机械伤害C车辆伤害
消防水池
A淹溺B触电
配电室
A触电B火灾
3.4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3.4.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析
由本报告3.2节内容可知,XX储配站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的事故类型有:
火灾、爆炸、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