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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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和目标1
2.1编制依据1
2.2目标1
三、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2
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2
3.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3
3.3实行环保、水保工作责任制3
3.4加强环保、水保工作宣传,提高环保意识3
3.5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3
四、环境保护措施3
4.1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3
4.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4
4.3临时工程环境保护4
4.4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4
4.5植被保护4
4.6施工中的环保措施5
4.7施工环境专项保护措施5
五、水土保持措施7
5.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7
5.2水土保持的非工程措施7
六、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8
6.1适应范围8
6.2组织机构8
6.3领导小组职责8
6.4应急响应9
6.5奖罚10
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C24标段,,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县卓克基镇,起讫桩号为K218+600-K223+460,路线全长4.72Km。
包含隧道3.397Km/1.5座,其中朴鸭脚隧道(出口段)长1480m,卓克基隧道长1917m;桥梁0.728Km/2座,其中达依沃大桥长415m,卓克基1号大桥318.3m;路基总长589.7m;互通式立交一处(互通区一期工程,包含A、B、L匝道)。
二、编制依据和目标
2.1编制依据
《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0);
《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TB10441-2008);
《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法》(198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2目标
落实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达到“路基边坡防护绿色化,取、弃土场复垦良田化,生活垃圾无公害化、运输环境人文化、噪声治理达标化”的目标。
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
方案是公路主体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主体工程的修正、补充和完善,是实施环保措施的依据。
通过实施该方案,达到以下目标:
(1)工程建设扰动的地表面积,采用工程或植物措施进行治理,扰动土地治理率达95%以上;
(2)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进行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以上;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经工程或植物措施防治后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控制率达95%以上;
(4)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必须堆放在专门规定的存放地,并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拦渣率在98%以上;
(5)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宜林宜草区应全面绿化,竣工后半年内使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5%以上;
(6)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使公路沿线达到绿化美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草植被覆盖率达25%以上。
三、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为首的,项目领导班子为、各部门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保障体系。
根据本标段的施工作业队的生态环境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有关规定,实行生态保障领导负责制。
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保护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水污染、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系统、维护土壤生物即避免土壤沙化,避免人为恶化环境等),从思想、组织、过程、检查、效果、目标、经济七个方面控制环保工作,实现总体环保目标。
项目总工
项目书记
综合办公室
物资设备部
财务资金部
法务合约部
工程技术部
安质环保部
各施工作业队
组织机构
3.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工程环保目标的实现,成立指挥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和项目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施工作业队设专职环保工程师,班组设兼职环保员,形成三级质量管理的模式。
3.3实行环保、水保工作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施工环、水保工作负全面责任,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比、推动环保工作。
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具体的施工环保措施的制订、监督落实,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根据环保相关法规、大力抓好工地宣传教育,发动全体职工从我做起,消灭污染源头。
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各项环保措施,检查工班环保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满足环保措施要求,确保环保工作不流于形式。
3.4加强环保、水保工作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编写环保宣传教育资料,充分利用工地宣传形式,聘请环保专家讲授环保知识及保护要求,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环保和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3.5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设计环保措施实施,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随时掌握环境资源变化,提供可靠的环境变化信息,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措施
4.1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
施工中要切实保护好当地自然植被,采取措施使地表植被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及生活设施、原材料堆放处和材料加工场均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
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长远规划,选择线路。
弃土场必须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情况,并进行弃土场绿化。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禁随意砍伐和偷猎,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4.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
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
4.3临时工程环境保护
便道、砼搅拌站、预制梁厂、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或少占用乡村道路、阻碍交通。
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分类标识存放,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
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厂或存放点。
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
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参加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
4.4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经业主、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
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
4.5植被保护
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4.6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
对距离居民区160m以内的工程,则应根据需要限定施工时间。
少数高噪音设备尽可能不在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在夜间从事有噪音污染的施工应先通知附近居民,以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做好当地水系、植被的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与植被绿化,施工车辆不得越界行驶,以免碾坏植被、庄稼、乡村道路等。
路基工程中使用的石灰材料,采用覆盖。
场地即时进行清扫,以防粉尘被风吹扬。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废物,如挖方弃土、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废弃材料等,弃在指定地点处理。
在桥涵施工时各种材料、机械不得随意堆放,破坏植被。
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及当地的汛情,提前做好河道清淤、畅通工作,路基成形后必须及时做好路基护坡,完善两侧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钻孔桩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定点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4.7施工环境专项保护措施
本工程跨越梭磨河和G317线,施工期对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我项目部根据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相关文件及我单位的现地调查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具体如下:
①开工前设立宣传牌,简要写明以保护水源为主体的宣传口号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施工人员进驻前召开环保宣传教育集会,宣讲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以及具体的保护常识。
另外还采用发放宣传册、图片等形式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加强宣教工作。
③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
项目开工前,我单位积极与当地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同管理部门划出施工界限,按照该界限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挡墙,确保施工人员不会越界施工,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土壤水源的破坏。
④施工运输车辆加盖棚布,防止运输材料洒落,产生扬尘,影响区内环境。
⑤加强土石方合理调配,工程弃土尽量用做路基填料,减少取、弃土量。
禁止在保护区设取弃土场和施工营地。
梭磨河中桥梁桩基施工后产生的泥浆、废渣的处理:
泥浆处理
a.均匀设置4m×4m×2.5m泥浆沉淀池共3处,抽除上层泥浆,根据钻孔进度及时采用用高压泥浆泵抽除泥浆池表层废浆至泥浆罐车内,外运弃浆至政府指定地点;
b.干燥后淤泥清理用挖掘机将干燥淤泥挖装至自卸汽车上,自卸汽车带盖封闭型,运输车及时外运至城郊指定淤泥排放点,途中不得有遗漏。
废渣处理
按照设计图纸弃渣场的位置,对施工所产生的废弃土石,全部在所征用的弃渣场集中堆放。
同时,在弃渣场周围布设排水系统,保证弃渣场原有位置的排水畅通;在原地面设置排水盲沟;弃渣场施工前,在外侧设置挡渣墙,如下示意图:
弃土完成后,对弃渣场进行全面环保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a.坡面进行植草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及绿地、耕地的损坏。
b.在部分无法集中堆放的废渣堆放坡面上及时种草。
c.孔桩倒渣采取挖掘机装,自卸车运、卸,弃于指定弃渣场。
河道处理
a.施工中经常疏通河道、加高河道堤岸,严禁在河道处挖沙取石。
b.积极主动和河道管理部门接触,服从其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河道管理。
c.施工中产生泥浆采取三级沉淀,经处理后水进行循环利用。
d.泥浆沉淀池定期清理沉渣,采取挖掘机装,密闭自卸车运、卸,弃于指定弃渣场。
桥梁边坡防护
达衣沃大桥5#桩基施工,因开挖边坡较大,对G317边坡开挖较大,坡面采用挂网喷浆防护。
隧道施工
根据调查结果,制订符合工程实际的边仰坡开挖方案。
对边仰坡进行妥善防护或加固,及时做好截、排水沟,洞口施工宜避开雨季和融雪期。
做好洞顶、洞门及洞口的防排水系统工程,并妥善处理好陷穴、裂缝,以免地面水侵蚀洞体周围,造成岩体破碎带坍塌。
根据业主和设计要求,视洞门地形情况,洞门围岩较好的采取零开挖进洞;洞门围岩较差的土质,采取合适的加固措施后进洞,避免大开大挖造成山体植被大面积破坏和保证洞口土体稳定。
隧道施工场地占地在隧道施工之前应将表层熟土剥离,堆至临时堆放点,等隧道施工结束,应该重新将表层熟土归还原地,及时恢复植被。
两隧道口之间的植被尽量保留原状。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处理,严禁将其直接排入河道水流中;对路基清除淤泥表土应回收到路上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堆弃;弃石弃土应运到合理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更不能淤塞河道;隧道施工、拌和站、桩基挖孔等排出的废水、生活污水要经沉淀等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排放流入农田、引水渠或引水沟中;对桥梁围堰施工,应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除工作,避免阻塞河道;桥梁施工机械还应避免油污的污染。
五、水土保持措施
5.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根据各水土流失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类工程预防措施。
根据实际填挖土质合理设置边坡的坡度;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
5.2水土保持的非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的非工程措施主要是指通过提高人们对水土流失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来减少或
避免水土流失。
如合理的施工工序、科学的施工方法和严密的施工管理等措施。
路堑开挖区:
做到分层一次开挖、装运,避免开挖松土停留和多次开挖、装运,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
路堤填筑区:
应分段分层填筑,做到堆土推平碾压一次过关,避免堆填土裸露时间过长,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
挖方余土转运:
准确计算挖、填土方量,合理调运,减少运距,以减少运土过程中的散失。
做到分层一次开挖、装运,避免开挖松土停留和多次开挖、装运,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
弃渣区:
自渣场上游往下游集中堆放,做到填筑推平一次过关,达到堆填高度的区域,立即植树植草绿化,避免堆填土裸露时间过长,造成大的水土流失。
六、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环境污染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6.1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汶马高速C24标工程施工造成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废固燃烧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机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水水源的污染事故。
6.2组织机构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蒋莉斌
副组长:
滕飞、尹辉
组员:
江要阳喜宝叶诗培鲜锋严广平马小平余再兴罗涌
下设:
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救援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和治安保卫组。
6.3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管区内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环境污染时,负责对第一现场的保护,配合上级联动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取证;负责组织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保卫工作;负责对参入救援指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应急响应结束后,负责对环境恢复、事态修复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恢复生产。
(2)通讯联络组:
负责对内外的通讯联系,要保证信息畅通,随时保持内外、上下联系,传达救援信息和上级的指示、命令。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应急响应时的物资供给和救援人员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对指挥车辆和疏散人员需用车辆的调配;负责对救援指挥和联动部门人员的生活安排。
(4)救援抢险组:
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执行救援小组对对事故救援的处理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
在事故发生或应急响应过程中,如发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先行组织现场救治,然后转入就近医院救治,病情或伤情严重的要与当地120急救中心联系,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救治。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和道路畅通等工作。
6.4应急响应
(1)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后,由组长或副组长立即组织相关小组人员迅速奔赴事故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展开救援工作。
以最快的方式了解下列环境污染情况,制定救援方案。
a.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污染范围。
b.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c.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
d.制定先期预采取救援措施,下达各小组任务。
e.向上级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f.迅速向发生大气污染和污染扩散范围内地域发出报警信息。
(2)应急处置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达到现场后,应根据上述了解的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先进行个人安全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尽快进一步确认所了解的污染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确定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案。
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上级批准后,立即组长组织实施。
对大气或其他环境受到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当空气受到有毒气体污染后,发现人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和上级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现场有可能受到环境污染的人员向逆风方向撤离—救援小组奔赴现场组织抢险—阻止或消除污染源—恢复环境或修复生态—调查事故原因—处罚责任人—上报事故报告。
当水源受到有毒物品污染后,发现人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立即向现场安全员和上级环境污应急染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组织现场有可能受到水污染的人员撤离→向下游有可能受到污染的有关地区发出危险报警信息→救援小组奔赴现场组织抢险→能阻断水源的立即阻断水源→迅速派人巡视,防止人、畜误饮→监测水质→解除警报→调查事故原因→处罚责任人→上报事故报告。
6.5奖罚
项目部每年度对环境管理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涉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隐瞒事故者,经查证属实,对事件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加倍处罚。
各部门要支持环保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认真听取检查意见,努力改进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
对环保监管工作设置障碍、刁难或对工作人员打击报复的,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