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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范本通用版

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荒山承包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

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

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范文篇二

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

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

甲方:

嵩明县小新街乡、古城村委会、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乙方:

嵩明县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小路底村白云波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

东至二台公路(丰收公路)南至左卫屯山界,西至沟底(现农户地)北至大领岗南凹子。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05年元月23日至2055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

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

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

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

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

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为叁拾年。

即从2009年08月10日至2039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

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

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

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

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

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

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

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矿山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矿山经济开发,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县镇(乡)村小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石英石矿山开采。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矿山用地权属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权,且非生态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给乙方后,承包期间开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转让,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四、合同生效并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乙方按每吨石英石矿石人民币元计付给甲方,每壹仟吨结算一次(以销售的磅码单结算),作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开采矿石的补偿和报酬。

五、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开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开采承包权。

六、具体地点和界址以双方确认的1:

10000地形图(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或林权证附图)为准。

七、如因权属、界址与他方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所需开设的林道路经过他方林区的,甲方负责协助解决,需补偿林木乙方应按当时地方上的价格进行补偿。

九、乙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任何时间连续个月未开工投产,视乙方自行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与他方合作开采的自由权,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过成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②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

③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

十一、如开采过程中矿山发现金矿,金矿的矿脉部分的开采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合同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千金之子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月日

矿山承包合同范本

(二)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矿山发包给乙方开采经营,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十年,从至止。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础上增加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月日支付当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责权利:

1、合同签订后,将矿山交付于乙方开采,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矿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矿山的车辆通行道路,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3、按规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

5、负责期满后收回的矿山的复垦治理。

五、乙方的责权利:

1、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承包范围内开采、经营。

2、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非法干预。

3、保证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承包期内若转包他人的应报甲方备案。

5、合同期满未开采的矿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按日万分之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依照《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执行,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最新荒山承包合同范本5篇

最新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1)

甲方:

镇村9队、10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屯第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

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角路。

)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25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25年共计900000元(大写:

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10年1月10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29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

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

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

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

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

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

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2010年日月

最新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2)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执行董事。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最新荒山承包合同范本(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荒山承包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发挥山地的经济效益,甲方自愿将本村小组个人山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积及四向界址:

东至:

xx为界;南至:

xx;西至:

xx;北至:

xx(具体界址以勾图为准)。

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总面积xx亩。

二、承包期限

总承包时间为xx年,承包期限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为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项

1、x年租金x万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2、如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乱砍乱伐乱偷,由乙方自行处理。

3、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将山林交回给甲方。

4、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权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荒山承包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养殖业,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的荒山5亩发包给乙方从事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

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5篇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荒山承包给乙方用作种植农业经济作物及相关茶叶加工配套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荒山面积及界址:

1、界址为东齐,南齐,西齐,北齐。

具体四至界址线以附图标志为准。

2、总面积亩,其中组亩,组亩,组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

总计30年,从2013年1月1日至2043年12月月31日止。

2、承包费:

前二十年每亩/年100元人民币(壹佰元整),合计元/年。

后十年每亩/年12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合计元/年。

3、付款方式:

自2013年1月1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费;后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享有所有权,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和管理经营权。

在承包期限内,如出现土地争议,甲方需协助乙方解决。

2、甲方应尊重乙方种植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

3、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积内有取土、种植、修路、建设等行为。

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承包费,不得将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内,国家对山地承包经营涉农政策性补贴、补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征用承包范围内土地,甲方有权收回所征收、征用面积,乙方将不支付征收或征用面积承包费。

国家补偿的经济作物及设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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