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上半年行业工作总结与环保局上年工作总结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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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上半年行业工作总结与环保局上年工作总结汇编

 

环保局上半年行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部署,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围绕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与监控力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水环境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制度

20*年市政府将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作为减排的主要目标,要求我市的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比20*年分别削减7.8%和3.8%。

根据这一要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期间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并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将指标分解到乡镇(街办)、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等。

为实现主要减排指标的完成,我们根据全市的环境容量,确定了全年的削减量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

在污水削减方面,重点加强了对两处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并对两个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口安装了COD和氨氮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加强对69家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监控。

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等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有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要按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削减排放量;对造纸、酿造等重点污染行业编制废水减排、限排、禁排计划,实现区域废水资源化,对逾期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在大气治理减排方面,对热电企业开展脱硫治理工作。

组织8家热电企业外出学习,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对两单位的脱硫治理工程进行了实地考察。

目前化学有限公司已建成脱硫治理工程,玉米、淀粉2家企业已初步签定了治理合同,5家企业正在开展考察工作。

同时突出监控重点。

通过排查确定了占排污总量80%以上的14家重点监管企业,列出单子,明确减排目标,对不认真实施减排要求的生产单位坚决关停,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

一方面实行综合治理。

对5条河流的水污染治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沿河的企业、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对沿河所有污水排放企业加强监控,对所有的养殖单位进行整体搬迁;另一方面实施点源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组织有关人员对沿河的六处乡镇(街办)进行考察论证,准备筹建6处乡镇污水处理厂,将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外排。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规划论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年内开工建设。

督促有关部门抓紧筹建城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并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置,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污染问题。

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治污设施投入,有污染的项目和生产环节,必须配套治污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上半年,我们对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把住关口,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坚持“四个不批”:

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地区,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及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

到目前我局共经办环评审批企业59家,环保验收2件,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拒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4个小造纸污染项目。

协助3个项目到省环保局做了汇报,环评工作正在开展。

所有项目提前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受到服务单位的好评。

四、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重点监控的69家水污染企业,基本达到了控制标准,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符合要求。

继续加强对辛兴工业污水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管道运送畅通,并达到排放标准。

组织监察大队和监测站人员除正常进行监理外,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不间断地进行抽查、暗访,加大监理力度和监理频次,特别是夜间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理频次。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严格按照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的《四个办法》,每日对各河流断面和城市污水处厂的进出口水质状况进行一次监察、监测;每月将各河流断面和城市污水处厂的进出口水质状况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市法院、检察院和市委组织部报告。

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等七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与七部门共同组成4个检查组,实行联合执法,每季不定期对全市的所有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重点企业每周进行2次以上的暗查,并对126家排污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

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配合省、市环保执法人员的明查、暗查,对全市69家重点水污染治理设施,本着从严从细、不留死角的原则,紧盯不放,搞好经常化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管牵扯到谁,都依法予以惩处。

上半年对3个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未批先建的4家企业依法停止生产,对20家未经审批私自开发建设的项目和“十五”土小企业依法进行了取缔。

共接人民来信、来访88件,全部处结。

与公安、市政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中高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环境监测,为环保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积极开展环境计量认证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审查验收,进一步完善了新的认证体系,建立新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围绕监测计划,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例行监测任务,对全市污染源总量控制单位进行了全面监测,对15家重点单位进行了每月2次的重点监测。

对城区的两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科学的管理,定期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实际技能练兵,确保能及时传输大气质量技术参数和区域内空气污染技术指标。

为保护好潍坊市区饮用水源地,我们对主要河流断面进行了严密监控,加强对两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的监测,基本达到每日一次。

上半年共取得环境监测有效数据7800个监测数据个,所有报出数据一次合格率达到100%,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环保设施检查、排污收费、信访、污染事故处理等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六、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

成立了环保模范城创建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创模办。

创模办根据全市的环境状况制定创模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创建国家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任务分工》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对创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加强对专业的学习培训,通过组织人员对新的“*”创模量化指标进行学习培训,使大家很好的认识到创模工作的基本程序。

目前已考察咨询了环科院等几家创模规划的编制单位,近期,已准备就招标编制的有关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请示,力争年底前向省环保局报送我市创模申请报告。

同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在10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到6月底完成1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开展绿色评选活动,会同文明办对获得20*年度市级绿色社区的单位,举行了揭牌、授牌仪式。

会同教育局对获得20*年度市级绿色学校的举行了揭牌仪式。

开展争创环境优美乡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通知,对六处乡镇开展创建20*年度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的产业结构是以加工业为主,传统的粗放型、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产业模式,成为全市经济的发展的龙头。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主要是:

环境压力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依然存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仍然比较严重,特别是百尺河中下游由于多年来的淀粉废水沉淀,造成淤泥发酵,不从根本上治理,在短时间内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个别企业治污设施运转不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造成河流断面水质超标;城区大气污染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燃煤型大气污染需要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热电企业的脱硫任务非常重;市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任务还比较重;个别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土小”、“新六小”没有彻底清除,有些地方存有死灰复燃现象,等等。

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我们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继续加大水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力度,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完成减排任务,争取在创建模范城方面取得实效。

在工作上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对治污排污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快九龙河泵站建设,把扶淇河以西的污水纳入舜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减轻银河污水处理厂的负担,解决“银河吃不了,舜河吃不饱”的问题;加快筹建6处乡镇(街道)的污水处理厂,将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外排。

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规划论证,尽快拿出实施方案。

二是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

继续对5条主要河流的水污染进行治理。

加强对沿河所有污水排放企业的监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实行限产、停产治理。

三是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四是落实热电企业脱硫治理任务。

对金安热电、恒阳热电、化工、化肥等7家热电企业进行重点调度,加快脱硫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省和潍坊市下达的脱硫治理任务。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十五”土小企业的关停力度。

对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点污染源加强经常监督,对恶意排污的企业,经济上实行“顶格处罚”,直到关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局上年工作总结

(一)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1.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

3月28日,我市召开20**年环保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各辖市、区签订了《20**年生态文明在行动目标任务书》。

市政府制订印发了《市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市辖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和《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现场督查方案》。

今年下达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达5741个,包括生态建设、太湖治水、清水工程、蓝天工程、环境安全和污染减排6个大类,比去年增加20**个。

每月开展督查和点评,并在媒体公开通报进度和尚需整改的重点问题,有力推进了项目进度。

2.强化生态功能区保护。

按照《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调整了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要求,全市生态功能区面积已达总面积的20.6%。

组织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4次。

市8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均已划定明确范围,并树立标志。

完成市天目湖湿地一期工程,建成20**亩湿地。

启动区新龙生态林建设工作,小黄山旅游休闲保护区一期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召开了市土壤调查工作推进会,在去年完成35家污染场地土壤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20**年度40家污染场地调查任务,其中化工企业25家、涉重企业15家,为建立全市污染场地档案打下了基础,也为土壤污染防治和区域发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加强调研和督促指导,提升我市连片整治工作完成质量,市、区第三期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均已通过复核,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组织申报并通过省环境咨询中心评审。

积极开展“康居乡村”建设,全市已有9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通过验收。

5.积极打造生态亮点。

编制了生态文明亮点打造工作方案,制订了《市绿色机关(镇级)建设标准》和《市生态文明餐饮示范街(饭店)建设标准》,修订了市生态村标准。

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顺利通过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的综合验收;经发区和高新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通过评审,取得环保部、科技部和商务部同意创建的批复;经济开发区已编制完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并上报。

区街道和区街道通过国家级生态街道创建现场核查。

全市生态文明示范村、生态村、绿色机关等创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6.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的全社会参与。

在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媒体上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

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市生态文明宣讲团,印发了《20**年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已开展生态文明大宣讲8次。

组织实施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调研课题和“生态地图”编制工作。

“生态地图”已上线试运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反映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各种亮点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市民可以通过生态地图了解全市环境质量等内容,并提出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

(二)着力解决市民身边的环境问题

将“三解三促”工作与领导“大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紧密结合,推动疑难、复杂环境问题的解决。

开展“压降重复环境信访”专项行动,将进京、赴省上访、重复致信领导同志及来市集访等信访积案列为重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后向所属辖市、区环保局集中交办,建立责任体系和网络。

每月召开环境信访与执法工作会议,掌握信访突出问题的成因及发展趋势,强化跟踪督办。

在处理涉及多方面问题的信访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共同解决。

对不属环保管辖的信访,落实“首问责任制”,由具体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及时转办并告知信访人。

继续开展常态化环保找差,修订完善《环保找差义务监督员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考核制度,新增环保找差义务监督员7人,调整2人,目前共60名监督员。

共找出各类环境问题290个,完成整改246个,完成整改率84.8%。

(三)着力狠抓污染减排

20**年减排完成情况在全省位居第一,其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已动态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按20**年GDP测算,除氮氧化物外,其他三项指标已达到现代化指标要求,氮氮化物累计削减率仅为3.24%,尚未达到“十二五”减排的时序进度。

制订20**年度减排计划,共上报各类减排项目208个,141个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或关闭到位,其中,我市列入国家对省年度考核计划中的6个项目已全部完成。

预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将完成半年目标,由于钢铁产量上升等原因,二氧化硫完成尚有难度,具体结果有待国家、省半年核查认定。

(四)着力实施清水蓝天宜居工程

1.实施清水工程。

一是太湖治水。

我市列入省政府今年下达的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八大类479个项目已完成180个,在建279个,20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完成率37.6%,在建率58.2%,总体进展顺利。

进一步完善太湖、滆湖蓝藻预警监测体系,新增2艘高效自动打捞船和1辆藻水自动分离车,配足打捞力量,累计出动打捞2278人次,765船次,打捞蓝藻40224吨。

二是河道水环境整治。

编制完成《20**年市河水环境生态提升方案》,通过生态修复、补充截污和清淤工程,对13条市河进行生态提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等措施,对23条黑臭河道、6个黑臭河塘进行综合整治,共计100项工程。

目前,25项已完成,29项正在实施。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并上报省厅。

督促区推进魏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船舶修造厂、煤沙码头搬迁。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报制度,每周组织对水源地巡查监测,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2.实施蓝天工程。

一是深化“禁燃区”建设。

今年,我市“禁燃区”面积将由152平方公里扩大至230平方公里,共涉及45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已完成23台;懒汉炉拆除范围由73平方公里扩大至149平方公里,计划拆除93台懒汉炉,已完成57台。

市、市、区等积极推进“禁燃区”划定工作,正在开展前期调查。

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治理。

我市锅炉烟尘治理方案已基本完成,纳入方案中今年需完成治理任务的151台燃煤锅炉中已有118台完成治理,完成率达78%。

三是强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废气治理。

今年我市计划关闭24家化工企业,完成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目前,已有11家化工企业停产,15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四是推进化工园区整治。

对市盐化工集中区等5家化工园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对照考核要求对各园区进行评分,并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督促相关园区整改,确保年底前达到省环保厅阶段性验收要求。

五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我局于5月2日全面启动机动车尾气净化器激光打码工作,并与市财政局、公安局召开专门会议,推进非绿标车抓拍系统建设,加大对高污染车辆驶入限行范围的查处力度。

目前已进入软件开发和设备采购程序,力争10月份左右形成能力。

上半年,我市共注销汽车5755辆,转出汽车3646辆。

六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从5月25日到6月25日,每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共出动860人次,夏收期间共发现火点75个,比去年同期减少31个。

七是开展大气监测预警与科研。

全面启动PM2.5源解析工作。

编制完成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将报市政府出台。

3.强化其他污染防治。

辐射环评执行率、许可证发证率、“三同时”验收率、废源收贮率、污染源监督检查率和整治达标率均达100%。

着力推进对国家、省、市危废重点源的分级管理,加强对危废及重点危废产生源的监管,对年产10吨以上危废的单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全国率先初步解决了放射源发生意外丢失或被盗的监控问题。

自4月起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进行抽查,严查违法行为,排除环境隐患。

市工业固废填埋场等项目建成投运,有效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五)着力创新环境管理,实施科学监管

将20**年确定为市环保系统的“科学监管深化年”和“作风建设年”,深化“环保3218在行动”,进一步创新、完善各项举措,务求形成机制、协同推进,建立环境质量预警体系,有效地降低各种环境风险;突破瓶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彰显生态文明亮点。

1.建设环境预警体系。

为提前介入消除环境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先制订实施《环境风险信息预警办法(试行)》。

将环境风险信息分为特别重大(红色)、重大(橙色)、较大(黄色)和一般(蓝色)四个级别分级管理,规定处置时限和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预警联络员,制订内部处置流程,健全预警体系;综合环境监测、现场执法、信访举报和环保找差等方面的信息,科学析源,找准对策;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合力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发布环境风险信息预警482起,均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建设环境风险信息预警处置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2.深化治理设施标识化管理。

去年完成37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全流程标识化试点工作,按规范建设完善治理设施,并在关键点位配上图识、标记,使整个治理流程一目了然,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治理实效。

今年起在此基础上,计划分三年完成辖区内工业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设施全流程标识化管理工作。

年内重点布署国控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印染、涉重行业等重点排污单位。

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定情况,上半年,各辖市、区已上报全流程标识化企业513家,完成标识化建设101家。

3.推进环保的一证式全覆盖监管。

召开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会议,印发了《20**年市排污单位规范化整治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方案》,对所有环统重点企业、电镀企业、医疗单位以及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在内的1554家排污单位进行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开发建成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并网上运行;明确设定严格的申领条件,严格发证审核,企业环境管理不达标则不予发证,未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则严格依法处罚;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全过程及发证后,规范、严格地实施监管,并实施部门联动捆绑式管理,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拟上市企业开展环保核查,以及企业申请环保引导资金或奖励的的必要条件,并纳入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与信贷发放等挂钩。

已对49家市管企业、115家辖市、区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核查,督促存在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4.积极推进环境联动执法。

依托全国首家集司法、行政和民间力量于一体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打造“检察引导、联动执法、三位一体、维护公益”的环境维权新模式,努力实现一站式环境维权和环境公益诉讼常态化。

3月22日,开展了环保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对多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就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市检察、环保、交通和卫生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固体废物处置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保与检察两部门联合出台《打击非法洗桶检察建议书》,通过联动机制,办理了7起环境案件,起到了“高度威慑、精确打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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