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修改大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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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修改大成
员工守则总编
一员工考勤规定
1.0、员工考勤
1.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六日工作制,每个工作日为8小时,晚上、节假日(星期
日和法定的其它假日)上班为加班。
1.2员工上、下班时间一律以公司卡钟为准。
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
8:
00-12:
00,下
午1:
30-5:
30,加班:
从6:
00分开始(视生产情况而定)。
1.3工卡用于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作为计算薪资的依据,所有员工上下班时间均须
打卡。
1.4员工每日上、下班时间均须打卡四次,有加班的人员每日需打卡六次。
1.5工卡必须按照所编号码规则排放,打卡时应自觉排队,不得争先恐后,拥挤喧闹。
1.6严禁打连卡;严禁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严禁抹擦或涂改工卡;严禁冒充行
政人员签卡。
1.7凡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凡发现代人打卡者,双方均作无效打卡并处50元罚款;特殊情况忘、漏打卡者,必须在4小时以内由部门出示出勤证明,由经理批准行政部签卡,否则均作旷工处理。
凡因出差办理公务需在行政部开据《放行单》并作好出差记录,出差回归后应几及时到行政部销核出差记录,否则作旷工处理。
打卡后未经允许不准擅自离岗,如发现有人不在现场,部门主管应向人事人员说明原因,擅自离开岗位当日薪资不计。
1.8严禁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1.9因工作需要而加班,需加班的由部门拉长/组长填写《加班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行政部。
2.旷工
2.1凡无故缺勤(无任何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
2.1.1旷工半日扣一日工资.
2.1.2旷工一日,扣两天工资.
2.1.3旷工三日,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付当月工资。
2.1.4早退等同迟到,违反者一律按上述条例处理
3.停工
凡由于厂内生产上的原因而造成停工,每月工作时间不足208小时,停工待料按《员工工资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计发工资。
二员工假例规定
1.本公司的假例分为法定假日(包括休息日)、事假、病假。
1.1法定节日:
1.1.1休息日:
一般情况下公司休息日为星期日。
1.1.2节假日:
法定节日休假时间一年为七天,即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一天,国
庆节二天。
1.2事假
1.2.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交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不接受口头请假,否则不予以准假。
1.2.2非特殊情况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三天,全年事假累计若超过1个月,扣年终奖金。
1.2.3事假超过4小时(含4小时)不发给全勤奖。
1.3病假
1.3.1员工因急病不能上班,必须在公司各部门正常上班后4小时以内通知部门主管,病愈后回公司须凭正式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1.3.2治病或病休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及就诊介绍信,病假应附镇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之合法证明,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人事核查,并依据批假权限逐级上报,否则以旷工论处。
1.3.3员工病假按日扣除薪资,不发全勤奖,伪造病例者开除。
1.3.4员工请严重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决定予以辞退。
1.4以上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批准权限按工作隶属关系办理,员工请假半日以下由本部
门主管负责人直接批准。
请假一日以上三日以下由公司经理审批。
三日以
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主管、副主管、技术人员、文
职人员及拉长/组长等重要岗位)请假超过一日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或经理因公务不在公司,请假应经授权人仕批准。
3)请假审批程序:
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查。
必要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公司因公事及时联系。
请假时需在《请假单》上注明请假类别。
1.5续假:
因不可抗拒因素(地震、灾害、事故、婚丧事假等)在假期到期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在假期销假前12小时内以电话、电报等通讯方式申请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方有效;续假只准一次,并续假最长不得超过七天,如续假未批又未签到的均作旷工处理;超过三天未报到作自动离厂处理(不计发任何薪资)。
1.6销假:
凡请假到期返回公司正式上班,必须先到行政部报到,销准请假到期,由开据《销假单》到主管部门正式报道打卡上班。
三公司厂内规则
1.服务证(厂证)
1.1服务证(厂证)用于证明员工身份及职位,需加盖公章有效。
1.2上班时间须配戴(挂)服务证(厂证)于胸前。
1.3服务证遗失或使用未满一年就损坏,应及时到行政部办理补领手续,交补领费用10元,因公损坏须由部门主管签字证明,只收工本费5元,否则不予办理。
1.4转正、异动、职务升降和使用一年以上者,更换厂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1.5员工辞职或更换厂证时,必须将厂证交回行政部,由行政部注销。
1.6严禁将厂证转借给他人使用。
1.7对于在公司的所属范围内未配戴厂证者,本公司的保安或主管部门人员有权向其提出询问或阻止其在厂内的行动。
2.出入厂规定
2.1员工须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必须按指定大门进出,不得随意在办公室穿行。
2.2公司办公室,普通员工不得随便进入,必须自觉无条件接受公司保安的询问。
2.4凡属公司财物出厂,必须经签批放行条才能出厂,保安有责任严格核对。
3.访客接待
3.1对于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及时通报。
3.2外单位来厂联系工作,按对象区别会客接待。
3.3不得将非本厂人员随便带入办公场所或厂区内。
3.4工作时间不准私人私事会客,紧要情况需要会客时,应先取得主管负责人同意。
3.5所有允许进入办公楼、厂区的来访者,保安应进行登记(必要时要求对方出示相
关证件)给其配带识别证进行区别,来访宾客配戴来宾证(本公司的客户除外)、业务人员配戴业务证、面试人员配戴面试证,否则值勤保安或巡厂人员有权对其进行询问或阻止其在办公场所或厂区内走动。
4.公司内秩序
4.1严禁在公司内酗酒、赌博、吵架、打架、寻泄滋事。
4.2严禁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4.3严禁携带火种和在厂房(含办公室、仓库、车间、宿舍及其周围)吸咽。
4.4严禁随地吐痰和在厂区内吃零食。
4.5严禁衣冠不整,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
4.6上班时应聚精会神,紧张严肃,不得歪座、斜座、躺或卧、闲聊、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嬉戏、出言淫语,不得聚众泡茶、收音看报上网、打游戏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穿行时不得勾肩膀搭背、姗姗而迟。
4.7公司电话为联络工作而设,不得私自盗打公司电话,私人电话概不转接。
4.8员工不得私拿公司内任何材料、产品、工具、设施及其它财物,否则以偷盗论处。
4.9办公室、仓库、设计部、工程部等严禁普通员工进入,该岗位人员对欲进入的普通员工不予劝阻者,以失职论处。
4.10公司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层负责管理,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安排,有意见可向上级主管申报,但不得恶语重伤,无理取闹,员工有建议或要求应向直属主管报告,依隶属向上呈报,不可越级越权处理。
4.11各级部门及员工须讲究礼貌,穿行中遇上级领导及外宾客人需致意问侯。
4.12生产过程中遇外宾客人参观,不得终止工作或左顾右盼。
4.13部门主管有责任督导及安排部属保持工作间及生产场所的整洁。
5.员工辞职规定
5.1员工辞职分正常辞工和急辞工
5.1.1正常辞工
1)公司员工离职须提前1个月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离职当日应做好移交
工作,否则不予以结算工资。
2)凡在正常辞职期间工作不认真负责,有违反厂纪厂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公
司予以开除、罚款并处。
5.1.2急辞工
1)员工因有特殊情况须急辞工的,应办理辞职手续,并经部门及厂部领导批准同
意后,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以结算工资。
急辞工扣除工资的一半。
2)员工在试用期15日以内提出辞职的,公司酌情结算工资。
3)员工在辞职的当月未到期而提前离职的不予以发放公司的效益奖金和考核奖
金。
4)在本厂住宿的员工,未到本公司的水电费费用结算日而离职的,公司参照该员
工宿舍上月的水电费费用标准,离职月份住宿的天数进行扣除,住宿的天数以超过3日(含3日)以上按水电费用的25%计。
5.1.3辞职批准权限:
1)辞职批准权限:
公司所有员工辞职按隶属审核,批准权限由总经理批准。
2)辞职审批程序:
员工辞职时,应填写《辞职单》,经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批准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5.2辞职到期:
由行政部通知辞职本人到财务部领取工资;领取工资时需将《移交清单》复印三份发至原工作部门、行政部、财务部;否则财务部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工厂安全与卫生
一.公司各级员工要加强工厂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事故。
1.防盗:
下班之后要关好门窗,贵重物品由专人保管,保安应严格执行《出入厂管理制度》规定,加强防范。
2.防火:
厂区、车间、仓库内、宿舍及其周围通道严禁吸烟和有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存在。
3.防爆:
易燃易爆物品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4.防事故: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观念,遵守劳
动纪律,不可麻弊大意,安全责任负责人及安全责任负责员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及对员工进行防范意外事故教育。
5.由安全责任负责人指派人定期检查其防火装置(如灭火器、消防栓、指示灯、安
全出口指示标志)。
6.全体员工对公司的安全担负义务,对有碍公司安全情况视而不见者,予以警告处
分,造成客观损失者予以严处,保安及安全负责人随时检查,发现一切可能危害的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排除,并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员工发现危害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7.员工一律不得参与政治性的集会,进行示威、罢工等活动,一经发现一律开除。
8.公司对员工在社会上的言行不负任何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整顿与卫生
1.员工不可随意丢弃纸屑、果皮、烟头及茶叶等废物。
2.部门主管有责任带领员工美化及清洁各自工作场所和周围工作环境。
3.上、下班前后需整理,收拾好工具,材料,设备,下班关闭电源及门窗等。
4.发现不讲卫生公德的行为一律严惩。
三.宿舍纪律
1.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注意宿舍的清洁卫生,由行政部安排轮流值日。
2.注意防火,严禁乱挡接电源,违者严惩。
3.注意宿舍安全,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和水电,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员工离职后其物品由行政部签字方可带走。
4.节约用水用电,有超过公司规定标准者(水:
2吨/人,电:
5度/人),超出部分由
员工自已承担。
5.本公司之宿舍仅提供给本公司员工使用,已经离职或遭公司辞退、开除之员工,在办理完离厂手续之日起不得在公司厂区及宿舍内逗留。
6.严禁带非本厂人员到宿舍留宿,违者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2次扣150元,3次或以上者扣除半个月工资,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7.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查房,查处是否有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任何人不得妨碍行政部查房。
8.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晚间23:
00至凌晨7:
00分以及午休(12:
30至1:
10)不
得在宿舍内放音响,收录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奖惩规定
一.奖惩
公司对员工给予奖励,其批准权限为逐级申报,特殊情况可由公司主管直接划定。
二.奖励方式
对员工的奖励方式分为:
通报表扬,嘉奖(奖50-100元)、记小功(奖100-300
元)、记大功(奖300-2000元)及晋升一级工资,并载入人事档案中。
三.对奖励的表现情形
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1在公司内拾得他人财物,主动上交的。
2.对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2.1长期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务实工作者。
2.2在人格及能力成为其